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會的。”

“可我覺得不會了。”

麵對張笛的回答,大叔也看出了些端倪,“看來他對你影響很大,所以你才覺得再難遇見心裏認定過的那個人了吧!”

“除了爸媽,他確實是最影響我的人了吧,是他教會我好多東西……”

張笛說了幾句才停下,不知為何,她的臉上浮現出淺淺的笑容,大叔也不再追問。

離開不一定是結局,難過久了也就忘卻了。

張笛還沒等假期結束,就提前回了上海,她去見了楊多朵、郭靜琪,還見了另外幾個朋友,因為接下來她要全身心投入工作了。

心裏的傷總是需要去治愈,那就讓自己不要去想那麽多,忙起來是最好的解藥。

自從張笛開始做領導時,她就在跟自己較勁,越是別人不服,她越要做出成績,讓他人刮目相看。

隨著時間的推移,以及經驗的不斷積累,張笛做領導越來越得心應手,既能跟上司好好溝通,也能與下屬好好相處。

也因為做的都是大案子了,在部門案子太多、人手不夠時,張笛不得已負責了其中一個小案子。

當她接過材料看完後,卻覺得有種恍如隔世的感覺,這個案子跟她最早辦案時期的案子特別相似。

她要作為原告代理人去起訴一家公司支付服務費,而且因為約定要在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所以張笛要去深圳出差。

盡管同屬追款的案子,可證據材料卻差很多,這個案子的材料不算充分,對方既沒有確認金額,委托人也沒有開過發票。

後來,張笛協同公司財務商務,跟對方進行了一次溝通,沒想到的是對方很配合,就連郵件所述的金額也回複確認。

大概對方不是不想付錢,而是沒有錢可付,所以才這麽爽快吧!

但很快張笛就補充這份郵件確認的證據,再跟保險公司提了保單,就坐飛機去了深圳。

因為是要同時起訴和申請保全,大都材料她做的是兩份,這些對她來說一點也沒不難。

結果到了法院排號,等了許久,卻被告知不在這家法院管,因為區劃調整的關係,張笛也無可奈何。

她甚至很感慨,工作再久,經驗再多,像這種事情還是會發生,真讓人哭笑不得。

張笛好不容易才立好案,出了法院,天都快黑了。

深圳,一個比較陌生的城市,可張笛卻又很好奇,所以她從法院是走著亂逛的。

走過很多街道,看過很多人文,張笛感受到與上海不一樣的煙火氣息。

很奇怪的是,張笛忽然覺得,好像一個人的閑遊,也挺有意思的。

不用擔心自己哪裏表現不好了,也不需要考慮自己的某些話是不是會出格,更不用因為對方忌口而放棄某些美食了……

所以,張笛吃了變態辣的炸雞、酸掉牙的梅汁、還有榴蓮……

有好多好多陸晨陽不喜歡吃的東西,她可以放開去吃。

張笛吃完東西,路過一家小店,因為好奇她慢慢走了進去。

後來,看著一張明信片發了會呆,她才想起一件以前她常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