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與“權”的恰當定位,是孟子的基本要求,二者的具體協調則展開於個體的行為過程。如何使個體在一切特定境遇中都既不執一,又能反經?與孔子一樣,孟子首先從人格的健全上對此做了考察。在孟子看來,行為的選擇,總是受到行為者(主體)內在品格的製約。正是基於這一觀點,孟子將“正人心”與“息邪說、距詖行”聯係起來,並以此為己任(“我亦欲正人心”)。所謂正人心,便涉及人格問題。當然,人格所關聯的,並非僅僅是具體的行為,在更深的層麵,它同時體現了廣義的價值追求。
(一)人格內涵及其價值意蘊
完美的自我包含何種品格?孔子將人格的各個要素涵蓋於仁這一總範疇之下,孟子則開始將其展開為仁、義、禮、智等具體規定。就其內在含義而言,仁、義、禮、智具有二重性:它既表現為行為的規範,又是主體內在的品格,二者從不同方麵展開了同一道德理想。作為內在的品格,仁、義、禮、智分別代表了德性的不同側麵:
惻隱之心,仁也;羞惡之心,義也;恭敬之心,禮也;是非之心,智也。[66]
惻隱之心是一種同情心,引申為普遍的仁愛精神:“仁者以其所愛及其所不愛。”[67]由所愛兼及所不愛,也就是由親親而泛愛眾;羞惡之心作為當然之則(義)的內化,首先表現為一種道德責任感,它在廣義上則指道德上的自我意識(一旦做了不合道德規範的事,便會受到這種意識的自責);恭敬之心又稱“辭讓之心”,作為禮的內在形式,它所體現的是一種尊重他人、先人後己的價值取向;是非之心則表現了理性的判斷能力,它賦予主體以自覺的品格。可以看出,在仁、義、禮、智四者中,基本品格是仁與智:所謂羞惡之心(義)與恭敬之心(禮)無非是仁與智融合的具體形態,正是在此意義上,孟子有時直接以仁與智來規定理想的人格:“仁且智,夫子既聖矣。”[68]
當然,以仁、智為主幹的如上四重品格,並沒有窮盡理想人格的內涵。除了具有仁愛精神與自覺的理性等之外,完美的自我還應當勇於舍生取義:“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69]“取”表現了意誌的選擇,在這裏,崇高的道德行為(舍生取義),便發端於主體(自我)意誌的選擇。孟子十分注重意誌的品格,並提出了“浩然之氣”說:
“敢問何謂浩然之氣?”曰:“難言也。其為氣也,至大至剛,以直養而無害,則塞於天地之間。”[70]
關於浩然之氣的含義,曆來眾說紛紜,而“塞於天地之間”之類的描述,確實也使之帶上了幾分玄深的神秘感。不過,透過玄秘的形式便不難看出,所謂浩然之氣,無非是一種與主體意誌相聯係的精神力量。當然,它所體現的,主要不是意誌的選擇功能,而是意誌的堅毅果敢氣概。在孟子看來,主體一旦培養了這樣一種意誌力量,便可以成為頂天立地的大丈夫:所謂“塞於天地之間”,便暗示了這一點。孟子一再強調主體應當不為外在“位”“勢”所動而保持自身人格的獨立,從某種意義上說,人格的獨立性正是以至大至剛的浩然之氣為其內在精神支柱,而反過來,“浩然之氣”說也從更深的層麵上反映了主體在人格上卓然挺立的要求。
作為人格的內在規定,浩然之氣與仁智等品格並非相互排斥:“其為氣也,配義與道,無是,餒也。”[71]義與道主要表現為普遍的理性規範。所謂配義以道,便是理性規範對意誌力量(至大至剛之氣)的滲入與影響。孟子一再要求“從其大體”[72],而大體亦即“心之官”,這一原則在意誌與理性的關係上,便表現為心之官對意誌的製約。事實上,在舍生取義的選擇過程中,即可看到這一點:“生”與“義”之間的選擇(“取”),固然體現了意誌的功能(“取”首先是意誌的決斷),但意誌的如上選擇同時又是基於對道德價值的理性思考。可以看出,孟子對理想人格的設定,基本上沿襲了孔子的理性主義方向。
仁、義、禮、智以及浩然的意誌力量從不同側麵展示了理想人格的內涵。作為道德理想的具體化,人格總是具有一種相對完整的形象,從《孟子》中,我們可以看到對這種人格形象的描述:
浩生不害問曰:“樂正子,何人也?”孟子曰:“善人也,信人也。”“何謂善?何謂信?”曰:“可欲之謂善,有諸己之謂信,充實之謂美,充實而有光輝之謂大,大而化之之謂聖,聖而不可知之之謂神。樂正子,二之中,四之下也。”[73]
