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的人格在體現道德理想的同時,又以個體為承擔者:成人在某種意義上便表現為個體的完成。作為人格的承擔者,個體同時又是生命的主體:它必然要經曆一個從生命的開始到生命之終結的過程。質言之,個體的存在總是有限的。個體存在的這種有限性,使人生的意義成為嚴峻的問題:既然人必然要走向死亡,那麽,人的存在究竟有何意義?人到底如何超越有限?正是對存在意義的自覺關注,使儒家價值觀提升到了終極關懷這一形而上的層麵。

孔子將人格的完善視為主體實現自身價值的具體體現,而成人的過程即展開於現實的人生之中。這樣,理想的追求雖然指向未來,但它並不具有超驗的性質;達到理想之途徑,始終內在於現實的社會生活。與這一致思趨向相應,孔子對超然於此岸的事很少表現出興趣。《論語》中記載:

季路問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曰:“敢問死。”曰:“未知生,焉知死?”[106]

鬼神是彼岸世界的對象,死則意味著現實人生的終結,相對於二者而言,人及其現實的存在(生)具有更為重要的意義。這裏既蘊含了關心人甚於關心超驗對象的仁道原則,又表現了將現實的人生置於超自然對象之上的理性主義精神。而二者的統一,又構成了一種不同於宗教迷狂的人文主義價值取向,它使儒學的終極關懷,一開始便疏離於彼岸世界的追求而植根於現實的人生。[107]

然而,當人們認真地麵對現實人生的時候,卻不能不正視一個基本的事實,即個體存在的偶然性與有限性。作為特定的存在,個體來到世間,在某種意義上誠如海德格爾所說,具有被拋擲的性質:一方麵,它的存在既非出於主體自身的選擇,也非類的進化過程中不可避免的一環,因而帶有某種偶然性;另一方麵,作為生命的主體,個體的存在總是有它的終點:死是其必然的歸宿。這樣,就個人而言,人生誠然是現實的,但同時又是偶然的、有限的;正是後者,使人生的意義問題變得突出了:作為一種有限的存在,生命的價值究竟何在?盡管孔子並不熱衷於討論生命的終結(死),但作為一個自覺反省人類生活的思想家,孔子始終嚴肅地關注、思考著如上問題。

對人生意義的考察,內在地關聯著如何超越有限的問題。個體的有限性首先是相對於類而言,而有限性的超越,也總是涉及個體與類的關係。與個體存在的短暫性相對,類的生命本質上表現為一個綿延不絕的曆史長河,它總是超越特定的個體而在生命的前後相承中無限延伸。這樣,如何超越個體存在之有限性,在某種意義上便可以轉換為如何使個體的生命融合於類的曆史長河。孔子所循沿的,基本上便是如上思路。從孔子對孝的注重中,我們便不難看到這一點。如前所述,孔子將孝規定為仁之本,並一再從不同的角度強調孝之重要性。作為一種倫理關係,孝主要展開於親子之間,而親子關係首先表現為以血緣為紐帶的生命延續:前代的生命在後代之中得到延伸。這樣,個體便構成了生命之流的中介:一方麵,它承續了前代的生命;另一方麵,它自身的生命又在後代之中得以綿延。在這種前後相承中,生命的長河綿綿無盡,而個體則通過融合於其間而最終超越了有限。總之,透過血緣、心理情感等形式,我們可以看到,“孝”的更為深沉的本體論內涵和價值意義,便是生命的綿延,從《詩經》“孝子不匱,永錫爾類”[108],到孔子“慎終追遠,民德歸厚”[109],再到爾後孟子“不孝有三,無後為大”[110],無不體現了這一點。

通過融入類的生命長河而超越有限,並進而從生命的延續中尋找個體的存在價值,這便是孔子解決個體有限性與人生意義之緊張、衝突的大致思路,它同時構成了儒家在這一問題上的基本價值取向。可以看出,這種思路及取向與宗教的觀念存在明顯的差異。一般而論,宗教很少關注生命的綿延(後來的道教可能是個例外),相反,它在總體上強調的是生命的寂滅和靈魂的延續。在靈與肉的對峙中,它幾乎總是以前者抑製後者,從西方的基督教到東方的佛教,莫不如此。這種觀念不僅未能正視現實人生,而且將邏輯地導致對生命價值的虛無主義態度:從宗教對天國的追求中,我們不難看到這一點。相形之下,孔子在孝的形式下所表現的對生命綿延的注重,無疑從個體有限性的揚棄這一角度,確認了人的存在價值。它使人的終極意義從超驗的天國,回歸到了具體的曆史過程。不妨說,正是肯定生命在前後相承中綿綿延續,使儒家始終與彼岸世界保持了相當的距離。

當然,生命的曆史綿延,並不僅僅是一種生物學意義上的延續。在孔子那裏,生命同時又是(或者說,更主要的是)一種廣義的文化生命,而生命的前後連續相應地也具有人文的意義。在談到孝的具體內涵時,孔子指出:

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111]

