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

發展黨員工作,事關保持黨的生機和活力、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是加強黨的建設尤其是黨員隊伍建設的重要方麵。做好新形勢下的發展黨員工作,必須堅持黨的領導,強化黨組織在發展黨員工作中的領導責任,同時,還要嚴格程序、嚴明紀律,不斷提高發展黨員質量,努力建設一支信念堅定、素質優良、規模適度、結構合理、紀律嚴明、作用突出的黨員隊伍,從而為全麵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中國夢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一、強化黨組織在發展黨員工作中的領導責任

《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第三十八條明確規定,各級黨委應當把發展黨員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黨建工作責任製,作為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和黨務公開的重要內容。

1.將發展黨員工作納入黨建工作責任製

發展黨員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全麵深化改革條件下,有許多新情況和新問題需要研究解決。如在社會變革中出現的民營科技企業的創業人員和技術人員、受聘於外資企業的管理技術人員、個體戶、私營企業主、中介組織的從業人員、自由職業人員等社會階層,都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如何把這些人當中的優秀分子吸收到黨內來,是我們黨在發展黨員工作中遇到的新課題。正確解決這一課題,必須堅持和加強各級黨委對基層黨組織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隻有這樣,才能防止和糾正一些地方和單位片麵追求數量,放任自流,盲目發展和分指標、卡比例、搞關門主義或長期不發展黨員等錯誤現象,使發展黨員工作既能適應黨的事業發展的需要,又能切實堅持共產黨員標準,將質量放在首位,從而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增強黨的生機和活力,提高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因此,各級黨委及其組織部門必須將發展黨員工作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按照黨章規定和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的要求,認真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切實加強對基層黨組織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具體指導。

何謂“關門主義”

“關門主義”是指拒絕團結其他社會組織、社會力量或拒不接納符合條件的人參加本組織的錯誤傾向。

瞿秋白《論大眾文藝·歐化文藝》:“因為新文藝——歐化文藝運動的最初一時期,完全是資產階級知識分子的運動,所以這種文藝革命運動是不徹底的,妥協的,同時又是小團體的,關門主義的。”

柳青《創業史》第二部第四章:“互助合作運動大發展,準定有大批貧雇農夠上當黨員的條件。我們能實行關門主義嗎?不能!”

郭沫若《雄雞集·建設新中國的人民文藝》:“在這個運動中,有一部分文藝工作者,在統一戰線問題上曾經采取狹隘的關門主義的錯誤觀點。”

《關於建立健全地方黨委、部門黨組(黨委)抓基層黨建工

作責任製的意見》中明確了地方黨委、部門黨組(黨委)在加強黨員隊伍建設方麵的主要責任,即加強黨員隊伍建設,指導基層黨組織做好發展黨員工作,注意在生產一線發展黨員,注意發展年輕黨員,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認真做好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引導黨員自覺履行義務,保障黨員充分行使權利。《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特別規定,各級黨委應當把發展黨員工作納入黨建工作責任製,作為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和黨務公開的重要內容,再次明確了各級黨組織在發展黨員工作中的責任,更加重視和強調各級黨組織對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

在具體實踐中,各級黨委在發展黨員工作中應當承擔的基本職責主要有以下方麵:

(1)認真貫徹執行“控製總量、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發揮作用”的總要求,根據本地區、本部門黨員隊伍和黨組織的狀況,正確製定和實施符合這一方針的發展黨員工作計劃。

(2)幫助基層黨組織逐步建立和完善發展黨員工作的各項製度,如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和考察製度、政治審查製度、對發展對象短期集中培訓製度、組織黨員談話製度、政治審查製度、預備黨員教育考察製度等。

(3)經常了解和掌握基層黨組織發展黨員工作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發展黨員工作情況,市(地、州、盟)、縣(市、區、旗)黨委每半年檢查一次,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每年檢查一次。檢查結果及時上報,並向下通報。對發展黨員工作中出現的違紀違規問題和不正之風,應當嚴肅查處。

