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長城、故宮視為傳統中國的標誌性景觀這一現代人普遍接受的觀念無疑是近代以來民族國家建構過程中的發明[195]。正如本章開頭的引語所提示的那樣,當梁思成夫婦20世紀30年代在華北調查古跡的時候,當地人對於什麽是古建築懵懂無知,在他們心中隻有石碑才是唯一不朽的象征。這種對於建築的忽視或許與中國傳統木構建築不易保存的特性有關,但我們已足以窺知石碑這一景觀在古人的世界中占據了何等重要的地位。
正緣於此,古人可以非常熟練地借助這些石質的景觀來傳遞政治變化的訊號:
蔡州既平,憲宗命道士張某至境,置醮於紫極宮。宮本吳少誠生祠也,裴令公毀之為宮,有道士院,階前種麻,生高如墉,道士葺為藩屏。其醮日霹靂擊麻屏兩片,下有穴五寸已來,有狸跡。尋之,上屋,其蹤稍大,如馬,亦如人足,直至屋上而滅。其韓碑石本吳少誠德政碑,世與狄梁公碑對立,其吳碑亦流汗成泥,狄梁公碑如故。不十日,中使至,磨韓之作而刊改製焉。[196]
平定淮西是憲宗一生所經曆的最為艱難的戰鬥,此役的勝利奠定了元和中興的基礎。[197]而淮西重歸王化的重要標誌便是蔡州城市景觀的改變[198],作為吳少誠家族統治淮西合法性的兩個重要的象征,吳少誠生祠被改建為紫極宮。[199]李唐以老子為祖先,天寶二年(743)“改西京玄元廟為太清宮,東京為太微宮,天下諸郡為紫極宮”[200]。太微宮、紫極宮中供奉唐朝曆代皇帝的禦容[201],具有重要的政治象征意義:
(會昌六年正月)東都太微宮修成玄元皇帝、玄宗、肅宗三聖容,遣右散騎常侍裴章往東都薦獻。[202]
(大曆七年五月)辛卯,徙忻州之七聖容於太原府之紫極宮。[203]
東海遠皇都三千餘裏,承平不軌之後,人多不知法製。州無律令、無紫極宮。公下車則命備寫而創置之,揭以碑銘,連境知教。[204]
眾所周知,安史亂中,河北叛亂諸郡皆把各地開元寺中玄宗真容銅像鎔毀,隻有恒州仍存,亂平後唐廷特加李寶臣實封百戶以褒之[205],可知真容銅像的存廢同樣具有象征意味。[206]而如海州那樣未立紫極宮的偏遠州郡隻是個例[207],呂讓蒞政後興造紫極宮也因之成為教化民風的標誌。因此紫極宮作為唐代官方道觀,平定淮西之後得到重建,象征意義不言而喻。[208]同時,吳少誠德政碑則被磨滅,改刻為韓愈撰文的《平淮西碑》。[209]唐廷之所以特別選擇用吳少誠德政碑的舊石來摹勒新碑,正是要借助對於碑銘這一永久性景觀的重新定義,向已有30年未沾王化的淮西軍民宣示這場戰爭的正義性,進而重建朝廷在淮西的政治權威。
我們更為熟悉的則是初唐名臣魏征的例子。魏征去世之後,太宗為其親自撰書神道碑,並許其子魏叔玉尚衡山公主,哀榮備至。碑刻石完畢之後,“停於將作北門,公卿士庶競以模寫,車馬填噎,日有數千”[210]。即通過拓本的形式,使不能移動的石碑化身萬千,將魏征良臣的形象廣為傳布,亦成功塑造了貞觀之治、君臣相得的政治形象。但不久太宗便對魏征心生嫌隙,遂停婚仆碑,魏家恩寵轉衰。後太宗遠征遼東無功而返,念及魏征舊日諫諍之勞,以少牢祠其墓,複立碑。[211]魏征神道碑的立與仆,與吳少誠德政碑的磨滅與重刻一樣,都無聲地向觀看者傳遞著政治變化的訊號。在古人的生活世界中,石碑作為一種重要而常見的景觀,象征著秩序與權力,是一般民眾觀察政治變化的重要窗口,這構成了古人知識係統的一部分。於是,景觀更易成為政治秩序變動的象征,古人重視碑銘,無疑看重其不朽的紀念性,而一旦權力更迭,這些不朽的象征,往往首先會被重塑或廢棄。欺孤兒寡母而得天下的隋文帝對此倒是有著異常清醒的認識[212]:
(秦王)俊所為侈麗之物,悉命焚之。敕送終之具,務從儉約,以為後法也。王府僚佐請立碑,上曰:“欲求名,一卷史書足矣,何用碑為?若子孫不能保家,徒與人作鎮石耳。”[213]
石刻作為古人生活世界中常見的政治景觀,雖不如武後時明堂、天樞這類特殊的建築那麽奪人眼目,但正是因為其具有普遍性與日常性,成為中國古代政治文化中一種結構性的存在。或許可以說紀念性石刻的建造、傳播、改刻、移動、存廢本身就構成了一部道盡古今興亡事“無聲”的曆史。
[1] 關於宋代金石學的興起與業績,可參見葉國良:《宋代金石學研究》,台北,台灣書房,2011年。
[2] 龔自珍《阮尚書年譜第一序》借表彰阮元的學術業績,對傳統金石學演變的脈絡與囊括的內容有簡明的歸納:“在昔叔重董文,識郡國之彝鼎,道元作注,紀川原之碑碣。金石明白,其學古矣。歐、趙而降,特為緒餘,洪、陳以還,間多好事。公謂吉金可以證經,樂石可以匡史,玩好之侈,臨摹之工,有不預焉。是以儲彝器至百種,蓄墨本至萬種,椎拓遍山川,紙墨照眉發,孤本必重鉤,偉論在著錄。十事彪炳,冠在當時。是公金石之學。”(見張鑒等撰:《阮元年譜》附錄,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第274頁)
[3] 近年來藝術史研究的繁榮對此不足多少有所彌補,但藝術史家關注的更多是圖像,對於石刻的景觀效應及其在政治空間中的作用尚探討不多。Jr.Robert E.Harrist:The Landscape of Words:Stone Inscriptions from Early and Medieval China一書以雲峰山、泰山的摩崖、題刻、碑銘為中心,對石刻景觀有較為係統的討論(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2008)。研究文學的學者對此也漸有關注,其中以程章燦一係列以“物”為題的論文較具代表性(《尤物:作為物質文化的中國古代石刻》,載《學術研究》2013年第10期,第137~136頁;《景物:石刻作為空間景觀與文本景觀》,《古典文獻研究》第17輯下卷,南京,鳳凰出版社,2015年,第1~28頁;《神物:漢末三國之石刻誌異》,載《南京大學學報》2017年第2期,第123~133頁),不過所論多集中於對這一類文化現象的描述與歸納,對石刻景觀政治及社會功能的分析著墨不多。
[4] 巫鴻《中國古代藝術與建築中的“紀念碑性”》一書通過對中國古代城市、宮殿、墓葬、畫像石、禮器等各種類型材料的討論,指出中國古代盡管沒有金字塔式的建築,但將“紀念碑性”包蘊在了以上的各種物質形態與空間組合之中(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不過在中國古人生活的情境中並不缺少物質意義上的紀念碑,這也是本章關注的焦點。
