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2年的非基督教運動從一開始就受到來自各方麵的批評。[157]但曆來對這些對立麵的研究不多。[158]本文選取在非基督教運動中持反對態度的錢玄同為視角,討論他對這一運動的認識,以及由此而引發的他對新文化運動的思考,俾從另一個角度認識非基督教運動和錢玄同的思想。

一、反對非基督教運動

錢玄同(1887-1939年),祖籍浙江吳興。近代中國著名思想家和語言文字學家。早年留學日本,新文化運動時期,與陳獨秀、胡適等共同編輯《新青年》,是《新青年》的主要作者之一。1922年非基督教運動發生伊始,錢玄同與北京大學的其他四位教授,率先反對。

關於1922年非基督教運動的宗旨,當時幾個具有綱領性的文件說得相當清楚:

(1)上海《非基督教學生同盟宣言》說:“我們知道,現代社會的組織,是資本主義的社會組織,一方麵有不勞而食的有產階級;他方麵有勞而不得食的無產階級。換句話說,就是:一方麵有掠奪階級,壓迫階級,他方麵有被掠奪階級、被壓迫階級。而現代的基督教及基督教會,就是‘幫助前者掠奪後者,扶持前者壓迫後者’的惡魔。”“世界的資本主義,已由發生、成熟而將崩壞了。各國資本家不論是英、是日、是法,因而大起恐慌,用盡手段,冀延殘喘於萬一。於是,就先後湧入中國,實行經濟侵略主義了。而現代的基督教及基督教會,就是這經濟侵略的先鋒隊。各國資本家在中國設立教會,無非要**中國人民歡迎資本主義;在中國設立的基督教青年會,無非是養成資本家底善良走狗。簡單一句,目的在於吮吸中國人民底膏血。因此我們反對資本主義,必須反對這擁護資本主義欺騙一般民眾的現代基督教及基督教會。”[159]

(2)北京《非宗教大同盟公電及宣言》說:“……我們自誓要為人類社會掃除宗教的毒害。我們深惡痛絕宗教之流毒於人類社會十百千倍於洪水猛獸。有宗教,可無人類,有人類,應無宗教。宗教與人類,不能兩立。人類本是進化的,宗教偏說人與萬物,天造地設。人類本是自由平等的,宗教偏要束縛思想,摧殘個性,崇拜偶像,主乎一尊,人類本是酷好和平的,宗教偏要伐異黨同,引起戰爭,反以博愛為假麵具騙人。人類本是好生樂善的,宗教偏要誘之以天堂,懼之以地獄,利用非人的威權道德。宗教本是沒有的,他們偏要無中生有,人造迷信;宗教本是假設的,他們偏要裝假成真,害人到底。……好笑的宗教,與科學真理既不相容,可惡的宗教,與人道主義,完全違背。……信教與非教,中無兩可之地。”[160]

前者把基督教與西方列強的侵略聯係一起,有較強烈的政治色彩,後者則對宗教本身做了全麵的批判。二者共同點是,對基督教,進而對一切宗教,全麵否定。

在《晨報》上發表的宣言和公電從3月20日一直刊登到24日。錢玄同讀了刊登在《晨報》上的通電後,馬上致書周作人。他說:“近來有什麽非基督教的大同盟,其內容雖不可知,但觀其通電(今日《晨報》),未免令人不寒而栗,我要聯想及一千九百年的故事了。中間措詞,大有‘滅此朝食’、‘食肉寢皮’、‘罄南山之竹……決東海之波……’、‘殲彼小醜,鞏我皇圖’之氣概。”[161]一千九百年的故事,指的是義和團運動。這一運動,是中國人民反帝愛國的悲壯之舉,但也浸透了愚昧和無知。作為新文化運動中學習西方的積極主張者,錢玄同擔心再一次出現盲目排外事件,更憂慮這一運動給人們的信仰自由帶來侵害。這樣,3月31日,錢玄同與周作人、馬幼漁、沈士遠、沈兼士聯名,由周作人領銜,發表《主張信教自由宣言》。《宣言》全文如下:

我們不是任何宗教的信徒,我們不擁護任何宗教,也不讚成挑戰的反對任何宗教。我們認為人們的信仰,應當不受任何人的幹涉,除去法律的製裁以外。信教自由載在約法,知識階級的人應該首先遵守,至少也不應該首先破壞,我們因此對於現在非基督教、非宗教同盟的運動,表示反對。特此宣言。[162]

錢玄同與其他四人反對非宗教運動的原因,在上麵一段文字中表達得非常明確,就是擔心信仰自由和思想自由被破壞。[163]五教授的《主張信教自由宣言》發表後,立即遭到非宗教陣營的批判和攻擊。4月2日,陳獨秀致函周作人、錢玄同等,認為《宣言》“殊難索解”,提出無論何種主義學說皆應許人有讚成與反對之自由,認為“私人的言論反對,與政府的法律製裁不同,似乎也說不上什麽‘幹涉’、‘破壞’他們的自由”。對運動中極端和激烈的態度,陳獨秀認為“青年人發點狂思想、狂議論似乎算不得什麽”,對於周、錢等人主張信教自由,陳獨秀認為“基督教有許多強有力的後盾,又何勞公等為之求自由?”並勸五教授是“勿拿自由、人道主義許多方麵禮物向強者獻媚”。[164]6日,周作人答複陳獨秀,說“我們承認這回對於宗教的聲討,即為日後取締信仰以外思想的第一步,所以要反對。這個似乎杞憂的恐慌,不幸因了近日攻擊我們的文章以及先生來書竟證實了;先生們對於我們正當的私人言論反對,不特不蒙‘加以容許’,反以惡聲見報,即明如先生者,尚不免痛罵我們為‘獻媚’,其餘更不必說;我相信這不能不說是對於個人思想自由的壓迫的起頭了”。“思想自由的壓迫不必一定要用政府的力,人民用了多數的力來幹涉少數的異己者也即是壓迫。”[165]周作人同時發表《思想壓迫的黎明》一文,文章以我們開頭,代表錢玄同等四人的觀點,文章寫道:“我們主張信教自由,並不是擁護宗教的安全,乃是在抵抗對於個人思想自由的威脅,因為我們相信這幹涉信仰的事情為日後取締思想的第一步。……中國思想界的壓迫要起頭了。中國的政府連自己存在的力量還未充足,一時沒有餘力來做這些事情,將來還是人民自己憑藉了社會勢力來取締思想。……所以我希望以保護思想自由為目的的非宗教者,由此也得到一點更深切的反省。”[166]21日,陳獨秀再致周作人,不同意周作人的“幹涉信仰的事情為日後取締思想的第一步”的觀點[167],五教授未再作答,雙方爭論由此告終。這一論爭時間很短,也沒有引起太多的交鋒,但仔細思考,它卻涉及了近代中國一些重要思想問題。