在此,道便可以看作一種文化理想,無改於父之道,則是繼承前代的文化理想,孔子以此規定孝,意味著將生命之河的曆史延伸,同時理解為文化生命的前後相承。[112]按照孔子的看法,正是在文化的承先啟後中,個體進一步超越了自身的偶然性與有限性,並使自身的價值得到更為深刻的體現。當子路提出“願聞子之誌”時,孔子的回答便是:“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懷之。”[113]老者代表的是前輩,少者代表的是後代。在繼往開來的文化演進中,作為文化存在的主體一方麵繼承了前輩的曆史遺產,另一方麵又為後代留下了新的文化成果。他在世界上固然來去匆匆,但他所創造的文化業績卻隨著文化生命的延續而獲得了恒久的意義。“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114]這裏沒有任何傷感的情懷,相反,它表現的恰恰是對人生的樂觀態度:人所創造的文化價值不會消失,它將融入曆史的長河,並進而奔向無窮的未來。

也正是基於如上的信念,孔子可以在困厄之中依然保持達觀:

子畏於匡。曰:“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天之將喪斯文也,後死者不得與於斯文也;天之未喪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115]

作為生命(包括文化生命)長鏈中的一環,個體承擔著文化延續的使命(所謂“天之未喪斯文”,無非是這種使命的形而上表述),沒有“我”,則文化將中絕(後死者不得與於斯文);正是在完成這種曆史使命與職責的過程中,個體存在的意義得到了體現,個體的價值也得到了確證。在“匡人其如予何”的反詰背後,蘊含的正是這種自信。

不難看出,根據孔子的理解,個體的有限性與存在意義(人生意義)之間的緊張,最終應當在生命長河的延續中加以化解。當然,這並不意味著個體可以避免死的歸宿。超越有限的真正含義在於,盡管個體作為特定的存在必然要走向死亡,但死亡並不意味著歸於虛無。作為生命長鏈中的一環,個體的存在價值與意義將隨著生命長河的綿延而長存,並得到進一步光大:“後生可畏,焉知來者之不如今也?”[116]從這一角度看,死亡本身對個體來說便不再是一種令人恐懼的歸宿,“朝聞道,夕死可矣”[117]。這是一種對待死亡的從容通達的態度。儒家既不像存在主義(海德格爾)那樣把死視為本真之我的實現形式,也不像後來的道教那樣因畏死而追求個體的長生久視,這種健全的人生觀在很大程度上便奠基於孔子的如上觀念。

要之,孔子從生命的自然延續與曆史延續(文化延續)中尋找有限的超越與存在的價值(人生的價值),使儒家一開始便避免了對彼岸世界的幻想,而努力在現實人生中追求和實現存在的終極意義,這種有限而超越有限、樂生而不畏死的人生態度,無疑體現了積極的價值取向。不過,應當指出的是,由強調生命的綿延(主要是廣義的文化生命的延續),孔子同時又表現出某種因循的傾向:在“三年無改於父之道”等要求中,文化的繼承似乎被提到了至上的地位,孔子本人也以“述而不作”為取向,盡管如前所述,孔子並未否定文化創造的意義,但如何在“述”(承繼)與“作”(創造)之間保持適當的張力,似乎並不是一個已經完全解決了的問題。

[1] 《論語·微子》。

[2] 《論語·八佾》。

[3] 《論語·憲問》。

[4] 《論語·為政》。

[5] 《論語·學而》。

[6] 《論語·學而》。

[7] 《孟子·梁惠王上》。

[8] 《論語·陽貨》。

[9] 《論語·泰伯》。

[10] 《論語·顏淵》。

[11] 《論語·裏仁》。

[12] 《論語·子罕》。

[13] 《論語·述而》。

[14] 《論語·衛靈公》。

[15] 儒家所說的道,往往兼有法則、社會理想、道德原則等多重含義。此處之道與《論語·憲問》篇中“道之將行也歟?命也。道之將廢也歟?命也”所說的道,意思相近,皆指社會理想或政治原則。

[16] 《論語·泰伯》。

[17] 《論語·憲問》。

[18] 《論語·憲問》。

[19] 《論語·述而》。

[20] 《論語·子罕》。

[21] 《論語·憲問》。

[22] 《論語·八佾》。

[23] 《論語·堯曰》。

[24] 《論語·述而》。

[25] 《論語·微子》。

[26] 《論語·憲問》。

[27] 狄百瑞認為,儒家的為己說包含著“自我的覺醒”“獨立的判斷”等觀念。他似已注意到這一點,但其將儒家上述思想與個人主義聯係起來,則容易引起混淆。以上內容參見W.T.de Bary,Individualism and Holism:Studies in Confucian and Taoist Values,Ed.by D.J.Munro,Ann Arbor,MI,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1985,p.334。