[5] 以上四種分類大體據葉昌熾著、柯昌泗評:《語石 語石異同評》卷三“立碑總例”條(第180~182頁)。按葉氏此條並未述及最為常見的神道碑,蓋其所論的範圍是指公共性的石碑,故不及神道碑、墓碑等私碑。
[6] 盡管曆代興廢對於地麵石刻也多有破壞,保存至今者實十無一二,葉昌熾曾總括碑之七厄(《語石 語石異同評》卷九,第530~532頁),但由於總量巨大,至今仍有較多存世。
[7] 當代藝術史學者提出“實物的回歸”,強調嚐試回到曆史現場來展開對藝術品的研究,例如敦煌的洞窟後壁壁畫在原有采光條件下,是很難被僧人和朝聖者所看見的,因為它們本身的性質是用來祈求功德而非藝術欣賞(參見巫鴻:《美術史十議》,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8年,第42~53頁)。這無疑是一個富有啟發性的觀點,根據筆者在昭陵博物館參觀時的經驗,4米高的石碑,人站立於下,已很難看清碑刻上部的文字,因而正如本章所論,作為景觀的石刻對於塑造和擴散政治權威的作用,某種程度上比石刻文字本身更有效,對文化程度不高的庶民階層而言尤是如此。
[8] 參見柯馬丁:《秦始皇石刻:早期中國的文本與儀式》,劉倩譯,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程章燦:《傳統、禮儀與文本——秦始皇東巡刻石的文化史意義》,載《文學遺產》2014年第2期,第32~42頁。
[9] 孫詒讓:《墨子間詁》卷八,北京,中華書局,2001年,第236頁。按關於碑的起源,古人通行的看法有兩種,一說見於《文心雕龍》,“而庸器漸缺,故後代用碑,以石代金,同乎不朽”,認為石乃作為銅的替代品(詹鍈義證:《文心雕龍義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444頁);另一說見宋人孫何《碑解》,“古之所謂碑者,乃葬祭饗聘之祭所植一大木耳,而其字從石者,將取其堅且久乎”,主張由木質演變為石質,以求不朽(《宋文鑒》卷一二五,北京,中華書局,1992年,第1747~1748頁)。無論哪一說,都強調了石刻的永遠性。目前來看,至少墓碑很可能是從墓前所立木質的墓表演變而來,參《漢書》卷四四《淮南王劉長傳》顏師古注雲:“表者,豎木為之,若柱形也。”(第2142頁)
[10] 誠如柯昌泗所論,紀功碑與德政碑之間有時較難區分,嚴格意義上紀功碑當以紀一時之功者為限定(《語石 語石異同評》卷三,第182頁)。盡管德政碑、紀功碑在性質和頒授製度上有所不同,但當時人對兩者便已混淆,如下文所引圓仁《入唐求法巡禮行記》中提到的仇士良碑,圓仁記作德政碑,《舊唐書》則雲紀功碑。因而本文所取的德政碑範圍較下引劉馨珺文稍寬,紀人臣生平功業之碑,如李寶臣紀功碑、仇士良紀功碑,本文有時將其納入廣義的德政碑範圍內加以討論。而劉文研究的範圍是生祠立碑,故所論者皆是官員生前所立之碑,未將官員去任、去世後所立的遺愛碑納入討論,然唐人封演雲,“頌德碑,亦曰遺愛碑”(《封氏聞見記校注》卷四,第40頁),兩者本屬一類,故本文亦一並討論。另本章第一部分討論碑銘的政治景觀效應時所取用的是具有公共性的紀念性石刻的範疇,故取材的史料範圍並不僅限於德政碑。
[11] 相關的討論可參見盧建榮:《北魏唐宋死亡文化史》,第49~50頁。
[12] 嚴複墓誌,《洛陽新獲七朝墓誌》,第270頁。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如徐浚墓誌雲:“其家風祖德,碑表詳焉。”(《全唐文補遺》第8輯,第62頁)支光墓誌雲:“其終始考績,詳載於神道碑與玄宮之銘。”(《唐代墓誌匯編》大中109,第1336頁)
[13] 《唐會要》卷三八:“舊製碑碣之製,五品已上立碑,螭首龜跌上高不過九尺,七品已上立(碑)[碣],圭首方趺上高不過四尺”(第809頁);另參《天一閣藏明鈔本天聖令校證(附唐令複原研究)》中對喪葬令的複原(第356頁)。按所謂舊製,蓋指這一規定淵源於隋製,參見《隋書》卷八《禮儀誌》,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157頁。另參見趙翼:《陔餘叢考》卷三二《碑表、誌銘之別》,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563頁。
[14] 如《唐六典》卷一〇:“著作郎掌修撰碑誌祝文祭文。”(第202頁)《通典》卷二六:“著作郎掌修國史及製碑頌之屬。”(第737頁)
[15] 如《唐會要》卷三八:“若隱淪道素,孝義著聞,雖不仕亦立碣。”(第809頁)略為變通,然所參照者,仍僅是五品以下官的待遇。
[16] 《舊唐書》卷九七《張說傳》,第3057頁。
[17] 《封氏聞見記校注》卷四,第33頁。
[18] 吳麗娛比較贈官與贈諡兩種製度的運作後,指出唐代贈官的程序日益簡化,而議諡程序則一直煩瑣而嚴格,諡號更為時人所重(《終極之典:中古喪葬製度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12年,第795~820頁)。另關於唐代官員身後的議諡與政爭的關係,參見唐雯:《蓋棺論未定:唐代官員身後的形象製作》,載《複旦學報》2012年第1期,第85~94頁。
[19] 梁蕭秀卒時,“當世高才遊王門者,東海王僧孺、吳郡陸倕、彭城劉孝綽、河東裴子野,各製其文,欲擇用之,而鹹稱實錄,遂四碑並建”(《南史》卷五二《蕭秀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1290頁),四塊神道碑並立,無疑強化了景觀效應。又如《舊五代史》卷一二六記馮道遺命:“無立神道碑,以三代墳前不獲立碑故。無請諡號,以無德故。”(第1932頁)恰好證明神道碑與諡號一樣,作為士大夫一生的蓋棺論定,具有一定的公共性。
[20] 按此事出於明人薑南《風月堂雜識》,因被近代流行的筆記《骨董瑣記》收入而較為人知,可以說這一軼事是秦檜奸臣形象定格之後的產物。參見鄧之誠:《骨董瑣記全編》,北京,北京出版社,1996年,第353頁。
[21] 《建炎以來係年要錄》卷一七〇,北京,中華書局,1988年,第2775頁。
[22] 關於秦檜的專斷朝政及身後的政治變化,可參見寺地遵:《南宋初期政治史研究》,劉靜貞、李今芸譯,上海,複旦大學出版社,2016年,第252~403頁。
