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班級的內涵
班級即學校教育組織裏的年級和班的總稱。“班”意指工作或學習的組織,表示的是一群人。“級”意指年級,表明的是學生的發展程度。一般來說,“班”和“級”是聯係在一起用的。
班級在其產生之初,其職能主要是開展教學活動的組織和集體。發展到現在,教育理論及實踐工作者為了開發班級的多種職能,更傾向於把班級看作是教育性的學習集體和生活集體。由此,從內涵角度可以把班級定義為:班級是一個有一定人數規模的學生集體,是學校行政根據一定的任務、按照一定的規章製度組織起來的有目標、有計劃的執行管理、教育職能的正式小群體。它既是開展教學活動的基本組織單位,又是學生生活及開展活動的集體單位,也是學校教育管理工作的基本單位。[1]
二、班級的基本特征[2]
兒童一進入學校就被編入特定的班級,作為班級的一員接受指導。一般來說,班級具有如下特點。
(一)學習性
對於班級中的學生而言,首要的屬性是“學習者”,其基本任務是學習。學生學習是為將來進入社會生活做準備的“奠基性學習”。在現代社會中,青少年學生的“奠基性學習”,尤其是社會文化的奠基性學習不可能在個體獨處的空間裏完成,必須在群體生活環境中進行。班級組織正是為青少年學生提供了一種在校期間群體生活的基本環境。班級中,學生學習的內容既有社會為其安排好的,如教學科目的顯性課程,也有如班級組織中的各種規範、角色、人際關係等的隱性課程。
(二)不成熟性
班級區別於其他社會組織的一個重要之處在於:它是非成人組織。作為班級組織主體的學生正處於身心發展的過程之中,盡管這一發展的水平因學生的年齡而異,但就其整體相對成人來說,學生是社會成員中的未成熟者。因此,班級不可能進行完全的自我管理,必須在一定程度上依靠成人的力量。
學生的自主意識是班級實行自我管理的基礎。從學生的自主意識水平來看,一般隨著年齡的增長而逐步增強。盡管學生並非成人,但自主意識可以說是學生的一種近乎天性的社會性要求。不少研究表明,即使是小學一年級學生,自其入學那天起,就已開始謀求學校生活中的獨立自主。從這個意義上,應當說學生對於班級組織的運行有一種近乎天性的自治傾向。
由於學生並非成人,因而在學校中對於教師難免會存在一定程度的依賴意識,尤其在學生憑借自己的力量解決問題受挫時表現最為明顯。經驗表明,在中小學教育的整個過程中,學生的這種依賴意識是不會完全消失的,隻不過依賴的程度隨年齡的不同而呈遞減趨勢。
(三)教育性
班級的教育性是在任何發展階段都具有的特點。如果說誇美紐斯在17世紀首創班級授課製時更多地強調班級隻是作為一種“大生產”的組織在提高教學效率方麵的價值的話。那麽,在現代學校教育中,人們更多地關注的乃是班級作為學校教育的單位對學生社會性發展的影響,這也充分說明教育性是班級的主要特點。
班級的教育性特點不僅僅表現在對學生社會化方麵,而且也表現在促進學生個性化方麵。在社會化的過程中,個性化與社會化是相容的。社會化不是以犧牲自我發展、自我表現為代價的。學習社會的文化,掌握社會的價值觀念和道德規範同個人的學習興趣、需要從來不是完全對立的。強調班級能夠促進學生的個性化,就是要使人們充分認識到學校培養的不是社會機器,而應是全麵發展的、具有個性的“充分、自由、和諧發展”的人,這是教育的根本目標。
(四)社會性
人的活動的首要特征是社會性,無論活動指向客觀對象(如使用勞動工具)還是指向個人或集體(如人際交往),都不能脫離人的社會生活和社會關係。單個人的活動是包括在整個社會關係係統中的。離開了社會關係,人們的活動就不複存在。活動也不是抽象的孤立的個人生物性本能活動或適應行為,而是受一定社會曆史條件製約的,體現著一定社會關係的現實人的活動。班級中的活動既反映著社會對受教育者的培養要求,又反映著社會環境的滲透和影響,隻不過前者帶有更多的自覺性,後者帶有更多的自發性而已。在班級的活動中,學生要和教師、同學這些群體中的成員打交道,這都構成了學生們的社會關係。可見,社會性是班級的一個重要特點。