就近代而言,中國人的主要曆史任務一是實現民族獨立,一是實現民主,進而為中國的富強繁榮開辟道路。孫中山的三民主義首言民族和民權,就說明了這一點。民主主義以追求個體本位價值為基本內涵,而民族主義則以追求集體本位價值為目標。非宗教運動,以反宗教為媒介,高揚民族主義旗幟,對於反帝愛國,有其曆史意義,正是這種民族主義抓住和吸引了廣大青年學生的心,而使他們積極地參加運動。[168]但基督教畢竟是一種信仰,與帝國主義、資本主義並非一物,不能簡單視為等同。不加分析地發動大規模的群眾運動,以造成輿論,去聲討一種信仰,勢必妨害信仰自由。且運動的主張者不包容不同的意見,不與之做平等的討論,更是有違思想自由的精神,無疑是對新文化運動以來提倡的思想自由的損害。啟蒙與救亡,自由主義與民族主義,在近代中國顯示出矛盾的一麵。在這一問題麵前,錢玄同、周作人等更強調新文化運動以來的自由主義傳統,而陳獨秀等已經走上革命道路的知識分子則更注重反對帝國主義的民族主義一麵。他們之間的這一矛盾在新文化陣營的分裂就已經顯示出來了,隻是這次非宗教運動,讓他們直接站到了對立的雙方。

錢玄同在新文化陣營分裂後,繼續站在自由主義的立場上。他在1921年6月給周作人的信中說道,“布爾什維其頗不適用於中國。何也?因為社會壓迫個人太甚之故。中國人無論賢不肖,以眾暴寡的思想,是很發達的”。[169]不過,他從思想自由的觀念出發,並不反對他人宣傳社會主義。[170]錢玄同在辛亥時期,就曾經接觸過馬克思主義,他對馬克思主義是有一定了解的。從本質上說,馬克思主義與個性解放並不矛盾,社會主義是建立在民主之上的,隻有經過民主的洗禮,個性的解放,對資本主義的揚棄,才能實現那種人與人自由聯合的共同體——共產主義。在20世紀20年代,錢玄同認為中國的個人遠沒有從社會的壓迫中解放出來,他不讚成在中國馬上實行俄國式的無產階級專政、蘇維埃式民主,其主要原因有前文所說的中國自由主義沒有得到發展以外,還有他認為中國人程度不夠。[171]基於這樣的認識,在新文化陣營分裂後,錢玄同所繼續關注的是如何改造中國的社會,如何啟蒙,如何實現個人的解放和自由。所以,他對於一切能導致個人自由喪失的事件非常警覺,非宗教運動雖然針對外國資本主義,但用大規模的群眾運動反對宗教,勢必給個人的信仰自由造成威脅,如果宗教信仰自由可以隨意破壞,那麽,其他的思想自由也可以隨意破壞。因此,錢玄同等人並不是站在維護宗教的立場上反對非宗教運動,而是站在保護思想自由的立場上,來反對和防止由此而來的對一切思想自由的幹預和破壞。

在與陳獨秀的爭論中,周作人提出的“思想自由的壓迫不必一定要用政府的力,人民用了多數的力來幹涉少數的異己,也即是壓迫”的觀點,與此前錢玄同的思考是一致的,代表了錢玄同的思想。民主尊重多數人的意見,但更強調保護少數人。無論來自政府,還是來自社會的外在強力,都會對個人自由造成傷害。陳獨秀當時沒有認清這一問題,他在大革命失敗後的經曆,促使他在民主與自由問題上有了新的認識,他經過長時間反思,晚年在四川江津對民主問題做了深刻的思考,那已經是近二十年後的事了。

其實,就非宗教運動所提倡的反對帝國主義而言,錢玄同等人並不反對,這從他後來在五卅運動中發表的《關於反抗帝國主義》一文中可得到充分證明。周作人後來對此也有解釋,他針對1924年後再次興起的反對宗教運動說:“現在來反對基督教,隻當作反帝國主義的手段之一,正如不買英貨等的手段一樣,那可是另一問題了。不買英貨的理由,並不因為這是某一種貨,乃是因為英國的貨,所以不買,現在反對基督教的運動如重在當作反帝國主義的手段,並不因為是宗教的緣故而反對他,那麽非宗教的意見雖仍然在,但這裏卻文不對題,一點都用不著了。”[172]