[23] 宋人對神道碑的政治景觀功能亦有自覺,並將之與其他公共性紀念建築相結合,使其成為更能發揮傳播與觀看效應的空間組合。如狄青在嘉祐三年歸葬故鄉後,仁宗親書神道碑碑首“元勳”二字,並在其子狄諮的主持下,將早年餘靖在桂州所立的紀念平定儂智高功業的大宋平蠻碑複刻後,與神道碑一並豎立於狄青的功德墳寺。參見何冠環:《北宋武將研究》,香港,中華書局,2003年,第444~445頁。
[24] 按《文苑英華》卷三〇六收錄南北朝以降文人過塚墓所作詩歌55首,其中可注意的是徐彥伯《題東山子李適碑陰》詩序:“噫嘻,李公生自號東山子,死葬東山,豈其讖哉。神交者歌薤露以送子歸東山焉,人三章,章八句,合一十五章,鐫於碑陰雲。”(第1567頁)另一個相近的例子是後漢劉審交卒於汝州防禦使任上,“郡人聚哭柩前所,列狀乞留葬本州界,立碑起祠,以時致祭”,此處所立者當是神道碑,馮道為之“著哀詞六章,鐫於墓碑之陰焉”(《舊五代史》卷一〇六《劉審交傳》,第1621~1622頁)。
[25] 目前學界對唐代德政碑有較多關注的是台灣學者劉馨珺,其研究主要著眼於德政碑頒授的製度及與官員考課之間的關係,最初發表《從生祠立碑看唐代地方官的考課》一文(收入高明士編:《東亞傳統教育與法製研究(二)》,台北,台灣大學出版中心,2005年,第241~284頁);後又對此文做了較大增補,改題為《從唐代“生祠立碑”論地方信息法製化》(載《法製史研究》第15期,第1~58頁);複又增加了對於宋代的討論,題作《〈職製律·長吏輒立碑〉與地方官考課》(見《“唐律”與宋代法文化》,嘉義,嘉義大學出版社,2010年,第71~186頁)。陳雯怡近年則對元代去思碑的社會功能做了細致的探討,參見《從朝廷到地方——元代去思碑的盛行與應用場域的轉移》,載《台大曆史學報》第54期,第47~122頁;《從去思碑到言行錄——元代士人的政績頌揚、交遊文化與身分形塑》,《曆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86本第1分,第1~51頁。
[26] 侯旭東較早注意到開鑿石窟時位置的選擇有對“視覺性”的考慮,參見《北朝村民的生活世界》,第257~264頁。
[27] 《舊唐書》卷一八五上《賈敦頤傳》,第4788頁。
[28] 《金石錄校證》,第426頁。可以留意的是趙明誠在跋尾中關心的是據碑文考證賈敦頤是否為賈敦賾之訛,並未述及兩碑的位置與存廢情況,可見傳統金石學家的學問取向。另賈敦賾墓誌恰在近年出土,可證趙明誠之說不誤,參見洛陽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唐代洛州刺史賈敦頤墓的發掘》,載《中國國家博物館館刊》2013年第8期,第28~58頁。
[29] 《舊唐書》卷九二《韋抗傳》,第2963頁。
[30] 類似的例子尚有五代趙昶“陳許將吏耆老錄其功,詣闕以聞,天子嘉之,命文臣撰德政碑植於通衢,以旌其功”(《舊五代史》卷一四《趙昶傳》,第223頁)。
[31] 《封氏聞見記校注》卷五,第40~41頁。
[32] 《舊唐書》卷一八九下《尹知章傳》,第4974頁。
[33] 《唐六典》卷四,第120頁。
[34] 《舊唐書》卷九《玄宗紀》,第226頁。
[35] 《舊唐書》卷一〇六《楊國忠傳》,第3244~3245頁。
[36] 正因為金石相間會產生獨特的視覺效果,想到這一辦法的並不止玄宗一人,富有藝術家氣質的宋徽宗於崇寧四年十月二十三日詔,“中書省檢會應頒降天下禦筆手詔摹本已刊石迄,詔並用金填,不得摹打,違者以違製論”(《宋會要輯稿·崇儒》,開封,河南大學出版社,2001年,第334頁),與玄宗可謂不謀而合。
[37] 《舊唐書》卷九九《張嘉貞傳》,第3092頁。
[38] 《舊唐書》卷一三三《李晟傳》,第3671頁。
[39] 嚴耕望:《唐代交通圖考》,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22頁。另可參考東渭橋的考古發現與研究,如王翰章:《唐東渭橋遺址的發現與秦漢以來的渭河三橋》,見中國考古學會編:《中國考古學會第三次年會論文集》,北京,文物出版社,1984年,第265~270頁。
[40] 這一點在德宗禦撰的《西平王李晟東渭橋紀功碑》中有明確的表達:“東渭橋抵王城東北四十裏,而國之廩積在焉。始晟於此駐孤軍,糾群帥,俟時而動,一舉成功。予是用揚其美而紀其功,以明事之有因,謀之有素也。”(《文苑英華》卷八七一,第4595頁)
[41] 《舊唐書》卷一三三《李晟傳》史臣曰:“而德宗皇帝聽斷不明,無人君之量,俾功臣困讒慝之口,奸人秉衡石之權,丁瓊之言,誠堪太息。雖齪齪刻渭橋之石,區區賜煙閣之銘,亦何心哉!”(第3687頁)雖意在批評德宗聽信讒言,疏遠功臣,但亦可見渭橋建碑所具有的象征意義。
[42] 《資治通鑒》卷二七五,第8979頁。
[43] 《吳越備史》卷一,傅璿琮等編:《五代史書匯編》,杭州,杭州出版社,2004年,第6198頁。
[44] 福建省博物館、福州市文物管理委員會:《唐末五代閩王王審知夫婦墓清理簡報》,載《文物》1991年第5期,第1~10頁。
[45] 榮新江:《敦煌寫本〈敕河西節度兵部尚書張公德政之碑〉校考》,見《歸義軍史研究——唐宋時代敦煌曆史考索》,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第407頁。
[46] 這一信息蒙張學鋒教授賜告。另該碑錄文與考釋,見孫愛芹、於康唯、鄭洪全:《讀江蘇徐州新出土“太原王公德政碑”》,載《東南文化》2014年第1期,第84~92頁。
[47] 《南史》卷五一《蕭明傳》,第1271頁。
[48] 《舊唐書》卷四〇《地理誌》,第1648頁。
[49] 權德輿:《唐故幽州盧龍節度副大使知節度事管內支度營田觀察處置押奚契丹兩番經略盧龍軍等使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司徒兼中書令幽州大都督府長史上柱國彭城郡王贈太師劉公墓誌銘並序》,見《權德輿詩文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318頁。
[50] 霍巍、李永憲:《西藏吉隆縣發現唐顯慶三年〈大唐天竺使出銘〉》,載《考古》1994年第7期,第619~623頁。
[51] 《中蒙學者調查發現漢代〈封燕然山銘〉石刻》,載《中國文物報》2017年8月18日。
