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 這種因研究預設轉變所引發的分歧,在近年來圍繞“新清史”產生的論戰中顯得尤為明顯,參讀羅斯基:《再觀清代:清代在中國曆史上的重要性》,何炳棣:《捍衛漢化:駁伊夫林·羅斯基之“再觀清代”》,兩文的中譯本收入劉鳳雲、劉文鵬編:《清朝的國家認同——“新清史”研究與爭鳴》,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年,第1~52頁。甚至在西方的學術語境下,由於漢族是當代中國的主體民族,中國學者強調“漢化”本身便是民族主義史觀不自覺的產物,暗含了政治不正確。
[68] 蘇航《“漢兒”歧視與“胡姓”賜與——論北朝的權利邊界與族類邊界》一文指出,北魏、北齊時期的“漢兒”僅指中原地區的漢人或具有漢文化麵貌的人群,而將南朝人稱為“吳兒”,再次提示了在史料寡少的情況下,僅憑指稱確定“民族”或“文化集團”的危險性,研究中應考慮文化、政治、血統等諸方麵的因素。(《民族研究》2018年第1期,第92~109頁)。
[69] 需要反思的是,陳寅恪“李唐一族之所以崛興,蓋取塞外野蠻精悍之血,注入中原文化頹廢之軀,舊染既除,新機重啟,擴大恢張,遂能別創空前之世局”一語雖廣被征引(《李唐氏族之推測後記》,見《金明館叢稿二編》,第244頁),實則蘊意模糊,對去除舊染、開辟新機的過程與機製並無闡發,甚至不免有蹈入“血統主義”的危險,遠不及其一貫所強調的“種族與文化”觀具有解釋力。更值得注意的是由陳寅恪等前輩學者所形塑的民族史研究的傳統,並不單一地強調“漢化”,而是對“胡化”現象有大量的揭示。近年來學者亦強調內亞因素對中國曆史的影響,參見羅新:《黑氈上的北魏皇帝》,北京,海豚出版社,2014年。
[70] 李碩:《南北戰爭三百年:中國4—6世紀的軍事與政權》,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121頁。作者進一步指出中亞農業文明的核心區較小,遊牧民族對農耕社會保持壓倒性優勢,在西歐,廣袤的森林充當了農業文明與遊牧文明的過渡緩衝地帶,都未如中原與蒙古草原一樣形成兩種文明形態的長期對抗。
[71] 對於這一曆史過程的簡明綜述,參見張廣達:《從“安史之亂”到“澶淵之盟”:唐宋變革之際的中原與北方》,黃寬重主編:《基調與變奏:七至二十世紀的中國》第3冊,台北,政治大學曆史學係等,2008年,第1~20頁。
[72] 陳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論稿》,第25~27頁。
[73] 《唐代墓誌匯編》大和049,第2130頁。關於這方墓誌的討論,參見牟發鬆:《墓誌資料中的河北藩鎮形象新探——以〈崔氏合祔墓誌〉所見成德鎮為中心》,載《陝西師範大學學報》2008年第3期,第117~123頁。
[74] 杜牧:《唐故範陽盧秀才墓誌》,見《杜牧集係年校注》,第768頁。
[75] 《唐代墓誌匯編》大中096,第2324頁。
[76] 事實上,杜牧文集中對河北風土的描述有不少誇大的地方,若將《唐故範陽盧秀才墓誌》與其另一篇名文《燕將錄》比讀,不難注意到運用了類似的修辭策略。陸揚《論馮道的生涯——兼談中古晚期政治文化中的邊緣與核心》一文對此已有注意(《清流文化與唐帝國》,第167~169頁)。
[77] 王定保:《唐摭言》卷八,第121頁。
[78] 參見《唐才子傳校箋》第4冊“公乘億”條,第30~34頁。據《唐摭言》卷二,乾符四年公乘億任萬年尉,按赤尉是進士及第後第二、三任官的美選,中間當有一次守選的經曆,推測其入易定幕或在其前。另參賴瑞和:《唐代基層文官》,北京,中華書局,2008年,第107~138頁。
[79] 《太平廣記》卷二〇〇引《羅昭威傳》,第1508頁。另陶嶽《五代史補》卷一記有另一則羅紹威厚遇羅隱的故事(《五代史書匯編》,第2481頁)。
[80] 柳宗元:《送文暢上人登五台遂遊河朔序》,見《柳宗元集校注》,第1667頁。
[81] 參見石雲濤:《唐代幕府製度研究》,第311~377頁;賴瑞和:《唐代基層文官》,第203~266頁。
