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故魏博節度押衙後軍都知兵馬使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太子(下缺)」[123]

門吏觀察判官權知掌書記朝散大夫檢校左散騎

門吏觀察支使文林郎檢校尚書金部郎中兼禦史中丞賜

紫金魚袋鄭褒書並篆額」

上即位之初,○禦便殿,顧謂侍臣曰:予小子纂承○鴻緒,克荷○丕訓,兢兢業業,敢曠萬機。凡關於理者,得以施行。僉曰都。○帝曰俞。於是○詔有司,有大功大效者,不惟爵賞於一身,可以褒贈於三代。」我公仆射,以忠以孝,奉○□安○親。既荷褒榮,爰依典實,得以葺修○塋兆,建立豐碑,俯申孺慕之誠,仰答○劬勞之旨。翌日,語及其事,召億撰乎斯文。億位忝賓從,職由○奏記,操觚再拜,具以敘□:」

[1] 如杜牧《罪言》中已指出:“魏於山東最重,於河南亦最重。”(《杜牧集係年校注》,第634頁)歐陽修《新唐書·藩鎮傳》更將魏博置於唐代藩鎮之首。清人顧祖禹以為:“迨安史倡亂,河北之患二百餘年,而腹心之憂常在魏博。”(《讀史方輿紀要》卷十六,第696頁)王夫之則曰:“藩鎮之強,始於河北,而魏博為尤,魏博者,天下強悍之區也。”(《讀通鑒論》,第864頁)皆道出了魏博在唐代藩鎮中的地位。

[2] 除了第五章中已述及之外,較為重要的通觀性研究還有堀敏一:《唐五代武人勢力の一形態——魏博天雄軍の歷史》,《中國古代史の視點》,東京,汲古書院,1994年,第127~143頁;韓國磐:《關於魏博影響唐末五代政權遞嬗的社會經濟分析》,見《隋唐五代史論集》,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79年,第336~355頁;李樹桐:《論唐代的魏博鎮》,見傅樂成教授紀念論文集編輯委員會編:《中國史新論——傅樂成教授紀念論文集》,台北,學生書局,1985年,第521~532頁;方積六:《唐及五代的魏博鎮》,見武漢大學曆史係魏晉南北朝隋唐史研究室編:《魏晉南北朝隋唐史資料》第11輯,第216~225頁;穀川道雄:《河朔三鎮における節度使権力の性格》,《名古屋大學文學部研究論集》74期,第5~24頁。新近的討論則側重於檢討粟特等胡人在魏博政治中的作用,參見森部豐:《ソグド人の東方活動と東ユーラシア世界の歷史的展開》,第123~181頁。

[3] 關於唐末藩鎮格局變遷通論性的研究,可參見何燦浩:《唐末政治變化研究》,北京,中國文聯出版社,2001年;山根直生則以淮南為例探討唐末藩鎮體製的一些變化,參見《唐朝軍政統治的終局與五代十國割據的開端》,載《浙江大學學報》2004年第3期,第71~79頁。

[5] 《全唐文》卷八一三《唐太師南陽王羅公神道碑》,第8560頁。檢乾隆《大名縣誌》、鹹豐《大名府誌》兩種清代方誌,所錄《羅讓碑》片斷文字與《全唐文》所收略同,或與《全唐文》同源。

[6] 《全唐文補編》卷九〇《唐太師南陽王羅公神道碑記》,第1097~1101頁。

[7] 洪家祿等纂:《大名縣誌》卷二一《塚墓》,《中國方誌叢書》165冊,第1415~1422頁。

[8] 僅在河北地方出版的方誌、文物誌、金石誌等書中有簡單的著錄,如石永士等編:《河北金石輯錄》,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27頁。其中《大名文史資料》第7輯所記較詳。

[9] 康堤口古墓群為羅氏家族墓地,目前有三座墓,除羅讓墓外,另一座疑為羅弘信墓,20世紀60年代曾遭村民的破壞性發掘,但整個墓群並沒有做過科學的考古發掘。相關介紹見《大名文史資料》第7輯,第65頁;馬金南編:《邯鄲古跡名勝》,北京,國際文化出版公司,1996年,第180頁。