三、班級製度的曆史沿革[3]
(一)國外班級製度的曆史發展
學校教育中的班級製度是以大工業生產作為其產生、發展的社會背景的,它的形成與發展經曆了漫長的過程。
1.班級製度的萌芽期
原始社會時期,教育的形式和內容都極為簡單,教育的方法手段隻是口耳相傳。到了原始社會末期和奴隸社會初期,出現了專門的教育機構——學校。但是,無論是古代中國、埃及和希臘的各類學校,還是後來封建社會的私塾、書院以及歐洲中世紀學校等,它們大都采用個別教學的組織形式。盡管漢代曾出現“大都授”(類似學術報告),南唐朱弼亦曾采用“升堂講說”等形式,但學校教育係統內部並沒有形成年級和班級,更沒有什麽班主任,班級隻是處於萌芽狀態。
2.班級製度的產生
班級產生於14世紀到17世紀之間。這期間,烏克蘭、白俄羅斯兄弟會學校中出現了班級授課製的雛形。法國的居耶納中學、德國的斯特拉斯堡的文科中學等是最初設立班級的學校。拉薩爾的“基督教學校兄弟會”也曾以班級教學製代替了當時盛行的個別教學製。最早使用class一詞的是文藝複興時期的著名教育家埃拉斯莫斯,在這時期,是否把學生分成班級被看作優秀學校的標誌之一。在此基礎上,捷克教育家誇美紐斯於1632年發表了著名的教育著作《大教學論》,第一次對班級授課製作了係統全麵的論述,並明確提出在全國範圍內建立統一學校製度和在學校實行班級授課製。這標誌班級製度的正式形成,班主任這一班級組織角色也相應產生。
3.班級製度的發展期
班級的發展期主要在17~20世紀中葉。自英國工業革命以後,普及教育成為時代的重要教育課題。要培養大量的社會急需人才,要建立國家化的學校係統,就必須推行班級授課製。這時,學校教育係統形成了校—年級—班級三層結構,校長—中層領導—班主任和任課教師也成為相應明確的人員分工。班級、班主任作為獨立的要素,不可忽視地存在於學校教育係統之中。這一時期之後,班級製度的發展逐漸走向巔峰。
4.班級製度的變化期
20世紀以後,班級製度的發展進入了變化期。在這一時期,班級授課製一方麵被弱化;同時在另一方麵,又不斷走向法製化。19世紀末20世紀初,隨著自然科學的發展,歐美等地出現了否定班級授課製的傾向,一些資產階級教育家提出了諸如“道爾頓製”“開放課堂”“無牆大學”等教學形式,他們認為班級授課製有著育人單一、忽視個性發展的弊端,所以,對誇美紐斯和赫爾巴特的班級製理論加以否定,使班級有弱化的趨勢。但另外,又有法製化的趨勢,如蘇聯、日本等國在20世紀40年代又先後頒布了一些法規,充分肯定了班級和班主任的地位和作用,使班級製度法製化。
(二)我國班級製度的發展曆程
我國是世界教育史上最早出現學校的國家之一。我國古代的教育大都采用“個別教學”的組織形式,在我國古代的私人講學和宋代以後的書院都不設班級,這種形式一直持續到19世紀中葉。
我國采用班級教學最早的雛形是1862年清政府在北京設立的“京師同文館”,它的教學組織形式是采用西方的教學製度,實行分年課程和班級授課製。
20世紀初,清政府廢科舉、興學堂以後,才在全國逐步采用班級教學形式。清政府於1904年頒布並試行的《奏定學堂章程》,其中規定各學堂要按學生程度深淺分學級並編班上課。
由學堂一律改為學校,實行分班教學,並設有級任教師是在民國時期。1912年,南京臨時政府頒布了《普通教育暫行辦法通令》,將清末的各種學堂一律改為學校。當時由於學校規模小,一個年級隻有一個班,因而采用由一個教師擔任一個年級的全部學科或主要學科的教學製度,稱為學級擔任製。
在根據地和解放區,由於當時處於戰爭環境下,學校製度不盡一致,各根據地根據具體情況辦學。為了教育和管理好學生,在一些學校裏也安排有專門的教師負責班級工作。
