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粹政權在鼓勵生育更多的德意誌健康孩童的同時,對殘疾人和病患者這些弱勢群體,卻采取了殘酷的殺戮和限製政策。希特勒曾經表示:“為了生存的自然鬥爭,本來能使最強壯和最健康的人得以存活,如今卻反而要不計代價地挽救那些最柔弱和最病態的人。這在未來的一代人中播下了種子,使得他們在成長的過程中越來越淒慘,繼續受到自然的嘲笑。”既然如此,當局自然不允許這樣的情況繼續存在。

1933年7月14日,希特勒政府頒布《預防遺傳病患者新生兒法》,該法通稱《絕育法》。法令規定,“任何患有遺傳性疾病的人,如果通過醫學診斷認定其子女也將受到遺傳性的身體和精神損害,都將實施絕育”。它規定9類疾病可以考慮是否實施絕育手術。其中5類是關於精神和認知上的紊亂,即先天性弱智、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鬱性精神病、遺傳性癲癇症、亨廷頓氏舞蹈病。3類是身體缺陷,即遺傳性失明、遺傳性耳聾、遺傳性身體嚴重畸形。最後一類則是“任何情況下的嚴重酗酒”。同年11月,當局規定要對性侵犯罪犯(即強奸犯)實施預防性閹割。1936年6月又允許對同性戀者施行閹割,但如果當事人是懷孕的婦女,則必須征得其同意。操作的步驟,按該法令規定,可以由殘疾人自己提出申請,也可以由公共衛生部門的醫生提出。對於在院病人和在監犯人來說,醫院、護理院和監獄的負責人都可以提出申請。其他各種機構的工作人員如發現有遺傳病患者,必須向相關部門舉報。

為了實施該法令,當局專門在基層法院建立了“遺傳健康法庭”,一般由3人組成:由具有司法裁判權的法官任庭長,外加1名公共衛生醫生和1名具有遺傳法律知識的醫生。法庭接受申請報告後,即通過問訊、取證和調查等環節作出裁決。如需實施絕育手術,則不再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在必要時,還會由警察部門實施強製性手段。

1935年10月18日,當局又頒布《保護德意誌民族遺傳衛生法》,該法通稱《婚姻法》,將預防措施提前到婚姻登記。法律規定精神疾病患者,或具有《絕育法》所規定的遺傳性疾病患者,均不得結婚。男女雙方在結婚以前,都必須從公共衛生部門領取證明,以表明無遺傳性疾病。

對於已經出生的殘疾嬰幼兒,當局則強製推行“安樂死”計劃,通過藥物終止其生命。希特勒曾經公開表示過:“如果德國一年要出生100萬個嬰兒,隻要我們去掉他們當中70萬到80萬個弱者,其結果則是國家實力的增強。”

1938年,萊比錫的克瑙爾家出生了1個嚴重殘疾的嬰兒,缺少1條腿,1隻手臂不完整,雙目失明,看起來像個白癡。嬰兒的父親求助於萊比錫大學附屬兒童醫院,請求殺死該嬰兒,但遭到院長拒絕。於是克瑙爾直接給希特勒寫信。希特勒以此為契機,在全國範圍內正式實施“兒童安樂死計劃”。計劃規定對3歲以下患有下列病征的兒童實施安樂死:先天愚型,尤其是失明或失聰;小頭畸形;身體畸形,特別是四肢缺失、嚴重的顱骨閉合缺陷和脊柱畸形等;嚴重的和進行性的腦積水;癱瘓,包括**性雙側癱瘓。處理過程一般會持續幾周,以便讓外人產生正在對其實施治療的錯覺。實際的殺害過程一般是讓殘疾兒童餓死。有的還通過使用鎮靜劑魯米諾,以及嗎啡和東莨菪堿,由藥物引起並發症,然後逐漸導致死亡。嬰兒處死後,其父母會收到一種特定形式的信件,稱孩子因病死亡,屍體被火化,以避免時疫流行。

安樂死還逐漸波及成人。然而,希特勒顧及到國際輿論的壓力,多次否決下屬們關於修改法律的建議,而是秘密地通過“T4”行動計劃殺人。該計劃從1939年10月開始實施,之所以被稱為“T4”,是因為其實施總部設在柏林動物園街4號(Tiergartenstr.4)的別墅內而得名。T4組織設有7個辦公室,其中醫學辦公室負責對病人實施評估,篩選安樂死的對象,同時委任和指導醫學評估專家;行政辦公室負責掩蓋行動的真相,包括欺騙病人親屬和有關機構,使他們交出病人並支付相關費用,同時安排中央辦公室同各屠殺中心之間的快件傳遞;財務辦公室除了管理財產和財務外,還主管車輛調配場和印刷設備,負責訂購毒藥;運輸辦公室負責安排病人轉移事務,包括就相關事務同病人家屬和有關機構進行書信來往,收取運輸費用等;人事辦公室負責招聘工作人員,以及工作人員的義務保密宣誓。

1939年9月21日,內政部頒布一項命令,啟動了成人安樂死的進程。首先要求地方政府提供名單,將下述5類病人的材料上報:被相關機構收容達5年以上者;具有精神分裂症、癲癇症、老年性疾病、進行性癱瘓或各類梅毒、腦炎、亨廷頓氏症及其他晚期神經症、低能症狀且無法從事工作或隻能做一些簡單機械工作者;在刑法上被確定患有精神病者;不具備德國公民身份的病人;非德意誌或相關血統的病人。隨後,T4組織的相關機構就根據名單向相關醫療機構搜集數據,提交專家進行評估。總共40餘名專家在工作時分為2個層次,3名為高級專家,其餘為初級專家。每個病人的資料由3名初級專家作初審,打紅色“+”號代表死亡,藍色“-”號代表生存,“?”號代表存疑。最後,這些表格傳給某一個高級專家。高級專家不受初級專家意見的約束,他打出的符號即是最終裁決。由於專家少而需要裁決的表格多,工作流程的速度快得令人難以置信。在長時間的流水式操作中,一般處理一份表格的時間為5分鍾。

在戰爭期間,由於食物供應日趨緊張,篩選標準也越來越寬。沒有勞動能力的病人被看作“累贅的生命”,往往成為清除對象。其理由是,在戰爭期間,許多健康的人不得不獻出生命,如果患有嚴重疾病且不能參加勞動者卻繼續活著,是不合理的。以後,在希特勒主持下,甚至把處決對象擴大到年老體衰者。

程序進入到實施屠殺環節時,專用的“灰色巴士”就會到醫療機構接人。當病人不願意上車時,當局往往會使用脅迫手段。病人的親屬並不知曉事情的運作過程,隻會收到一封統一格式的信件,稱根據相關命令,病人已經轉移到另一家機構,這家機構將在適當的時候同他們聯係。不久,冒充接收機構的屠殺中心會通知親屬,稱病人已經安全達到,但暫時不能接受探視。幾天後,病人親屬又會收到另一份通知,稱病人已經死去,為了防止傳染,屍體已經火化,親屬可以去領取骨灰。

1941年8月,成人安樂死行動暫告一段落。僅在不到2年的時間裏,就有約7萬人遇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