[52] 朱玉麒:《漢唐西域紀功碑考述》,載《文史》2005年第4輯,第146頁。
[53] 《唐會要》卷二七,第606頁。
[54] 《舊唐書》卷二三《禮儀誌》,第904頁。
[55] 達奚珣:《華山賦》,《文苑英華》卷二八,第127頁。
[56] 王建:《華嶽廟二首》,尹占華校注:《王建詩集校注》,成都,巴蜀書社,2006年,第434頁。
[57] 李德輝:《唐代交通與文學》,長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50~161頁。
[58] 鄭綮撰:《開天傳信記》,《教坊記(外三種)》,北京,中華書局,2012年,第81頁;另參《舊唐書》卷二三《禮儀誌》,第904頁。
[59] 達奚珣:《華山述聖頌序》,《文苑英華》卷七七三,第4072頁。
[60] 玄宗以呂向為鐫勒使,《新唐書》卷二〇二《呂向傳》,第5758頁。今存孫逖《春初送呂補闕往西嶽勒碑得字雲字》、徐安貞《送呂向補闕西嶽勒碑》詩兩首,關於呂向的生平可參見傅璿琮:《唐代翰林學士傳論》,第183~191頁。
[61] 按唐一尺約折合公製29.5~29.6厘米,此據郭正忠:《三至十四世紀中國的權衡度量》,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8年,第191頁。
[62] 王銍:《默記》卷中,北京,中華書局,1981年,第24~25頁。按此碑殘石清代仍有所見,畢沅《關中金石記》卷三雲僅存“駕如陽孕”四字(《石刻史料新編》第2輯第14冊,台北,新文豐出版社,1979年,第10671頁)。
[63] 《唐會要》卷二七記立華嶽廟碑事後小注雲:“舊路在嶽北,因是移於嶽南也。”則華嶽廟碑落成後,玄宗為了讓更多行人有機會目睹這一巨製,特意將官道改向(第606頁)。中唐張籍《華山廟》曾述及熱鬧的景象:“金天廟下西京道,巫女紛紛走似煙。”(徐禮節、餘恕誠校注:《張籍集係年校注》,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第775頁)
[64] 《冊府元龜》卷四〇,第453頁。
[65] 《舊唐書》卷八《玄宗紀》,第198頁。
[66] 蘇頲:《大唐封東嶽朝覲頌並序》,《唐文粹》卷一九下,四部叢刊本。
[67] 張說:《上黨舊宮述聖頌並答製》,《張說集校注》,第569頁。
[68] 玄宗特命韋虛心出鎮潞州,預作籌備,韋虛心墓誌雲:“明年,上將時巡太原,出豫上黨,覽文祖誓師之地,觀興王曆試之宮,詔選宗臣,以精儲供。乃拜公潞州都督府長史。至則均稍食,議餱糧,征其口算之餘,約其萏茭之入。及六龍頓駕,百度繁興,萬乘過沛之歡,三日橫汾之宴。物無虛賦,事必中程。”拓片刊《長安高陽原新出土隋唐墓誌》,第176頁。
[69] 《舊唐書》卷八《玄宗紀》,第185~189頁。
[70] 《冊府元龜》卷三六,第402~403頁。
[71] 韓文彬對於玄宗勒銘泰山一事有較為細致的討論,不過他主要在摩崖與刻經的傳統中探尋其淵源,似乎並沒有注意到玄宗在三年中製作一係列石刻景觀之間的內在關聯,而如本章所討論的那樣,無論是巨型石刻還是填以金字的手法,皆不難在此前後找到類似的製作。參見Jr.Robert E.Harrist:The Landscape of Words:Stone Inscriptions from Early and Medieval China,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pp.261~270.
[72] 金子修一指出從開元十一年初太原巡幸至十一月南郊為止一係列的活動具有聯係(《古代中國與皇帝祭祀》,上海,複旦大學出版社,2017年,第179~186頁)。不過從張說《奉和途中經華嶽應製》“群臣願封岱,還駕勒鴻名”(《張說集校注》,第110頁)、張九齡《奉和聖製途經華山》“揆物知幽讚,銘勳表聖衷。會應陪檢玉,來此告成功”(熊飛校注:《張九齡集校注》,北京,中華書局,2008年,第47頁),及上文所引蘇頲《大唐封東嶽朝覲頌並序》等時人所撰頌聖詩文來看,從汾陰祀後土至東封泰山這一係列巡幸與祭祀活動之間具有連續性,最終指向了封禪盛典。
[73] 根據當代傳播學研究者的分梳,將傳播的媒介分為時間偏向與空間偏向兩類,石刻景觀由於兼具永恒性與難以移動兩個特征,適合時間上的縱向傳播,但考慮到石刻文本可以借助拓本、抄本乃至口頭等途徑迅速流布,其實也具有在空間中橫向傳播的能力。參見哈羅德·伊尼斯:《傳播的偏向》,何道寬譯,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年,第27~48頁。
[74] 慧立、彥悰:《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北京,中華書局,2000年,第191頁。
[75] 關於玄奘晚年與高宗的矛盾可參見劉淑芬:《玄奘的最後十年》,載《中華文史論叢》2009年第3期,第1~97頁。
[76] 韓愈:《謝許受韓弘物狀》,《韓愈文集匯校箋注》,第2892頁。
[77] 《賜李德裕立德政碑敕》,《全唐文》卷七四,第775頁。
[78] 吳其昱:《薛廷珪朔方節度使韓遜生祠堂碑敦煌殘卷考》,見《慶祝潘石禪先生九秩華誕敦煌學特刊》,台北,文津出版社,1996年,第63~73頁。
[79] 趙和平:《晚唐五代靈武節度使與沙州歸義軍關係試論》,見《趙和平敦煌書儀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303~316頁。
[80] 榮新江:《敦煌寫本〈敕河西節度兵部尚書張公德政之碑〉校考》,《歸義軍史研究——唐宋時代敦煌曆史考索》,第398~410頁。而這種政治性的文本為何成為兒童習書的素材,是否蘊有政治教化的用意,值得思考。除了張淮深德政碑外,近年還從敦煌兒童習書文書中發現了史大奈碑,相關的討論參見遊自勇、趙洋:《敦煌寫本S.2078V“史大奈碑”習字之研究》,武漢大學中國三至九世紀研究所編:《魏晉南北朝隋唐史資料》第30輯,第165~181頁。