1949年,新中國的成立標誌著半封建半殖民地教育的結束。新中國的教育事業在黨的領導下得到迅速改造和發展。依照當時蘇聯的教育經驗和根據地及解放區的教育傳統,我國在中小學實行分班教學,並設立專職班主任以取代級任導師。1951年,《政務院關於改革學製的決定》使班級授課製有了社會主義教育的特點;1978年,教育部頒布了《全日製中學暫行工作條例(試行草案)》,又強調了班主任工作要對學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1988年,國家教委正式頒布全國中小學班主任工作暫行規定,明確了班主任的地位、作用、任務和職責,規定了班主任工作的原則、方法以及任免條件等。這樣我國的班級便走向正規化道路。
班級授課製自創立以來,已有三百多年的曆史。事實證明它的出現和發展符合社會的需要,對於普及教育、提高教育效率、大麵積培養人才,發揮了巨大的作用,並作為教育、教學的一種傳統方式。直至今天,世界上許多國家,包括我國在內,仍把班級授課製作為教學的基本組織形式。
但是,班級授課製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它強調標準、同步、整齊劃一,不利於照顧學生的個別差異和因材施教,也不利於學生的個性和內在潛力的充分發展等。隨著以電腦為標誌的信息社會的形成,一些工業發達的國家如美、俄、法、德、日等國,利用現代科學技術實施多媒體教學,課堂教學任務通過聲、光、電來完成。打破學習時間、空間和學習人數的限製,提倡多種教學形式的合理結合,把班級、小組、個別教學綜合運用,獲得了更好的教學效果。
從我國目前的經濟發展和教育現狀來看,班級授課製較為適應我國的國情。21世紀是知識經濟高速發展的時期,無論是構建學習化的和諧社會還是迅速提高社會生產力,都必須有大批優秀人才。班級是培養人才的基本組織形式,是學生健康成長、全麵發展、成為合格人才的搖籃,是一種特殊的教育環境。因此,我們要使之健康發展,不斷完善。
班級的構成要素[4]
班級是學校實施教育教學的基本單位。根據現代社會學理論,隻要社會群體具有以下三個組織特征,便成為社會組織:(1)具有明確的組織目標;(2)具有嚴密的組織機構;(3)具有嚴格的組織規範。在通常情況下,班級具有上述三個特征。因此,班級也是一種社會組織。也有的研究者常把學校當做一種社會組織,把班級當做一種社會體係。從社會體係與社會組織的關係看,兩者有共同的基本要素:即必須有兩個以上的人,必須有固定的關係與交互作用;其差別主要是社會組織強調要實現某些特殊目標或宗旨。而社會體係則泛指一般較具固定形式的角色關係,以此為探討社會行為的基礎。
班級是作為一個正式群體而存在的。與其他社會組織一樣,班級有其特定的成員、特定的目標、特定的文化、特定的人際交往及特定的功能。從功能的觀點來看,班級可以被看做一個社會化的機構,也包含著個性化的功能。為了實現這種功能,班級中存在多種目標,如由課程與教學大綱規範的教學目標等,班級是實現這種目標的機構和主要場所。因此,班級不僅是一個微觀的社會體係,同時也是一種社會組織。
日本學者片岡德雄認為,班級必須具備五個條件:起碼有個學習成長的目標;有兩個以上的人為了實現這個目標聚集在一起;為了實現既定目標,指導和學習這兩種角色分配;這種集體起碼要保證持續一定的目標;一般說來應有一定的物質場所。[5]我國學者陳桂生認為:“構成教育活動的要素中,其中有些要素是必要的,缺少這種成分就不能成其為教育;另一些要素屬於教育活動的充分條件,條件越充分,教育活動越有效。作為教育活動必要成分的要素,稱為教育的簡單要素。”[6]在上述構成班級的五個條件中,既有構成教育活動的必要條件,也包括充分條件,從這些條件中可以看出,這些條件包含了構成教育簡單要素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但缺少了教育資料這一簡單要素。