[82] 不僅是河朔,淮西等驕藩也是士人遊宦的選擇之一,楊元卿墓誌雲,“少倜儻有大誌,不為章句儒。好兵法,達吏理。弱歲,侍奉之官,滯遊汝南”,為吳少誠所辟。從誌文的描寫中也可以看出楊元卿行事迥異於科舉文化影響下的一般士大夫(《全唐文補遺》第8輯,第150頁)。
[83] 王勝明:《新發現的崔郾佚文〈李益墓誌銘〉及其文獻價值》,載《文學遺產》2009年第5期,第130~133頁。
[84] 按李益北上幽州的具體時間不詳,韋應物《送李侍禦益赴幽州幕》,舊說認為係貞元四年送李益入劉濟幕所撰(孫望校箋:《韋應物詩係年校箋》,北京,中華書局,2002年,第410頁)。卞孝萱謂韋詩乃建中三年送李益赴幽州朱滔幕作,今據李益墓誌可知其帶侍禦史銜在第一次拒幽州征辟之後,卞說不確。唯關於韋詩所撰具體時間仍缺乏證據,卞孝萱據李觀《邠寧慶三州節度饗軍記》考知李益貞元七年仍在邠寧幕中,而將赴幽州係於貞元十二年邠寧節度使張獻甫卒後,取其下限。參見《李益年譜稿》,《卞孝萱文集》第6冊,南京,鳳凰出版社,2010年,第358~359頁。
[85] 李益仕途突然受挫的具體原因不明,本傳僅雲:“然少有癡病,而多猜忌,防閑妻妾,過為苛酷。”(《舊唐書》卷一三七《李益傳》,第3771頁)因此遭士大夫清議鄙薄,故久不得調。更深層次的原因恐怕還是卷入了黨爭,德宗、憲宗皆賞識其才華,墓誌雲:“德宗皇帝統臨萬方,注意六義,詔征公製述,令詞臣編錄,閱覽終夕,精微動天,遂以副本藏於天祿石渠之署。”憲宗繼位後,征拜都官郎中,有意命其掌製誥,但不久即遭攻訐,雲其在幽州所作“感恩知有地,不上望京樓”一聯語涉怨望,“未及真拜,出為河南少尹”。
[86] 權德輿:《唐故幽州盧龍節度副大使知節度事管內支度營田觀察處置押奚契丹兩番經略盧龍軍等使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司徒兼中書令幽州大都督府長史上柱國彭城郡王贈太師劉公墓誌銘並序》,見《權德輿詩文集》,第319頁。除了李益外,著名詩人王建也曾入劉濟之幕,參見譚優學:《王建行年考》,見《唐詩人行年考續編》,成都,巴蜀書社,1987年,第108~109頁。
[87] 竇全交墓誌,拓本刊《洛陽流散唐代墓誌匯編》,第406頁。
[88] 韓愈:《唐故河南府王屋縣尉畢君墓誌銘》,見《韓愈文集匯校箋注》,第1689頁。
[89] 蕭放墓誌,《全唐文補遺(千唐誌齋新藏專輯)》,第348~349頁。按蕭放為梁皇室遠裔,誌文雲:“於經書中有所不了義,仆射於高會次第發問,公隨節目應對如響,四座歎伏。仆射禮待加等,則以愛女妻之。”則薛嵩於經學似頗有造詣,或有誇大之嫌,但婚姻的締結足以證明當時長安與河北之間並無異質感。甚至如以跋扈著稱的田季安,仍欲婚對於兩京名族,元稹曾彈劾“田季安盜娶洛陽衣冠女”(《舊唐書》卷一六六《元稹傳》,第4337頁)。按“盜娶”當是指唐律中“違律為婚恐喝娶”,疏議曰,“‘強娶者,又加一等’,謂以威若力而強娶之,合徒一年半”(劉俊文箋解:《唐律疏議箋解》,第1070頁)。田季安所強娶者大約是士大夫的女兒。
[90] 周璵及妻劉氏墓誌,《唐代墓誌匯編續集》大中056,第1009~1010頁。
[91] 鄭潨墓誌雲:“至國朝開元末,割滎陽縣兩鄉屬河南府,今為汜水人也。”(《唐代墓誌匯編》貞元110,第1916頁)。
[92] 《舊唐書》卷一三七《鄭雲逵傳》,第3770頁。
[93] 貞元四年,張遵因“親裴氏懷戀伯兄,遣省伯舅於鎮州”,為王武俊所辟,可知人員往來亦未完全中斷,《唐代墓誌匯編續集》大和032,第905頁。
[94] 劉如泉墓誌,拓本刊《新中國出土墓誌·北京壹》,北京,文物出版社,2003年,第12頁。
[95] 張遵墓誌,《唐代墓誌匯編續集》大和032,第905頁。
[96] 鄭潨及妻崔氏墓誌,《唐代墓誌匯編》大和049,第2130頁。
[97] 與其說“鎮冀之間,自為一秦”顯示出河朔藩鎮的胡化與封閉,倒不如說成德在與唐廷對立期間,為了防止士人流失,不得已而采取的措施,恰恰反映了文化上有相近的一麵。
[98] 張建章墓誌,《唐代墓誌匯編》中和007,第2511頁。按辟舉張建章的李載義以恭順著稱,但大和五年即被楊誌誠政變所推翻,如下文所論楊誌誠以跋扈聞名,但並未影響張建章在幽州鎮內的升遷,可知節帥與唐廷的關係與其對文士的態度並無關聯。
[99] 如本書第一章論及陸據這一案例所示,安祿山本人也曾留心征辟長安的士人精英入幕,但構成其核心的則是更具吏幹的河北地方士人,這點在安史亂前及亂後具有延續性。
