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十一年(一八八五)(下)
法國公使巴特納照會請將澎湖馬祖二處所葬法兵墳墓例予照料
照覆會法國公使巴特納準將澎湖馬祖二處所葬法兵墳墓妥為保護
谘行閩浙總督楊昌浚請轉飭保護澎湖馬祖二處法弁墳墓
福州將軍穆圖善等谘呈遵旨覆陳閩省動用餘存洋款數目清單
福州將軍穆圖善谘陳台防請餉動用洋款及當地需款情形
福建巡撫劉銘傳谘商請獎滬尾基隆稅關出力洋員
欽差大臣楊嶽斌谘呈五六月分電奏清單(迭陳台灣解嚴遣撤幹軍及乞假回籍事)
南洋大臣曾國荃谘報挪威領事請求發給「威利」船主戴葉生寶星執照
劄行江海關道查詢「威利」船主戴葉生國籍
閩浙總督楊昌浚谘呈六月分電旨電奏及往來電信清折
閩浙總督楊昌浚谘呈七月分電旨並電奏清折(大學士左宗棠因病出缺)
軍機處交出劉銘傳請獎法船犯期間滬尾基隆兩關出力洋員
軍機處交出劉銘傳請獎戰事出力練董陳雲林等二人
福建巡撫劉銘傳谘請頒獎勵洋員寶星式樣
總稅務司赫德函覆閩省所題洋員鮑琅樂與保奏者實係一人
軍機處交出楊昌浚南洋墊款購金濟台懇準由閩省借款內提支歸還抄片
奏明劉銘傳請獎洋員法來格等因與南北洋大臣所請重複應毋庸議片
谘行台灣巡撫劉銘傳請獎洋員法來格等已奏明免議
戶部谘行南洋墊款購金濟台奉旨準於閩省借款內提支歸還
閩浙總督楊昌浚谘呈八月分電旨並電奏清折
閩浙總督楊昌浚谘陳南洋墊款購金濟台請準由閩省借款提支歸還
谘行南洋大臣曾國荃頒給華商寶星執照
台灣巡撫劉銘傳函陳滬尾關稅務司請獎事
法國公使巴特納照會請將澎湖馬祖二處所葬法兵墳墓例予照料
七月初二日(八、一一),法國公使巴特納照會稱:
查法國軍兵撤去基隆,所有該處前斃之兵弁墳墓不致損壞一層,本大臣在津與北洋大臣李鴻章商辦,諒貴郡王亦必有所聞知。於光緒十一年五月十三日接準李大臣照複內稱:『所有基隆前斃法兵之墳墓,自應飭該地方官弁等日後代為保護;已谘行閩浙總督楊昌浚、福建巡撫劉銘傳轉飭遵辦在案』。本大臣頃接水師提督李文稱:『澎湖、馬祖島二處均葬有本國兵弁、水手人等之墳墓』等語前來,本大臣相應照會貴郡王,並請由貴國在該二處一律照辦;而我國家深願貴國切飭該省大吏轉令所屬將此項墳墓妥為保護,且我國家亦願將所有中國前斃北圻之兵弁墳墓一律照料,以示同仁。為此照會貴郡王查照,仍希見複。須至照會者。
--見「中法越南交涉檔」一七七八(三一五八頁)。
照覆會法國公使巴特納準將澎湖馬祖二處所葬法兵墳墓妥為保護
七月初七日(八、一六),給法國公使巴特納照會稱:
光緒十一年七月初二日,準貴大臣照稱:『澎湖、馬祖島二處均葬有本國兵弁、水手人等之墳墓,請飭該省大吏轉令所屬將此項墳墓妥為保護,亦願將中國前斃北圻之兵弁墳墓一律照料』等因。除由本衙門谘行閩省督、撫飭屬將澎湖、馬祖島二處貴國兵弁墳墓一體保護外,至中國在北圻之兵弁墳墓,亦希貴大臣轉飭妥為照料,用昭和睦。相應照複貴大臣查照可也。
--見「中法越南交涉檔」一七八三(三一六三頁)。
谘行閩浙總督楊昌浚請轉飭保護澎湖馬祖二處法弁墳墓
七月初七日(八、一六),行閩浙總督〔楊昌浚〕文稱:
光緒十一年七月初二日,準法國巴使照稱:『法國軍兵撤出基隆,所有該處前斃之兵〔弁〕墳墓不致損壞一層,在津與北洋大臣李〔鴻章〕商辦,準照複稱已谘行飭辦在案。頃接水師提督李文稱:「澎湖、馬祖二處均葬有本國兵弁、水手人等墳墓」;應請飭該省大吏轉令所屬將此項墳墓妥為保護,亦願將中國前斃北圻兵弁墳墓一律照料』等因前來。除由本衙門照複法國巴公使查照外,相應谘行貴督轉飭該地方官,務將澎湖、馬祖島二處法國弁兵墳墓妥為保護,毋任居民殘毀為要。
同日行福建巡撫文同。
--見「中法越南交涉檔」一七八四(三一六三頁)。
福州將軍穆圖善等谘呈遵旨覆陳閩省動用餘存洋款數目清單
七月初八日(八、一七),福州將軍穆圖善等文稱:
