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雲打量臉上掛著笑容的男子,對方一身布衣打扮,氣質有商販特有的油滑,他聽到奚雲說話,便道:“我是想來問問這位公子需不需要瓦罐的。”

他打眼一看奚雲,“你是這位公子的侍女嗎?”話說的遲疑,似乎覺得以奚雲這幅不修邊幅的樣子,做侍女都欠妥。

奚雲聽了好笑,隻搖頭道:“我們不需要瓦罐。”她剛花出去那麽多銀兩,需要省著點,況且瓦罐易碎,不便攜帶,著實沒有買的必要。

衛厭此時扶著拐杖站起身的同時,將指尖的一抹銀色流光藏於了袖內。

這個自稱賣瓦罐的男人來找他搭話,衛厭隻消打量上幾眼,就知道這人除了瓦罐之外,恐怕還有其他副業。

對方上下打量他的目光細的像是在估量羊圈裏的羊,令人生厭,外麵的衣衫破舊,綁著裏衣的腰帶卻露出一塊鑲銀的裝飾,且手腕有細小的抓傷……

衛厭不欲多生事端,他腿腳不便,還要等奚雲匯合,便任由男人滔滔不絕,自己則持了利器,隨時警惕。

現在奚雲來了,他便道:“走吧。”

奚雲點點頭,現在天色已晚,必須要快點找到過夜地方才是。

“誒,別走啊。”男子攔在他們身前,擋住去路後才繼續道:“買賣不做也不要緊,現在大家兜裏都吃緊,我也理解,不過現在天色這麽晚,你們不回城裏,是準備去山裏過夜嗎?山裏野獸出沒,太過危險了吧。”

奚雲無意向對方透露自己的過夜地點,隻道:“我們已經找好了留宿人家。”

“你們這個方向分明就是去山上,難不成是要去李獵戶家過夜嗎?他性格差勁吝嗇,怎麽可能會收留你們?”男子露出狐疑的表情。

奚雲步伐頓住,仔細地看了男子兩眼,“不是李獵戶。敢問您貴姓?”

“我叫方俗。”方俗咧嘴一笑,“人和名字一樣俗,就愛管閑事,你們若是沒地方去,就來我家歇息吧,總比睡在山裏強。”

他神神秘秘地道:“除了性格不好的李獵戶之外,山裏深處還聚集了一波由遊民集結的匪寇。”

方俗似乎認定了奚雲是在說假話,雖然實際上確實如此,因此極力邀請奚雲來自己家中歇息,說自己家就在城中,可以一盡地主之誼。

如此好客……奚雲低頭笑了笑,再抬頭時,她頷首答應了,“那就麻煩你了。”

她轉頭對衛厭眨了眨單邊的眼睛,這是她和以前夥伴約定好的一種暗號方式,她不確定衛厭能不能看懂她的意思。

衛厭神情冷凝,盯著她半響,殺心再起。

真是愚蠢至極!

若是腿腳沒有問題,若是身上尚有銀兩,衛厭一定會掉頭就走,才不管這奚雲想做什麽。

奚雲被他盯得心裏發虛,於是一麵讓方俗帶路,一麵湊到衛厭身邊小聲道:“放心,我不會打無準備的仗。”

“嗬。”衛厭扯了扯唇角,沒有要和奚雲交流的意思,若是奚雲把自己作死了,倒是省得他自己動手。

衛厭沉眉斂目,一路都沒有言語。

方俗走在最前麵,時不時回頭看他們幾眼,生怕他們跟丟了似的,嘴上一直再說現在世道如何艱難,他們才更要互相幫助。

奚雲讚同的附和幾句,把身上的包袱裹緊了,視線則在四周掃過,敏銳的發現,她一進城,就有視線落在了她身上,不過因為方俗在的原因,這道視線很快就消失了。

果然,她今天采買時,注意到她的人不隻有一個,她繞了大半圈,也還是有小尾巴跟著她到城門口。

不過現在也不知道是覺得她身邊人多,不好再下手了,還是……總之,奚雲深吸一口氣,心道,還是不夠謹慎,錢財外露了。

方俗的家是個簡易的四合院,磚瓦破舊,院子裏曬著一些衣裳,靠著牆的水缸缺口,打開蓋子一看,淺淺的一層水快見底了。

“西邊和東邊各有一個屋子,你們隨意分配。”方俗顯得很大方。

奚雲看了看,注意到西屋旁邊就是廚房,便順勢道:“我已經借住了你家屋子,就不好意思再浪費你的米麵了,等會自己做點吃的。”