二、反思新文化運動思想方式

陳獨秀的觀點難以說服五教授,但非基督教一方的觀點和態度,卻引起了錢玄同的思考。當時,非基督教一方是以五四新文化運動的繼承者身份出現的。陳獨秀,這一新文化運動的領袖,周作人和錢玄同的昔日《新青年》的同人,此時的非基督教運動的領導人,就以周、錢背叛了新文化精神而加以批駁。他在4月21日的再致周作人的信中這樣說:“倘先生們主張一切思想皆有不許別人反對之理由,若反對他便是侵犯了他的自由,便是‘日後取締信仰以外的思想的第一步’,那麽先生們早已犯過這種毛病,因為好象先生們也曾經反對過舊思想,神鬼、孔教、軍閥主義、複辟主義,古典文學及婦人守節等等,為什麽現在我們反對基督教,先生們卻翻轉麵孔來說,這是‘日後取締信仰以外思想的第一步’呢?”。[173]是啊,反對舊思想,神鬼、孔教、軍閥主義、複辟主義,古典文學及婦人守節等的確是陳獨秀、錢玄同、周作人在五四時從事的事業。這裏,顯然,陳獨秀是把非基督教運動視為與新文化運動反舊思想,神鬼、孔教一樣的事業或者就是新文化運動的繼續。事實上,從反孔教到反基督教,到反對一切宗教,他們之間也確實存在聯係。[174]這樣,反對非基督教運動的周、錢也必須回答這樣的問題,怎樣看待新文化運動,怎樣看待新文化運動中自己和昔日戰友的所為和所思?

其實,在五四**過後,錢玄同就開始了對新文化運動的反思。1920年錢玄同在給周作人的一封信中說:“仔細想來,我們實在中孔老爹‘學術思想專製’之毒太深,所以對於主張不同的論調,往往有孔老爹罵宰我,孟二哥罵楊、墨,罵盆成括之風。其實我們對於主張不同之論調,如其對方麵所主張,也是二十世紀所可有,我們總該平心靜氣和他辯論。我近來很覺得要是拿罵王敬軒的態度來罵人,縱使所主張新到極點,終之不脫‘聖人之徒’的惡習”。[175]罵王敬軒是錢玄同與劉半農為批判傳統思想而演出的雙簧,采用的是嬉笑怒罵,而非嚴肅的平等的討論問題方式。錢玄同對自己的這一做法的反思,反映了他認識的深入。中國傳統文化,素來缺乏包容精神,孔子罵宰我,孟子辟楊、墨都是如此。漢以後,在國家意識形態的層麵采取了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做法,影響了後來兩千餘年中國曆史的發展。主張把一種思想定為一尊,而缺乏對異己的包容,也就逐漸成為中國人的一種思維定式和思想方法。如同王元化先生指出的那樣,“思維模式和思維方式,是比觀點更具有穩定性和持久性的東西。它在相當長時間內,不會隨著時代的不同和社會條件的更易而變化,因此成為文化傳統的一個重要基因”。[176]新文化運動時期,陳獨秀采取“必以吾輩主張為絕對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的態度,批判舊文學,而現在又以“向強者獻媚”抨擊五教授,不包容對非宗教運動的不同意見和思想,不與之做公平的討論,雖然麵對的是不同的問題和對象,前者是批判阻礙中國前進的舊思想、舊文學,後者是要打倒與西方列強侵略中國有聯係的基督教,但其思想方法和思維模式卻是完全一致。陳獨秀對待舊文學的態度,錢玄同曾絕對讚成,即使是穩健的胡適也認為這一態度對於文學革命的迅速成功有重要的意義。應該承認,這一激進的態度對於改革是有積極意義的,但是,在這一態度中的思想方法卻存在嚴重問題。一個人或一個組織,如果認為自己完全掌握了真理,以真理的代言人自居,不許有相反意見存在和反駁,這樣勢必會限製思想自由的空間,破壞學術自由、思想自由,勢必導致專製主義。古今中外的曆史發展已經證明了這一點。錢玄同對新文化運動的主張者(包括他自己在內)的思想方法的反思的意義也在於此。

由於非宗教運動的刺激,錢玄同對新文化運動的思想方法做了進一步思考。1922年4月8日,錢玄同致書周作人,這封信可以說是研究五四新文化運動的重要文獻。信是由討論如何對待陳獨秀的來信而開始的,錢玄同表示,不必將陳的來信和周的複信發表。接著,錢玄同寫道:“我近來覺得改變中國人的思想真是唯一要義。中國人‘專製’、‘一尊’的思想,用來講孔教,講皇帝,講倫常……固然是要不得;但用它來講德莫克拉西、布爾什維其、馬克思主義、安那其主義、講賽因斯……還是一樣的要不得。反之,用科學的精神(分析條理的精神),容納的態度來講東西,講德先生和賽先生等固佳,即講孔教,講倫常,隻是說明它們的真相,也豈不甚好。我們從前常說‘在四隻眼睛的倉神菩薩麵前剛剛爬起,又向柴先師的腳下跪倒’,這實在是很危險的事。我在近一年來時懷杞憂,看看‘中國列寧’的言論,真覺害怕,因為這不是布爾什維其,真是過激派,這條‘小河’一旦洪水橫流,泛濫於兩岸,則我等粟樹,小草們實在不免膽戰心驚,而且這河恐非賈讓能治,非請教神禹不可了。”[177]中國的列寧,指的是陳獨秀。在這裏,錢玄同提出改變思想方法,可以說是一個在中國近代思想史上極有價值的思想。

從包容、科學的思維方式出發,錢玄同在這封信中討論了五四以來的新舊之爭問題。五四新文化陣營的思想家基本上(不是全部)都把新與舊截然對立,視為完全不同的兩極。如陳獨秀就在《本誌罪案之答辯書》中明確宣言:“要擁護那德先生,便不得不反對孔教、禮法、貞節、舊倫理、舊政治;要擁護那賽先生,便不得不反對國粹和舊文學。”[178]作為新文化陣營中的一員,錢玄同也是如此,他認為,“要打破矛盾的生活,除了征服舊的,別無他法”。[179],他為推行新劇而主張廢除舊劇,為向西方學習而要將中國書一概束之高閣,甚廢除漢字。五四後,錢玄同對自己的激進態度開始反思。他在1920年10月致胡適的信中說:看見自己《新青年》的舊作,“輒覺漸汗無地”。[180]現在,麵對洶湧而來的非基督教運動,他對這一問題的認識更加深入了。如何對待傳統與現在的關係?這一問題在五四新文化陣營中,幾乎是不存在疑問的問題,現在卻是值得思考了。