竊欽奉本年五月初六日電旨:『福建所借洋款除動用外,餘存若幹?著迅速詳晰奏報,候旨撥用』等因;又奉十一日電旨:『著查明所借洋款現存若幹?迅奏候旨,不得輕率撥用』等因,欽此。遵即查明,於十四日電請總理衙門代奏在案。伏思閩省辦理海防,餉需奇絀,奏準商借洋款,原屬出於萬不得已,斷不敢輕率撥用。茲據善後局司道開送收支清折,所借洋款規銀三百九十三萬四千四百二十六兩零,核作庫平銀三百五十八萬九千八百四兩零;均交存藩庫。截至五月十三日止,陸續動用一百九十餘萬兩,尚存一百六十萬餘兩。此外尚有定購魚雷、槍炮、軍火、機器等項,統計需銀四十餘萬兩;均經議有定數,物到即須兌付。現奉電旨:『程文炳一軍,著即撤回湖北;應需餉項於洋款內發給』等因,亟應欽遵核明支給。俟澎湖法船退盡,和局大定,所有台、內各勇營並應酌量遺撤,以節餉糈。惟清給欠餉行糧及籌辦一切善後事宜,需費甚巨;惟有遇事妥商,力求撙節。事勢所迫,有必須動用之處,仍當隨時奏明辦理。除將洋款動用、餘存各數目謹繕清單恭折具奏外,相應照錄清單谘送。為此合谘總理衙門,謹請查照施行。
照錄清單
謹將閩省所借洋款截至五月十三日止動用、餘存各數目,開具清單,送候鈞鑒。謹開:
收款項下
一、收洋款規銀三百九十三萬四千四百二十六兩二錢三分;每規銀一百零九兩六錢合庫平一百兩,共合庫平銀三百五十八萬九千八百零四兩九錢五分四厘。
已支項下
一、支先後匯解台南、北軍餉共庫平銀七十三萬兩。
一、支本省防軍餉項共庫平銀五十七萬七千三百餘兩。
一、支前陝甘總督楊嶽斌所部軍餉共庫平銀九萬兩。
一、支湖北提督程文炳所部軍餉共庫平銀六萬五千兩。
--以上共庫平銀一百四十六萬二千三百餘兩。
一、支修炮台庫平銀七萬三千八百兩。
一、支修建營房庫平銀八千二百餘兩。
一、支填塞港口庫平銀三萬二千六百餘兩。
一、支購買米嗀庫平銀二萬餘兩。
--以上共庫平銀一十三萬四千六百餘兩。
一、支購買「富有」、「美富」輪船二號共規銀一十萬兩。
一、支台灣購「平安」輪船找價規銀五千九百餘兩。
一、支南洋代購三棱火藥四萬磅共規銀四千兩。
一、支南洋代配長門炮台二十一生鋼炮炮架先給定價規銀二千兩。
一、支南洋撥付台灣采購軍火規銀五萬兩。
一、支北洋代購黎意槍五百杆、子五十萬粒共規銀一萬五千五百餘兩。
一、支北洋代購克虜伯炮藥五千出、拉火一千枝先給半價規銀五萬五千六百餘兩。
一、支購買「橫海」鐵脅輪船改配英國埃姆斯得郎後膛炮及連珠炮等件找價規銀六萬二千餘兩。
一、支購買電燈兩盞、電機一副共規銀五千七百餘兩。
一、支購買魚雷十具並配汽機等件先給規銀一萬四千兩。
--以上共規銀三十一萬四千七百餘兩,合庫平銀二十八萬七千一百餘兩。
一、支廣東代購英國暗士當郎鋼炮八尊同架具彈子等件找價庫平銀三萬六千兩。
一、支購買英國暗士噸炮三尊先給庫平銀二萬九千兩。
一、支製造軍火並采購硝鉛共庫平銀三萬餘兩。
一、支添製軍裝、器械等項共庫平銀一萬餘兩。
--以上共庫平銀一十萬五千餘兩。
統共支用庫平銀一百九十八萬九千餘兩;除已支外,尚存庫平銀一百六十萬零八百餘兩。
--見「中法越南交涉檔」一七八七(三一六五頁)。
福州將軍穆圖善谘陳台防請餉動用洋款及當地需款情形
七月初八日(八、一七),福州將軍穆圖善文稱:
案於光緒十一年五月十一日,準總理衙門來電:『本日奉旨:聞劉璈請左宗棠由洋款內撥一百萬辦台南善後,委員坐提。如果屬實,所請斷不準行。著左宗棠、楊昌浚懍遵前旨,查明所借洋款現存若幹?迅奏候旨,不得輕率撥用。欽此』;轉電到閩。承準此,查台灣前此軍務緊急,餉項空虛,屢奉電旨撥餉接濟;祗因海道梗阻,欲籌撥大批,苦難解運。嗣後海口開封,複奉電旨:『台餉緊要,當匯解大批』;節經移行欽遵辦理。本年二月二十四日,據台灣道劉璈稟,以『台島餉絀,蒙劉爵撫院電奏商借洋款,奉旨:「左宗棠請借洋款,現如借妥,即先濟台防」等因;惟洋款不難於借、難於運,因英國施領事篤念友誼,就台允代商借,另貼保險運台,通稟請示』。當以「海道疏通,省中已借洋款暫資挹注」,批飭「緩議」去後。嗣據劉道又以『基、澎二口撤兵尚無確期,防禦不容稍懈。統計台南、北防勇八十餘營,月需薪糧二十四、五萬;無定之款,尚未在內。時事稍變,台困日甚,亟宜及時籌濟。稟懇先撥銀一百萬兩,扮作商銀分起搭運台南、北交收』。核與總辦全台糧台沈前藩司應奎致省城善後局司道公椷,亦複相同。查本年台餉,經本爵閣大臣等飭局先後撥解銀七十萬兩,均由廈門轉解糧台在案。欽奉前因,伏查劉璈通稟請撥銀兩,係慮和議難定,將來解餉維艱,趁此海口開封,預撥巨款為全台通籌起見;並非專請本爵閣大臣飭撥,亦無另稟請款辦台南善後之事。除會同電請代奏外,相應將劉道原稟及沈前藩司來椷抄錄清折,備文谘送。為此谘呈總理衙門,謹請查照施行。
照錄清折
照錄台灣道劉璈及前藩司沈應奎各原稟。計開:
台灣道劉璈來稟
敬稟者:光緒十一年三月二十五日,奉爵中堂左批道稟「商借洋款包運山後來台」一案;奉批:『據稟擬借洋款百萬兩,包運來台。查閩省已由旗昌洋行經手借有巨款,台餉尚能濟。所請向施領事商借之處,應從緩議;業經會銜谘請各轅查照矣。此繳』等因。奉此,查台灣前被困圍,餉源告竭;海口封禁,運解維艱。不得已,而有商及施領事借款包運之舉。茲奉憲批前因,祗聆之餘,不勝欣忭。惟是法人請和,海禁已弛。此時雖已停戰,而基、澎二口撤兵尚無確期;彼族反側無常,防禁不容稍懈。統計台南、北防勇八十餘營,月需薪糧二十四、五萬;無定之款,尚不在內。庫儲搜括無遺,捐借亦屬有限;現月出款既巨,憑何支持?倘時事稍有變更,台困較前尤甚;亟須及時籌濟,免再徒歎望洋。今軍械雖難明裝,而餉銀尚易通運;閩省既由旗昌洋行借有洋款,惟有仰懇憲恩檄飭司局迅先撥銀一百萬兩,趁此茶、糖各市暢旺之時,扮作茶、糖商銀,分幫委員管解,交由商輪保險,分作三起搭運台南、北交收,俾資接濟。職道現派在泉購辦營帳候補從九王錫圭、泉州道濟公棧之候補按經曆淩汝曾、購辦木料帳棚之都司方祖恩克日赴省,聽候司局分幫委令解運;並椷致廈紳葉道文瀾、王道青雲代作茶、糖各商銀妥交載運,庶期穩速。奉批前因,理合具稟憲台查核,俯賜準予所請,不勝企禱之至。
肅此,敬請勳安;伏祈垂鑒。除稟欽憲左、楊、劉、將軍、撫憲外,職道璈謹稟。
總辦全台糧台沈前藩司應奎致閩省善後局公函
敬啟者:本月二十四日奉到二月二十五日手書,關念台防,已發大批餉銀二十萬兩匯交弟處,通籌接濟。捧誦之下,感佩同深。台事自澎湖不守,大局日危;既無用武之方,兼有饑嘩之害。綜計全台用項,每月有定之款如月餉、局用等項共已實需銀二十四、五萬;各州縣轉運夫價及製造采買凡無定之款,均不在內。勇餉現在有欠一月、兩月者,展轉騰挪,前缺後空。茲屆和議一成,行將議撤營頭,先須清發欠餉。就地土勇尚易遣撤歸農;內地各營尚須發川費,事既繁難,費尤急巨。所缺尚多,何能為清理計。惟有仰懇列位尊兄大人縷回帥聽,似可乘此海道大通、商輪絡繹,徑行分批旺解現銀;非備足百萬,恐不足以了台事也。
愚昧之慮,伏乞鑒之!沈應奎頓。
--見「中法越南交涉檔」一七八九(三一七四頁)。
福建巡撫劉銘傳谘商請獎滬尾基隆稅關出力洋員
八月初十日(九、八),福建巡撫劉銘傳文稱:
本年七月十一日,據辦理台北通商兼滬尾總口海關稅務委員兜協領欽、已革浙江補用知府李彤恩稟稱:『竊查滬尾海口當上年六月始議封塞之際,正值秋茶上市;各洋商虛聲恫喝,義難施工。幸得稅務司法來格諭以利害,極力開導,乃未敢出而阻撓。嗣請羈縻引港洋人,以為我用,防被法人勾引為患。八月十三日法船到滬,升旗約戰;法稅務司即先期致函通知,預為之備。十四日之後,法船逐日攻擊炮台,法稅司幫同安炮防禦;炮彈所及,亦不畏避。本年春間,複商同欽等設法議轟法國鐵甲兵船;雖因攻具未齊難以下手,其急公助順之忱,實堪嘉尚。又基隆洋關幫辦鮑郎樂勤幹有識,亦洋員中所僅見。去年六月間法船初犯基隆,經曹統領邀請該幫辦與法提督辯論數四,冀弭釁端;鮑郎樂當見勢不能下,密告曹統領等預備戰事,以免墮其術中。嗣後基隆失守,洋關門前堆積煤炭十餘石,猝不及燒;該幫辦暗囑英商承認,絲毫未動。嗣回滬尾,同法稅司讚助防務,始終出力,不辭勞瘁。當此法事底定,凡在出力將弁、紳董人等均蒙優請獎敘;茲法稅司等宣力行間,艱險弗避,不無微勞足錄。合無仰懇憲台,俯賜谘請欽命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請分別賞給寶星以示獎勵而昭激勸,出自鴻施』等情到本爵部院。
據此,除批『據稟該關稅務司法來格宣力行間、勤勞匪懈,並鮑郎樂勤幹有識,懇請獎勵前來;仰候谘商欽命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核明請旨施行。此繳。印發』外,相應備文谘商。為此,谘呈貴衙門,請煩查核。該稅務司法來格不避艱險、在營出力暨鮑郎樂隨同著有微勞,是否可邀獎敘,有無成案可援?應否代奏請旨?均望酌奪施行。
--見「中法越南交涉檔」一八二八(三二○九頁)。
欽差大臣楊嶽斌谘呈五六月分電奏清單
(迭陳台灣解嚴遣撤幹軍及乞假回籍事)
八月十二日(九、二○),欽差大臣楊嶽斌文稱:
竊照本前部堂於光緒十年十一、十二、本年正、二、三、四等月分電奏,均已遵章照錄原文匯奏在案。所有本年五、六兩月分電請貴衙門代奏之件,除遵章匯繕清單恭折具奏外,相應將本年五月初十電奏一條、六月初五電奏一條另繕清單,谘呈貴衙門,謹請查照。
照錄清單
計開清單
五月初十日,電奏一條:『總理衙門鈞鑒:密號。現在和約已定,五月初九日基隆退出。所有斌部幹軍十二營、衛隊三百名,應先請旨裁撤,以節閩省借款糜費。如蒙諭允,斌內渡前往泉州,趕緊清結餉械諸事;並親嚴約束,毋令幹犯紀律。一麵電請南、北洋借撥輪船迅速來閩,載送營勇;斌督率駛赴上海、漢口,換雇民船溯流常德、辰州,分途妥為照料遣散。並仰懇天恩,賞準終養之假;回幹州原籍,侍奉久病垂危老母。除另具折陳請外,乞先代奏。統祈於奉旨俯準後,飛電傳諭遵行為禱。楊嶽斌叩』。
六月初五日,電奏一條:『總理衙門鈞鑒:密號。五月二十一日準貴署電寄,奉旨:「楊嶽斌所部暫緩遣撤,著將派查事件趕緊查覆,再行聽候諭旨。欽此」』。斌遵確實查明,六月初五日奏覆。惟和約畫押後,基隆五月初九日退出,澎湖定期一月交還,全台解嚴;斌部幹軍十二營、衛隊三百名,亟應請旨裁撤,以節糜費。如邀俞允,斌內渡泉州,趕緊清結餉械諸事;一麵酌借南、北洋與閩省輪船,載送營勇回湘遣撤。斌母近九旬,危病增劇,思及夢寐不安。回憶正月渡台,自分犬馬微勞,難期歸養;今幸國事大定,病母猶存。仰懇天恩開去幫辦福建軍務差使,賞假回籍終養;俾斌積病殘軀,依依膝下歲月遷延,出自生成。除具折陳情外,乞代奏;並乞於奉旨俯準後,電諭遵行。嶽斌叩』。
--見「中法越南交涉檔」一八三二(三二一二頁)。
南洋大臣曾國荃谘報挪威領事請求發給「威利」船主戴葉生寶星執照
八月二十四日(一○、二),南洋大臣曾國荃文稱:
據蘇鬆太道邵友濂詳稱:『本年七月二十三日,準駐紮上海瑞典、挪威國總領事領格憲照會內稱:「本國「威利」商輪船船主戴葉生轉運銘、盛兩軍勇械至卑南登岸,奉旨著賞二等第一寶星以示優獎,欽此;即轉電由江海關道照式製就轉給該船主欽遵祗似,敬謹佩帶。查該船戴葉生情殷報效,荷承優獎;倘回本國,如蒙大君主垂詢之下,等無考證。應請由道詳請轉谘總理衙門代奏請旨,賞給二等第一寶星執照,以照核實」等因。準此,查此案製給「威利」船主戴葉生寶星,前奉北洋通商大臣李(鴻章)行知,奉經照式製給並分別詳報在案。茲準前因,相應詳祈鑒核,俯賜轉谘總理衙門查辦』施情到本爵大臣。據此,除批示外,相應谘呈。為此谘呈貴總理衙門,謹請查核辦理李行。