[100] 關於馮道生長的文化環境,陸揚《論馮道的生涯——兼談中古晚期政治文化中的邊緣與核心》一文有係統論述(《清流文化與唐帝國》,第165~210頁)。除了馮道這樣最終站在金字塔尖的人物之外,出土墓誌勾畫了一般河北地方士人的形象,透露了長期存在的社會文化結構,典型者可舉出李潘墓誌(《唐代墓誌匯編》開成050,第2205~2206頁)。
[101] 中晚唐因崇重進士而形成的一係列風俗,學者早有係統揭示,參見傅璿琮:《唐代科舉與文學》,西安,陝西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288~326頁;陸揚進一步將這種“崇重進士”及“文”的士大夫文化定義為清流文化,並論述了其擴散乃至對河北地區的影響(《唐代的清流文化——一個現象的概述》,見《清流文化與唐帝國》,第248~263頁)。
[102] 張天虹曾以“書劍雙美”概括河北藩鎮武人的特征(《“書劍雙美”:唐河朔藩鎮的軍事技能培養與文化教育——基於社會流動的視角》,載《南京大學學報》,2011年第6期,第99~110頁)。若對此做進一步的引申,文武未有明顯分途或是河北社會的一個重要特征。
[103] 學者基於統計的研究皆證實了此點,參見毛漢光:《五代之政治延續與政權轉移》,《中國中古政治史論》,第418~474頁;王賡武:《五代時期北方中國的權力結構》,胡耀飛、尹承譯,上海,中西書局,2014年,第199~202頁。
[104] 較為簡要的學術史回顧參見胡戟等主編:《二十世紀唐研究》,“藩鎮問題”條,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2年,第50~59頁。
[105] 較具代表性的研究可舉出陸揚《9世紀唐朝政治中的宦官領袖——以梁守謙和劉弘規為例》《西川和浙西事件與元和政治格局的形成》兩文,分別從內廷和藩鎮的個案入手,揭示了憲宗時期唐廷內外政治運作方式的深刻變革(見《清流文化與唐帝國》,第19~58、87~164頁)。李碧妍《危機與重構:唐帝國及其地方諸侯》一書則對在安史之亂衝擊下,內地藩鎮體製建立、調整與定型的過程做了細致的討論,唯其書名中“重構”一詞容易讓讀者誤以為藩鎮體製是唐王朝有計劃應對叛亂的產物,事實上,內地普立藩鎮最初無疑是一種應急的政治舉措,因此前期藩鎮隨著政治、軍事形勢的變化分合不定,最終在動態的博弈過程中唐廷與藩鎮之間達成了均勢。
[106] 《舊唐書》中藩鎮節帥傳記散見於各處,其中河朔三鎮節帥傳記分布相對集中,主要位於卷一四一至卷一四三、卷一八〇至卷一八一,但大體仍以年代先後為序。而《新唐書·藩鎮傳》不但將驕藩節帥傳記歸並,“今取擅興若世嗣者,為藩鎮傳”,而且明確以其對唐廷的態度劃分去取標準,“若田弘正、張孝忠等,暴忠納誠,以屏王室,自如別傳雲”(《新唐書》卷二一〇《藩鎮魏博傳》,第5923頁)。不僅如此,《新唐書·藩鎮傳》雖大體依據《舊唐書》相關人物的本傳改寫,兼據碑誌、小說增補事跡,但敘事風格上帶有強烈的“鑒戒論”色彩,如《田承嗣傳》最後總括雲:“承嗣盜有貝、博、魏、衛、相、礠、洺七州,而未嚐北麵天子。凡再興師,會國威中奪,窮而複縱,故承嗣得肆奸無怖忌。”(第5926頁)也正因如此,後世學者對其傳中所收人物的去取標準亦存訾議,參見趙翼:《陔餘叢考》卷十《新唐書編訂之失》,第160頁。
[107] 作者在書後附錄的《唐代藩鎮總表》中也將藩鎮對中央的態度專列一欄,分叛逆、跋扈、恭順三類加以統計,參見王壽南《唐代藩鎮與中央關係之研究》中的相關章節。
[108] 顧炎武著、黃汝成集釋:《日知錄集釋》卷九,第559~565頁。
[109] 中文世界學者行文時多習慣引述古人的史論文字為論據,不無接榫古今學術的意味,但需要指出的是古代學者的評論,優點或在於去古未遠,有抵近曆史現場的一麵,缺點則是所述大多未經係統論證,隻是一種“意見”,而非嚴格意義上的“學術觀點”。而現代學術的重要特征之一便是通過規範化的研究手段將某種“意見”上升為“觀點”,並經得起其他學者的檢視與批評,如陳寅恪從朱熹“唐源流出於夷狄,故閨門失禮之事不以為異”一語入手,探考李唐的族屬與源流,便是經典的案例。另張天虹《唐代藩鎮研究模式的總結和再思考——以河朔藩鎮為中心》一文提出藩鎮研究要把傳統學問與現代學術相連接,文中對宋至民國學者對藩鎮的評論枚舉較多(《清華大學學報》2011年第6期,第55~65頁)。