(4)引導和幫助基層黨組織不斷壯大入黨積極分子隊伍,重視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逐步建立正常開展入黨積極分子培養教育工作的各項工作製度和程序。

(5)將發展黨員工作納入黨建工作責任製,建立健全工作製度,注重提高組織員的政治和業務素質,經常注意發現、總結和推廣發展黨員工作的先進經驗,加強分類指導,以點帶麵,保證發展黨員工作始終有領導、有計劃地進行。

各級黨委(黨組)要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和黨員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成立發展黨員和黨員管理工作協調小組,負責發展黨員和黨員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督促檢查,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黨委組織部門要加強具體指導,明確目標任務,充實工作力量,推動各項工作取得實效。基層黨組織要改進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切實履行工作職責。

2.抓好發展黨員工作的檢查和指導

《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第三十八條明確規定,對發展黨員工作情況,市(地、州、盟)、縣(市、區、旗)黨委每半年檢查一次,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每年檢查一次。檢查結果及時上報,並向下通報。此外,還特別強調,對具備發展黨員條件但長期不做發展黨員工作的基層黨組織,上級黨委應

當加強指導和督促檢查,必要時對其進行組織整頓。第三十九條規定各級黨委組織部門每年應當向同級黨委和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報告發展黨員工作情況和發展黨員工作計劃,如實反映帶有傾向性的問題和對違反規定發展黨員的查處情況。

抓好發展黨員工作的檢查和指導,重點在於製定切實可行、符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情況的發展黨員工作計劃。這樣既可以防止和避免在發展黨員工作中存在的突擊發展、隨意發展等不正常現象,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預見性;又有利於從黨的建設整體要求出發,突出重點,解決薄弱環節,不斷優化黨員隊伍結構,保證發展黨員質量。因此,各級黨委及其組織部門要認真製定發展黨員工作計劃,以推動發展黨員工作健康順利進行。

製定發展黨員工作計劃,必須根據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和黨員隊伍建設需要,按照“控製總量,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發揮作用”的總要求,加強綜合平衡、分類指導,做到有控、有保、有減、有增。縣級以上黨委(工委)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結合的方式,充分論證、統籌協調,分領域、分行業、分類別研究製定發展黨員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對發展黨員數量、結構分布和工作要求等提出具體指導意見,報上一級黨委備案。基層黨委要根據上級黨組織的規劃和計劃,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實際,研究製定工作方案和落實措施,報上一級黨委審批。

從地方實踐經驗看,製定發展黨員工作計劃,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製定發展黨員工作計劃是黨所處客觀環境和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需要。主要依據來自於對入黨積極分子培養教育及其成熟狀況以及黨組織的工作力量情況。從全國和一個地區看,應按照慎重發展、均衡發展的要求,積極穩妥地對發展黨員數量和結構進行調控。《關於加強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和黨員管理工作的意見》明確指出,未來10年,全國黨員數量年均淨增1.5%左右。縣級以上黨委(工委)可采取每年確定發展黨員數量或增長比例的辦法,確保發展黨員總量調控目標任務落實到位。

(2)製定發展黨員工作計劃,要實事求是,從實際情況出發,不能由上麵主觀地規定一個數字或比例,層層往下套到基層單位,更不能互相攀比,盲目追求發展數量,而是應采取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的辦法,來確定本地區或本部門每年發展黨員的數量。

(3)發展黨員工作計劃是指導性的,不是指令性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相應調整。在實施過程中,既要注意維護其原則性和嚴肅性,又要有靈活性。既不能機械地執行工作計劃,也不能降低質量,盲目發展。發展數量主要取決於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的成熟情況。要堅決糾正“分指標”“卡比例”等簡單化的做法。

(4)製定發展黨員工作計劃,不隻是大致確定每年的發展數量,更重要的是指出工作上的要求和措施,特別是要落實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措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