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問責製度的落地要抓“關鍵少數”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在多次重要講話中強調各級領導班子、領導幹部“關鍵少數”的突出作用。領導帶頭、以上率下,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一條重要經驗,也是被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習近平總書記在《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幹準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的說明中,也突出強調了黨內政治生活要以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為重點的問題。這充分表明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的重要性,體現了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對“關鍵少數”的高度重視。問責製的落實,也必須抓“關鍵少數”。

抓“關鍵少數”就抓住了重點。“關鍵少數”對一個地方或部門的工作不管是參與決策、指導推進還是督導落實,權力不可謂不大。但有多大的權力就應承擔多大的責任,不擔當、亂擔當就要被追究相應的責任,尤其是對那些因失職瀆職發生重大問題、造成惡劣影響的領導、直接負責人,不論是誰,該處分的就要處分,該撤職的就要撤職,讓各級領導幹部在心裏形成壓力化的態勢。也隻有這樣,才能有效消除某些領導幹部的僥幸心理,真正形成震懾作用。在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中,一把手能起的作用和責任比班子其他成員要更重一些,所以如果失職失責要追責的話,“關鍵少數”的責任是最重的。

抓“關鍵少數”可以避免“破窗效應”。“破窗效應”是指如果一扇窗戶破了沒有及時補上,不光這扇窗戶會繼續破下去,可能別的窗戶也會陸續破了。管黨治黨和黨內問責也是如此。如果“關鍵少數”因為沒有嚴格按照黨的要求去做,沒有盡到自己的職責,作風不好甚至是腐敗而被嚴格執紀,追責問責,那麽這對於其他人一定是很好的警示。如果失職失責的“關鍵少數”沒有受到懲處甚至帶病提拔,那麽其他人就不會把嚴格遵守紀律當回事了,這就形成了“破窗效應”。因此,在問責中,盯住“關鍵少數”,絕不搞下不為例、網開一麵,就可以避免問責的利劍生鏽,避免“破窗效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