--見「中法越南交涉檔」一八四六(三二三一頁)。
劄行江海關道查詢「威利」船主戴葉生國籍
八月二十八日(一○、六),給江海關道(□□□)紮稱:
光緒十一年八月二十四日,準南洋大臣谘稱:『蘇鬆太道詳據瑞典、挪威國總領事李格憲照稱:本國「威利」商輪船主戴葉生轉運銘、盛兩軍勇械,奉旨著賞二等第一寶星以示優獎,欽此;由江海關道照式製就,轉給該船主祗領,應轉谘請給執照以昭核實』等因前來。查此案前經北洋大臣電奏請獎,戴葉生係英國人,業於十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奉旨有案。茲準前因,相應劄行江海關道,確查戴葉生究係英國人,抑係瑞典挪威國人?迅即聲複本衙門以憑辦理可也。
--見「中法越南交涉檔」一八四八(三二三三頁)。
閩浙總督楊昌浚谘呈六月分電旨電奏及往來電信清折
九月初六日(九、六),閩浙總督楊昌浚文稱:
竊照本部堂於光緒十一年七月二十八日,附片具奏「本年六月分曆奉電旨並先後電奏原文及與總署往來電信錄折分谘」一片。相應抄錄片奏稿並錄具清折三扣,備文谘呈。為此谘呈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謹請察照核辦施行。
照錄折稿
再,臣曆次欽奉電旨並電奏原文及與總署往來電信,前經奏明分作三項繕具清折,徑行谘呈軍機處、總理衙門查核,已按月奏報送至本年五月底止在案。會銜電奏、電信非臣衙門主稿,未經開列外,茲將本年六月分曆奉電旨並電奏、電信分繕清折,谘呈軍機處、總理衙門查核。如間有字義舛誤,即谘照更正。理合附片陳明,伏乞聖鑒。謹奏。
照錄清折
謹將光緒十一年六月分曆次與鈞處來往電信匯繕清折,敬呈鑒核。計開:
六月十四日,接北洋轉電十三日鈞處來電:『巴使函稱:澎湖已退兵;究於何日退盡?希電詢閩省即複雲。鴻』。
六月初六日,發電鈞處:『廈門道稟:「呂宋人開賭拒捕,槍斃一勇、傷數勇;洋人亦有傷者,或無大礙。洋人積慣開賭,各國領事、稅司皆知。此次私藏軍器拒捕斃勇,妄報毀搶;現聞自知理屈,已催其交凶律辦」等語。案由領事電京。用特布陳。浚。魚』。
十三日,發電鈞處:『頃接廈門來電雲:「昨一法船駛廈裝煤,言今申刻開往上海。據雲澎湖法船今日盡數往香、廈、津、滬、日本等處遊曆,利士卑士船亦往滬、津一帶。日前先托洋關船往探,尚未回廈」。棠、浚轉電。元』。
十四日,發電鈞處:『頃接廈門探報:澎湖法船昨日已刻盡數開去。浚。寒』。
謹將光緒十一年六月分欽奉電旨繕具清折,敬呈鑒核。計開:
六月二十日,接鈞處來電:『本日奉旨:「卞寶第奏請飭催藩司赴任等語;龔易圖現在是否在粵抑已回籍?著張之洞、楊昌浚查明,傳知該員迅速起程,乘坐輪船即赴湖南藩司本任,暫緩來京陛見。欽此」。號』。
謹將光緒十一年六月分曆次電奏原文匯繕清折,敬呈鑒核。計開:
六月二十一日,發電鈞處:『號電敬悉。龔藩司未曾回閩。祈代奏。。馬』。
浚
二十一日,發電鈞處:『各國領事屢請開通福州堵口,現在基、澎法船退盡,遵前奉鈞電即開堵口。但水雷起盡需時,現定二十一日興辦。乞代奏聞。棠、善、浚。馬』。
二十八日,〔發電〕鈞處:『調閩藩司張夢元,應請旨飭催迅速到任。祈代奏。昌、浚。勘』。
--見「中法越南交涉檔」一八五一(三二三五頁)。
閩浙總督楊昌浚谘呈七月分電旨並電奏清折(大學士左宗棠因病出缺)
九月二十八日(一一、四),閩浙總督楊昌浚交稱:
於光緒十一年八月十七日,附片具奏「本年七月分曆奉電旨並電奏錄折分谘」一片。相應抄錄片奏稿並錄具清折二扣,備文谘呈。為此谘呈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謹請查照核辦施行。