這裏重要的不是對樂正子其人的評價,它的真義在於從另一角度對理想人格做了規定。“善”表現了理想人格所具有的德性,它總是為人們所向往並合乎人們的意願(可欲之謂善);“信”意味著這種德性是主體真正具有而不是外在的矯飾(有諸己之謂信),它體現了一種真的品格;“美”是全麵性的要求,它提示了理想的人格應當是各個要素的統一(充實之謂美);“大”表明完美的人格必然是內容與形式的統一(充實而有光輝之謂大);“聖”突出了人格的道德感染力與教化作用(大而化之之謂聖);“神”表明人格的如上作用是以潛移默化(無形)的形式展開的(聖而不可知之之謂神)。總起來說,理想的人格表現為一種善、真(信)、美統一的完整形象,而這種人格同時又蘊含著無形的道德力量。
完美的人格形象都具有一種典範的意義。孔子曾將人格典範區分為君子與聖人兩類,並把聖人規定為一種範導目標,以為即使堯舜也尚未完全臻乎此。在這方麵,孟子的看法與孔子有所不同。按孟子之見,聖人雖是“人倫之至”[74],但它並非可望而不可即。從曆史上看,不僅堯舜是當之無愧的聖人,而且像伯夷、伊尹、柳下惠等賢者也都已達到聖人的境界,孔子則更是集聖之大成。[75]就其現實形態而言,聖人與君子不僅無操作準則和範導目標之別,而且也並非超然於一般人之上:
聖人之於民,亦同類也。[76]
故凡同類者,舉相似也,何獨至於人而疑之?聖人與我同類者。[77]
聖人與民同屬一類,他來自普通人之中,而不是一種超驗存在。這樣,從存在的意義上看,聖人與普通人一開始便有一種內在的關聯。這種關聯同時又使理想與現實得到了溝通:聖人作為理想的人格典範,首先是現實社會中的一員;同樣,在現實的我與理想的典範之間也沒有不可逾越的鴻溝。
正是基於如上看法,孟子肯定人皆可以為堯舜:
曹交問曰:“人皆可為堯舜,有諸?”孟子曰:“然。”[78]
這裏體現的是一種普遍的道德自信:作為與聖人同屬一類的社會存在,人皆能夠達到一種理想的人格境界;而在這種樂觀信念的背後,則蘊含著一種道德上平等的觀念,就皆可以成聖而言,人與人之間並無本質的差別。這種看法似乎是對孔子的某種修正。在孔子那裏,聖人主要表現為一種範導目標,它很難為一般人所達到。孔子本人從來不敢以聖人自許:“若聖與仁,則吾豈敢?”[79]即使堯舜,在孔子看來亦未完全達到聖的境界:“堯舜其猶病諸!”[80]這樣,聖人便帶有某種可望而不可即的超驗性質。相形之下,孟子的如上確信則使這種超驗性有所淡化。在中國曆史上,“人皆可以為堯舜”的觀念逐漸成為激勵人們不斷實現道德升華的內在動力,其影響無疑是深遠的。不過,在強調道德理想植根於現實人倫的同時,孟子對理想超越於現實這一特征似乎有所弱化:當他由聖人與民同類而導出凡人皆可成聖時,理想人格與現實人倫的接近較之其超越現實的崇高性,無疑顯得更為突出。
作為人人皆可達到的境界,理想人格主要表現為一種內聖的品格。在孟子看來,判斷一個人是否已經在人格上得到升華,主要便是以其“存心”為依據:
君子所以異於人者,以其存心也。[81]
所謂存心,也就是內在的德性或道德意識的涵養。在此,內在的德性(內聖)構成了理想人格(君子)的根本特征。在孟子對理想人格的化身——大丈夫的描述中,我們可以更為具體地看到這一點:“富貴不能**,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82]相對於內在的精神境界而言,富貴、貧賤、威武等基本上表現為外在的力量,而理想人格(大丈夫)的崇高性,即在於具有堅定的操守,不為外在的力量所**、所移、所屈。這種操守所體現的,正是內聖的品格。
也正是基於如上看法,孟子對賢與能做了區分:
賢者在位,能者在職。[83]
尊賢使能,俊傑在位,則天下之士皆悅而願立於其朝矣。[84]
“賢”主要是內在的道德品格或德性,“能”則指經世的實際才幹,前者屬內聖,後者屬外王。孟子將尊重賢者與使用能者加以區分,亦即把實際的致用功能從賢者之中分離出來,多少意味著架空理想人格的外王(經世致用)規定。從邏輯上看,這種趨向與孟子性善說及王道觀念又有內在的聯係:孟子曾由仁道推出了王道,而王道的基本要求即在於通過“以德行仁”使人“中心悅而誠服”[85]。它在總體上更偏重於內在的道德力量,後者體現於理想人格上,便是內聖特征的強化。相對於孔子對內聖與外王的雙重確認,孟子的如上傾向標誌著儒家價值追求的某種折變。
