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庭教養環境中,父母無疑扮演了絕對重要的角色。美國一項縱向研究中發現,若以貧困環境作為預測變量,兒童的心理發展狀況作為結果變量,那麽家庭教養環境因素,諸如父母教養方式、父母婚姻狀況以及情緒狀況,對於子女的情緒和行為發展有著重大的影響。研究結果還發現,貧困家庭的父母教養方式呈兩極化,或者因為生活壓力太大疲於應付而忽視子女教育,或者因為急於讓孩子擺脫貧困的束縛而關注孩子成長的點點滴滴,要求孩子在學習、特長方麵盡最大的努力(Edler,1999)。同時,另一項研究則發現,惡劣的經濟狀況,如低收入、債台高築、失業,會通過日常生活的種種壓力嚴重影響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而成人在經曆了經濟狀況的惡化後,情緒會變得抑鬱、低落,對未來非常消極,情緒穩定性也大大降低,在教育子女的時候顯得不耐煩,甚至將憤怒發泄在子女身上(Attar,Guerra,Tolan,1994)。

貧困人群長期生活在壓力環境中,每天都必須應對各種資源稀缺帶來的困難和由此滋生的問題。國外研究表明,R**模型較好地概括了貧困人群的應對模式特點。在本研究中,我們會以R**模型的兩軸為基礎,以貧困人群自身的視角,探討家長和孩子在麵對長期資源稀缺環境下的應對方式。

生活在長期貧困中的家庭,很容易陷入無助又無奈的狀態,即習得性無助(learned helplessness)。相關研究發現,應對方式對貧困人群的情緒有著明顯的調節作用,但也許是因為遭遇了太多挫折,貧困人群在麵對生活中的種種困難時,普遍傾向於使用否認、忽視、被動等風格的應對方式,很少主動積極地解決困難。被動的應對方式往往和抑鬱情緒過高相關。並且,父母是孩子進行社會學習的第一榜樣,因而父母的應對方式也很容易傳承給下一代(M.E.Wadsworth,1999)。

(一)在貧困環境下父母教養方式的特點

由於各種資源的短缺,貧困家庭的夫妻和親子之間常常因為如何分配資源和使用金錢而發生爭吵。而由於住房條件的限製,父母不可能單獨找一個地方來解決衝突,家庭衝突往往直白地發生在子女麵前。在中國,低保家庭常常采取三代同堂的居住方式,家庭衝突還會發生在代際之間,使得情況更加複雜。而帕特森等人發現,在貧困家庭中,家庭衝突是導致子女發生適應障礙(Adjustment Disorder)的重要因素,尤其是當衝突發生之後,家長沒有妥善修複在衝突中受損的家庭氣氛,甚至將孩子卷入衝突中(Achenbach,1991)。

總的說來,貧困家庭的父母教養方式有兩方麵的特點:

1.懲罰、忽視型的教養行為較多;

2.父母對子女的支持性教養行為不足。

前文曾提到,資源保持理論指出,當個體感受到自身資源流失嚴重,他們會采取各種方式保護已有資源、拒絕向他人付出自己的資源。這也是貧困父母教養方式粗暴的根本原因。迪克斯等人曾指出,父母的教養行為是一種由情感驅動的行為,因此父母的情緒資源是教養子女的主要動力,但是貧困家長的抑鬱、焦慮等消極情緒往往阻礙了父母向孩子傳達關愛的情感。根據資源保持理論,資源的喪失會導致個體產生憤怒情緒和攻擊行為。當家庭麵對壓力時,父母感受到彼此情緒上的煩躁不安,容易產生高度易怒、敵意的互動方式。在這種情況下,夫妻衝突和親子衝突增多。威爾遜(Wilson)等人針對貧困人群親子關係的質性研究發現,貧困家庭的父母最頭疼的就是孩子伸手要錢的情景。在本研究中,一位父親在接受采訪時說:

“我根本沒錢,但是他(兒子)天天嚷嚷著要錢,家裏什麽都沒有,可是他卻要個沒完,怎麽能不吼他呢。”