[110] 例如近年學者多注意到藩鎮對維係唐王朝統治的正麵作用,故宋人尹源《唐說》中“世言唐所以亡,由諸侯之強,此未極於理。夫弱唐者諸侯也,唐既弱矣,而久不亡者,諸侯維之也”一語多被引錄,但皆未觸及尹源觀點的時代或個人思想背景(《宋文鑒》卷一〇五),第1485頁。據筆者所見,前引顧炎武《日知錄》是較早引用尹源觀點者。
[111] 盡管藩鎮自宋以來便被視為決定中晚唐曆史走向的關鍵因素,但在唐宋變革論的體係中則缺乏明確的位置,藩鎮及唐末的動亂一般被置於貴族製衰落的背景下加以理解。參見內藤湖南:《中國近世史》第二章“貴族政治的崩潰”,見《中國史通論——內藤湖南博士中國史學著作選譯》,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4年,第335~343頁。李華瑞主編《“唐宋變革”論的由來與發展》一書回顧了唐宋變革論在各具體研究領域中的影響,而藩鎮僅作為軍政製度演變的一隅而被提到,主要涉及五代至宋禁軍的形成、節度使製度的演變、唐末南方藩鎮與十國的承繼關係等方麵。參見曾瑞龍、趙雨樂:《唐宋軍政變革史研究述評》,見李華瑞編:《“唐宋變革”論的由來與發展》,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63~113頁。
[112] 日野開三郎:《支那中世の軍閥》,《唐代藩鎮の支配體製》,第24~171頁。
[113] 栗原益男:《安史の亂と藩鎮體製の展開》,《岩波講座世界歷史》第6冊,第161~196頁;彼得森:《中唐和晚唐的宮廷與地方》,見《劍橋中國隋唐史》,第472~573頁。
[114] 這方麵較有代表性的通論性研究可舉出堀敏一:《唐末諸叛亂の性格——中國における貴族政治の沒落について》,《唐末五代変革期の政治と経済》,第266~310頁。
[115] 即使在一些實證研究中也滲透了理論關懷,例如堀敏一《藩鎮親衛軍的權力結構》一文,盡管表麵看來是對中唐至五代藩鎮牙軍來源、構造及作用的實證研究,但開篇就駁斥了藩鎮與唐宋變革毫無關係的說法,認為中晚唐藩鎮牙軍與五代藩鎮牙軍存在不同,前者常與節帥對立,削弱了藩鎮的勢力,後者作為與節帥緊密相聯的私兵,成為之後五代各王朝的核心,並強調藩鎮與土豪、商人階層的關係(《日本學者研究中國史論著選譯》第4卷,第585~648頁)。因此,對於類似的現象,學者往往做出不同的解讀,如對藩鎮中擬製血緣關係的性質,堀敏一、栗原益男等皆將其視為節帥對屬下的一種人身支配,栗原益男更將五代常見君主賜予節度使鐵券的現象理解為這一人際關係的延伸。參見堀敏一:《唐末諸叛亂の性格——中國における貴族政治の沒落について》,《唐末五代変革期の政治と経済》,第292~297頁;栗原益男:《唐五代の仮父子的結合の性格——主として藩帥的支配権力との関連において》《鉄券授受現象からみた君臣関係について——唐朝·五代を中心として》,《唐宋変革期の國家と社會》,第159~192、223~280頁。穀川道雄則對此提出反駁,強調河朔藩鎮節帥與部屬關係中較為平等的一麵,參見《河朔三鎮における節度使権力の性格》,《名古屋大學文學部研究論集》74期,第5~24頁。而增淵龍夫對擬製血緣關係兩麵性的評論頗值得注意,認為“建立在個人相互信賴基礎上的情義結合關係,決不能呆板地理解為一種平等關係”(《中國古代的社會與國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第20~21頁)。其實“義兒”這類擬製血緣關係在唐末五代的流行並不是現代學者的發現,歐陽修《新五代史》專門為此立有《義兒傳》,若比較歐陽修著眼人倫對義兒現象的批評與現代學者的多種解讀,便不難注意理論框架對史家解釋曆史現象潛移默化的影響。
[116] 代表性的意見可舉出韓國磐:《唐末五代的藩鎮割據》,見《隋唐五代史論集》,第310~313頁。
[117] 魏承思:《略論唐五代商人和割據勢力的關係》,載《學術月刊》1983年第2期,第39~42頁。張劍光《唐代藩鎮割據與商業》對此已有駁論,指出商人的活躍並不意味著成為藩鎮割據的基礎(《文史哲》1997年第4期,第74~80頁)。