[10] 該拓本北圖藏號各地9654,鈐“膠州柯氏藏金石文字”“臨汝張東暟藏”印。

[11] 據悉當地文物部門2011年曾將該碑起出,並打製拓本。參見王興、李亞編:《邯鄲運河碑刻》,石家莊,河北美術出版社,2012年,第54~59頁。

[12] 任乃宏:《邯鄲地區隋唐五代碑刻校錄》,北京,中國文聯出版社,2014年,第51~59頁。

[13] 關於唐代藩鎮的不同類型及中央對藩鎮不同的控製程度,參見張國剛:《唐代藩鎮研究》,第77~103頁。

[14] 《舊唐書》卷一八一《韓簡傳》,第4689頁。

[15] 《資治通鑒》卷二四八,第8010頁。

[16] 《舊唐書》卷一四二《王景崇傳》,第3890頁。

[17] 《舊五代史》卷一三五《劉守光傳》,第2099頁。

[18] 昭義軍特殊的地理位置與戰略地位參見森部豐:《ソグド人の東方活動と東ユーラシア世界の歷史的展開》,第252~254頁;張正田《“中原”邊緣——唐代昭義軍研究》緒論及第二章(第1~74頁)。

[19] 河北對於忠義觀念的接受與藩鎮維持獨立地位之間的張力如何影響了藩鎮的政治文化是頗值得注意的一個問題,但這方麵尚沒有充分的研究。不過已有學者注意到墓誌中展現的藩鎮形象與我們通常的認知有所不同,參見牟發鬆:《墓誌資料中的河北藩鎮形象新探——以〈崔氏合祔墓誌〉所見成德鎮為中心》,載《陝西師範大學學報》2008年第3期,第117~123頁。本章第四節借助羅讓碑對於魏博政治文化的討論,對這一問題也有所申論。

[20] 堀敏一:《藩鎮親衛軍的權力結構》,《日本學者研究中國史論著選譯》第4卷,第585~648頁;渡辺孝:《魏博と成徳——河朔三鎮の権力構造についての再検討》,《東洋史研究》54卷2號,第96~139頁;毛漢光:《魏博二百年史論》,《中國中古政治史論》,第349~417頁。

[21] 《舊唐書》卷一八一《羅威傳》,第4692頁。

[22] 《舊五代史》卷八《梁末帝紀》,第139頁。

[23] 孟彥弘對此現象做了簡要的歸納:“軍隊的地方化及地方軍人集團的形成,使軍人成為地方的一個特殊群體,產生了自己特殊的地方性政治、經濟利益。他們通過維持軍隊的地方化,通過對地方政治的幹預乃至攘奪,以最大限度地滿足其利益並使之得到保障。”他指出這是驕兵難去的根本原因。參見《論唐代軍隊的地方化》,見《中國社會科學院曆史研究所學刊》第1集,第286頁。

[24] 《舊唐書》卷一四一《田悅傳》,第3845頁。

[25] 《新唐書》卷二一二《李匡威傳》,第5984頁。

[26] 《新唐書》卷二一〇《樂彥禎傳》,第5938~5939頁。

[27] 《舊唐書》卷一八一《樂彥禎傳》,第4689~4690頁。

[28] 《舊五代史》卷一三三《高季興傳》,第2040頁。

[29] 《冊府元龜》卷四一〇,第4877頁。按《冊府元龜》卷四一〇“壁壘”下舉唐末五代此類事跡頗多,可參看。對唐中後期的築城運動的檢討,可參見成一農:《古代城市形態研究方法新探》“中國古代地方城市築城簡史”,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9年,第179~183頁;關於唐魏州城址的研究,可參見李孝聰:《唐宋運河城市城址選擇與城市形態的研究》,見《中國城市的曆史空間》,第114~115頁。

[30] 福建省博物館、福州市文物管理委員會:《唐末五代閩王王審知夫婦墓清理簡報》,載《文物》1991年第5期,第1~10頁。

[31] 劉敬瑭墓誌,《全唐文補遺》第8輯,第241~242頁。

[32] 《北夢瑣言》卷十三,第268頁。

[33] 襲殺王鐸的原因頗為複雜,除了以上兩點之外,樂彥禎不希望忠於唐廷的王鐸控製義昌鎮,從而威脅到魏博的地位或是原因之一。參見房銳:《從王鐸死因看晚唐藩鎮之禍及落第士人的心態》,載《天津大學學報》2002年第1期,第52~56頁。