貧困家庭常常在如何使用金錢上發生分歧,家長為了渡過難關需要削減開支,但是孩子為了獲得足夠的經濟卻往往采用過激手段——如爭吵、暴力甚至偷竊。家庭衝突的加劇,家庭成員之間敵意的增加,使得親子雙方很難體諒對方的難處。父母懲罰子女一方麵出於宣泄自身焦慮、敵意的情緒,另一方麵懲罰往往是解決親子衝突最快捷的方式。除了懲罰之外,忽視子女也是父母情感資源缺乏的惡果,哈爾普納(Halpner)的質性研究采訪到一位接受社會救濟的父親說:

“我實在是太累、太絕望了,我自己的事情都應付不過來,有的時候真是沒辦法再做個好父親。”

與懲罰、忽視型的教養方式相反,支持性教養行為指的是能提供溫暖、關心、鼓勵等正麵因素,有一貫性,為子女消除恐懼的教養行為。有研究表明,父母對孩子的支持性教養行為是保護孩子心理健康的重要因素,而在貧困家庭中,這樣的保護因素卻普遍缺乏。赫斯塔爾(Gestal)等人的研究指出,貧困家庭的父母較少使用表達情感和關心的語言,同時當孩子發出情感需求的信號時,他們回應的頻率也顯著少於一般家庭。從資源保持理論的視角來看,獎勵孩子、跟孩子解釋和協商,這樣的教養行為需要家長集中注意力、付出耐心。而無論是注意力還是耐心都是家長自身的情感資源之一,當家長感到生計困難、負荷過重的時候很難再付出自身的資源。

在這種情況下,父母疲於應付惡劣的生活和婚姻關係中出現的問題,無法付出足夠的時間和精力處理子女的成長問題,而常常把子女的問題當作生活中的又一壓力源。例如,在英國一項質性研究中,一名受訪的父親提到:

“越是沒有錢的時候孩子越是要錢……我沒有精力再去處理他這樣那樣的要求……”

另一方麵,當夫妻之間出現爭吵,相互之間被對方激怒之後,很容易將這種帶有敵意和攻擊性的相處模式再應用到和孩子的相處之中。這種從經濟壓力到夫妻關係惡劣再到親子關係惡劣的連鎖反應是導致貧困家庭青少年兒童適應不良的重要因素。

(二)父母的教養方式對子女情緒行為的影響

人們常說,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而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親子之間的互動是通過父母的教養行為來完成的,父母教養方式無疑會影響孩子的情緒行為。正如前文所說,貧困的物質環境會通過家庭教養環境影響兒童的情緒行為。

首先,僵硬、苛刻、親子之間缺乏依戀的教養方式是導致兒童適應障礙的重要因素。倫珀斯(Lempers)等人的研究發現,父母失業的兒童和同齡人相比,抑鬱、孤獨和情緒敏感的程度都更高。當調查了這些家庭的教養方式後發現,失業致貧的父母教養方式前後不一致,且常使用懲罰性的管教方式,父母常表現出對子女不接納的態度。唐尼(Downey)等人的研究指出,對於孩子情感和身體上的虐待會導致兒童一係列的社會適應問題,如消極悲觀、社交退縮、低自尊、社會關係受損,等等。奇克徹蒂(Cicchetti)等人於1984~1994年在美國拉美裔貧困兒童中追蹤調查了他們的父母教養方式和社會適應過程。結果發現,生活在以嚴厲責罰或語言指責為主的環境中的兒童與其他孩子相比,憤怒、沮喪的程度更高,同時語言指責也能預測孩子的攻擊性行為以及不服從管教的行為。

另一方麵,在困難的生活環境下,支持性的父母教養方式是保護兒童心理健康的重要因素。倫珀斯等人的研究表明,如果父母能在撫養子女的過程中讓孩子感到切實有效的幫助,感到被愛和被關注,那麽孩子與父母溝通的意願會顯著增強,溝通的頻率會顯著增加。同時,父母的支持能顯著地降低兒童焦慮和憤怒情緒的水平。貧困家庭父母的一大擔憂就是子女和行為不良的同伴在一起,特別是進入青春期的少年,歸屬於某個同伴群體的渴望增強,很容易加入某些不良群體,習得不良的行為。坎德爾(Kandel)等人的研究中明確指出,支持性的教養行為能夠增進親子之間的依戀,同時避免兒童從不良同伴那裏尋求情感支持。

綜上所述,在本研究中將主要考察父母教養方式的兩個方麵:

1.懲罰、苛刻要求和忽視等消極教養方式;

2.情感表達、提供支持幫助等積極教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