[118] 傅衣淩:《唐末五代義兒考》,見《傅衣淩治史五十年文編》,北京,中華書局,2007年,第62~73頁。
[119] 穀霽光從唐前期國家征發的義務兵製、中唐至五代藩鎮的私人募傭兵製至宋代國家募傭兵製的線索中來理解“義兒”及“義兒軍”的形成(《泛論唐末五代的私兵和親軍、義兒》,載《曆史研究》1984年第2期,第21~34頁)。另參張國剛:《唐代兵製的演變與中古社會變遷》,載《中國社會科學》2006年第4期,第178~189頁。
[120] 大沢正昭:《唐末·五代政治史研究への一視點》,《東洋史研究》31卷4號,第123~131頁;另參大沢正昭:《唐末藩鎮の軍構成に関する一考察——地域差を手がかりとして》,《史林》58卷6號,第140~156頁。
[121] 較有代表性的論文可以舉出辻正博:《唐朝の對藩鎮政策について——河南“順地”化のプロセス》,《東洋史研究》46卷2號;第326~355頁;中砂明德:《後期唐朝の江淮支配:元和時代の一側麵》,《東洋史研究》47卷1號,第30~53頁;渡辺孝:《魏博と成徳——河朔三鎮の権力構造についての再検討》,《東洋史研究》54卷2號,第96~139頁。20世紀80年代之後日本學者探討藩鎮問題時,從既往常見的唐代財政、兵製變化入手者漸稀,但藩鎮辟召製與幕職官、藩鎮與新興社會階層及地方社會的關係等問題討論者仍較多。
[122] 相關的研究綜述可參讀清水和惠:《藩鎮の研究史》,《龍穀史壇》第80號,第53~62頁;伊藤宏明:《唐末五代政治史に関する諸問題——とくに藩鎮研究をめぐって》,《名古屋大學文學部研究論集》86期,第121~139頁;高瀨奈津子:《第二次大戦後の唐代藩鎮研究》,堀敏一:《唐末五代変革期の政治と経済》,第225~253頁。
[123] 此後的討論或強調多種因素的共同作用,代表性的研究有方積六:《論唐代河朔三鎮的長期割據》,載《中國史研究》1984年第1期,第33~46頁;或對把藩鎮割據現象與某種經濟形態加以直接聯係的做法有所反思,如楊誌玖、張國剛:《藩鎮割據與唐代的封建大土地所有製——再論唐代藩鎮割據的社會基礎》,載《學術月刊》1982年第3期,第45~50頁(按此文修訂後改題為《唐代藩鎮割據的社會基礎》,收入《唐代藩鎮研究(增訂版)》,第31~41頁)。
[124] 張國剛:《唐代藩鎮的類型分析》,見《唐代藩鎮研究》,第42~59頁。此後仍有不少關於藩鎮分類的討論,但大體不脫張氏的框架,如王援朝在《唐代藩鎮分類芻議》一文中將藩鎮分為五類,主要是進一步區分了長期割據與一度割據兩種形態(《唐史論叢》第5期,西安,三秦出版社,1990年,第106~129頁)。其實更早大澤正昭1973年發表的《唐末の藩鎮と中央権力——徳宗、憲宗朝を中心として》一文中便已將德宗、憲宗時的藩鎮劃分為分立誌向型、權力誌向型、統一權力支持型三類加以討論(《東洋史研究》32卷2號,第1~22頁)。杜希德雖沒有專門給藩鎮分類,也談及河北、河南、南方及四川嶺南藩鎮在中晚唐的不同作用(Denis C.Twitchett,“Varied Patterns of Provincial Autonomy in the T'ang Dynasty”,John Curtis Perry,Bardwell L.Smith.ed Essays on T'ang Society:The Interplay of Social,Political and Economic Forces,Brill,1976,pp.90-109)。需要指出的是,這種分類研究的方法仍多停留在靜態描述的層麵,未能勾勒出藩鎮的動態演變。
[125] 與唐史研究的其他領域一樣,新出墓誌成為近年來被利用較多的史料,學者借此對藩鎮內部的人際網絡、軍將階層的來源及族屬、軍隊的組織結構、文人入幕與官職遷轉等問題有更精細的分析,但相對而言,研究議題較為碎片化,缺少整體性的關照。
[126] 陸揚曾敏銳地指出:“藩鎮本身不斷根據他們所理解的政治行為模式來決定其應對朝廷權威的方針,並調整和朝廷的關係。而且各個藩鎮基於自身性質和傳統的不同,其舉動的彈性空間也自有不同。”(《西川和浙西事件與元和政治格局的形成》,見《清流文化與唐帝國》,第19~20頁)