錢玄同關於新、舊問題的新認識是通過對沈尹默的評論而體現的。錢玄同在4月8日致周作人的同一封信中繼續寫道:“他近來的議論,我頗嫌他過於‘篤舊’,不甚讚成。但我以為這完全是他的自由,應該讓他發展。況且他對於‘舊’是確有心得的,雖他自己的主張似乎太單調了,但我還覺得他今後的‘舊成績’總有一部分可以供給‘新的’,為資料之補充。我們以後,不要再用那‘必以吾輩所主張者為絕對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的態度來作訑訑之相了。前幾年那種排斥孔教,排斥舊文學的態度狠應改變。若有人肯研究孔教與舊文學,鰓理而整治之,這是求之不可得的事。即使那整理的人,佩服孔教與舊文學,隻是所佩服的確是他們精髓的一部分,也是狠正當,狠應該的。但即使盲目的崇拜孔教與舊文學,隻要是他一人的信仰,不波及社會——波及社會,亦當以有害於社會為界——也應該聽其自由。”[181]這裏,錢玄同超越了他自己以及新文化陣營其他思想家把舊完全對立的思維方式,認識到舊事物中有精髓的成分,科學地看待新舊關係,以包容的態度、全麵的、辯證的方法看待新與舊的關係。當然,這種包容並不是完全地排斥鬥爭,此後的錢玄同對傳統思想繼續批判就說明了這一點。可以說,錢玄同對新文化運動的反思,並不是方向性的轉變,而是對其所提倡科學民主精神的一種深化。[182]

毛澤東在延安整風時期曾指出五四新文化運動的缺點是形式主義,“對於現狀,對於曆史,對於外國,沒有曆史唯物主義的批判精神,所謂壞的就是絕對的壞,一切皆壞,所謂好,就是絕對的好,一切都好”。毛澤東認為這種形式主義,有向右的發展,有向“左”的發展。向“左”的發展變成黨內的教條主義。這種教條主義是對五四運動思想解放的反動,同時也是對五四運動消極方麵的繼承。[183]形式主義的根本問題還是思想方法的問題。從這個意義上說,錢玄同的思考是非常深刻的。

三、理性對待宗教

當非基督教運動全麵否定基督教之時,錢玄同在《生命月刊》四月號上發表了《我對於耶教之意見》,闡述了他對基督教的看法。這個看法,是錢玄同用“科學的精神”、“容納的態度”分析問題的一個具體體現。

(一)關於基督。錢玄同認為他是一千九百年前的一個倡導和實踐、博愛、平等、犧牲各主義的偉人,是一個木匠——約瑟——的兒子,不是“聖靈感生”。錢玄同還評價基督道:“我以為基督的可佩服,是由於他打破舊習慣,自創新說,目空一切,不崇拜誰何的革命精神。”反過來,錢玄同批評基督徒,認為數千年來能實行基督教義的很少,因為他們隻知道崇拜基督,而不敢以基督自居。

(二)關於基督教義。錢玄同認為馬太福音第五章的《山上垂訓》,托爾斯泰概括為“勿憤怒,勿**,勿起誓,勿以暴製暴,愛你的敵人”是基督教教義的精要之點。錢玄同用曆史的觀點看待《新約》。“凡《新約》中種種不合科學的話,我認為是一千九百年以前的人的知識,我們現在不可再去崇信遵守它,但也不必去謾罵排斥它——因為一千九百年以前的人隻能有如此的知識,——尤其不可用近代發明的新科學去附會它。”“《新約》中對於道德的見解,有不適用於現代社會的,我們也不可再去崇信遵守它,因為道德不是固定的,是應該‘因時製宜’的。《新約》中的道德見解是一千九百年以前的人規定的,正如《論語》中的道德見解是二千五百年以前的人規定的,拿現代的眼光來評判他們,雖未必一無可取,但決不是完全適用的。”關於《舊約》,錢玄同認為“它是古代的曆史和文藝,與基督沒有多大關係,正如中國的六經也是古代的曆史和文藝,與孔丘沒有多大關係一樣”。

總之,錢玄同認為,“基督是古代一個有偉大和高尚精神的‘人’,他的根本教義——博愛、平等、犧牲——是不可磨滅的,而且是人人——尤其是現在的中國人——應該實行的”。不過錢玄同並不盲目地推崇基督,“但他究竟是一個古代的人,是一個世界尚未交通時代的人,他的知識和見解,斷不能完全支配現代的社會。我們對《新約》,應該用曆史的眼光去研究,不要有‘放諸四海而皆準,行之萬世而不惑’的觀念”。[184]

怎樣看待基督和基督教,這是曆史學、宗教學、神學中都一直在討論的問題,關於基督和基督教的書,也是汗牛充棟。錢玄同既不同於宗教家那樣從信仰的角度完全擁護基督教,也不同於革命者那樣完全否定基督教,而是采用曆史的方法、客觀的態度,對基督教加以說明和評價,體現一種科學理性的精神。錢玄同對基督教的分析和理解不一定完全準確,但他的方法是科學的。可以說,這篇文章是非基督教運動中的一篇重要的文獻。

周作人曾說:“民國以來號稱思想革命,而實亦殊少成績,所知者惟蔡元培錢玄同二君可當其選,但多未著之筆墨,清言既絕,亦複無可征考,所可痛惜也。”[185]錢玄同當時許多思想都沒有寫成論文,公開發表,而僅存於私人書信中,為後來的研究帶來不便。加之在近代史研究中,研究者往往比較注重對被認為是進步的人和事的研究,而忽視了對被認為是進步的對立麵的人和事研究。所以,長時間來,學界沒有對錢玄同在非宗教運動中的思考進行係統的研究。事實上,如果我們充分發掘史料,注重從多角度、多方麵研究曆史的話,則更有助於全麵、準確地理解和評價曆史,對錢玄同關於非基督教運動的批評和思考的研究,就有助於我們全麵地認識和評價非基督教運動。