照錄奏稿
再,臣欽奉電旨並電奏、電信按月分繕清折,徑行谘呈軍機處、總理衙門查核,已送至本年六月底止在案。茲查七月分並無電信,謹將電旨、電奏分繕清折,谘呈軍機處、總理衙門察核。如間有字義舛誤,即谘照更正。至會銜電奏非臣衙門主稿者,未經開列。理合附片陳明,伏乞聖鑒。謹奏。
謹將光緒十一年七月分欽奉電旨繕具清折,敬呈鑒核。計開:
七月二十九日,接鈞處來電:『本日奉旨:「據李鴻章電稱:左宗棠因病出缺;覽奏,殊深悼惜。所有該大學士身後一切事宜,著楊昌浚妥為照料;並著趕緊馳奏,候旨施恩。欽此」。勘』。
謹將光緒十一年七月分曆次電奏原文匯繕清折,敬呈鑒核。計開:
七月二十六日,發電鈞處:『左中堂自奉旨恩準回籍養病,非常感激。正料理一切,克日起程;乃病勢忽增,十分危篤,恐遂不起。合先電達,祈代奏聞。善、浚。宥』。
二十七日,發電鈞處:『左相病狀,昨已電達;諒蒙轉奏。不意昨夜十二點鍾三刻,即行身故。其關防先已交存督署,容派員恭繳。除具奏並代遞遺折外,合先電知。仍祈代奏。善、浚。感』。
--見「中法越南交涉檔」一八六四(三二五六頁)。
軍機處交出劉銘傳請獎法船犯期間滬尾基隆兩關出力洋員
十月二十六日(一二、二),軍機處交出劉銘傳抄片稱:
再,上年法船窺犯滬尾,李彤恩始議填塞海口,各洋商以秋茶上市,恫喝阻撓;經淡水關稅務司法來格諭以利害,多方開導,始得沉船封塞,並羈糜引港洋人弗為法人勾引。八月十四日,法船開炮攻擊炮台;法來格幫同防禦,即炮彈所及,亦不畏避。本年春間,複籌商轟擊法國鐵甲兵船;雖因攻具未齊難以下手,其急公助順之忱實堪嘉尚。又,基隆海關幫辦洋人鮑郎樂,於上年六月法船初犯基隆,經總兵曹誌忠邀請與法提督李士卑士辯論數四,見勢不能下,密告曹誌忠豫備戰事。嗣後基隆退守,洋關門前堆積煤炭十餘萬擔;鮑郎樂設法保護,絲毫未失。嗣回滬尾,複同法來格讚助防務;相度地勢,安設炮位:均屬異常出力,不無微勞足錄。據台北通商委員兼管滬尾關稅務協領兜欽等稟請奏獎前來,臣覆查無異。合無仰懇天恩,將法來格賞給三等寶星、鮑郎樂傳旨飭總稅務司嘉獎,以昭激勸而示鼓勵;出自高厚鴻慈。謹附片具陳,伏乞聖鑒訓示。
再,臣因洋員獎敘,台灣查無辦過成案,先谘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往返商議;是以具奏稍遲。合並陳明。謹奏。
光緒十一年十月二十五日,軍機大臣奉旨:『著照所請。該衙門知道。欽此』。
--見「中法越南交涉檔」一八九三(三二九一頁)。
軍機處交出劉銘傳請獎戰事出力練董陳雲林等二人
十月二十六日(一二、二),軍機處交出劉銘傳抄片稱:
再,上年九、十月間,法兵屢次攻犯基隆西路之三角嶺要隘,均經深澳坑練董揀選教諭陳雲林、廩生陳植祺等備資募勇,會同大武侖練董劉清河帶勇擊退,斃寇多名。今春大水窟一帶營隘退守,三角嶺依舊固守,屹然未動,屢著戰功。前單請獎各鄉在事出力練董,因陳雲林等銜名開報來遲,未及列保;核其勞績,實係屢次接仗獲勝立功。除劉清河已經列單保獎外,合無仰懇天恩,俯準將陳雲林以知縣歸部選用、陳植祺以訓導歸部即選,以昭激勸;出自鴻慈。謹附片具陳,伏乞聖鑒。謹奏。
光緒十一年十月二十五日,軍機處大臣奉旨:『著照所請。該部知道。欽此』。
--見「中法越南交涉檔」一八九四(三二九二頁)。
福建巡撫劉銘傳谘請頒獎勵洋員寶星式樣
十一月初一日(一二、六),福建巡撫劉銘傳文稱:
光緒十一年十月初六日在台北行營附片具奏「滬尾關稅務司法來格、洋關幫辦鮑郎樂襄辦防務始終出力,請旨獎勵」一片,將來如蒙俞允,應請貴衙門查照成案填給寶星執照,並將等第式樣開明頒示,以便依式製造給領。相應抄稿谘呈。為此谘呈貴衙門,謹請查照施行。
--見「中法越南交涉檔」一八九八(三二九五頁)。
總稅務司赫德函覆閩省所題洋員鮑琅樂與保奏者實係一人