[81] 榮新江新近對敦煌文獻中的碑誌抄本及其流傳有係統梳理,指出抄本而非拓本才是碑文在當地流傳的主要途徑,參見《石碑的力量——從敦煌寫本看碑誌的抄寫與流傳》,《唐研究》第23卷,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7年,第307~323頁。後世金石學家重視訪求拓本,但我們需要注意到羅致拓本,反映的是士大夫的收藏與學術趣味,而拓本非普通士人所能獲得,抄本在一般知識傳播過程中占據更重要的地位。
[82] 朱玉麒:《從告於廟社到告成太學:清代西北邊疆平定的禮儀重建》,見《高田時雄教授退職記念東方學研究論集》,京都,臨川書店,2014年,第403~410頁。
[83] 龐元英:《文昌雜錄》卷三,《全宋筆記》第2編第4冊,鄭州,大象出版社,2006年,第138頁。
[84] 張說:《兵部尚書代國公贈少保郭公行狀》,《張說集校注》,第1589頁。
[85] 《寶刻類編》卷一記在彭州、簡州(叢書集成初編,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第9頁)。《輿地紀勝》卷一五七記南宋紹興七年在資州城中心一居民房屋下發現韋皋紀功碑,碑陽已殘損,碑陰是開成元年韋皋從孫韋鋋任資州刺史時補刻的文字,亦可證實德政碑立於城市的中心(成都,四川大學出版社,2005年,第4752頁)。
[86] 《舊五代史》卷一四一《五行誌》,第2198頁。
[87] 《資治通鑒》卷二三七,第7661頁。碑樓修建完成後,也不時需要修葺,《金石錄》著錄有天寶九載正月衛包撰唐華嶽碑堂修飾記(《金石錄校證》,第121頁)。
[88] 呂頤浩:《燕魏雜記》,叢書集成初編,上海,商務印書館,1936年,第3頁。頗可玩味的是對於何進滔德政碑被改刻為五禮記碑,《金石錄》雲,“進滔事跡固無足取……此碑尤為雄偉。政和中,大名尹建言摩去舊文,別刊新製,好古者為之歎惜也”(《金石錄校證》,第515~516頁),僅從學問家的立場上表示惋惜;而《燕魏雜記》則雲:“按唐史,進滔治魏十餘年,民安之,後累遷檢校司徒、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宣和年間,內侍譚禎奉使河朔,遂磨滅此碑,邦人憤恨,可惜也。”其對何進滔的評價與趙明誠迥異,似乎透露出直到宋代,河北地域內部對於藩鎮割據的曆史仍有自身獨特的認知。
[89] 陳思:《寶刻叢編》卷六引《集古錄目》,第131頁。
[90] 呂頤浩:《燕魏雜記》,第4頁。
[91] 劉馨珺:《〈職製律·長吏輒立碑〉與地方官考課》,《“唐律”與宋代法文化》,第71~186頁。另作者特別指出唐代德政碑多於生祠,而至宋代則生祠多於德政碑。
[92] 雷聞:《郊廟之外:隋唐國家祭祀與宗教》,第235~240頁。另關於田弘正歸附後重建狄仁傑祠的政治意義,參見本書第五章。
[93] 《舊五代史》卷一三二《韓遜傳》,第2030頁。
[94] 目前關於唐代地方記憶、地方知識的討論尚不多見,僅廖宜方《唐代的曆史記憶》一書有較多的涉及(台北,台灣大學出版中心,2011年,第269~333頁)。
[95] 《舊唐書》卷一一〇《李光弼傳》,第3304頁。
[96] 《舊唐書》卷九七《張說傳》,第3054頁。
[97] 《寶刻類編》卷一,第3頁。
[98] 《元和郡縣圖誌》卷十三,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第366~367頁。
[99] 《為河東副元帥馬司徒請刻禦製箴銘碑表》,《文苑英華》卷六〇八,第3153~3154頁。
[100] 侯旭東對於市作為刑場時所展現出的公共政治空間功能曾有所討論,參見《北朝村民的生活世界》,第209~223頁。另參張榮芳:《唐代長安刑場試析》,載《東海學報》第34期,第113~122頁。
[101] 《太平禦覽》卷五八九引《唐書》,第2652頁。
[102] 《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九,第189頁。
[103] 周一良:《灌佛》,見《魏晉南北朝史劄記》,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第157~158頁;陳誌遠:《晉宋之際的王權與僧權——以沙門不敬王者之爭為中心》,見《中國社會科學院曆史研究所學刊》第10集,北京,商務印書館,2017年,第253頁。
[104] 《魏書》卷一一四《釋老誌》,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第3032頁。
[105] 劉淑芬:《玄奘的最後十年》,載《中華文史論叢》2009年第3期,39~40頁。另《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敘立碑前後交涉事甚詳(第178~191頁)。
[106] 《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九,第191頁。
[107] 圓仁撰、白化文等校注:《入唐求法巡禮行記校注》卷三,石家莊,花山文藝出版社,1992年,第384頁。
[108] 《舊唐書》卷一八上《武宗紀》,第583、586頁。
[109] 盡管武宗表麵上對仇士良優禮有加,實際上兩人關係緊張,會昌三年六月仇士良死後,武宗立刻“敕斬仇軍容孔目官鄭中丞、張端公等四人,及男女奴婢等盡殺,破家”(《入唐求法巡禮行記校注》卷四,第424頁)。
[110] 妹尾達彥:《長安:禮儀之都——以圓仁〈入唐求法巡禮行記〉為素材》,見《唐研究》第15卷,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第385~434頁。
[111] 《舊唐書》卷四四《職官誌》,第1896頁。
[112] 升仙太子碑的拓本及釋文見黃明蘭、朱亮編著:《洛陽名碑集釋》,北京,朝華出版社,2003年,第119、126頁。
[113] 《舊唐書》卷一〇一《韋湊傳》,第3146頁。
[114] 《太平禦覽》卷五八九引《後唐史》,第2653頁。按《舊五代史》卷二二《楊師厚傳》亦載此事(第342頁),唯《太平禦覽》所記稍詳。按“悲來”,原訛作“碑來”,據《舊五代史》改。
[115] 馬雍:《新疆巴裏坤、哈密漢唐石刻叢考》,見文化部文物局文獻研究室編:《出土文獻研究》,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年,第197~203頁。