方俗笑著點頭,“我還要繼續出去賣瓦罐,看看能不能在天黑之前賺上兩個子,你們請自便吧。”他似乎心大過頭,一點也不怕自己走了後,家中被奚雲二人搜刮一通,就這麽走了。

等他人一走,奚雲就鑽進了廚房,還從雜物間裏翻找出幹柴火,起鍋燒水了。

她的想法很簡單,在做事之前,要先吃飽才行。

米煮了一小碗,熏肉抹了眼,配上一些野菜蒸的鮮香,水缸剩餘的水她全都用到了,一點也沒留。

衛厭握著筷子,沒動手,奚雲就一邊布菜一邊道:“我猜這個四合院應該不是方俗的,準確的說,應該是他綁架的受害者家的。”

“院子裏晾衣繩上還曬著小孩衣物,這可以對症他手上的細小抓痕,是他綁小孩子時留下的。看傷口的新鮮程度,他應該是綁完人就出了城,準備去山裏通知他的同夥,隻是遇見了你我,就又起了別的心思。”

說到這裏,她頓了頓,“他應該就是他口中的山裏的匪寇。”

衛厭抬眸看向她,終於開口:“那你還敢留下來?”

他對奚雲這份觀察,以及整合線索的分析能力感到詫異,知道她原來不是真的蠢到別人說自己是好人,她就能跟著對方回家。

但,看穿了後還選擇跟著對方走,依舊愚不可昧!

已經是泥菩薩過河,卻還想著要撈別人。

衛厭遮住眼底的涼薄冷意。

“因為這是最優解啊!”奚雲理所當然地道:“我們現在離石坡村的距離說遠不遠說近不近,而恰好就在這麽個距離的地方,有一窩匪寇,很容易就猜到,這裏的匪寇和想洗劫石坡村的是同一個。”

“我們是連夜走的,這匪寇來之前就離開了,現在還沒被追上,那麽他們必然是在我們離開後過去的,時間差一算,就明白,方俗現在回到山裏的大本營,根本叫不來幾個同夥,不過估計他也覺得對付我們用不了幾個人吧。”

她忽的側頭對衛厭笑笑,“大概因為你在,他才會想著回去叫人,而不是就地把我解決了,嗯,還算謹慎,要知道就算其中一個腿腳不變,兩個打他一個,他還是要承擔更大風險。”

奚雲是邊說邊吃飯的,她咽下一大口米飯,熱騰騰的飯菜最能撫慰身心,趕路帶來的疲憊都一掃而空。

與她相比,衛厭的用餐儀態優雅,但速度也不慢,更是秉持著食不言寢不語的習慣,沒怎麽說話。

於是奚雲繼續道:“我不答應方俗來這裏,就得和他一前一後往山裏走,萬一不慎到了匪寇窩點附近,就要被他們包抄了,而且方俗既然已經和你搭話,就是盯上你了,我們去山裏過夜,一時好運甩開了他,後半夜睡得也不踏實啊。”

說到這,她歎氣,“所以來這裏就是最優解,我剛才裝聽啥信啥的傻子應該挺像的,所以他才放心把我們扔這裏。”

衛厭心情有些複雜,難道他沒有殺死奚雲,反而讓她開了竅,變得不傻了嗎?

但即使不傻了,也是本性難改。

衛厭想起奚雲曾經對他做過的事,心頭仍是一陣冷意。

他暫且還未推翻奚雲是重生的可能,傻子傻一輩子然後重生也隻是繼續傻下去,變好的可能性很低。

但不是完全沒有。

吃完飯,奚雲把東西收拾收拾,嘀嘀咕咕地道:“他們現在一時半會趕不回來,我得找找他到底把這家人綁在哪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