[127] 王晴佳《台灣史學史》及許倬雲為該書寫的序中都指出,1949年後台灣史學研究的幾次轉向動力並非完全出自本身學術傳統的演變,而是受台灣本身社會文化氛圍變化及歐美學術潮流的雙重影響所致。參見王晴佳:《台灣史學史:從戰後到當代》序及相關章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
[128] 較有代表性的是盧建榮《地方軍事化對唐代後期淮北地區政治與社會的衝擊》(《台灣師範大學曆史學報》第27期,第2~38頁)、《唐後期河北特區化過程中的抗爭文化邏輯——兼論唐廷與河北為扈從主義關係說》(《中華民國史專題論文集第五屆討論會》,台北,“國史館”,2000年,第397~458頁)兩文,作者後來在此基礎上擴展成兩本敘事性較強的著作:《咆哮彭城:唐代淮上軍民抗爭史(763—899)》《飛燕驚龍記:大唐帝國文化工程師與沒有曆史的人(763—873)》。但彼得森早年的判斷仍然值得重視,即很難在文獻中找到藩鎮是否獲得本地吏民支持的證據(《劍橋中國隋唐史》,第532~533頁)。盡管隨著墓誌大量的發現,我們對藩鎮內部的了解大大超過既往,但僅依據這些碎片化的材料,加上墓誌文本中格套化敘事的阻礙,亦難以勾勒出完整的麵貌。從本書所揭示的河北藩鎮內部的複雜性來看,任何對單一麵向的過度強調皆有失偏頗。
[129] 山根直生《藩鎮再考》一文中以高井康行、森部豐兩人研究為例對這一趨勢做了展望,談及將“征服王朝論”與“唐宋變革論”結合的研究前景(《七隈史學》第16號,第216~214頁)。不過在這一曆史線索下河北藩鎮往往被認為受到更北麵的遊牧帝國蝴蝶效應的影響,例如新見まどか《唐代後半期における“華北東部藩鎭連合體”》一文考索代宗、德宗時河朔三鎮節帥間的通婚網絡,指出存在著一個密切結合的華北東部藩鎮的連合體,共同抗衡唐廷,但僅依據李寶臣曾為安祿山養子,便指認在這一連合體中成德居於核心的位置,結論有些跳躍,恐難讓人信服(《東方學》第123輯,第20~35頁)。同樣在這一研究浪潮中,日本學者的立論大體建立在對胡族相關石刻史料巨細靡遺的整理與研究的基礎上,進而將藩鎮內胡人的動向與北方遊牧國家的興衰、人群遷徙等相勾連,但對數量更為龐大的藩鎮中漢族官吏、軍將的墓誌則措意無多,其所描摹的中晚唐藩鎮圖像很難說是全麵的。
[130] 毫無疑問在現代史家看來,大凡進入第二個層次,即嚐試在不同史料間建立聯係,便已不自覺受到某種觀念或理論的支配,但筆者的反思仍集中於第三個層次,首先值得注意的是既往研究中由於受理論預設的影響,在“史實”與“解釋”之間存在著的“跳躍”與“空隙”,其次則是簡單地將藩鎮與同時期其他曆史變化進行聯係。
[131] 《舊唐書》卷二〇〇上《史朝義傳》,第5382頁。
[132] 按上文所引《舊唐書·史朝義傳》及《舊唐書·田承嗣傳》作“鄭州”,檢裴抗《魏博節度使田公神道碑》雲:“即日除戶部尚書禦史大夫莫州刺史。複以莫州地褊,不足安眾,特遷魏州刺史、貝博滄瀛等州防禦使。”(《文苑英華》卷九一五,第4816頁)《新唐書·田承嗣傳》或據之作“莫州”,疑“鄭州”係“莫州”之訛。
[133] 如《資治通鑒》卷二二二:“抱玉等已進軍入其營,按其部伍,嵩等皆受代;居無何,仆固懷恩皆令複位。”(第7136頁)此事在“後見之明”的投影中成為仆固懷恩心懷貳心的證據,但也透露出河朔藩鎮的形成過程中交雜的偶然因素。
[134] 關於平盧係藩鎮的成立及與唐廷關係,參見李碧妍:《危機與重構:唐帝國及其地方諸侯》,第57~111頁。
[135] 《舊唐書》卷一四二《李寶臣傳》,第3866頁。
[136] 這些跋扈現象按程度不同,大約可以分為三類:如李光弼晚年不奉朝命、不入朝;其次如韋皋專製西川二十一年,久於任;再則如張建封卒後,部下擁立其子張愔襲位。雖表現程度有參差,但本質上都是亂中地方坐大的結果。
[137] 《舊唐書》卷一二四《令狐彰傳》,第3529~3530頁。
[138] 某種意義上而言,河朔三鎮的獨特性,因元和中興唐廷削平河南才真正得以凸顯。河南當運河通路,因此成為唐廷亟須控製的對象,對其地投入了更多的精力。參見辻正博:《唐朝の對藩鎮政策について——河南“順地”化のプロセス》,《東洋史研究》46卷2號,第326~355頁。而即使在憲宗一朝,唐廷對河北施加的壓力仍有限,僅有兩次成德之役。
[139] 陸贄:《論關中事宜狀》,《陸贄集》卷十一,第345~347頁。