[116] 《舊唐書》卷五九《薑行本傳》,第2334頁。按馬雍認為此碑上刻有永和五年等字,時班超已死,非班超紀功碑,參見《新疆巴裏坤、哈密漢唐石刻叢考》,見《出土文獻研究》,第201~202頁。
[117] 至今五禮記碑兩側仍殘存了何進滔德政碑的部分題名。參見孫繼民:《唐何進滔德政碑側部分題名釋錄》,見《唐史論叢》第9輯,西安,三秦出版社,2007年,第232~238頁。
[118] 吳景山、張洪:《〈索勳紀德碑〉辨正》,載《敦煌學輯刊》2012年第1期,第36~49頁;吳景山、張洪:《〈大唐都督楊公紀德頌〉碑校讀》,載《西域研究》2013年第1期,第16~22頁。這種現象並不稀見,參見《語石 語石異同評》卷三《碑陰》,第165~166頁。
[119] 葉昌熾在總結碑之七厄中便將“武人俗吏,目不識丁,勼工選材,艱於伐石,或去前賢之姓字而改竄己名,或磨背麵之文章而更刊他作,甚或盡鏟舊文,別鐫新製,改為己作,澌滅無遺”視為其中一厄(《語石 語石異同評》卷九,第531頁)。
[120] 《冊府元龜》卷八二〇,第9747頁。
[121] 嚴耕望:《唐代交通圖考》,第1606~1625頁。
[122] 如據報道,著名的安重榮德政碑,僅贔屭部分就重達107噸,即使使用現代起重機械運輸亦頗具難度,一般碑銘雖無如此規模,但對於當時的技術條件而言亦極富挑戰。參見梁勇:《正定巨碑主人及被毀原因初探》,載《文物春秋》2000年第5期,35~38頁。
[123] 國家權力如何滲透到庶民日常的生活世界中是一個饒有興味的話題,例如玄宗時千秋節的設立,使皇帝生日變成了一個公共性的節日,日後新帝繼位,誕節日期隨之變化,進而國家政治的變化可以輕易地被庶民所感知。學者從政令傳播的角度對此有較多的討論,代表性的論著有雷聞:《牓文與唐代政令的傳布》,見《唐研究》第19卷,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3年,第41~77頁;高柯立:《宋代的粉壁與榜諭:以州縣官府政令傳布為中心》,見鄧小南主編:《政績考察與信息渠道:以宋代為重心》,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年,第411~460頁;而筆者曾以避諱更名為例,對國家權力如何向下滲透有簡要的討論,參見仇鹿鳴:《新見〈姬總持墓誌〉考釋——兼論貞觀元年李孝常謀反的政治背景》,見《唐研究》第17卷,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1年,第225~228頁。
[125] 《後漢書》卷七六《許荊傳》雲其任桂陽太守:“在事十二年,父老稱歌。以病自上,征拜諫議大夫,卒於官。桂陽人為立廟樹碑。”(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第2472頁)從文獻的記載來看,立生祠頌德在漢代更為常見。參趙翼:《陔餘叢考》卷三二《生祠》,第690頁。
[126] 在東漢便已經出現了地方長吏去職甚至在任時建造碑刻乃至生祠頌德的案例。參見永田英正編:《漢代石刻集成(本文篇)》附“概說”,京都,同朋舍,1994年,第332~337頁。
[127] 關於德政碑頒授製度及在官員考課體係中的作用,劉馨珺《〈職製律·長吏輒立碑〉與地方官考課》一文已做了較多的討論,讀者可參看(《“唐律”與宋代法文化》,第71~186頁)。因而筆者的討論更多地涉及德政碑頒賜在唐代前後期的變化及其實際運作中所展現出的中央與地方之間的權力關係。
[128] 《魏書》卷九《孝明帝紀》,第233~234頁。
[129] 劉俊文箋解:《唐律疏議箋解》,第846~849頁。
[130] 將立碑的批準權收歸中央,這一製度或起源於南朝,我們可以注意到在南朝的大量立碑實例中,大都經過了“詔許之”這一程序,其中較為完整的案例如《南史》卷五一《蕭明傳》所載:“太清元年,為豫州刺史,百姓詣闕拜表,言其德政,樹碑於州門內。”(第1271頁)至北朝後期亦多經過上請,如《北史》卷五五《赫連子悅傳》雲自鄭州刺史入為都官尚書後,“鄭州人馬子韶、崔孝政等八百餘人,請立碑頌德,有詔許焉”(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第2099頁)。這兩個案例中所見立碑程序與唐代基本一致。德政碑之名可能也來源於南朝,較早使用這一名稱的是梁代蕭楷德政碑(參見《梁書》卷四七《謝蘭傳》,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658頁)。盡管對隋代具體的製度規定尚不了解,但從墓誌透露的情況來看,大約亦需經上請,如楊約墓誌雲:“伊州民楊陁羅等,借聽謳謠,舒情舞蹈,操丹筆以題恩,樹翠碑而頌德,披文相質,美聲載路。”(《全唐文補遺(千唐誌齋新藏專輯)》,第463頁)
[132] 劉馨珺統計了114個唐代立德政碑及生祠的案例,其中明確記載非法所立者,僅4例。在這4例中,1例發生在武德四年,時法令可能尚未齊備,另3例分別是周智光、董昌、李彤,其中周智光、董昌兩人本為叛臣,且其所立者為生祠,而非德政碑,蓋借巫祝以蠱惑人心。李彤後因此事被柳公綽彈劾而遭貶官,故可以判定這一規定在整個唐代基本得到了遵循。參見劉馨珺:《〈職製律·長吏輒立碑〉與地方官考課》,《“唐律”與宋代法文化》,第125~133頁。
[133] 《封氏聞見記校注》卷四,第40頁。按封演此處所雲“遺愛”蓋是指官員去任,而非去世,恰好反映出“去任請碑”是唐代德政碑的基本要素之一。
[134] 張籍:《送裴相公赴鎮太原》,見《張籍集係年校注》,第421頁。
[135] 崔泰之墓誌,《唐代墓誌匯編》開元174,第1277頁。
[136] 張九齡墓誌,《唐代墓誌匯編》開元525,第1517頁。
[137] 權德輿:《大唐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司徒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使及度支諸道鹽鐵轉運等使崇文館大學士上柱國岐國公杜公淮南遺愛碑》,見《權德輿詩文集》,第182頁。
[138] 真正為民所懷者,德政碑也會得到維護乃至重立,《金石錄》卷六著錄有開元二十六年唐濟源令李造遺愛頌及貞元二十一年唐重修李造遺愛碑記便是一個例子(《金石錄校證》,第106頁)。
[139] 《太平廣記》卷三四七引《傳奇》,第2749~2750頁。