[1] 黎錦熙:《錢玄同先生傳》,曹述敬:《錢玄同年譜》,147頁,濟南,齊魯書社,1986。

[2] 光漢:《甲辰年自述詩》,《警鍾日報》,1904年9月7日。

[3] 《劉光漢事略補述》,馮自由:《革命逸史》第3集,186頁,北京,中華書局,1981。

[4] 錢玄同:《三十年來我對於滿清的態度底變遷》,1924年12月30日,《錢玄同文集》第2卷,111頁,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9。

[5] 對於此事,錢玄同在自編年譜1904年條中記載道:“其時思潮日漲,於四月二十五日斷發,此亦當時思想進步之一征,然究以出門不便,隻得綴假尾於草帽耳。六月渡申製西衣,因晤孟崇年等人,其時欲往謁劉申叔、蔡孑民而不可得。”《錢德潛先之年譜鎬》(自編),1904年。

[6] 錢玄同:《劉申叔先生遺書序》,《劉申叔遺書》,30~31頁,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97。

[7] 《錢玄同日記》,1906年4月2日。

[8] 《錢玄同日記》,1917年9月12日。

[9] 關於錢玄同的保存國粹思想,參見拙文《論辛亥革命時期錢玄同的保存國粹思想》,《辛亥革命與二十世紀的中國》(下),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2。

[10] 《錢玄同日記》,1907年7月11日。

[11] 《錢玄同日記》,1907年9月8日。

[12] 《錢玄同日記》,1907年9月15日。

[13] 《錢玄同日記》,1908年1月12日。

[14] 《錢玄同日記》,1908年3月22日。

[15] 《錢玄同日記》,1908年3月5日。

[16] 《錢玄同日記》,1908年2月22日。

[17] 《錢玄同日記》,1907年9月18日。

[18] 《錢玄同日記》,1907年10月3日。

[19] 《錢玄同日記》,1907年9月18日。

[20] 《錢玄同日記》,1907年10月3日。

[21] 《錢玄同日記》,1908年7月1日。

[22] 錢玄同:《劉申叔先生遺書序》,《劉申叔遺書》,31頁。在錢玄同當年的日記中,也保留大量他不滿意劉師培經學思想的觀點。

[23] 錢玄同:《〈左氏春秋考證〉書後》,《錢玄同文集》第4卷,297頁。

[24] 周予同:《經今古文學》,朱維錚編:《周予同經學史論著作選集》,24~25頁,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

[25] 關於這一時期錢玄同的經學思想,參見拙作《論錢玄同早年經學思想》,載《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學報》,2002(6)。

[26] 參見楊天石:《同盟會的分裂與光複會的重建》,《尋求曆史的謎底》,北京,首都師範大學出版社,1993。

[27] 楊天石輯:《社會主義講習會資料》,《中國哲學》第1輯,376頁,北京,三聯書店,1979。

[28] 《錢玄同日記》,1908年4月24日。

[29] 錢玄同後來所回憶道:“7年秋-8年春,因張溥泉、劉申叔在東京講演Anarchismo(無政府主義——引者注),而吳稚暉、李石曾諸君往Parizo(巴黎——引者注),La Novaj Tempoj(新世紀——引者注)亦提倡此主義,餘為所感動,頗信仰此主義。8年春夏之交,溥泉往Parizo,申叔歸國,降於端方。其時東京留學生之在同盟會者大都詆毀Anarchismo,鹹以申叔為口實,餘亦漸漸不談(惟心中實未嚐以為非)。”《錢玄同日記》,1917年9月12日。

[30] 錢玄同:《三十年來我對於滿清的態度底變遷》,《錢玄同文集》第2卷,114頁,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9。

[31] 錢玄同:《致鄭裕孚》,1934年4月18日,《錢玄同文集》第6卷,193頁,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

[32] 錢玄同:《保護眼珠與換回人眼》,《錢玄同文集》第1卷,280頁,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9。

[33] 錢玄同:《論應用文之亟宜改良》,《錢玄同文集》第1卷,32頁。

[34] 錢玄同:《劉申叔先生遺書序》,《劉申叔遺書》,29頁。

[35] 同上書,28頁。

[36] 魯迅:《致錢玄同》,《魯迅全集》第11卷,351頁,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81。

[37] 錢玄同:《反對用典及其它》,《錢玄同文集》第1卷,6~7頁。

[38] 劉師培:《文章原始》,《劉申叔遺書》,1646頁。

[39] 錢玄同:《致胡適》,1917年10月31日,《胡適遺稿及秘藏書信》,第40冊,252頁,合肥,黃山書社,1994。

[40] 錢玄同:《論應用文之亟宜改良》,《錢玄同文集》第1卷,31頁。

[41] 錢玄同:《劉申叔先生遺書序》,《劉申叔遺書》,29頁。

[42] 錢玄同:《論〈說文〉及壁中古文書》,《錢玄同文集》第4卷,268頁,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9。

[43] 同上書,271頁。

[44] 錢玄同:《致鄭裕孚》,1938年3月1日,《錢玄同文集》第6卷,299頁,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

[45] 錢玄同曾指出這一點。他說:“劉君以為宜簡省漢字點畫,宜添造新字,宜改易不適用之舊訓(說見《攘書·正名篇》及外集卷六《中國文字流弊論》),宜提倡白話文(說見《論文雜記》及外集卷六《中國文字流弊論》),宜改用拚音字,宜統一國語(說見讀書隨筆《音韻反切近於字母》一條)。凡此數端,甚為切要,近二十年來均次第著手進行,劉君於三十年前已能見到,可謂先知先覺矣。”錢玄同:《劉申叔先生遺書序》,《劉申叔遺書》,29頁。