[34] 《資治通鑒》卷二五六,第8317頁。

[35] 《資治通鑒》卷二五七,第8374~8378頁;《舊唐書》卷一八一《樂從訓傳》,第4690頁。

[36] “斯”,疑為“欺”之訛。

[37] 羅讓碑僅記“樂王自乞避位,憂憤一夕而薨”,當是有所隱晦,據《資治通鑒》卷二五七考異引《實錄》更近其實:“彥禎懼,自求避位,退居龍興寺,軍眾迫令為僧。”(第8374頁)

[38] 《舊唐書》卷一四一《田承嗣傳》,第3837頁。

[39] 《新五代史》卷三九《羅紹威傳》:“弘信在唐,以其先長沙人,故封長沙郡王,紹威襲父爵長沙。”(第468頁)

[40] 《元和姓纂(附四校記)》,按岑仲勉以為岷江為枝江之誤,第569頁。

[41] 《世說新語》方正第五,見餘嘉錫:《世說新語箋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第330頁。

[42] 《資治通鑒》卷七八胡注引《姓譜》,第2483頁。

[43] 《五代墓誌匯考》,第285頁。

[44] 《新五代史》卷三九《羅紹威傳》,第468頁。

[45] 何弘敬墓誌,《唐代墓誌匯編續集》鹹通032,第1059頁。另參見榮新江:《北朝隋唐粟特人之遷徙及其聚落》,見《中古中國與外來文明》,第92頁;森部豐:《ソグド人の東方活動と東ユーラシア世界の歷史的展開》,第157~162頁。

[46] 孫光憲:《北夢瑣言》卷五,第97頁。

[47] 姚薇元《北朝胡姓考》考另一支胡姓羅氏出自鮮卑叱羅氏,在唐代亦不鮮見(北京,中華書局,2007年,第70~71、424頁)。

[48] 《北夢瑣言》卷十四雲羅弘信“狀貌豐偉,多力善射”,頗有胡人特征(第287頁)。鹹豐《大名府誌》卷三記羅弘信事跡,雲其“善騎射,狀貌雄偉,麵藍,為裨將”,其中麵藍為典型的胡人外貌,但其說不見唐宋典籍,未知何據。

[49] 按羅讓碑中僅雲其妻為廣平宗城人,未書名諱,這種情況在中古碑誌中並不罕見。新近綜合性的討論參見葉煒:《試析北朝隋唐墓誌文中的不書誌主名字現象》,《唐研究》第23卷,第145~162頁。今據羅周敬墓誌,“曾祖讓……娶宋氏,封越國太夫人”,知其自稱廣平宋氏(《五代墓誌匯考》,第285頁)。

[50] 劉知幾撰、浦起龍釋《史通通釋》卷五《邑裏篇》記當時風氣:“稱袁則飾之陳郡,言杜則係之京邑,姓卯金者鹹曰彭城,氏禾女者皆雲巨鹿。”(《史通通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45頁)

[52] 嚴耕望:《唐代方鎮使府僚佐考》,見《嚴耕望史學論文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406~452頁。

[53] 孫光憲:《北夢瑣言》卷十四,第287頁。事實上,從羅讓碑所敘先世情況可知,羅氏家族在魏博軍中的地位漸趨下降,推測其先與田承嗣同出平州,自田氏魏博統治解體後,羅氏家族盡管仍世仕魏博,但漸退至軍將階層的邊緣。

[54] 渡辺孝:《魏博と成徳——河朔三鎮の権力構造についての再検討》,《東洋史研究》54卷2號,第96~139頁。按筆者在第五章中通過對田氏魏博權力結構的考察,已對渡邊孝之說有所辨正。

[55] 關於藩鎮軍隊內部的結構,參見王賽時:《論唐朝藩鎮軍隊的三級構成》,載《人文雜誌》1986年第4期,第123~128頁。

[56] 《新唐書》卷二一〇《羅紹威傳》,第5942頁。

[57] 天祐三年,羅紹威謀劃屠戮牙軍時,除引朱溫為外援外,所依賴的是“親軍數百人”,無疑其事先與樂彥禎父子一樣,暗中另畜親兵。參見《舊五代史》卷二《梁太祖紀》,第42頁;《冊府元龜》卷一八七同。

