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

《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第八條規定,“在入黨申請人中確定入黨積極分子,應當采取黨員推薦、群團組織推優等方式產生人選,由支部委員會(不設支部委員會的由支部大會)研究決定,並報上級黨委備案。”一般情況下,黨支部確定的入黨積極分子應填寫入黨積極分子登記表,接受黨組織的培養、教育和考察。

確定入黨積極分子流程圖示

1.入黨積極分子一般應具備的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在思想上、政治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

(2)對黨有比較明確的認識,積極要求入黨,決心為共產主義奮鬥終身。

(3)積極投身於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在生活、工作、學習等方麵表現突出,有自覺的獻身精神。

(4)作風正派,團結同誌,在群眾中有一定威信。

2.黨員推薦或群團組織推優工作

在確定入黨積極分子的工作中,黨員推薦和群團組織推優工作是很重要的。黨員推薦或群團組織推優,是做好發展黨員工作的重要步驟,體現了對優秀的入黨申請人的高度負責精神,必須認真做好此項工作。

(1)黨員推薦。對已遞交申請書的入黨申請人,黨員應及時加強對其情況的了解,掌握申請人的思想、工作情況及黨外群眾反映情況,在申請人具備入黨積極分子條件時,向黨支部提名推薦。

(2)群團組織推優。在發展黨員中實行群團組織推優製度,是為了進一步把好發展黨員的“入口關”。推優是指黨支部在確定入黨積極分子時,先由工會組織、共青團組織、婦女組織、專業合作組織等群團組織從入黨申請人中進行初步篩選,根據入黨申請人思想、工作、生活等各方麵的現實表現,擇優進行推薦。推優的具體程序是:各群團組織對要求入黨的

優秀團員、職工、婦女、致富能手等進行全麵考察,研究確定推薦和培養的對象後,組織召開團員、職工、婦女大會或代表大會,對推薦對象進行民主評議和票決,推薦對象讚成票必須超過實到會人數的半數以上方可通過。在此基礎上,群團組織根據民主評議和票決情況,確定正式推薦名單,填寫好推薦表,簽署本級群團組織書麵推薦意見,並將其日常表現及考察結果形成書麵材料,報上一級群團組織審查備案後,報同級黨組織審核確定推薦對象。

3.確定入黨積極分子的做法

結合發展黨員工作實際,根據《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的要求,確定入黨積極分子的做法是由本人提出入黨申請後,經黨員推薦或群團組織推優,由支委會(不設支部委員會的由支部大會)研究決定並報上級黨委備案。

上級黨委同意後,通知黨支部,發給《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考察登記表》,並把入黨申請人的材料退還給黨支部。

黨支部接到黨委同意備案的批複後,由支部書記或組織委員及時通知本人正式進入考察期,教育其正確對待黨組織的考察,以實際行動表明自己對黨組織和黨的事業的忠誠,爭取早日加入黨組織。同時,幫助入黨積極分子嚴肅、認真地填寫好《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考察登記表》的相關欄目;入黨積極分子所在黨小組、團支部、黨支部(黨總支)要填寫好該表的相關欄目。《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考察登記表》由黨支部組織委員負責歸檔,並督促有關組織和個人適時按要求填寫好表中相應的欄目。

對於外單位轉來的入黨積極分子,黨組織要及時進行研究,責成專人同新轉來的入黨積極分子談話,了解其思想和各方麵的情況,並指定黨員作為培養聯係人。對於新轉來的入黨積極分子應與本單位其他的入黨積極分子一樣,要進行經常的培養、教育和考察。黨組織如未收到其原單位黨組織或上級有關部門轉來的有關材料,應及時催要。

在原單位經過一年以上培養教育的入黨積極分子,經由現所在單位黨組織全麵考察,確認已經基本具備黨員條件的,經過規定的相應程序則可列為發展對象。

4.黨的基層組織做好入黨積極分子工作的著力點

入黨積極分子工作是綜合性的,要真正做好黨的基層組織必須把握好以下幾方麵:

(1)加強基層黨組織的自身建設,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吸引力。這是入黨積極分子隊伍能夠不斷擴大的基本條件。一個軟弱渙散、缺乏戰鬥力的基層黨組織,不可能將先進分子吸引到自己的周圍。許多事實說明,哪裏的基層黨組織自身建設搞得好、威信高,哪裏的群眾就政治熱情高,申請入黨的人就多。因此,黨的基層組織應認真加強自身建設,通過卓有成效的工作,充分發揮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從而在黨外群眾中產生強大的向心力,使他們主動向黨組織靠攏。

(2)加強教育和引導。黨組織要通過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積極宣傳黨的主張,不斷擴大黨的影響,使黨外群眾了解黨的綱領、宗旨和任務,激發他們的政治熱情,提高他們的思想覺悟,增強他們爭取做一名共產黨員的光榮感和責任感,並為他們在政治上積極進取創造必要的條件。

(3)正確掌握入黨積極分子的標準。黨組織要及時把那些政治覺悟較高、思想素質較好、願意用共產黨員標準要求自己,自覺申請入黨的人,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並采取多種方式對他們進行培養教育。確定入黨積極分子不能馬虎從事。並不是所有申請入黨的人都能被黨組織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但也要注意標準應適當,不能要求過高。

(4)動員多方麵的力量。基層黨組織要通過黨小組和黨員,積極培養和推薦入黨積極分子。同時,要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等群團組織的作用,要求群團組織經常向黨組織推薦入黨申請人作為入黨積極分子,並逐步形成製度。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