[46] 《答朱經、任鴻雋》,《錢玄同文集》第1卷,197、198頁。

[47] 錢玄同:《關於反抗帝國主義》,《錢玄同文集》第2卷,182頁。

[48] 《錢玄同日記》,1932年3月3日。

[49] 《錢玄同日記》,1933年9月10日。

[50] 錢玄同:《與黎錦熙論“古無舌上、輕唇聲紐”問題書》,《錢玄同文集》第4卷,76頁。

[51] 《錢玄同日記》,1933年1月8日。

[52] 錢玄同:《以公曆一六四八年歲在戊子為國語紀元議》,《錢玄同文集》第3卷,455頁,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9。

[53] 錢玄同:《致鄭裕孚》,1935年6月15日,《錢玄同文集》第6卷,223頁。

[54] 見張清常:《錢玄同反帝愛國的〈說文〉研究課》,《新文學史料》,1995年第5期。

[55] 《錢玄同日記》,1935年9月17日。

[56] 《製言》半月刊,第16期。

[57] 《錢玄同日記》,1935年11月11日。在錢玄同日記中多有這方麵的記載。如1935年11月25日,錢玄同“閱《晨報》知殷汝耕昨夜叛,平東、平西皆陷。師大送來簽名,遂簽之,看《晚報》,悉今晨天津便衣隊動。心緒不寧,不能做事。”11月28日,錢玄同在日記中寫道:“談國事,令我慘然不樂。”

[58] 《錢玄同日記》,1935年11月18日。

[59] 秉雄、三強:《錢玄同年譜跋》,見曹述敬《錢玄同年譜》,269頁,濟南,齊魯書社,1986。

[60] 見簡齋:《袈裟與手槍》,載《吳承仕文錄》,引自曹述敬《錢玄同年譜》,136頁。

[61] 《錢玄同日記》,1935年11月29日。

[62] 《錢玄同日記》,1936年11月2日。

[63] 《錢玄同日記》,1937年6月24日。

[64] 《錢玄同日記》,1934年2月11日。

[65] 錢玄同:《致鄭裕孚》,1934年4月18日,《錢玄同文集》第6卷,193頁。

[66] 《警鍾日報》,1904年4月4日(廣告)。

[67] 錢玄同:《致鄭裕孚》,1934年4月18日,《錢玄同文集》第6卷,191~192頁。

[68] 錢玄同:《致鄭裕孚》,1934年6月25日,《錢玄同文集》第6卷,212~213頁

[69] 錢玄同:《劉申叔先生遺書總目》,《劉申叔遺書》,5頁。

[70] 錢玄同:《劉申叔先生遺書序》,《劉申叔遺書》,28頁。

[71] 《錢玄同日記》,1937年9月1日。

[72] 黎錦熙:《錢玄同先生傳》,曹述敬:《錢玄同年譜》,167頁。

[73] 《錢玄同日記》,1937年11月7日。

[74] 黎錦熙:《錢玄同先生傳》,曹述敬:《錢玄同年譜》,167頁。

[75] 關於魯迅與錢玄同的晚年分歧,以往的一些魯迅研究者曾有過論述。薑德明在1979年5月第3輯《新文學史料》上發表《魯迅與錢玄同》,涉及錢、魯晚年分歧問題,但主要是以魯迅之是非為是非,對錢玄同晚年多持批評態度,對錢、魯分歧缺乏學術上的探討。馬蹄疾也有同名文章(見馬蹄疾和彭定安之《魯迅和他的同時代人》(春風文藝出版社1985年版)),觀點與薑德明文相類。其後,房向東在《魯迅和他罵過的人》(上海書店1996年版)一書中也談到錢、魯晚年分歧,但卻視之為書生意氣、誤會等。對這一問題首次從學術上提出討論的是王檜林。他在曹述敬《錢玄同年譜》(齊魯書社1986年8月版)一書的序中,提出“錢玄同與魯迅的關係常成為評價錢玄同的一個關鍵問題,他們先是至交,後來變成路人,並且雙方有時互有譏評。多少年來,在以魯迅之是非為是非的風氣下,便難以對他做出公允的評價”。王檜林並對錢、魯在文字改革問題上的分歧進行了初步的辨析。本文即在王文的基礎上,把錢、魯晚年的分歧放在當時中國的思想文化的大背景中,做進一步的全麵的討論。

[76] 錢玄同:《我對周樹人君之追憶與略評》,《錢玄同文集》第2卷,308、309頁。

[77] 《兩地書·一二六》,《魯迅全集》第11卷,300頁,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81。

[78] 《致章廷謙》,1930年3月27日,《魯迅全集》第12卷,9頁。

[79] 《致台靜農》,1934年5月10日,《魯迅全集》第12卷,406頁。

[80] 1934年,魯迅作《教授雜詠》四首,其中一首專詠錢玄同。詩雲:“作法不自斃,悠然過四十,何妨賭肥頭,抵當辯證法。”見《集外集拾遺》,《魯迅全集》,第7卷,435頁。

[81] 《墳·娜拉走後怎樣》,《魯迅全集》第1卷,161頁。

[82] 《兩地書·十》,《魯迅全集》第11卷,39,40頁。

[83] 《三閑集·序言》,《魯迅全集》第4卷,5頁。

[84] 關於魯迅思想轉變的論述較多,本文主要采用李澤厚的觀點,把魯迅的思想轉變看成一個過程,這一過程始於五四**之後,完成於1927年秋冬到上海之時。李文見《魯迅研究集刊》第1輯,上海,上海文藝出版社,1979。

[85] 《錢玄同致周作人》,1921年1月11日,《魯迅研究資料》第12輯,18頁,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3。

[86] 《錢玄同致周作人》,1920年12月17日,《魯迅研究資料》第9輯,106頁,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