[58] 《舊五代史》卷一《梁太祖紀》,第11頁;《冊府元龜》卷一八七同。

[59] 《舊五代史》卷二二《王檀傳》,第347頁。

[60] 《舊五代史》卷一六《葛從周傳》,第248頁。

[61] 《舊五代史》卷一九《朱珍傳》,第299頁。

[62] 《資治通鑒》卷二五七記樂從訓初戰失利後,被羅弘信圍於內黃(第8374~8375頁)。羅讓碑僅記:“翌日,乃再命偏師剪屠逆孽。西邸淺口,南至內黃,信宿之間,失於漏網。”至三月廿六日,兩軍再次交戰時,戰場已移至洹水縣,期間的變化完全缺載。

[63] 已有學者主張從地方史的立場出發檢討藩鎮問題,參見盧建榮:《咆哮彭城:唐代淮上軍民抗爭史(763—899)》,台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2008年。

[64] 陳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論稿》,第25~43頁。

[65] 以近年研究熱點而論,活躍在河北區域內的粟特等胡族的墓誌及相關的考古發現引起了學者的廣泛關注,可參見榮新江:《安史之亂後粟特胡人的動向》(《中古中國與粟特文明》,第79~113頁),新近的綜合性研究參見森部豐:《ソグド人の東方活動と東ユーラシア世界の歷史的展開》。

[66] 如劉濟曾複建涿州範陽縣文廟,碑文雲:“天下郡縣悉有文宣王廟,而範陽縣無者何。”(孫繼民:《複出〈涿州範陽縣文宣王廟之碑〉跋》,見《中古史研究匯纂》,第253~261頁)紇幹濬《贈太尉韓允忠神道碑》雲:“而又立鄉校以勸學,敦儒術而獎善。”(《全唐文》卷八一三,第8557頁)另參楊誌玖:《論唐代的藩鎮割據與儒家學說》,載《南開學報》1980年第3期,第68~73頁;方積六:《唐代河朔三鎮“胡化”說辨析》,見《紀念陳寅恪教授國際學術討論會文集》,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1989年,第439~444頁。

[67] 《唐會要》卷三八:“舊製碑碣之製,五品已上立碑,螭首龜跌,上高不過九尺,七品已上立(碑)[碣],圭首方趺,上高不過四尺。”(第809頁)《唐六典》卷一〇:“著作郎掌修撰碑誌祝文祭文。”(第202頁)柳宗元《唐故兵部郎中楊君墓碣》:“守尚書兵部郎中楊君卒……其子侄洎家老,謀立石以表於墓……按郎中品第五,以其秩不克偕,降而從碣之製,其世係則紀於大墓。”(尹占華、韓文奇校注:《柳宗元集校注》,北京,中華書局,2013年,第587頁)可見這套製度至中唐後仍在有效運作。

[68] 如《舊五代史》卷四二《唐明宗紀》長興二年正月乙醜詔:“故天策上將軍、守太師、尚書令、楚國王馬殷,品位俱高,封崇已極,無官可贈,宜賜諡及神道碑文,仍以王禮葬。”(第659頁)

[69] 中唐以後,翰林學士更多承擔了撰寫重要神道碑、墓誌的職責,如《舊五代史》卷一二三《鄭仁誨傳》:“命翰林學士陶穀撰神道碑文,官為建立,表特恩也。”(第1880頁)另參毛蕾:《唐代翰林學士》,第91~93頁。

[70] 《舊唐書》卷一七二《蕭俛傳》,第4478頁。

[71] 《冊府元龜》卷六一,第686頁;《五代會要》卷九,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45頁。

[72] 公乘億事跡散見於《新唐書》《舊五代史》《唐摭言》《唐詩紀事》等各處,關於其事跡綜合性的考論可參見傅璿琮編:《唐才子傳校箋》第4冊,“公乘億”條,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30~34頁。

[73] 韓愈《徐泗豪三州節度掌書記廳壁記》對掌書記的職責有簡要概括:“其朝覲聘問,慰薦祭祀祈祝之文,與所部之政,三軍之號令升黜,凡文辭之事,皆出書記。”(《韓愈文集匯校箋注》,第348頁)

