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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交起手來我才發現,以前太低估她了。
她不僅僅是個會用文靜的外貌騙人的女人,還是個膽大包天、手段犀利的女神偷。
曾見她為盜一顆頂級南非巨鑽,竟從十二層樓高的地方往下跳。雖然身上綁著安全繩,但那也絕對是考驗膽量的。
我們國際刑警在受訓時,有一個訓練項目就是高空跳躍。在十幾米的高空,從一個平台跳上相距兩米的另一個平台。許多身強力壯的大男人都會因受不了心裏的恐懼而放棄,別說是從三十幾米高的樓上往下跳了。
她還是個很會用腦的偷兒,無論是盜什麽寶貝,隻要能智取,她就絕不會硬拚。她曾化裝成寶貝的主人,趁他外出的那會兒功夫,大膽地進了他警衛密布的豪宅,然後,大搖大擺地把寶貝帶了出來。
她也是個有耐心的偷兒,不達目的誓不罷休。為了盜取泰國首富珍藏的前泰國國王的王冠上那顆三百克拉重的紅寶石,竟不惜花費三個月的時間跟泰國頂級按摩師學習按摩術。
她更是偷盜技術高超的偷兒,她從你長褲口袋中神不知、鬼不覺地掏走你的信用卡,隻需一刹那的功夫。
一次,我們兩個在酒吧喝醉了,她打賭說我永遠都別想逮到她,因為她的偷盜技術是那麽的高超,我根本不可能有所反應,就已經被她得手了。然後,她告訴我說,她要偷我右邊褲子口袋裏的VISA卡。我忙戒備地看著她,她的身子隻是晃了一下,我的卡就到了她的手裏。
我本以為她是醉酒坐不穩,正準備伸手去扶,她卻已經得手了。
我們兩個的賭注是,誰輸了就任由對方處置。她若是輸了,我一定會把她就地正法。可惜,輸的是我,而她隻是狠狠地吻了我便轉身揚長而去。
那個吻占有與溫柔相伴,痛苦與快樂相依,久曆花叢的我從未試過這麽多情緒交織在一起的吻,分不清那裏麵包涵的,究竟是甜蜜還是苦澀。
從那一夜她用那種奇特的方式正式對我下了戰書後,我就把追蹤她當作了生活中的主題。
幾乎是她走到哪個城市,我便追蹤到哪個城市。就連她去旅行渡假,我都會跟蹤著她的足跡。因為,她是個隨時隨地都可能作案的偷兒。
她是個天生的偷兒,那些巧妙的偷盜手法信手拈來,而且她還是個貪心的小東西,經常見財起意,隨時都可能幹上一票。
那次我追蹤她到紐約參加一個國際珠寶展,她的目標本是一顆罕見的印度粉鑽,但她卻在得手的一瞬間,同時抄走了一塊二百多克拉的巴西祖母綠。
那塊祖母綠的展位離門較遠,為此,她差點沒出了自動報警安全門。她在門落下的一刹那,飛撲了出去,時間太短,腳都險些被夾住。
這一盜,引起五撥人馬一起追蹤她。有美國聯邦調查局探員,有紐約州警察,有分別給那兩塊寶石承保的兩家保險公司探員,還有,就是代表了國際刑警組織的我。
在我們五撥人馬的同時追蹤下,她幾乎不眠不休地逃亡了一周。最後,她竟然化裝成一個紐約州警察的樣子,從我們密如蛛網的包圍圈中鑽了出去。
當我們發現了那個被打昏的紐約州警察時,她已經登上了一架她的搭檔派來的私人飛機。我看著她在飛機弦窗中衝我做了個傑瑞鼠的標誌性鬼臉兒,心裏一陣失落,又一陣放鬆。
我對她的感覺很是矛盾,既想親手抓住她,以懲罰她對我的蔑視,又怕她被抓住後受那鐵窗之苦。所以,我決定要由我親手抓住她,以後怎麽處置,到時候再說。因而,一看到別人也在抓她,我便不自覺地為她捏了把汗。
對於我每次的追蹤,她似乎都能感覺得到。有時,她在山間旅行,周圍沒有別人時,她會突然停下來,對著我的方向喊道:“出來吧,我知道你在!”
