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巡視成為黨內監督的重要方式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第十九條明確指出,巡視是黨內監督的重要方式。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一屆任期內,對所管理的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黨組織全麵巡視。巡視黨的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尊崇黨章、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落實情況,履行全麵從嚴治黨責任、執行黨的紀律、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以及選人用人情況。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發揮從嚴治黨利劍作用。

黨章規定,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實行巡視製度,這是黨內監督的戰略性製度安排。《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是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係列重要講話精神,加強黨內法規製度建設的具體成果,是全麵從嚴治黨的製度利器。我國巡視製度的曆史源遠流長。我們黨在成立初期就借鑒傳統政治文化中的監督方式,探索建立黨的巡視製度。1928年,黨中央製定巡視條例,以中共中央通告形式下發。在革命戰爭年代,巡視製度為保證黨的集中統一、領導人民奪取革命勝利提供了重要保障。改革開放新時期,我們黨把曆史上的巡視製度再次提出來。1990年,黨的十三屆六中全會提出,中央和省區市黨委可以根據需要派出巡視工作小組。2001年,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聯合派出巡視組開展巡視。黨的十六大報告提出建立和完善巡視製度。黨的十七大把巡視製度寫入黨章。2009年,黨中央頒布實施《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成立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將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巡視組提升更名為中央巡視組。這一重要舉措不隻是簡單的名稱變化,而是有著實實在在的深刻內涵,是對黨章確定巡視規則的遵循,表明巡視組的派出主體不是紀委和組織部,而是黨中央和各省區市黨委,體現了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的責任擔當和巡視組的權威。巡視製度不斷探索實踐、創新發展、豐富完善,對於強化黨內監督、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

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從依然嚴峻複雜的反腐敗鬥爭形勢出發,把巡視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中央政治局會議、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多次研究巡視工作。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審議通過《中央巡視工作2013—2017年規劃》,聽取每一輪巡視情況匯報。習近平總書記鮮明提出中央巡視工作方針,要求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這個中心,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他以身作則、率先垂範,每次聽取匯報都詳細審閱巡視報告,對巡視中發現的問題有針對性地評判,對重要的整改、處置工作作出指示,對巡視的目標任務、方式方法、成果運用、隊伍建設和製度建設提出明確要求,為做好巡視工作指明了方向。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旗幟鮮明、態度堅決,充分展示了共產黨人直麵問題的氣概和敢於擔當的精神。

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先後召開多次會議,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自覺把黨中央的要求貫徹到實際工作中去。落實黨的十八屆二中全會部署,率先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解決巡視工作任務寬泛、職能發散問題。過去巡視一個省,要走遍所有地級市,去工廠,看社區,GDP、區域經濟發展等樣樣都管,結果題多麵廣、重點不突出。寧斷一指、不傷九指。黨的十八大以來的首輪巡視,就聚焦中心、攥緊拳頭,緊緊圍繞作風、紀律、腐敗和選人用人等方麵發現問題;實行了巡視組組長、巡視對象、巡視組與巡視對象關係三個不固定,不搞鐵帽子,一次一授權;不打無準備、無把握之仗,帶著問題去巡視,下沉一級到幹部擔任過一把手的地方了解情況,對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進行抽查,將掌握的問題線索和巡視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對照。巡視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大大提高,成為發現問題的“尖兵”。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要改進中央和省區市巡視製度,做到對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全覆蓋。中央一級巡視對象有機構單位企業280多個,任務決定巡視主題要更加聚焦,巡視方式要不斷創新,作風尤需務實。中央

巡視組把檢查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執行情況,以及“兩個責任”是否真正落實納入巡視重點;在開展常規巡視的同時,探索機動靈活的專項巡視,衝著具體人、具體事,一個下屬單位、一個工程項目、一筆專項經費去,發揮了從嚴治黨的利劍作用。加強成果運用,對問題線索分類處置,做到件件有著落;利用媒體公開發布巡視組反饋意見和巡視整改情況,督促被巡視黨組織認真整改、接受監督。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省一級巡視工作的領導,建立了黨委常委會研究巡視工作、“五人小組”聽取巡視情況匯報、黨委書記有關巡視工作講話向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報備等製度,督促落實中央巡視工作方針,要求黨委書記高度重視,堅守責任擔當,聽取巡視匯報的講話不能隻是抽象原則的表態和空泛的通用性決定意見,要在大量歸納發現問題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點出重點地區、重點部門,重點事、重點人。

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是姊妹篇。貫徹四中全會依法治國、依規治黨部署,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堅持破立並舉,更加注重對問題的總結歸納、綜合判斷,寫出綜合報告和專題報告,提出治標治本的對策建議,為全麵深化改革、加強製度建設提供參考。在取得豐富實踐經驗的基礎上,總結提煉、完善固化,形成製度成果,新的巡視工作條例在改革創新中應運而生。

中央和各省區市巡視工作貫徹全麵從嚴治黨要求,找準職責定位,緊扣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著力發現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陽奉陰違,拉幫結夥等問題;發現違反廉潔紀律,以權謀私、貪汙賄賂、腐化墮落等問題;發現違反組織紀律,違規用人、拉票賄選、買官賣官等問題;發現違反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奢靡之風問題。緊盯黨的十八大以來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幹部的問題,震懾遏製作用不斷強化,為全麵從嚴治黨提供了有力支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