[74] 王禹偁:《小畜集》卷二八《右衛上將軍贈侍中宋公神道碑》,四部叢刊本。

[75] 《舊五代史》卷四〇《唐明宗紀》,第633頁。

[76] 《新五代史》卷五一《楊光遠傳》,第665頁。

[77] 《舊五代史》卷九七《楊光遠傳》,第1512頁。

[78] 《舊五代史》卷一〇二《漢隱帝紀》,第1584頁。

[79] 吳麗娛對晚唐藩鎮節帥父祖例贈高官的情況有所討論,參見《終極之典:中古喪葬製度研究》,第844~854頁。

[80] 石永士等編:《河北金石輯錄》,第327頁。

[82] 據《天一閣藏明鈔本天聖令校證(附唐令複原研究)》所載喪葬令,碑高不應超過九尺(第356頁)。羅讓碑無疑已逾製。

[83] 孫繼民:《唐何進滔德政碑側部分題名釋錄》,見《唐史論叢》第9輯,第232頁。

[84] 梁勇:《正定巨碑主人及被毀原因初探》,載《文物春秋》2000年第5期,第35~38頁。

[85] 吳畦:《唐贈左散騎常侍汝南韓公神道碑》,《全唐文》卷八〇五,第8469~8472頁。

[86] 《封氏聞見記校注》卷六,第61~62頁。

[87] 齊東方:《唐代的喪葬觀念習俗與禮儀製度》,載《考古學報》2006年第1期,第69~78頁。

[88] 這種情況在目前已發現的晚唐至五代節度使墓葬中相當明顯,如劉濟墓、王處直墓、馮暉墓及曲陽田莊大墓等皆如此。

[89] 與之相近的例子可以參考王處直墓誌,誌文花了大量篇幅描述了王處直素有謙退之誌,其實是為王都囚父奪位之舉曲為辯解。拓片刊《五代王處直墓》,第64~66頁。

[90] 《資治通鑒》卷二四八,第8010頁。

[91] 何弘敬墓誌,《唐代墓誌匯編續集》鹹通032,第1059頁。

[92] 《舊唐書》卷一七四《李德裕傳》,第4526頁。另參傅璿琮:《李德裕年譜》,第363~432頁;王國堯:《李德裕與澤潞之役——兼論唐朝於9世紀中所處之政治困局》,見《唐研究》第12卷,第487~520頁。

[93] 相較而言成德王元逵在此役中的表現比何弘敬積極不少,這或許與上文提及的王氏家族一直將“下禮藩鄰,上奉朝旨”作為維係統治的秘訣有關。

[94] 《資治通鑒》卷二四七,第7987~7989頁;李德裕:《請賜弘敬詔狀》,見《李德裕文集校箋》,第282頁。近來張達誌《肥鄉之役與孟州之置——唐武宗朝地方秩序的重整》一文對肥鄉之役有詳細的討論,認為至少從結果而言,魏博的參戰對會昌伐叛的勝利起到了重要作用(《史林》2015年第1期,第23~29頁)。

[95] 何弘敬墓誌,《唐代墓誌匯編續集》鹹通032,第1058頁。按“西”疑為“麵”之訛。另會昌伐叛中指責何弘敬按兵不進的王元逵,在墓誌中同樣將參與平定劉稹之亂作為一生的重要功業予以強調(《唐代墓誌匯編》大中096,第2325頁)。

[96] 吳畦:《唐贈左散騎常侍汝南韓公神道碑》,《全唐文》卷八〇五,第8471頁。

[97] 孫繼民、李倫、馬小青:《新出唐米文辯墓誌銘試釋》,載《文物》2004年第2期,第88~89頁。

[98] 這樣的敘事結構可以說是河朔地區碑銘、墓誌的標準形態,如劉濟墓誌中亦將參與討伐成德王承宗著重表出,參見權德輿:《唐故幽州盧龍節度副大使知節度事管內支度營田觀察處置押奚契丹兩番經略盧龍軍等使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司徒兼中書令幽州大都督府長史上柱國彭城郡王贈太師劉公墓誌銘並序》,見《權德輿詩文集》,第319~320頁。王士真墓誌則強調其參與平定了朱滔之叛,參見馮金忠:《新出唐成德節度使王士真墓誌考釋》,見《唐代河北藩鎮研究》,第249~258頁。