十一月初四日(一二、九),總稅務司赫德函稱:
奉到十一月初三日鈞函,以貴衙門前經知照,由南、北洋大臣保奏賞給基隆四等幫辦鮑琅樂三等寶星;近又接福建文件,內有基隆海關幫辦鮑琅樂是否即係一人?飭為查複等因。總稅務司查福建文件,雖未經目睹為何如語意,而鮑琅樂之名各海關內卻未見另有其人。況幫辦鮑琅樂在台奉委一切,均稱得力;劉撫軍及在台各憲頗為賞識。想福建文內所題及者,必係其人。惟該員現在並未在台;因其地瘴而病,已調赴山海關,派為該關幫辦,亦藉資調養之意耳。
專此怖複,須頌升祉。
--見「中法越南交涉檔」一八九九(三二九五頁)。
軍機處交出楊昌浚南洋墊款購金濟台懇準由閩省借款內提支歸還抄片
十一月初九日(一二、一四),軍機處交出楊昌浚抄片稱:
再,查上年十月間台防萬緊,餉難運濟;經撫臣劉銘傳電飭蘇鬆太道邵友濂購金運台濟餉,由南洋大臣曾國荃電商總理衙門電複:『台餉變金是否相宜?總期速到濟用,轉飭酌辦』等因。即經曾國荃飭據邵友濂就滬購換赤金二千四百九十七兩四錢二分,〔於〕十一月初二日由輪船運解台北交收清楚。計金價庫平銀四萬六千三百二十四兩八厘四毫九絲一忽,係挪動庫存出使經費墊付。現準劉銘傳谘臣飭局解還歸款,行據福建善後局司道詳稱:『因值遣撤防營,清給欠餉;委實力難兼籌。而蘇省墊款購金先濟台防之急,原挪出使經費,亟待歸還,亦未便稍事懸欠;所有前項金價,請在借存洋款內照數提支匯解清款,歸入台灣防餉列收造報』。具詳請奏前來,臣查係實情。相應籲懇天恩,俯準照數支給,以清款項。除分谘查照外,謹附片陳奏,伏乞聖鑒訓示。謹奏。
光緒十一年十一月初八日,軍機大臣奉旨:『著照所請。該衙門知道。欽此』。
--見「中法越南交涉檔」一九○三(三三○一頁)。
奏明劉銘傳請獎洋員法來格等因與南北洋大臣所請重複應毋庸議片
十一月初十日(一二、一五),本衙門奏片稱:
再,十月二十六日,準軍機處抄交劉銘傳片奏:『淡水關稅務司法來格上年在滬尾幫同防禦,又基隆海關幫辦洋人鮑郎樂在基隆讚助防務,懇恩將法來格賞給三等寶星、鮑郎樂傳旨飭知總理衙門轉飭總稅務司嘉獎』;奉旨:『著照所請。該衙門知道。欽此』。臣衙門查本年八月間準軍機處抄出南洋大臣曾國荃會同北洋大臣李鴻章援案開單請獎經征洋稅出力各關稅務司折內聲明:『該稅司等上年各口籌防相助為理,奮勉從公;請將法來格賞給三品銜三等第一寶星、鮑琅樂賞給三等第三寶星』;奉旨:『著照所請。該衙門知道。欽此』。遵於九月十一日由臣衙門恭錄諭旨,劄行總稅務司赫德轉飭欽遵在案。臣等查劉銘傳所請獎賞之法來格、鮑郎樂,與南、北洋大臣會請獎勵之案係屬一事。惟鮑郎樂與鮑琅樂之名稍有歧異,當經臣衙門查詢總稅務司赫德;據稱即係其人。是法來格、鮑琅樂已經南、北洋大臣會奏請獎,此次劉銘傳奏請賞給寶星嘉獎之處,係屬重複,應毋庸議。合並附片具奏。
--見「中法越南交涉檔」一九○五(三三○三頁)。
谘行台灣巡撫劉銘傳請獎洋員法來格等已奏明免議
十一月十二月(一二、一七),行台灣巡撫劉銘傳文稱:
準軍機處抄交貴撫奏「請恩賞洋人法來格三等寶星並嘉獎鮑郎樂」一折,光緒十一年十月二十五日奉旨:『著照所請。該衙門知道。欽此』。查法來格等先經南、北洋大臣請獎在案,本衙門已於十一月初十日奏明;奉旨:『知道了。欽此』。相應恭錄諭旨、照抄原奏,谘行貴撫欽遵查照可也。
--見「中法越南交涉檔」一九○六(三三○四頁)。
戶部谘行南洋墊款購金濟台奉旨準於閩省借款內提支歸還
十一月二十七日(一八八六、一、一),戶部文稱:
福建司案呈軍機處交出閩浙總督兼福建巡撫楊昌浚奏「上年台防萬緊,電飭蘇鬆太道購金運台濟餉所需價銀,善後局力難兼籌,請在借存洋款內照數撥支匯解清款」附片一件,光緒十一年十一月初八日軍機大臣奉旨:『著照所請。該衙知道。欽此』。欽遵交出到部。相應恭錄諭旨谘呈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可也。