班級是學校的基本單位,“學校的社會因素及社會功能與社會的教育因素及教育功能都最直接、最集中地反映在班級這一社會係統之中”。因此,教育活動的簡單要素也勢必是構成班級的必要成分。“教育資料”即相當於班級中的課程,缺少了課程的因素,班級的成員無疑與社會其他群體的成員一樣。
對班級性質的不同認識[7]
近年來對班級的研究已經呈現出多元視角的態勢。自20世紀50年代前後以來,班級性質一直是教育社會學研究的經典選題。在已有研究中,班級性質被界定為四種:班級作為社會體係、班級作為初級群體、班級作為社會組織、班級作為“學習集體”。
最早也最具有代表性的從社會體係角度來分析班級性質的是美國社會學家帕森斯。他對班級之所以是一種社會體係進行了全麵深刻的闡發。班級作為一種特殊的社會體係與兒童參與其中的社會結構——家庭不同。帕森斯指出,這種區別主要表現在:盡管家庭和班級都具有一個共同的價值,都肩負著社會化的任務,但班級結構尤為重視成就主義和普遍等同性,而家庭則強調歸屬主義和個別等同性。
持“班級是一種特殊的初級群體”論者主要是謝維和教授[8]。他認為,關於學校班級的討論實際上主要集中在三個問題上:規模問題、規範問題和製度問題。由此從“班級應是什麽”的價值觀出發,認為班級理應是一種特殊的初級群體,盡管它也具有社會組織的屬性。
吳康寧教授在《教育社會學視野中的班級:事實分析與其價值選擇》[9]一文中,在依循“邏輯地形圖”的基礎上,科學的考察學校班級的社會屬性,並進而考察的教育指導意義。由此,作者依序論述了班級是一種特殊的社會集群——社會群體;班級是一種特殊的社會群體——社會組織;班級是一種社會組織——“自功能性組織”與“半自治性組織”。
除了上述班級定位外,日本學者片岡德雄將班級依次界定為“集體”(group,中文往往譯為“群體”),“學習集體”“班集體”;[10]這主要是在“初級群體”的上位概念“社會群體”層次展開討論。
上述研究豐富了我們對班級性質的認識。
[1] 全國十二所重點師範大學聯合編寫:《教育學基礎》,239頁,北京,教育科學出版社,2002。
[2] 郭毅:《班級管理學》,3~5頁,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2。
[3] 檀傳寶主編:《德育與班級管理》,237~239頁,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4] 郭毅:《班級管理學》,1~3頁,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2。
[5] \[日\]片岡德雄:《班級杜會學》,賀曉星譯,6頁,北京,教育出版杜,1993。
[6] 陳桂生:《教育原理》,4頁,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1993。
[7] 檀傳寶主編:《德育與班級管理》,233頁,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8] 謝維和:《教育活動的社會學分析——一種教育社會學的研究》,177~190頁,北京,教育科學出版社,2000。謝維和:《班級:社會組織還是初級群體》,載《教育研究》,1998(11)。謝維和:《論班級活動中的管理主義傾向——兼答吳康寧教授的商榷文章》,載《教育研究》,2000(6)。
[9] 吳康寧:《教育社會學視野中的班級:事實分析與其價值選擇》,載《教育研究》,1999(7)。
[10] \[日\]片岡德雄:《班級社會學探討》,載《華東師範大學學報》(教育科學版),1985(3)。張人傑主編:《國外教育社會學基本文選》,531~538頁,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