[99] 當然必須注意到米文辯墓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米為粟特姓,作為胡人,墓誌中表達忠義思想有多少來源於本人,又有多少是源於墓誌的格式化語言,是一個需要考慮的問題。但如果做反向思考,一個河朔胡人的墓誌也會出現此類表達忠義思想的格式化敘事,亦可以看作大眾社會心理的普遍反映。關於米文辯墓誌的討論參見孫繼民、李倫、馬小青:《新出唐米文辯墓誌銘試釋》,載《文物》2004年第2期,第88~94頁;森部豐:《ソグド人の東方活動と東ユーラシア世界の歷史的展開》,第162~172頁。

[100] 過去我們對於河北藩鎮往往會強調其胡化的一麵,但這些胡人進入中原定居幾代,與普通漢族居民有了充分接觸之後,其漢文化的程度是值得進一步思考的問題。我們不但應注意到河北胡化的一麵,同時也要注意到胡人漢化或胡漢互化的一麵,從而充分認識到河朔社會的複雜性。如最新刊布的一方粟特人米氏墓誌,分別由其子孝臣撰文、忠臣書丹,如果說墓誌的撰寫尚有格套可循的話,那麽書丹則是直接衡量出漢文化水平的標尺,可見入華胡人中熏染漢風者亦大有人在。拓本刊《故宮博物院藏曆代墓誌匯編》085,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10年,第211頁。另一方麵,如果過於強調中晚唐河朔的胡化,那麽就很難解釋五代宋初胡漢之別的消弭,參見鄧小南:《試談五代宋初“胡/漢”語境的消解》,見《朗潤學史叢稿》,北京,中華書局,2010年,第74~94頁。

[101] 河朔藩鎮之間也有非常複雜的關係,我們過去往往將其視為一體,而忽視了互相之間的矛盾,如《資治通鑒》卷二三八雲“燕趙為怨,天下無不知”,自朱滔後幽州與成德兩鎮素不睦(第7670頁)。而河北三鎮之間有時亦以戎狄互貶,如歐陽詹《輔國大將軍兼左驍衛將軍禦史中丞馬公墓誌銘》雲“莫州近邊,戎數為害”,莫州所臨者,蓋成德也,則幽州人視成德為戎狄(《文苑英華》卷九四九,第4994頁)。

[102] 栗原益男:《唐五代の仮父子的結合の性格——主として藩帥的支配権力との関連において》,《唐宋変革期の國家と社會》,第159~192頁。

[103] 古人所謂求忠臣於孝子之家,指出了忠與孝之間所具有的共通性,這種觀念在魏博地區普通軍將的墓誌中也有體現。如劉其雲及妻王氏墓誌雲:“故相國田公知在家必孝,在邦必忠”;宗庠墓誌雲:“大丞相以其欲選忠臣,必求孝子。”參見《唐代墓誌匯編續集》元和063、鹹通050,第846、1072頁。但忠是對孝的一種時空和對象上的超越,光憑著孝道與血親關係,沒有超越性的意識形態,很難支撐一個複雜政治體的穩定運作。

[104] 趙翼《廿二史劄記》中已揭示了這一悖論:“蓋藩帥既不守臣節,毋怪乎其下從而效之,逐帥殺帥,視為常事。”(《廿二史劄記校證》,第431頁)

[105] 《資治通鑒》卷二三九,第7695~7696頁;《授田興魏博節度使製》,《文苑英華》卷四五二,第2292頁。

[106] 《新唐書》卷四九下《百官誌》,第1309~1310頁。

[107] 《舊五代史》卷一三五《劉守光傳》,第2099頁。

[108] 《舊唐書》卷一八一《羅弘信傳》,第4691頁。但《舊五代史》卷一四《羅紹威傳》則雲:“唐文德元年四月,牙軍推弘信為留後。朝廷聞之,即正授節旄。”(第213~214頁)不知是否受羅讓碑的影響。

[109] 如何弘敬在開成五年十二月為留後,會昌元年六月正授節旄(《資治通鑒》卷二四六,第7948、7952頁),期間遙領魏博節度者為福王綰(《唐會要》卷七八,第1698頁)。韓簡於乾符元年十二月為留後,二年三月正授節旄(《資治通鑒》卷二五二,第8173、8177頁)。按即使在較為特殊的背景下,如何進滔謀殺史憲誠自立,時“河北久用兵,饋運不給,朝廷厭苦之”,唐廷於大和三年六月承認其為留後,至八月即真,中間仍有兩月之隔(《資治通鑒》卷二四四,第7865頁)。甚至中和三年樂彥禎取代韓簡為魏博節帥時,盡管僖宗尚流亡在成都,仍“暫領雄藩,宜遵故事”,下詔命建王震遙領(《唐大詔令集》卷三六《建王震魏博節度製》,第159頁)。