每到這個時候,我都會大方地走出去,然後陪著她在山間漫步。
我很喜歡這種時候,雖然我們兩個往往都沉默不語,但卻沒有一點孤寂之感。因為,我們有彼此作伴。
有時我常會想,若是時光停留在這一刻有多好。在這一刻,她不是個到處作案的偷兒,我也不是個國際探員。我們兩個都是身份簡單清白的人,享受著悠閑愜意的生活。
與她對我的第六感不同,我對她的感知是氣味。無論她化裝成什麽樣子,我都能一下子認出她,因為,她身上有股特殊的馨香。
那氣味與眾不同。
不是香水味兒,香水與她的自然氣息比起來太過濃重;也不是花香,花香太過單純,沒有她身上
c的那股撩人的活力;更不是水果香,水果香太過誘惑,沒有她那股淡泊的吸引力。
我說不出那是什麽香,因為那是隻屬於她一個人的香。
那一夜我們兩人氣息交纏之時,我聞到的那股香,在我的記憶深處紮下了根。從此,一生不忘。
她那次在紐約頂級珠寶展會上一氣兒盜走兩顆頂級寶石,引得五路人馬對她窮追不舍,不得已在她搭檔的私人小島上窩了近一年。
其他人馬都因失去她的蹤跡羽铩而歸,而我卻找到了這裏。
那個被她命名為狼穴的小島隱於菲律賓七千多個島嶼中,並不顯眼。它四麵環海,離得最近的是著名的麥坦克島,這個麥哲倫的長眠之地。
她是個閑不住的人,在島上憋得狠了一定會出來透口氣。因此,我留駐在離狼穴最近的麥坦克。
那晚,酒吧裏燈光暗淡、酒客眾多。大多是來此旅遊的歐洲人,人們歡聲笑鬧,盡情放縱。我端著一杯以蘭姆酒調製的雞尾酒,站在吧台邊燈光照不到的角落裏。
我每晚都會來這兒,是的,我在等她。
我有種感覺,她一定會到這兒來!我不知為什麽會有這種感覺,也許是神示。
可是,三個月了,她卻一次也沒有出現。
我曾試圖登上她藏身的小島,可她的那個搭檔把她保護得很好,無論是以官方的法律途徑,還是私下裏的悄悄潛入,我都沒有成功。
等,是唯一的辦法。
我的目光被忽然大大開啟的門所吸引,進來的是一個引人注目的女人。她如海水般波浪層疊的黑發披到腰際,一身黑衣,麵色也如這裏的居民。她塗著豔麗的口紅和同色的指甲油,V型的襯衫領口開得大大的,卻讓你什麽也看不到,隻是徒惹暇想而已。
冷豔、頹廢、放任、心不在焉、滿不在乎?用哪一個詞形容她才好?似乎根本找不到一個恰當的詞。
她就如一塊磁石,吸引了酒吧裏所有人的目光,人們都停了手下動作,呆呆地望著她。
她根本不管別人的目光,徑直來到吧台前,對著調酒師道:“一杯血腥瑪麗,謝謝!”
酒吧裏又恢複了從她進門起,就停止了的喧鬧。人們開始重新喝酒聊天,但他們的目光卻多了一個去處。
她坐到吧台前的高腳凳上,端起那杯血紅色的酒。她的目光不經意地滑過我的臉,並沒有什麽特殊表情。她對我舉了舉杯,便啜飲起來。
我端起我的酒杯坐到她的身旁,我聞到了令我一直難忘的那股馨香。我看著她臉上精致的妝容說道:“九十六度的伏特加配製的血腥瑪麗,不適合女人,女人還是喝粉紅酒比較合適。”
粉紅酒是綜合了紅葡萄酒和白葡萄酒的配製方法釀造而成的一種顏色呈粉紅色的酒,它兼具了白葡萄酒的清馨與紅葡萄酒的豐潤,再加上這浪漫的顏色,最適合年輕女性飲用。
但,我的提議似乎沒有得到她的讚同。
她用冷魅的目光瞟了我一眼,說道:“你既喜歡喝粉紅酒的女人,為什麽要坐在這裏跟我嘮叨?”
我一笑,說道:“我隻是給你個建議,並不是喜歡隻喝粉紅酒的女人。知道這血腥瑪麗還叫什麽嗎?”
我笑看著她,等待她的回答。她卻隻是挑挑眉並不接話,似是甚感無聊。
我湊近她,深吸了一口她身上馨香的氣息,聲音曖昧地說道:“這酒還叫失身酒。女人喝這酒可要小心了!”
她站起身,說道:“你總是這麽愛操心女人喝什麽?還是這隻是你勾引女人的一種手段?”她端著酒杯走向光線昏暗處的散座。
想就這麽走開?可沒那麽容易,我在這兒可是足足等了三個月了!
我跟了上去,說道:“第一次見麵時你可是不會逃跑的。現在為什麽見了我就逃?”
她停下腳步,回身說道:“你說什麽?我聽不懂!”便繼續朝那座位走去。
我說:“我喜歡的是一個喝幹卡布其諾咖啡和血腥瑪麗的女人,因為這個女人身上有股獨特的氣味讓我心動,就如花香之於蜜蜂!”
她本來已經走到座位旁,聽了我的話,並沒有坐下去,而是轉身麵對我,說道:“先生,請問,我們認識……”
她這次仍然沒說完,因為又被我吻住了。
她既然裝作不認識我,我就用第一次見麵時的情景提醒她。
她差一點回吻我,我感覺她的舌頭動了動,但她最終忍住了。我被她用力推開,臉上也被潑上了她的血腥瑪麗。
這裏燈光昏暗,沒有像上次在巴黎街頭一樣引起轟動。
我用桌上的紙巾擦拭著頭臉上淋漓的酒水,說道:“小野貓總是愛張牙舞爪!”我把一張紙巾遞到她麵前,“給我再擦一擦,我自己看不見!”
她看看我,又斜眼瞟了瞟那紙巾,便接過了紙巾在我的頭上一陣**。
睚眥必報的女人!
我頂著一頭淩亂的碎發湊近她說道:“我這樣是不是特有男人味道?”
她笑,笑得魅惑而又不懷好意。她又抬起手想要伸向我,我忙道:“你如果再敢動我的頭發,我現在就把你抱回我的酒店房間。”
她停了手,微蹙眉頭問我:“你到底怎麽認出我的?”
我說道:“我剛才不是說了?你身上有一股獨特的馨香,無論你化裝成什麽樣,我都認得出!”
後來,我總是後悔說了這話。因為,從那以後她總是噴灑大量的香水遮蓋她身上的氣味,讓我的這一招徹底失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