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的第一個階段是“人倫”,它特指近代以前的古代世界。作為人類的童年,它是一個無瑕疵、無分裂而又純粹的世界。但是,在這樣的人倫王國裏,人隻不過是共同體的一員,或者是靠血緣連接起來的家庭成員。這樣的人還不獨立,不具有個別性。在這個意義上,他還是“非現實的陰影”[66]。到了近代,隨著古代人倫共同體的瓦解,會有無限眾多的“個人”(Person)出現。這種個人與古代人不同,“他是一個孤獨的、跟所有的人對立著的個人”[67]。由於喪失了古代的那一溫馨的共同體關係,人們互相鬥爭,互相欺瞞,整個世界處於暴行和混戰之中。在《精神現象學》中,黑格爾把這一世界稱作“自身異化了的精神”,在《法哲學原理》中,把它稱作“人倫的分裂形式”。

盡管這樣,這個世界仍然是無數“自我意識的作品”。它一旦形成,又會成為“對自我意識來說是異己的現實”[68]。既然如此,那麽個人能否不異化自己,拒絕進入這一世界呢?不能,因為個人隻有將自己外化出去,他才可能成為現實性的力量,才能獲得他人的承認。也就是說,異化是個體實現自我目的和獲得普遍性的必由之路。由此看來,異化不僅是必然的,同時還是積極的。要想使異化的積極含義最終實現,個體還必須要進行“陶冶”(Bildung)。陶冶是異化的反過程。如果說異化是個體不甘心於抽象的同一性而將自己拋向“物象本身”的話,那麽陶冶則就是個體不甘心於異化,試圖從“物象本身”中走出來,使自己上升為普遍性的過程。沒有異化就沒有陶冶,異化是陶冶的前提;不能獲得陶冶,個體也就不會異化,在這個意義上,陶冶是個體揚棄異化的契機,是異化的最終完成。異化和陶冶共同推動著個體向整體的轉變。

前麵說過,對象世界雖然是人的創造物,但它同時與人相異己。因此,對象世界的普遍性是異己的普遍性。個體如果要想使自己上升為真正的普遍性,還必須使自己與這種異己的普遍性取得一致。所謂陶冶,首先就是個體通過勞動、交換、契約等行為,盡力掌握對象世界的規律,按規律辦事,“在它本有的性格和才能的力量所許可的範圍內盡量把自己變化得符合於現實”[69]。其次,個體一旦掌握這些規律性認識,進而就有了使自己上升為普遍性的能力,因為自由是對必然的認識。黑格爾曾經以“國家權力”和“財富”為例來說明這一道理:“權力和財富是自我的兩個最高努力目標,自我知道它通過自己的舍棄和犧牲把自己陶冶形成為普遍的東西,進而占有普遍性,並且由於占有了普遍性就具有普遍效準,因為權力和財富是兩種現實的普遍承認的力量。但是自我的這種效準本身是虛妄的,而且正是由於自我占有了權力和財富,所以它知道它們都不是什麽自身本質或主體(Selbstwesen),它知道它自己反倒是支配它們的力量,而它們本身則是虛妄的、空的。自我之這樣既占有它們兩者又超脫於兩者之外,乃是自我用充滿精神的機智語言所表述的內容。”[70]也就是說,“權力和財富”是現實中得到承認的普遍性力量,但是個體一旦發現它們隻不過是自己的作品,是自己可以支配的力量,那麽就離它獲得真正的普遍性已經不遠了。

需要說明的是,陶冶是個體的主動行為。這一點與它在“物象本身”中的行為是不同的。在“物象本身”中,個體是為了自己的私欲、個別性而將自己異化的,其形式普遍性的獲得是偶然的、無意識的。而在陶冶中,個體的目的不再是滿足自己的私欲,而是要將自己的個別性提升為普遍性,因此其行為是積極的、有意識的。從這點來看,黑格爾著作的漢譯本對“Bildung”的翻譯即“教化”似有不妥。因為“教化”往往是指上對下的教育;而陶冶則是指主體本人在實踐中主動學習、自己提升自己的過程。

盡管如此,由陶冶而獲得的關於現實世界的規律性認識仍然不是真正的普遍性。因為,這些規律性認識仍然屬於必然性領域,是“物象本身”的普遍性。要想獲得真正的普遍性,還需要從陶冶過渡到“良心”,因為隻有在良心中,個體才能與整體取得完全的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