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討論異化勞動的第一規定之前,我們先了解一下馬克思提出異化勞動概念的意圖。按照馬克思本人的交代,他之所以提出異化勞動概念是為了回答私人所有的起源和本質問題。按照國民經濟學原理,勞動對象和勞動產品,無論是在起源上還是在本質上都應該屬於勞動者本人,因為勞動對象和勞動產品中凝結著該勞動者的體力和腦力,在這個意義上,勞動是“所有”(Eigentum)的前提,私人所有是積累起來的私人的勞動。但是,與這一原理相反,擺在人們“眼前的國民經濟學的事實”卻是:“工人生產的財富越多,他的生產的影響和規模越大,他就越貧窮。工人創造的商品越多,他就越變成廉價的商品。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貶值成正比。”[18]而且,與此相對照的卻是,不勞動者卻積累起龐大的資本,擁有了對勞動的支配權。這是一個與國民經濟學的假設相矛盾的事實。但令人不解的是,國民經濟學對此卻沒有作出任何說明,這引起了馬克思的不滿。馬克思[異化勞動和私人所有]一節的根本目的,就是要用異化勞動概念來說明這一明白無誤的矛盾。

下麵,讓我們進入對異化勞動第一規定的討論。

馬克思關於異化勞動的第一個規定如下:“勞動所生產的對象,即勞動的產品,作為一種異己的存在物,作為不依賴於生產者的力量,同勞動相對立。勞動的產品是固定在某個對象中的、物象化的(sachlich)勞動,這就是勞動的對象化(Vergegenst?ndlichung)。勞動的現實化就是勞動的對象化。在國民經濟的實際狀況中,勞動的這種現實化表現為工人的非現實化,對象化表現為對象的喪失和被對象奴役,領有(Aneignung)表現為異化、外化。”[19]

第一規定也可以簡述為“勞動者(Arbeiter)對自己的勞動的產品的關係就是對一個異己的對象的關係”[20]。但是,如果仔細分析這一規定,我們就會發現,馬克思在這段話中實際上闡述了兩種情況:一種是這段話的前半部分,“勞動所生產的對象,即勞動的產品,作為一種異己的存在物,作為不依賴於生產者的力量,同勞動相對立”。馬克思也稱其為“對象化”(Vergegenst?ndlichung),這顯然是貫徹人類社會始終的,人隻要有勞動就會出現的異化;另一種是“國民經濟的實際狀況”下的異化,即這段話的後半部分。後一種情況不單單是在描述對象物與勞動者相疏遠、成為獨立的存在,而是在描述,工人雖然勞動,卻無法“領有”(Aneignung)自己的勞動產品;本應補償自己勞動消耗的勞動產品卻被剝奪,“異化、外化”以致“非現實化到餓死的地步”,其結果就是,他創造的勞動產品越多,他就“越受自己的產品即資本的統治”[21]。這顯然是資本主義條件下雇傭工人的生存狀況。

在給出了這兩種異化勞動的區分以後,馬克思接下來又分別對這兩種異化作了進一步的闡釋。關於第一種異化即對象化,在手稿ⅩⅡ的開頭,馬克思這樣寫道:“現在讓我們來更詳細地考察一下對象化,即勞動者的生產,以及對象即勞動者的產品在對象化中的異化、喪失。”[22]對這種異化,馬克思采取了人與自然在勞動中地位轉變的方式予以了說明。首先,“沒有自然界、沒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勞動者什麽也不能創造”,勞動者的生存以及勞動的對象本身都依賴於自然本身;其次,“勞動者越是通過自己的勞動領有(aneignen)外部世界、感性自然界,他就越是在這兩方麵失去生活資料”;最後,“勞動者在這兩方麵成為自己的對象的奴隸:首先,他得到勞動的對象,也就是得到工作;其次,他得到生存資料”[23]。也就是說,人本來是自然界中具有自我意識的存在,在這個意義上,人是超自然的,是自然界的主宰。但是,人的生存要依賴於大自然的恩賜,在這個意義上,他又是大自然的奴隸。而且,更加悖謬的是,人的勞動能力越強,他對自然界的依賴越多。在這個意義上,自然界與人相異化了,即所謂的“自然的異化”。這一說法出現在稍後馬克思對前三個異化規定進行總結的部分:“異化勞動,由於(1)使自然界同人相異化,(2)使人本身,使他自己的活動機能,使他的生命活動同人相異化,因此,異化勞動也就使類同人相異化;對人來說,異化勞動把類生活變成維持個人生活的手段。”[24]這裏的“使自然同人相異化”就是“自然的異化”。“自然的異化”顯然是在人與自然的關係層麵上展開的,它跟社會製度無關。

討論完這一“對象化”以後,馬克思筆鋒一轉,開始討論“按照國民經濟學的規律”下的異化,這種異化同“對象化”意義上的異化不同,其直接後果是給人帶來兩極分化,馬克思使用了一種能夠使人在生理上產生反感的筆調描述了這種極端不公的狀態:勞動使工人變得“赤貧”,蝸居於“棚舍”之中,肢體變得“畸形”,大腦變得“愚鈍和癡呆”;而不勞動者卻因此而獲得“奇跡般的東西”,住進了“宮殿”,成為了富人。[25]在馬克思看來,這種狀況的出現是由於,工人應該領有自己的勞動產品,在這個意義上,他對自己的勞動產品是一種“直接關係”,但是有產者卻偏偏破壞了這種“直接關係”,從中奪走了工人的勞動產品,在這個意義上,他使工人對自己勞動產品的關係變為一種“間接關係”。遺憾的是,國民經濟學家們卻偏偏“不考察工人(勞動)同產品的直接關係而掩蓋勞動本質的異化”[26],對此視而不見。而馬克思在此所要做的,就是要揭穿有產者的財富本質,即實際上它是對勞動者的強取豪奪,“有產者對生產對象和生產本身的關係,不過是這前一種關係的結果”[27]。

總之,馬克思明確地將第一個異化勞動規定區分為兩種:一種是對象化意義上的異化;另一種是特指工人勞動產品的異化。按照上述馬克思討論這兩種異化時的側重點,我們也可以分別稱其為“自然的異化”(Entfremdung der Natur)和“勞動產品的異化”(Entfremdung des Produktes)。後來,馬克思又把它們統稱為“物象的異化”:“工人對勞動產品這個異己的、統治著他的對象的關係(勞動產品的異化)。這種關係同時也是勞動者對感性的外部世界、對自然對象——異己的與他敵對的世界——的關係(自然的異化)。……物象的異化(Entfremdung der Sache)。”[28]對第一個異化規定,先作上述區分是重要的,在下麵我們將看到,這是我們進一步討論馬克思異化理論內在矛盾的前提。

但是,接下來問題出現了。“自然的異化”和“勞動產品的異化”,這兩種異化勞動究竟是一種什麽關係?馬克思為什麽會在此討論兩種意義迥然不同的異化?況且,按照[異化勞動和私人所有]一節開頭馬克思對該節主題的交代,他是要在此說明資本家私人所有(資本)的起源和本質問題。從這一主題來看,“勞動產品的異化”無疑是與這一主題相契合的,而“自然的異化”無論如何都與這一主題相隔甚遠,甚至可以說無關,讓它與“勞動產品的異化”混合在一起,會不會給這一主題的討論帶來理論上的混亂?譬如說,會不會令讀者產生“自然的異化”也是資本家私人所有的原因這樣的錯誤認識呢?很遺憾,對於這些容易使人產生困惑的問題,馬克思沒有給出任何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