[140] 《太平廣記》卷四七五引《異聞錄》,第3913頁。
[141] 《冊府元龜》卷三二〇,第3787頁。正因為碑有旌善之功,故也有鑒戒之用。“盧奐累任大郡,皆顯治聲,所至之處,畏如神明。或有無良惡跡之人,必行嚴斷,仍以所犯之罪刻石,立本人門首,再犯處於極刑。民間畏懼”,盧奐“記惡碑”之立不過是對碑公共性另一麵的利用(王仁裕:《開元天寶遺事》卷上,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第15頁)。
[142] 《舊唐書》卷九二《韋抗傳》,第2963頁。
[143] 顏真卿:《容州都督兼禦史中丞本管經略使元君表墓碑銘》,《顏魯公文集》卷五,四部叢刊本。
[144] 《舊唐書》卷九三《王晙傳》,第2985~2986頁。
[145] 如李蔚“鹹通十四年,轉揚州大都督府長史、淮南節度副大使知節度事。乾符三年受代,百姓詣闕乞留一年,從之”(《舊唐書》卷一七八《李蔚傳》,第4627頁)。
[146] 因而宦遊成為影響唐代士人生活非常重要的一個因素,參見胡雲薇:《千裏宦遊成底事,每年風景是他鄉——試論唐代的宦遊與家庭》,載《台大曆史學報》第41期,第65~106頁。
[148] 《唐會要》卷六九,第1437頁。
[149] 事實上,中晚唐唐廷與藩鎮的關係一直處於動態變化的過程中,即使如河朔三鎮之屬亦有不少時候對中央態度恭順,特別是在唐廷承認河朔故事時,很難進行精確、穩定地分類,因而本文試圖用“順地”“強藩”這兩個概念來描述各藩鎮在不同時段內與中央的關係。
[150] 韋及墓誌,拓片刊西安市長安博物館編:《長安新出墓誌》,北京,文物出版社,2011年,第240~241頁。
[151] 劉禹錫撰、瞿蛻園箋證:《劉禹錫集箋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55頁。
[152] 《冊府元龜》卷六九五,第8287頁。
[153] 《舊唐書》卷一五八《鄭澣傳》,第4167頁。
[154] 《舊唐書》卷一七二《令狐緒傳》,第4465頁。
[155] 裴庭裕:《東觀奏記》上卷,北京,中華書局,1994年,第86頁。
[156] 參見黃樓:《唐宣宗大中政局研究》,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79~97頁。
[157] 權德輿:《大唐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司徒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使及度支諸道鹽鐵轉運等使崇文館大學士上柱國岐國公杜公淮南遺愛碑》,見《權德輿詩文集》,第179頁。
[158] 劉禹錫有《為杜司徒讓淮南去思碑表》一文,見《劉禹錫集箋證》,第326~327頁。按劉禹錫永貞元年九月被貶為連州刺史,離開長安,故此文當作於永貞元年九月前,但遺愛碑雲杜佑為司徒,杜佑檢校司徒在元和元年四月,故劉禹錫代杜佑所擬表讓者是王鍔較早的立碑之請,碑文中對此亦有交代:“王公累章上請,公輒牢讓中止。”(《權德輿詩文集》,第178~179頁)
[159] 《舊唐書》卷一四七《杜佑傳》,第3979頁。
[160] 順宗之死是憲宗一朝極為敏感的政治話題。元和十四年,“群臣議上尊號,皇甫鎛欲加‘孝德’兩字,群曰:‘有睿聖則孝德在其中矣。’竟為鎛所構,憲宗不樂,出為湖南觀察都團練使”,便是著名的例子(《舊唐書》卷一五九《崔群傳》,第4189頁)。須知當時元和中興之業已成,憲宗威望正處如日中天之時,尚對“孝德”兩字如此敏感,更何況其繼位之初,不過是一個在一連串的政治動**後、內外朝平衡之下被擁戴上帝位的弱勢皇帝,之前舒王誼一直被視為呼聲更高的太子人選。
[161] 《權德輿詩文集》卷十一,第178~179頁。
[164] 崔郾:《唐義成軍節度鄭滑潁等州觀察處置等使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尚書右仆射持節滑州諸軍事兼滑州刺史禦史大夫上柱國襲封密國公食邑三千戶高公德政碑並序》,《全唐文》卷七二四,第6288頁。
[166] 裴抗:《魏博節度使田公神道碑》,《文苑英華》卷九一五,第4816頁。
[167] 《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七,北京,中華書局,1979年,第173頁。
[168] 陳雯怡指出目前所見元代去思碑的數量遠多於唐宋,主要原因在於元代立碑無須上請,完全成了地方事務,參見《從朝廷到地方——元代去思碑的盛行與應用場域的轉移》,載《台大曆史學報》第54期,第47~71頁。
[169] 白居易:《與從史詔》,謝思煒校注:《白居易文集校注》,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第1107頁。
[170] 參見盧向前:《盧從史出兵山東與唐憲宗用兵河朔三鎮之關係》,載《中華文史論叢》2007年第3輯,第323~353頁。
[171] 白居易:《答盧虔謝賜男從史德政碑文並移貫屬京兆表》,見《白居易文集校注》,第1143頁。
[172] 值得注意的是,憲宗條列盧從史的一大罪狀是“諷朝廷求宰相”(《舊唐書》卷一三二《盧從史傳》,第3652頁),即求使相之銜。其實在盧從史看來,所謂使相與德政碑一樣都是憲宗對其信任的象征物,未必有挾持朝廷之意,隻是雙方在交涉的過程中都有誤判對方意圖的一麵。
[173] 按義武軍初尚轄有滄州,後滄州另置橫海軍。
[174] 義武的恭順還表現在請唐廷任命副使,如在元和十二年,曾表請崔弘禮為副使。事見崔弘禮墓誌,《唐代墓誌匯編》大和039,第2123頁。
[175] 《舊唐書》卷一四一《張孝忠傳》,第3854~3858頁。
[176] 權德輿:《唐故義武軍節度使營田易定等州觀察處置使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司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範陽郡王贈太師貞武張公遺愛碑銘》,見《權德輿詩文集》,第184頁。
[177] 《資治通鑒》卷二四八,第8010頁。
[178] 陳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論稿》,第25~43頁。