[87] 《錢玄同致周作人》,1921年6月12日,《中國現代文藝資料叢刊》第5輯,332頁,上海,上海文藝出版社,1980。

[88] 《錢玄同文集》第2卷,129頁。

[89] 《錢玄同致周作人》,1921年1月11日,《魯迅研究資料》第12集,18頁。

[90] 錢玄同:《關於反對帝國主義》,《錢玄同文集》第2卷,180頁。

[91] 《錢玄同日記》,1930年3月3日。

[92] 《錢玄同日記》,1930年3月17日。

[93] 《錢玄同日記》,1932年9月21日。

[94] 《錢玄同日記》,1934年6月18日。

[95] 《致胡適》,1921年12月7日,《錢玄同文集》第6卷,104頁,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

[96] 胡適:《介紹幾部新出的史學書》,《古史辨》第2冊,334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97] 《魯迅全集》第11卷,572頁。

[98] 《致鄭振鐸》,1934年7月6日,《魯迅全集》第12卷,477頁。

[99] 見《古史辨》第二冊顧序。

[100] 《致章廷謙》,1929年7月21日,《魯迅全集》,第11卷,678頁。

[101] 《致章廷謙》,1930年2月22日,《魯迅全集》,第12卷,4頁。

[102] 《關於新文字》,《魯迅全集》第6卷,160頁。

[103] 《論新文字》,《魯迅全集》第6卷,443頁。

[104] 倪海曙編:《中國語文的新生——拉丁化中國字二十年論文集》,54頁,上海書店影印1949年時代出版社本。

[106] 《論新文字》,《魯迅全集》第6卷,443頁。

[107] 同上書,443頁。

[108] 《關於新文字》,《魯迅全集》第6卷,160頁。

[109] 《論新文字》,《魯迅全集》第6卷,443頁。

[110] 見吳奔星所著之《錢玄同研究》所附錄之黎錦熙《錢玄同先生傳》。曹述敬《錢玄同年譜》所附錄者在此部分有修訂。吳奔星:《錢玄同研究》,174、175頁,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90。

[111] 黎錦熙:《錢玄同先生傳》,曹述敬:《錢玄同年譜》,149頁。

[112] 同上書,171頁。

[113] 魯迅等著,劉運峰編:《1917-1927中國新文學大係導言集》,118頁,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9。

[114] 《錢玄同日記》,1938年11月14日。

[115] 《錢玄同日記》,1909年11月27日。

[116] 錢玄同:《國語的進化》,1922年10月2日,《錢玄同文集》第3卷,107頁,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9。

[117] 錢玄同:《答顧頡剛先生書》,1923年5月25日,《古史辨》第1冊中編,81頁。

[118] 熊夢飛:《記錄玄同先生關於語文問題談話》,高勤麗編:《名人筆下的錢玄同和錢玄同筆下的名人》,254頁,北京,東方出版中心,1999。

[119] 黎錦熙:《錢玄同先生傳》,曹述敬:《錢玄同年譜》,182頁。

[120] 《錢玄同日記》,1910年1月16日。

[121] 《錢玄同日記》,1910年1月16日。

[122] 《錢玄同日記》,1910年1月26日。

[123] 《錢玄同日記》,1910年1月20日。

[124] 《錢玄同日記》,1910年1月8日。

[125] 錢玄同:《〈左氏春秋考證〉書後》,1931年3月7日,《古史辨》第5冊上編,4頁。

[126] 《錢玄同日記》,1910年1月13日。

[127] 《錢玄同日記》,1910年1月16日。

[128] 同上。

[129] 《錢玄同日記》,1910年1月11日。

[130] 《錢玄同日記》,1916年1月6日。

[131] 黎錦熙:《錢玄同先生傳》,曹述敬:《錢玄同年譜》,152頁。

[132] 《哀青年同誌白滌洲先生》,1934年10月16日,《錢玄同文集》第2卷,299頁。

[133] 俞樾:《〈墨子閑詁〉序》。

[134] 梁啟超:《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梁啟超全集》第8冊,4546頁,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

[135] 《錢玄同日記》,1910年1月20日。

[136] 梁啟超:《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梁啟超全集》第8冊,4555頁。

[137] 見劉桂生:《晚清墨學複興與社會主義學說傳入中國》,《劉桂生學術文化隨筆》,49、50頁,北京,中國青年出版社,2000。

[138] 梁啟超:《墨經校釋·自序》,《梁啟超全集》第6冊,3196頁。

[140] 梁啟超:《子墨子學說》,《梁啟超全集》第6冊,3158頁。

[141] 《錢玄同日記》,1909年12月13日。

[142] 《錢玄同日記》,1910年1月8日。

[143] 錢玄同:《姚叔節之孔經談》,《錢玄同文集》第1卷,316頁。

[144] 錢玄同:《論世界語與文學》,《錢玄同文集》第1卷,23、24頁。

[145] 劉師培:《周末學術史序·倫理學史序》,《劉師培辛亥前文選》,216頁,北京,三聯書店,1998。

[146] 《原墨》,《檢論》卷三。

[147] 《錢玄同日記》,1937年10月25日。

[148] 劉師培:《周末學術史序·政法學史序》,《劉師培辛亥前文選》,228、229頁。

[149] 《錢玄同日記》,1917年4月14日。

[150] 《檢論》卷三。

[151] 《錢玄同日記》,1917年4月14日。

[152] 黎錦熙:《錢玄同先生傳》,曹述敬:《錢玄同年譜》,199頁。

[153] 錢玄同:《致黎錦熙書》,1927年2月23日,見《錢玄同文集》第6卷,146頁。

[154] 黎錦熙:《錢玄同先生傳》,曹述敬:《錢玄同年譜》,198、199頁。

[155] 同上書,200頁。

[156] 《錢玄同日記》,1923年3月21日。

[157] 如周作人、錢玄同等在《晨報》上發表的《主張信教自由宣言》、常乃德的《對於非宗教大同盟之諍言》(《學燈》,1922年4月12日)、張東蓀的《非宗教同盟》(《時事新報》,1922年4月2日)、梁啟超的《評非宗教同盟》(《哲學》,第6期,1922年6月)、傅銅的《科學的非宗教運動與宗教的非宗教運動》(出處同上)等文章從不同的角度對非宗教運動提出批評。