[140] 《唐大詔令集》卷六四《賜李納王武俊田悅等鐵券文》雲,“功書鼎彝,名藏王府。子孫代代,為國勳臣。河山帶礪,傳祚無絕”,承認了河朔藩鎮世襲的特權,構成了河朔故事的核心(第354頁)。
[141] 《資治通鑒》卷二二三:“朝廷專事姑息,不能複製,雖名藩臣,羈縻而已。”但唐廷較為成功地阻止了僅能“羈縻”藩鎮的增加,第7175頁。
[142] 這方麵以翰林學士與內廷樞密使的製度化為典型,參見毛蕾:《唐代翰林學士》,第60~116頁;李全德:《唐宋變革期樞密院研究》,北京,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09年,第41~111頁。
[143] 劉後濱:《唐代中書門下體製研究》,濟南,齊魯書社,2004年,第207~221頁。
[144] 葉煒:《唐代“批答”述論——以地方官所獲“批答”為中心》,載《北京大學學報》2010年第2期,第87~95頁;葉煒:《信息與權力:從〈陸宣公奏議〉看唐後期皇帝、宰相與翰林學士的政治角色》,載《中國史研究》2014年第1期,第49~67頁;葉煒:《唐代集議述論》,見王晴佳、李隆國編:《斷裂與轉型:帝國之後的歐亞曆史與史學》,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第166~190頁;葉煒:《論唐代皇帝與高級官員政務溝通方式的製度性調整》,見《唐宋曆史評論》第3輯,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7年,第49~72頁。
[145] 陸揚《清流文化與唐帝國》序言中已談及作為個人的皇帝與作為一種製度的皇帝間的區分,並指出製度化的皇帝權威的巨大象征意義和積極作用,是唐後期政治局麵得以維持的秘訣之一(第6~7頁)。
[146] 如張淮深求取朝廷節鉞、檢校官不成,則在歸義軍內部自稱禦史大夫、戶部尚書、河西節度使等官銜,以強化其統治的合法。參見榮新江:《歸義軍史研究——唐宋時期敦煌曆史考索》,第60~62、78~88頁。
[147] 《唐代墓誌匯編續集》鹹通032,第1059頁。何弘敬對太尉一職的企羨,反映出他諳悉唐廷製度,比讀李德裕《讓太尉第二表》,可知其中關竅,“伏見國初已來,授此官惟有七人,尚父子儀,猶以懇辭而免。近者智興、載義,皆超拜太傅太保。隻緣朝廷重惜此官,裴度守司徒十年。竟不遷授,以臣僭越,必致顛擠”(《李德裕文集校箋》,第354頁)。學者之前對何弘敬墓誌的討論,多注意其族屬婚姻,強調出身粟特的一麵,但對誌文所透露漢化的一麵則措意較少,而此條大約可以算作無意識留存的史料,而非墓誌刻意塑造的形象,值得重視。
[148] 王永興較早就注意到方鎮節帥帶檢校官在唐後期成為慣例,但對這一現象的功能未做解說(《關於唐代後期方鎮官製新史料考釋》,見《陳門問學叢稿》,第395~400頁)。
[149] 《資治通鑒》卷二四八,第8010頁。
[150] 《舊唐書》卷一七二《牛僧孺傳》,第4471頁。另參《舊唐書》卷一八〇《楊誌誠傳》,第4675頁。
[151] 張國剛較早注意到河朔藩鎮遊離性與依附性並存的特點(《唐代藩鎮研究》,第48~50頁)。
[152] 《舊唐書》卷一八〇《楊誌誠傳》,第4675頁。
[153] 《舊唐書》卷一八〇《楊誌誠傳》,第4676頁。
[154] 《資治通鑒》卷二四六,第7955~7956頁。
[155] 《舊唐書》卷一八〇《張仲武傳》,第4677頁。
[156] 李德裕對幽州事的處置,或有故意反牛僧孺之道而行之的用意。平定劉稹時,他曾特別抉出李載義、楊誌誠兩人作為對比,“李載義在幽州,為國家盡忠平滄景,及為軍中所逐,不失作節度使,後鎮太原,位至宰相。楊誌誠遣大將遮敕使馬求官,及為軍中所逐,朝廷竟不赦其罪”,告誡河朔藩鎮恭順朝命,而楊誌誠便是因牛僧孺的姑息而得掌幽州(《資治通鑒》卷二四八,第8010頁)。
[157] 對於宦官尤其是監軍在唐廷與藩鎮間的作用,之前學者研究已有涉及,參見矢野主稅:《唐末監軍使製について》,長崎大學學芸學部《社會科學論叢》第7期,第17~25頁;張國剛:《唐代藩鎮宦官監軍製度》,見《唐代藩鎮研究》,第102~120頁。近年來隨著出土墓誌資料的增加,這一問題仍有較大拓展餘地,本書各章也有零星涉及,筆者將另撰文討論。