[28] 《論語·衛靈公》。

[29] 《論語·雍也》。

[30] 《論語·衛靈公》。

[31] 《論語·顏淵》。

[32] 《論語·顏淵》。

[33] 《論語·子罕》。

[34] 《論語·衛靈公》。

[35] 《論語·為政》。

[36] 《論語·子張》。

[37] 《論語·學而》。這句話雖出自孔子的學生有子之口,但表達的卻是孔門的思想。事實上,孔子本人便一再強調“君子和而不同”(《論語·子路》)。

[38] 《論語·顏淵》。

[39] 主體間的溝通與協調已越來越為當代思想家所注意,如哈貝馬斯的交往行為理論即對此做了相當係統和深入的分析。盡管哈氏突出了語言的中介作用,但合理的交往總是指向主體間的相互理解與彼此溝通。以上內容參見J.Habermas,The Theory of Communicative Action,Boston,Beacon Press,1984,pp.94-101。

[40] 《論語·衛靈公》。

[41] 《論語·陽貨》。

[42] 《論語·裏仁》。

[43] 《論語·微子》。

[44] 《論語·子路》。

[45] 《論語·述而》。

[46] 《論語·泰伯》。

[47] 《論語·堯曰》。

[48] 《論語·述而》。

[49] 《論語·裏仁》。

[50] 《論語·子路》。

[51] 《論語·憲問》。

[52] 《論語·季氏》。

[53] 《論語·鄉黨》。

[54] 《論語·堯曰》。

[55] 《論語·衛靈公》。

[56] 《論語·雍也》。

[57] 《論語·述而》。

[58] 《論語·裏仁》。

[59] 《論語·顏淵》。

[60] 《論語·八佾》。

[61] 《論語·子路》。

[62] 《論語·子路》。

[63] 《論語·子罕》。

[64] 《論語·泰伯》。

[65] 《論語·先進》。

[66] 《論語·裏仁》。

[67] 在廣義上,實用主義、存在主義都可以歸入境遇倫理學之列,而狹義的境遇倫理學則與弗萊徹在《境遇倫理學》一書中所闡釋的這類倫理思想相關。

[68] 《論語·子張》。

[69] 《論語·裏仁》。

[70] 郝大維與安樂哲注意到孔子肯定義與具體境遇、特定背景的聯係,但卻忽視了孔子賦予義以絕對性這一麵,並由此否定義是一種普遍的道德原則(參見D.L.Hall and R.T.Ames,Thinking Through Confucius,New York,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1987,pp.100-105)。這種看法與孔子總的思想傾向似乎相去過遠。[美]郝大維、[美]安樂哲:《通過孔子而思》,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

[71] 《論語·裏仁》。

[72] 《論語·憲問》。

[73] 《論語·述而》。

[74] 《論語·子路》。

[75] 《論語·衛靈公》。

[76] 《論語·公冶長》。

[77] 因此,我們很難同意郝大維與安樂哲的如下看法:在孔子那裏,對審美情感的注重已超越了理性的要求(參見D.L.Hall and R.T.Ames,Thinking Through Confucius,New York,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1987,Chapter 3)。這一觀點似乎忽視了孔子思想中理性精神的主導意義。

[78] 《論語·陽貨》。

[79] 《論語·裏仁》。

[80] 《論語·裏仁》。

[81] 《論語·顏淵》。

[82] 《論語·泰伯》。

[83] 《論語·公冶長》。

[84] 《論語·泰伯》。

[85] 《論語·泰伯》。

[86] 《論語·述而》。

[87] 柯雄文(A.S.Cua)認為,儒家的君子為人們的具體行為提供了一種效法的樣式(models of emulation)。這一看法已涉及了君子的人格典範意義。不過,柯雄文未能進而對聖人與君子的不同人格意義做區分。

[88] 《論語·泰伯》。

[89] 《論語·顏淵》。

[90] 《論語·子路》。

[91] 《論語·子路》。

[92] “成人”有名詞與動詞二重含義。作為名詞的成人,是指完美的人格;作為動詞短語的成人,則有成就理想人格之意。成人之道中的“成人”,主要與後一含義相關。

[93] 《論語·陽貨》。

[94] 《論語·衛靈公》。

[95] 《論語·顏淵》。

[96] 《論語·八佾》。

[97] 《論語·裏仁》。

[98] 《論語·裏仁》。

[99] 《論語·裏仁》。

[100] 《論語·學而》。

[101] 《論語·憲問》。

[102] 《論語·子張》。

[103] 《論語·陽貨》。

[104] (清)劉寶楠:《論語正義》引。

[105] 《論語·泰伯》。

[106] 《論語·先進》。

[107] 孔子雖然賦予命以超驗的形式,但命本身更多地表現為一種形而上的設定,其理智的思辨意義往往超越了宗教情感。

[108] 《詩經·大雅·既醉》。

[109] 《論語·學而》。

[110] 《孟子·離婁上》。

[111] 《論語·學而》。

[112] 儒家的另一經典《中庸》曾引孔子語:“夫孝者,善繼人之誌,善述人之事也。”此語雖未必一定出自孔子之口,但同時卻又從一個方麵印證了把“孝”廣義地理解為文化延續(繼人之誌,述人之事),是儒家的一個基本觀念。

[113] 《論語·公冶長》。

[114] 《論語·子罕》。

[115] 《論語·子罕》。

[116] 《論語·子罕》。

[117] 《論語·裏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