[158] 這方麵的研究有楊天宏:《信教自由:20年代中國思想界的一場激烈論戰》(載《中國近代轉型與傳統製約》,貴州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吳小龍:《理性追求與非理性心態》(《浙江社會科學》,2003年第5期)。

[159] 《先驅》第4號,1922年3月15日出版。

[160] 《晨報》,1922年3月21日。

[161] 《錢玄同致周作人》,1924年3月24日,《中國現代文藝資料叢刊》第5輯,333頁,上海,上海文藝出版社,1980。

[162] 周作人等:《主張信教自由宣言》,《晨報》,1922年3月31日。

[163] 周作人、錢玄同等《主張信教自由宣言》發表後,立即受到非宗教方麵的攻擊,周作人於4月5日在《晨報》上發表《擁護宗教的嫌疑》,進一步明確發表《宣言》的目的,“冠冕的說,是為維護約法上的信教自由,老實的說一句,是要維護個人的思想自由”。

[164] 陳獨秀:《致周作人、錢玄同諸君信》,1922年4月2日,《民國日報·覺悟》,1922年4月7日。

[166] 《信教自由之討論》,《晨報》,1922年4月11日。

[167] 載《民國日報·覺悟》,1922年4月23日。

[168] 共產國際代表利金給共產國際執委會遠東部的報告中分析非基督教運動時寫道:非基督教運動的基本因素是對外國人的民族抗議運動,這個因素把大量的同情者,即政治上不成熟,但具有民族主義情緒的廣大青年階層,吸引到運動中來。見“利金就在華工作情況給共產國際執委會遠東部的報告”,1922年5月20日,《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革命運動(1920-1925)》第1輯,91頁,北京,北京圖書館出版社1997。

[169] 《錢玄同致周作人》,1921年6月12日,《中國現代文藝資料叢刊》第5輯,332頁,上海,上海文藝出版社,1980。

[170] 《新青年》編輯者內部就是否談政治和社會主義問題上發生矛盾時,錢玄同對於陳獨秀、胡適“一則主張介紹勞農,又主張談政;一則反對勞農又主張不談政治”的爭論,他私下說:“我對於此事,絕不願為左右袒。若問我的良心,則以為適之所主張者較為近是(但適之反對談‘寶雪維幾’,這層我不敢以為然)。”見《錢玄同致周作人》,1921年1月11日,《魯迅研究資料》第12輯,18頁,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3。這說明錢玄同作為一個自由主義者,並不反對陳獨秀等人談政治,並不反對馬克思主義在中國的傳播。

[171] 《錢玄同致周作人》,1920年12月17日,《魯迅研究資料》第9輯,106頁,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他在信中寫道,中國人“實在不配講什麽安那其(原文為注音符號——引者注)和什麽布爾什維其(原文為注音符號——引者注),不是說‘彼等’不好,實在佢們底程度太不夠”。

[172] 《關於非宗教》,1927年1月24日,高瑞泉編選:《周作人文選》,265頁,上海,上海遠東出版社,1995。

[173] 《民國日報·覺悟》,1922年4月23日。當時《先驅》發表的反駁周錢等人的《宣言》文章也從此一立場立論,如赤光的《莫名其妙的滑稽宣言》(《先驅》第6期,1922年4月15日出版)就寫道:“周作人和錢玄同兩位先生都還曾站在我們反抗戰爭底前線。但是現在卻不然了。”文章認為,周錢等五教授是給青年人一劑迷魂湯,誘青年進入悶葫蘆,迷魂陣,五教授是資產階級強盜或者是資產階級盜賊的奴才。文章還直接引用錢玄同在《新青年》第4卷第5號上批判道教的文章,質疑錢玄同,“這種思想和言論,不知先生現在還認為對不對?如果以為不對,那又當別論。如果認為對,那麽先生和現在所主張信教自由者底宣言中的思想有沒有矛盾?”

[175] 《錢玄同致周作人》,1920年9月25日,《中國現代文藝資料叢刊》第5輯,322頁。

[176] 王元化:《對於五四的再認識答客問》,《五四運動與二十世紀的中國》(上),95頁,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1。

[177] 《錢玄同致周作人》,1922年4月8日,《魯迅研究資料》第9輯,112頁。

[178] 陳獨秀:《本誌罪案之答辯書》,《新青年》第6卷第1號,1919年1月15日。

[179] 《新青年》第4卷第5號,李大釗《新的!舊的!》的附言。

[180] 《胡適論學往來書信選》(下),1113頁,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

[181] 《錢玄同致周作人》,1922年4月8日,《魯迅研究資料》第9集,112、113頁。

[182] 有的論者認為非宗教運動中,李大釗為代表的知識分子和周作人為代表的知識分子,在如何堅持五四傳統,繼承五四精神上走著不同的道路:前者接受馬克思主義,學習和宣傳馬克思主義,和工農群眾相結合,參加現實鬥爭,繼續前進;後者堅持資產階級的立場和世界觀,堅持五四傳統的文化宗旨,堅持知識分子的思想自由和自主意識,走書齋道路,從先進變落後(見趙清:《從反“孔教”運動到“非宗教大同盟”運動——五四前後知識分子反宗教道路剖析》,中國社會科學院科研局、《中國社會科學》雜誌社編:《五四運動與中國文化建設》下,751頁。)現在看來,這一觀點過於簡單和片麵。

[183] 毛澤東:《反對黨八股》,《毛澤東選集》第2卷,832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184] 錢玄同:《我對於耶教之意見》,《錢玄同文集》第2卷,41~45頁。

[185] 周作人:《知堂回想錄》,629頁,香港三育圖書有限公司,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