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禮儀什麽時候開始侵入珠江三角洲的道教科儀,難以確定。然而,以下一則有關狄仁傑壓製異端地方禮儀的故事,顯示這種趨勢可能始於唐代:

高宗時,狄仁傑為監察禦史。江嶺神祠,焚燒略盡。至端州。有蠻神,仁傑欲燒之。使人入廟者立死。仁傑募能焚之者,賞錢百千。時有二人出應募。仁傑問往複何用,人雲:“願得敕牒。”仁傑以牒與之。其人持往,至廟,便雲有敕,因開牒以入,宣之。神不複動,遂焚毀之。其後仁傑還至汴州,遇見鬼者曰:“侍禦後有一蠻神。雲被焚舍,常欲報複。”仁傑問:“事竟如何?”見鬼者雲:“侍禦方須台輔,還有鬼神二十餘人隨從。彼亦何所能為?久之,其神還嶺南矣。”[5]

這個故事之所以有趣,理由很多,而以其中兩點為突出。第一,鬼魂不敵治鬼者,成了他的仆從,這一點相當清楚。故事裏的解釋是:鬼魂無處容身,也就是說,失去了在凡間的棲身之所。第二,治鬼之法,不能單靠官員授權;鬼魂隻會順從代表皇權的白紙黑字。運用皇權,施法“捉”鬼,或將之收為己用,是這個地區的宗教禮儀相當一貫的主旨。

這個故事之所以有趣,也是由於另一個不同的原因。訴諸皇權,在故事裏是道士與其指為巫覡的人之間的顯著區別。這方麵最為清楚的描述,見諸香港新界正一道道士所保存的一本手冊之中。在一段描述道教流派的文字中,列舉了四種信徒:黃冠羽飾者、禳星告鬥之道巫、演法道巫,以及設送邪煞之巫。黃冠羽飾者,即這個文本的作者,聲稱自己傳承自其他先師的正統流派,從老子起,至閭山九郎、陳林李三奶夫人、王太母、天後,等等。這班道士在他們的科儀中用官式禱文,在醮會中演出上表科儀,在宗教儀式上采用官銜,並且以禦旨的方式畫符。他們也十分自覺,在這些儀式中進行的是正一道的科儀,往往要穿上不同的服飾,有別於他們所主持的其他儀式。以朝廷模式為本的科儀與以其他儀式為本的科儀,有輕微的差別,而這差別顯然不是由信徒之間的差別,而是由派別的差異所致。正一道直接源自張天師,也就是龍虎山派,而正一道道士在施展張天師所授予的法力時,便把他的肖像掛起。至於以其他儀式為本的科儀,則並不來自同一源頭。[6]

口述報告追溯新界道士的曆史,最遠沒有超過19世紀晚期。從狄仁傑故事中用於驅邪治鬼的禦旨,到新界道士中間司空見慣的朝廷禮儀元素,其間相去何止千年?然而我們無從填補這段空白。尤為重要的是“巫覡”的科儀記錄,而這群人是道士所不欲與之為伍的。屈大均《廣東新語》有一段關於這群人的著名描述,是他17世紀時在東莞的一次親身經曆,不久之前的香港新界,仍然能夠看到類似的情況:

予至東莞,每夜聞逐鬼者,合吹牛角,嗚嗚達旦作鬼聲。師巫咒水書符,刻無暇晷。其降生神者,迷仙童者,問覡者,婦女奔走,以錢米交錯於道。[7]

屈大均所描述的情況,不但在新界,在很多鄰近地區的實地考察報告中也十分常見。20世紀80年代我在新界做訪問時,很多這些科儀都被視為接近客家派別,多於本地派別。本地人是本土居民,自明代以來已在這裏居住,而客家人則是清朝才從東江遷徙而來的後來者。前引文本所屬的道士,視客家科儀與他們迥異,而客家村民也不像本地人那樣稱他們的專業信徒為喃嘸佬,而稱為法師,顯示他們是在施法,意思近於喃嘸佬所認為的巫術。例如,客家的法師會上劍梯,這對於喃嘸佬來說顯然為外道。勞格文有關廣東、福建和江西客家科儀的記錄,以及丁荷生和鄭振滿有關福建興化客家科儀的記錄,把其中一些科儀與閭山道聯係起來,而可以注意的是,喃嘸佬認為自己有別於閭山道,盡管他們的文本中也有閭山九郎和陳林李三奶夫人。[8]

應該注意的是,有正統即有源流。而正統按其本義,就是師徒的傳承,而這就把道士與許多鄉村宗教區別開來。其餘的鄉村宗教,盡管在禮儀方麵有許多相似之處,但看來也是五花八門。倘若發現過世不久的人身懷法力,充滿迷信的說法便會紛紛湧現。在明代初年的廣州,金花娘娘在她的廟裏集合了一批追隨者,因為她的美貌應可**神明。她的追隨者都是婦女,她們在她的神像前跳舞,而施主則獲賜身孕。這是怎麽可能的?屈大均的評語頗有啟發:“自以身為媚,乃為敬神之至雲……人妖**而神亦爾,尤傷風教。”[9]屈大均這段文字的意思似乎是指,跳舞的是婦女,隻是他在另一處卻說,女巫可能是由男人所扮的美女,“吹牛角鳴鑼而舞,以花竿荷一雞而歌”。此舞稱為“贖魂之舞”,在特別繪製的神像前表演,用來祛除惡疾。[10]這種舞蹈並沒有確切說明需要師徒相授,但不同於鄉村經常舉行的降神之會,這些舞蹈無論如何需要一些從某個地方學來的特殊技巧,這些技巧的傳授是秘傳儀式的根基。

然而,不少宗教已經四處傳播,村民學習侍奉神明的正確方法,也並非從師,而是從親身的科儀經驗。在數量龐大的科儀中,秘傳的流派不過是一個片段而已。結合了廣泛科儀知識的專業技能,以及個人在神明跟前的誓詞,在醮會那樣的社群儀式中顯而易見。村民在這些社群儀式中自行祭祀神明,而且雇請道士做一些他們也不甚明白的事。[11]不同派別在這些儀式中混雜在一起,其中道士的秘傳之教是突出的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