(二)性善的預設:返歸內在潛能
人格理想的內涵,內在地規定著成人(達到理想人格)之道。孟子對內聖的強調,一開始便製約了他對成人過程的考察。
孔子曾提出了“性相近,習相遠”[86]之說,以為成人必須以相近(普遍)之性為出發點。不過,關於性的具體內容,孔子並未做更多的闡述,孟子則對此做了較多的解說。按孟子之見,人性之所以普遍相近,是因為凡人都有先天的善端。正是這種善端,為邁向理想的人格提供了可能。[87]
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猶其有四體也。有是四端而自謂不能者,自賊者也。[88]
仁、義、禮、智是理想人格的基本規定,而這種規定一開始便以萌芽的形式(端)存在於每一個主體之中,並構成了主體自我實現的內在根據。所謂成人,無非是這種先天潛能的展開,如果主體不能完成這一過程,便是對先天潛能的自我否定(自賊)。潛能之於人,猶如源泉之於水流,“源泉混混不舍晝夜。盈科而後進,放乎四海,有本者如是,是之取爾”[89]。同樣,先天的善端也為人格的發展提供了不竭之源。可以看出,從孔子的性相近,到孟子的性本善,與人性相聯係的內在根據在成人過程中的地位得到了進一步突出。
作為一個以先天善端為本的過程,理想人格的塑造更多地表現為對內在本性的順導。在與告子的辯論中,孟子對此做了闡述:
告子曰:“性,猶杞柳也;義,猶桮棬也。以人性為仁義,猶以杞柳為桮棬。”孟子曰:“子能順杞柳之性而以為桮棬乎?將戕賊杞柳而後以為桮棬也?如將戕賊杞柳而以為桮棬,則亦將戕賊人以為仁義與?率天下之人而禍仁義者,必子之言夫!”[90]
所謂為仁義,亦即培養仁義的品格(達到理想的人格境界)。按照告子的看法,人的本性既非善,也非不善,因此仁義等品格的形成主要依賴於後天的加工造就。孟子則認為,告子的如上主張,必然將使“為仁義”等同於否定人之本性(戕賊人之性)。從理論上看,把肯定後天的加工簡單地歸結為戕賊人性,這當然並不確切,因為告子之側重於成人的後天作用,與逆乎本性(自賊本性)並無直接的邏輯聯係。就此而言,孟子的批評,多少是一種先驗論的偏見。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孟子從性善論的前提出發,強調成人不應當是一個戕賊本性的過程。後者首先意味著:人格的塑造不能僅僅理解為外在的強製或單向的灌輸。一般而論,道德涵養固然需要經曆一個個體社會化的過程,而這一過程通常又與改造本然之性相聯係,但同時,它又並非完全逆乎本性。人的本性在某種意義上表現為人的需要:“在現實世界中,個人有許多需要”,“他們的需要即他們的本性”。[91]如前章提及的,根據現代人本主義心理學的研究,人除了基本的生理需要外,還具有相互尊重、合群等高層次的需要。在追求理想精神境界的過程中,以需要的形式表現出來的人性,即構成一種內在的出發點或根據。當然,這種出發點或根據並不是凝固不變的。當它與內化的普遍規範、原則等相融合之後,又可以不斷地提升為一種新的根據,並相應地為成人過程提供一個新的出發點。如果完全離開或違逆如上的內在根據,片麵地突出外在強製,成人的過程便會導致人性的扭曲,而很難達到健全的人格。盡管孟子對人性的理解具有某種先驗的偏向,但他反對戕賊人性以為仁義,確實有見於內在根據在人格培養中的作用。
孟子對戕賊人性的批評,同時包含著另一重含義,即達到理想人格的過程並不以自我的否定為特征,毋寧說,它更多地表現為自我的實現。如前所述,在孟子那裏,成人的內在根據也就是先天的善端或潛能。自我從本然的存在到理想境界的發展,同時即善端的展開或潛能的實現,在本然的我與理想的我之間不存在內在的緊張或對抗。孟子的如上看法後來逐漸成為儒學的主流,它與西方基督教的觀念形成了明顯的差異。按照基督教的教義,人類的祖先由於偷食禁果而犯下了原罪,這種原罪以後又影響到了他的後代:它使每一個人在來到世間時,總是帶著一身罪孽。這樣,自我一開始便是一種有罪的存在,其要獲得拯救,便必須否定本然的我(帶有原罪的我)。耶穌曾對信徒這樣說:“如果有人想跟隨我,就讓他先否定他自己。”[92]在此,本然的我(帶有原罪的我)與理想的我(被救贖的我)表現為一種不相容的關係。這種觀念既可能導向對人的生命價值的蔑視,又蘊含著追求彼岸世界的超越趨向。相形之下,孟子在性善說的基礎上將成人過程理解為自我完成(自我潛能的實現),似乎更多地肯定了主體的存在價值及現實人生的意義。