--見「中法越南交涉檔」一九一五(三三一○頁)。
閩浙總督楊昌浚谘呈八月分電旨並電奏清折
十一月二十八日(一八八六、一、二),閩浙總督楊昌浚文稱:
光緒十一年九月二十日,附片具奏「本年八月分曆奉電旨並電奏錄折分谘」一片。相應抄錄片奏稿並錄具清折二扣,備文谘呈。為此谘呈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謹請察照核辦施行。
照錄片稿
再,臣曆次欽奉電旨並電奏、電信,按月分繕清折谘呈軍機處、總理衙門查核,已送至本年七月底止在案。茲查八月分並無總署往來電信,惟欽奉電旨一道、電奏二次;謹繕具清折,徑呈軍機處、總理衙門察核。如間有字義舛誤,即谘照更正。理合附片陳明,伏乞聖鑒。謹奏。
照錄清折
謹將光緒十一年八月分欽奉電旨繕具清折,敬呈鑒核。計開:
八月初五日,接鈞處來電:『本日奉旨:「楊昌浚電稱:楊嶽斌幹軍十二營應找餉項、行糧十餘萬兩等語;即著核明確數,準其於洋款內撥給。欽此」。歌』。
謹將光緒十一年八月分曆次電奏原文匯繕清折,敬呈鑒核。計開:
八月初四日發電,鈞處鑒:『楊厚帥幹軍十二營奉準遣撤,應找餉項、行糧即須截清給領,以便分乘輪船,由鄂回湘;約計共應銀十餘萬兩。祈代為請旨,準在洋款內撥給是禱。浚叩。支』。
二十四日發電,鈞處鑒:『密。大學士左因病出缺,業經馳奏;身後一切,昌浚遵旨妥為照料。頃據其子泣稱:閩省秋氣甚燥,靈柩似難久停;且聞生母在籍患病,擬擇期廿八日扶櫬航海回籍,昌浚派船護送。請先代奏。昌浚叩。敬』。
--見「中法越南交涉檔」一九二○(三三一三頁)。
閩浙總督楊昌浚谘陳南洋墊款購金濟台請準由閩省借款提支歸還
十一月二十八日、一八八六、一、二),間浙總督楊昌浚文稱:
竊照上年十月間台防萬緊,餉難運濟;經爵撫部院劉(銘傳)電飭蘇鬆太道邵友濂購金運台濟餉,由南洋大臣曾(國荃)電商總理衙門電複:『台餉變金是否相宜?總期速到濟用,轉飭酌辦』等因。即經南洋大臣曾(國荃)飭據邵友濂就滬購換赤金二千四百九十七兩四錢二分,於十一月初二日由輪船運解台北交收清楚。計金價庫平銀四萬六千三百二十四兩八厘四毫九絲一忽,係挪動庫存出使經費墊付。現準爵撫部院劉(銘傳)谘請飭局解還歸款,行據福建善後局司道詳稱:『因值遣撤防營,清給欠餉,委實力難兼籌。而蘇省墊款購金先濟台防之急,原挪出使經費,亟待歸還,亦未便稍事懸欠;所有前項金價,請在借存洋款內照數提支,匯解清款,歸入台灣防餉列收造報』。具詳請奏前來,查係實情。除附片奏懇天恩俯準照數支給以清款項外,相應谘呈。為此谘呈總理衙門,謹請察核施行。
--見「中法越南交涉檔」一九二二(三三一五頁)。
十二月初六日(一八八六、一、一○),行南洋大臣曾國荃文稱:
光緒十一年八月二十四日,準貴大臣谘稱:『蘇鬆太道詳據瑞典、挪威國總領事李格憲照稱:本國「威利」商輪船主戴葉生運銘、盛兩軍勇械,奉旨著賞二等第一寶星以示優獎,欽此;由江海關道照式製就,轉給該船主祗領,谘請頒給執照以昭核實』等因前來。相應繕給執照一紙並頒發寶星絛帶式樣各一冊,谘行貴大臣查收轉給祗領可也。
--見「中法越南交涉檔」一九二七(三三一九頁)。
台灣巡撫劉銘傳函陳滬尾關稅務司請獎事
十二月初六日(一八八六、一、一○),台灣巡撫劉銘傳函稱:
昨奉賜函,以滬尾關稅務司法來格等助防出力請獎一事,仰承教誨,欽感莫名。現已遵示附片具奏,谘呈鈞鑒。銘傳忝領台疆,材輇任重,事多興創。如理棼絲,愧樹建之無方;虛拋駒隙,際桃符之再換。遙頌鴻厘,肅修丹柬;恭賀年禧,虔請鈞安。伏維霽鑒!
--見「中法越南交涉檔」一九二八(三三一九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