[179] 《資治通鑒》卷二四六,第7955~7956頁。
[180] 《舊唐書》卷一八〇《張仲武傳》,第4677~4678頁。
[181] 稍有特殊的是李載義德政碑。李載義在幽州任上,一反前任朱克融父子對於朝廷跋扈的態度,頗為恭順,且協助唐廷平定滄景李同捷之亂,故大和五年文宗特賜德政碑以獎其忠勤,然其部將楊誌誠借中使頒賜碑文之機,於毬場起兵謀亂,逐李載義,自立為節度使。騷亂的起因是“大和中幽州刺史李載義撰碑,斂取太過,軍亂之際,怨詞頗甚”(李德裕:《讓張仲武寄信物狀》,傅璿琮、周建國校箋:《李德裕文集校箋》,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365頁),亦從側麵印證立碑之事頗費物力。李載義入朝後,先後轉山南東道節度使、河東節度使,“會吏下請立碑紀功,詔李程為之辭”(《新唐書》卷二一二《李載義傳》,第5978~5979頁;《舊唐書》卷一八〇《楊誌誠傳》,第4675頁)。按此碑之立,文宗多少有補償之意。而且從記載上看,我們尚不能判斷此碑是德政碑還是紀功碑,若是紀功碑,不需離任便可獲得,亦是朝廷安撫強藩的一種變通之法,韋皋、李寶臣、劉昌等皆曾獲賜紀功碑。
[183] 李德裕:《幽州紀聖功碑銘》,《李德裕文集校箋》,第10~14頁。
[184] 《舊唐書》卷一七上《敬宗紀》,第519頁。
[185] 《新五代史》卷四〇《韓建傳》,北京,中華書局點校修訂本,2016年,第493頁。按韓建德政碑是在昭宗被挾持的特殊情況下頒給的,司空圖所撰的碑文中似亦有暗指:“臣僑居郡境,備聽人謠。”即便如此,唐廷也未準許韓建同時立生祠,“今據都押衙錄事參軍等狀,具言乞置生祠,已令罷請”(《華帥許國公德政碑》,祖保泉、陶禮天箋校:《司空表聖詩文集箋校》,合肥,安徽大學出版社,2002年,第258頁)。
[186] 《舊唐書》卷二〇下《哀帝紀》,第808頁。按於兢所撰《琅琊忠懿王德政碑》與一般德政碑的敘事有所不同,特別彰顯了朱溫在朝中專權的地位:“元帥梁王以公如河誓著,匪石情堅,累貢表章,顯陳保證。朝廷冀弘勸誘,特示褒揚,將建龜趺。”(《金石萃編》卷一八八)
[187] 《舊五代史》卷一五《馮行襲傳》,第240頁。
[188] 《冊府元龜》卷八二〇,第9747頁。
[189] 《宋本冊府元龜》卷八二〇,第3037頁。
[190] 安重榮德政碑已在正定發現,規製巨大,僅殘存贔屭部分就長8.4米、寬3.2米、高2.5米。參見梁勇:《正定巨碑主人及被毀原因初探》,載《文物春秋》2000年第5期,第35~38頁。
[191] 《舊五代史》卷一四一《五行誌》,第1886頁。
[192] 拓本刊河北省文物研究所、保定市文物管理處編著:《五代王處直墓》,北京,文物出版社,1998年,第64~66頁。
[193] 關於宋代德政碑的製度,參見劉馨珺:《〈職製律·長吏輒立碑〉與地方官考課》,見《“唐律”與宋代法文化》,第85~96頁。
[194] 因而筆者傾向於認為,中晚唐德政碑頒授過程中中央與地方互相博弈的形態是德政碑製度中的一種“變態”,而非常態,我們並無必要在唐宋變革的框架中討論這一製度的變化。
[195] 新近關於這方麵的討論可參見吳雪杉:《長城:一部抗戰時期的視覺文化史》,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8年。
[196] 韋絢:《劉賓客嘉話錄》,見陶敏主編:《全唐五代筆記》第2冊,西安,三秦出版社,2012年,第1432頁。
[197] 正因如此,憲宗平定淮西之後,除了改造蔡州的城市景觀,亦在長安舉行了盛大的獻俘儀式,元和十二年“十一月丙戌朔,帝禦興安門,文武百官分序街之左右,六軍備衛逆賊吳元濟見於樓下,命獻於太廟、太社畢,徇東西市,乃斬於子城西南隅”(《冊府元龜》卷一二,第136頁)。盡管憲宗在平定劉辟、李師道後亦曾獻俘太廟,但以此次最為隆重。
[199] 吳少誠生祠的命運並非孤例,梁肅《鄭縣尉廳壁記》記載鄭縣縣衙係由叛臣周智光生祠改建而來:“生立己祠,而棟宇斯崇。及王師致誅,牧民者從便宜而重改作。乃刷滅凶慝之遺塵,徙二治焉,是廳蓋祠之餘也。”(《文苑英華》卷八〇六,第4260頁)
[200] 《舊唐書》卷九《玄宗紀》,第216頁。
[201] 目前對各地紫極宮是否普遍供奉皇帝禦容尚不清楚,不過紫極宮無疑是唐廷政治權威在地方上的重要象征。
[202] 《舊唐書》卷一八上《武宗紀》,第609頁。
[203] 《舊唐書》卷一一《代宗紀》,第299頁。
[204] 呂讓墓誌,《唐代墓誌匯編》大中107,第1334頁。
[205] 《舊唐書》卷一四二《李寶臣傳》,第3866頁。按聶順新《唐玄宗禦容銅像廣布天下寺觀考辨》一文認為,各地開元寺供奉的是玄宗等身佛像,而非禦容銅像,不過這並不影響銅像存否所具有的政治象征意義。(《唐史論叢》第21輯,西安,三秦出版社,2015年,第108~126頁)
[206] 同樣歸義軍擺脫吐蕃統治後,沙州開元寺保存的玄宗聖容,成為重歸王化的重要象征,見P.3451《張淮深變文》。
[207] 例如比海州更加偏遠的蒙州亦有紫極宮,宣宗時李德裕一家皆遠謫南方,其子李燁妻鄭珍卒於貶所,權窆於蒙州紫極宮南。參見《唐代墓誌匯編》大中157,第2374頁。
[208] 本書第三章討論過的肅宗將安祿山舊宅改建為回元觀,則是另一個典型的案例。
[209] 關於韓愈淮西碑撰寫的經過及爭議,參見黃樓:《〈平淮西碑〉再探討》,見《碑誌與唐代政治史論稿》,北京,科學出版社,2017年,第64~88頁。李商隱《韓碑》中“碑高三丈字如手,負以靈鼇蟠以螭”則是對石刻景觀視覺效果的生動描摹(劉學鍇、餘恕誠集解:《李商隱詩歌集解》,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第908頁)。
[210] 《冊府元龜》卷四〇,第451頁。
[211] 《新唐書》卷九七《魏征傳》,第3880~3881頁。
[212] 有類似認識者並不稀見,如唐楊瑒“在官清白,吏請立石紀德,瑒曰:‘事益於人,書名史氏足矣。若碑頌者,徒遺後人作碇石耳’”(《新唐書》卷一三〇《楊瑒傳》,第4496頁)。但究其實質,不過是將對實物形態頌德碑的追求轉換為青史留名,並未超然於傳統士大夫“三不朽”的理想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