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豐富家庭環境資源和教育資源

我們發現,家庭外社會資本、教育指數和物質資源指數都與積極情緒呈顯著的正相關,說明離異家庭與外界的聯係越是緊密,走動的親戚朋友的數量越多,和親戚朋友來往的次數越是頻繁,學校和家中的教育資源和經濟資源越是豐富,孩子的積極情緒也就越高。相反,家庭與外界的聯係越少,家庭的經濟收入越少,離異家庭兒童的消極情緒越多。

父母的離異對於孩子來說是嚴重的消極生活的事件,他們幼小的心靈很難承擔這一重創所帶來的壓力,從而使得焦慮、自卑、害怕被拋棄等各種消極情緒都開始出現。而且,孩子的父母在離異初期也需要適應新的生活,進行情緒恢複和調整,這種情況下一般難以顧及到孩子的感受和心情。此時,親戚、朋友和老師的關心與照顧就成了離異家庭孩子的重要保護性因素,無論是精神上的鼓勵還是物質上的支持,都可以幫助這些情緒處於緊張和焦慮狀態下的孩子免受更多的傷害,盡快走出消極情緒陰影。

豐富的教育資源可以顯著減少離異家庭子女的消極情緒,提升其積極情緒。為此,家庭和學校可以從豐富離異家庭兒童的教育資源入手,如定期給孩子買一些課外閱讀書籍和學習輔導書等,同時,父母還要基於孩子當前的實際能力水平表達對孩子未來發展的期望,鼓勵孩子多關注未來的學習和發展,避免讓孩子總是沉浸在家庭破裂帶來的傷害之中,讓孩子對未來的生活充滿希望。

(二)降低父母衝突帶給孩子的傷害

對孩子傷害最大的並非是父母離異這件事情,而是父母離異之前所發生的頻繁的衝突事件。雖然父母離異了,衝突也可能不再有了,但是關於父母之間所發生的衝突事件卻深深地留在了孩子的腦海裏,並且可能在以後的生活中隨時浮現出來,傷害孩子的自尊心,並讓孩子心情變得低落。兒童記憶中父母的衝突越多,兩者衝突越激烈,受到的傷害越多,心情越消極。為了降低父母衝突給孩子帶來的傷害,父母在解決衝突的過程中一定要采用理性的方式,不要在孩子麵前互相貶低和傷害對方。對於夫妻雙方而言,也許僅僅撕碎那一紙婚約,就可以忘記自己曾經對對方的粗暴,但是這些曾經的粗暴對孩子的傷害卻深深印在他們的腦海裏,甚至在父母離異後的很長一段時間,仍然傷害著孩子。由此可見,對於瀕臨離異邊緣的家庭,理性地處理夫妻之間的衝突,是對孩子最大的保護。

而對於已經受到傷害的孩子,離異的父母要為當時的衝突行為向孩子做出解釋,讓孩子能夠理解自己當時的心情,並對當時的粗暴行為向孩子道歉。這樣一方麵可以減少離異給孩子帶來的傷害,另一方麵,也可以引導孩子在以後遇到問題時能夠尋找建設性的方法來解決問題,避免以同樣的粗暴方式對待別人,使孩子重新建立起曾經在父母相互衝突的戰火中被踐踏的自尊心,用自尊心來驅除曾經的“惡夢”,為自己支撐起健康的人生。尤其對於自尊心較低的離異家庭兒童,父母應該給予更多的照顧,因為這些兒童更容易記住過往的消極事件,從而導致情緒低落。為此,父母和老師要注意覺察這些兒童的消極情緒,幫助他們及時進行疏導,以避免由於不良的情緒體驗而最終導致心理健康狀況下降。

(三)根據孩子的特點區別對待

經過較長適應期後,離異家庭的兒童最終進入到情緒兩極化的時期。此時,適應好的孩子在經曆父母離異這一重大事件後,變得更加堅強和成熟,開始積極地、充滿希望地規劃自己的未來生活。然而,並非所有的兒童都如此幸運,有的孩子可能無法走出父母離異給自己帶來的心理不適,從而走上悲觀、消極的生活軌跡。為此,在教育上,家庭和學校應該針對這兩種不同的孩子采取不同的方式。對於前者,應該多多給予鼓勵和支持,因為這些孩子的心理往往已經比較成熟,而且也比較懂事,可以多給他們一些鍛煉的機會,讓他們發揮自己的特長,進一步增強其自尊心和自信心。對於後者,應該多給予關懷,幫助其適應父母離異帶來的消極情緒,如果有必要的話可以給予專門的心理輔導和幫助。在輔導過程中,父母要與孩子共同麵臨離異這件事,以適當的方式告訴孩子離異的原因,讓孩子能從一個客觀、理性的角度去接受這個事實,從而消除其在父母離異過程中受到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