把成人(達到理想人格)規定為內在根據的展開,當然並不意味著排斥後天的涵養。孟子曾把仁義等善端比作五穀之種子,他認為,正如種子需要經過一個成熟過程一樣,內在善端亦需熟之:
五穀者,種之美者也;苟為不熟,不如荑稗。夫仁亦在乎熟之而已矣。[93]
內在善端的成熟過程,首先表現為理性的自覺。孟子曾對“行仁義”與“由仁義行”做了區分,所謂“行仁義”,即行為自發地合乎仁義規範,此時主體還處於自在的階段;“由仁義行”則是自覺地遵循仁義規範,此時主體處於自為狀態;前者相應於本然的我,後者則已提升為理想的我,而從“行仁義”的自在存在(本然的我)到“由仁義行”的自為存在(理想的我)之轉化,即通過“明於庶物,察於人倫”的理性化過程而實現的。[94]在此,理性的升華既是內在潛能展開的前提,又構成了潛能展開過程的具體內容。
孟子曾把浩然之氣引入了理想人格之中,與人格的這一重規定相應,孟子提出了“養氣”之說。所謂養氣,也就是培養堅毅剛韌的意誌節操。在孟子看來,主體要卓然挺立,並承擔社會責任,便必須經過一個苦其心誌的過程:
故天將降大任於是人也,必先苦其心誌,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95]
在天降大任的神秘形式之後所蘊含的,無非是主體的使命意識(承擔社會責任)。理想人格不是離群索居的個體,他總是生活於社會之中並有其相應的社會義務;完成自我與完成社會義務本質上是統一的(如前所述,理想的人格典範內在地具有“大而化之”的功能),而要達到如上雙重目標,便離不開意誌的磨煉。孟子的這一看法注意到了堅毅的意誌品格並非自然形成,唯有通過艱苦的磨煉以及逆境的洗禮,才能真正達到剛韌自強的人格。
不過,盡管孟子肯定了後天的理性自覺、意誌磨煉等對成人的意義,但在他看來,這些因素僅僅是先天善端借以展開的條件,其作用無非是“擴而充之”[96],而並沒有為人格注入新的內容。同樣,環境的影響固然不可忽視(意誌的磨煉往往展開於逆境之中),但這種影響主要表現為促進或阻止內在善端的展開,其關係一如氣候、土地之於麥種:“今夫麰麥,播種而耰之,其地同,樹之時又同,浡然而生,至於日至之時,皆熟矣。雖有不同,則地有肥磽,雨露之養,人事之不齊也。”[97]正如土地、氣候等條件並未為麥種增加新的質一樣,環境的影響也並未導致內在根據的轉換。這樣,在孟子那裏,成人的過程便帶有某種封閉的性質:理想的人格始終不超出先天的善端。從孟子的如下結論中,我們不難看到這一點:
學問之道無他,求其放心而已矣。[98]
為學與成人是同一過程的兩個方麵,而這一過程在總體上即表現為從先天善端出發而又返歸本性(求其放心)。
相對於孔子,孟子對內在根據的考察顯然更為具體和深入。從儒家人格理想論的演進來看,孟子在性善說基礎上所做的如上考察,無疑構成了一個不可忽視的環節。但所見之中同時又蘊含著所蔽:正是由突出與強化成人過程中的內在根據,孟子開始在某種程度上導向了複性說,從而相對地弱化了後天習行在人格塑造中的作用。
[1] 詳見《韓非子·顯學》。
[2] 《孟子·告子上》。
[3] 《孟子·盡心上》。
[4] 《孟子·公孫醜上》。
[5] 《孟子·公孫醜上》。
[6] 《孟子·梁惠王上》。
[7] 《孟子·公孫醜上》。
[8] 《孟子·離婁上》。
[9] 《孟子·離婁上》。
[10] 《孟子·盡心下》。
[11] 《孟子·離婁上》。
[12] 正是在此意義上,後來明代的王夫之把“誠”界定為“實有”:“誠以言其實有矣”(《張子正蒙注·太和》)。
[13] 《孟子·盡心上》。
[14] 《孟子·公孫醜下》。
[15] 《孟子·離婁上》。
[16] 參見《孟子·公孫醜下》。
[17] 《孟子·萬章上》。
[18] 參見本書附錄三《〈詩經〉的情感世界》。
[19] 《孟子·梁惠王下》。
[20] 《孟子·公孫醜下》。
[21] 《孟子·盡心上》。
[22] 《孟子·離婁上》。
[23] 《孟子·盡心上》。
[24] 《孟子·盡心上》。
[25] 《孟子·盡心下》。
[26] 《孟子·盡心上》。