[158] 《資治通鑒》卷二四六,第7956頁;李德裕:《論幽州事宜狀》,見《李德裕文集校箋》,第322頁。
[159] 《資治通鑒》卷二四七,第7984頁
[160] 以中使伺察藩鎮動向,輔助朝廷決策的傳統至少可以追溯到德宗時:“貞元中,每帥守物故,必先命中使偵伺其軍動息,其副貳大將中有物望者,必厚賂近臣以求見用,帝必隨其稱美而命之。”(《舊唐書》卷一四七《杜黃裳傳》,第3974頁)更早則仍以朝廷大臣充使,如李涵大曆三年“以幽州之亂,充河朔宣慰使”(《舊唐書》卷一二六《李涵傳》,第3561頁)。這一傳統的形成也為藩鎮通過賄賂中使、影響決策提供了機會,王協“寶曆年樣”絕非昭義鎮獨得之秘,而是在各個藩鎮得到普遍奉行。李德裕“河朔兵力雖強,不能自立”的評論雖已被學者廣泛引用,但之後“與其使大將邀宣慰敕使以求官爵,何如自奮忠義,立功立事,結知明主,使恩出朝廷,不亦榮乎”所體現的宦官在唐廷與藩鎮溝通中的關鍵作用,尚有待發覆。李德裕在會昌主政期間,深受武宗信任,獨攬大權,使之有機會繞開宦官,打破成例,按照自己的設想處置藩鎮事務。即便如此,宦官在其中的作用仍不容忽視,似先義逸墓誌雲:“張司空仲武初領幽州,公往授節。雖張公之誌勵誠順,其位極公台,道光史冊。存則滅北虜,破東胡,歿能使其子歸闕,亦由公之善誘也。”(《全唐文補遺》第7輯,第126頁)
[161] 李商隱:《太尉衛公會昌一品集序》,見《李商隱文編年校注》,第1634頁。
[162] 王夫之:《讀通鑒論》卷二七,第826頁。
[163] 尹源:《唐說》,《宋文鑒》卷一〇五,第1485頁。
[164] 如《舊唐書》卷一四〇《劉辟傳》:“臣不敢反,五院子弟為惡,臣不能製。”(第3828頁)按方鎮驕兵現象,自古以來注意者甚多,如趙翼《廿二史劄記》中便枚舉多例(第431頁)。驕兵作為中晚唐藩鎮中的一種結構化存在,除了描述其現象、探究其成因外,更重要的是如何解明這一結構,並探究其功能。
[165] 孟彥弘:《論唐代軍隊的地方化》,見《中國社會科學院曆史研究所學刊》第1集,第287~291頁。
[166] 《舊唐書》卷一四三《劉總傳》,第3903頁。
[168] 《資治通鑒》卷二五二,第8178~8180頁。
[169] 此處“規訓”一詞係指頻繁爆發的經濟性騷亂使得節帥無論原來出身、行事風格如何,受製於時代背景及普遍的社會心理,一旦出掌藩鎮,大都不由自主地轉而通過贖買手段籠絡驕兵,維係節帥之位,表現出相似的行動邏輯。
[170] “義父子”這樣的擬製血緣關係便成為這一時期常見的節帥與軍將的結合方式。
[171] 因此堀敏一認為唐和五代之間藩鎮親衛軍的結構有很大的變化,其實是忽略了中唐至晚唐,牙軍從主帥的私兵變為自利的驕兵這一過程(《藩鎮親衛軍的權力結構》,《日本學者研究中國史論著選譯》第4卷,第585~648頁)。
[172] 唐王朝中央權力的瓦解也包括了不再具備進行實際統治的能力與政治權威的消失兩個層麵,唐廷對地方的控製公認在黃巢亂後便已無力維係,但政治權威仍延續了一段時間,因此形成了前引尹源《唐說》觀察到的那種現象,“廣明之後,關東無複唐有,方鎮相侵伐者,猶以王室為名”。
[173] 包弼德《唐宋轉型之反思——以思想的變化為主》一文批評了唐宋變革論框架中蘊含的曆史目的論色彩(《斯文:唐宋思想的轉型》附錄,第524~533頁)。正是這種目的論,才使唐宋變革論變成了一種試圖統攝各種變化的解釋模型。
[174] 柳立言曾指出,即使承認唐宋變革,政治、社會、經濟、軍事、思想乃至法律都可以有各自不同的變革期(《何謂“唐宋變革”》,見《宋代的家庭和法律》,第19~20頁)。
[175] 唐末五代新藩鎮由節帥及軍將階層主導的模式,與中唐藩鎮的結構有類似之處,但這並不是簡單的曆史重演。作為五代十國各政權基礎的新藩鎮,承唐末動亂而起,節帥、軍將多出於底層,背後反映出的社會階層變動遠大於安史之亂後。但在文化上亦不無延續性的一麵,如前蜀王建、吳越錢鏐分別起自群盜,至其子孫則搖身一變,成為右文之主,吳越錢氏甚至成為中國曆史後期延綿不絕的文人家族之一。這一“由武入文”的迅速轉變或許與唐末士大夫文化及河朔藩鎮的文質化有關。總之,唐末五代這些新舊交織的麵向,尚有待進一步研究的揭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