[110] 其實羅讓碑中也已述及這一先授留後再即真的過程:“我公仆射具狀奏陳,尋有詔再三褒異,加工部尚書,權知魏博節度留後……是年七月,天子令二內臣掌旌節恩誥,相次而至,就加魏博節度觀察處置等使、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尚書右仆射、魏州大都督府長史兼禦史大夫。”但後文對事實“創造性的詮釋”才是羅弘信所欲呈現的“曆史”。

[111] 《唐贈左散騎常侍汝南韓公神道碑》也有一段意思相近的文字:“長河北控,太行東隅,粵有奧壤,厥為全魏……是以代有將軍稱義兵,控北敵之咽喉,扼南燕之襟帶,歲月鞏固,朝野賴之。”(《全唐文》卷八〇五,第8469~8470頁)

[112] 按此碑書寫平闕嚴格,其中提及以上三位節帥名前皆闕字,唯“前副大使樂從訓”前未空。而這種敘事方式在《唐贈左散騎常侍汝南韓公神道碑》中亦可見到,雲:“昔廬江公承襲一方,子孫三世,建及衰季,始墮弓裘。”(《全唐文》卷八〇五,第8470頁)由此可以注意到,盡管唐後期魏博的權力在多個不同的軍事強人家族中轉換,其間也不乏血腥的殺戮,但這種傳遞並不破壞魏博內部正統世係的構建與自我認同,即在魏博內部,後任節帥的合法性往往建立在承認前任節帥合法性的基礎之上,同樣,權力的內部傳遞也不影響其與唐廷之間的政治默契。

[113] 《資治通鑒》卷二五七,第8378頁。

[114] 司空圖《解縣新城碑》所記同期河中節度使王重榮修築解縣新城的工程量可與之略作比對:“自中和二年冬十月,奏請興役,至明年夏六月,凡計工五十萬。城高三丈,周繞九裏一百六十步。”(《司空表聖詩文集箋校》,第263頁)魏州羅城的規模及工期的程限,遠為苛酷。

[115] 《舊唐書》樂彥禎、樂從訓兩人的傳記皆大段襲用羅讓碑文字,可知碑文在當時亦有傳布,故為正史取資;但傳記並未記羅城之讖。

[116] 《舊唐書》卷一八一《羅弘信傳》,第4690~4691頁。

[117] 《舊五代史》卷一四《羅紹威傳》,第215頁。

[118] 從占驗而言,城無故自壞是常見不祥之兆,如《舊五代史》卷二六《武皇紀》:“冬十月,武皇有疾。是時晉陽城無故自壞,占者惡之。”(第414頁)甚至在魏州的曆史上,還曾有類似的“今典”。安史亂中,顏真卿在河北起兵後,安祿山所署魏郡太守袁知泰前來鎮壓,“其日,魏郡城東南麵女牆一百五十步無故而崩,知泰走投汲郡”(《顏魯公行狀》,《顏魯公文集》附錄,四部叢刊本)。

[119] 王處直墓誌,拓本刊《五代王處直墓》,第65頁。

[120] 餘欣:《符瑞與地方政權的合法性構建:歸義軍時期敦煌瑞應考》,載《中華文史論叢》2010年第4期,第325~378頁。

[121] 樓勁認為“當塗高”這一讖言對十六國乃至北魏初年的政治仍有相當影響,參見樓勁:《北魏開國史探》,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7年,第52~65頁。

[122] 孫英剛曾討論“李氏當興”與“劉氏當王”這兩個政治讖言從互相支持變為互相對立的演變過程,便是一個很有意思的個案。參見孫英剛:《神文時代:讖緯、術數與中古政治研究》,“金刀之讖:政治預言與宗教信仰的融合”,第134~164頁。

[123] 拓本右下角另有“開平二年二月(中闕)師贈封南陽王”一行小字,疑係補刻。另錄文中○表示平闕。

[124] “斯”,疑為“欺”之訛。

[125] “虎”闕筆避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