[27] 《孟子·告子上》。
[28] 《孟子·離婁上》。
[29] 《孟子·盡心上》。
[30] 《孟子·萬章下》。
[31] 《孟子·盡心上》。
[32] 《墨子·尚同上》。
[33] 《莊子·天下》。
[34] 《孟子·盡心上》。
[35] 《孟子·盡心下》。
[36] 《孟子·盡心上》。
[37] 《孟子·盡心下》。
[38] 《孟子·公孫醜下》。
[39] 《孟子·梁惠王上》。
[40] 《孟子·梁惠王下》。
[41] 《孟子·盡心上》。
[42] 《孟子·盡心上》。
[43] 《孟子·梁惠王上》。
[44] 《孟子·盡心上》。
[45] 《孟子·梁惠王上》。
[46] 《孟子·梁惠王上》。
[47] 《商君書·更法篇》。
[48] 參見(漢)司馬遷:《史記·商君列傳》。
[49] 《孟子·離婁下》。
[50] 《孟子·告子上》。
[51] 《孟子·盡心上》。
[52] “權”的原始含義是秤錘,做動詞用時指衡物以知其輕重。
[53] 《孟子·離婁上》。
[54] 《孟子·萬章下》。
[55] 《孟子·盡心上》。
[56] 參見[法]薩特:《存在主義是一種人道主義》。
[57] 《孟子·離婁上》。
[58] 《孟子·盡心下》。
[59] 《孟子·告子上》。
[60] 當P.J.艾凡赫強調在孟子那裏,作為規範的禮完全可以懸置變通而並無絕對意義時,似乎忽視了這一點。以上內容參見P.J.Ivanhoe,“Thinking and Learning in Early Confucianism,”Journal of Chinese Philosophy,1990(4)。
[61] 《孟子·離婁上》。
[62] 《孟子·離婁上》。
[63] 《孟子·公孫醜下》。
[64] 《孟子·滕文公下》。
[65] 《孟子·滕文公下》。
[66] 《孟子·告子上》。
[67] 《孟子·盡心下》。
[68] 《孟子·公孫醜上》。
[69] 《孟子·告子上》。
[70] 《孟子·公孫醜上》。
[71] 《孟子·公孫醜上》。
[72] 《孟子·告子上》。
[73] 《孟子·盡心下》。
[74] 《孟子·離婁上》。
[75] 參見《孟子·萬章下》。
[76] 《孟子·公孫醜上》。
[77] 《孟子·告子上》。
[78] 《孟子·告子下》。
[79] 《論語·述而》。
[80] 《論語·雍也》。
[81] 《孟子·離婁下》。
[82] 《孟子·滕文公下》。
[83] 《孟子·公孫醜上》。
[84] 《孟子·公孫醜上》。
[85] 《孟子·公孫醜上》。
[86] 《倫語·陽貨》。
[87] A.C.葛瑞漢認為,除了與告子辯論及答某個學生之問外,孟子從未肯定人性本善。性善說是在爾後,特別是李翱及宋明理學那裏才發展起來的(參見A.C.Graham,Studies in Chinese Philosophy and Philosophical Literature,New York,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1990,pp.26-59)。依此,則性善便隻是孟子的偶然提法。這一觀點忽視了孟子的人性論與其整個價值體係(特別是理想人格論)之間的聯係。事實上,如後文將要詳論的,在孟子那裏,性善乃是實現其價值目標的一個必不可少的前提。
[88] 《孟子·公孫醜上》。
[89] 《孟子·離婁下》。
[90] 《孟子·告子上》。
[91]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326、514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92] [英]詹姆士·裏德:《基督的人生觀》,69頁,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89。
[93] 《孟子·告子上》。
[94] 參見《孟子·離婁下》。
[95] 《孟子·告子下》。
[96] 《孟子·公孫醜上》。
[97] 《孟子·告子上》。
[98] 《孟子·告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