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堅持黨的民主集中製原則

中國共產黨是按照馬克思列寧主義的革命理論和革命風格建立起來的,因此始終把民主集中製作為自己的組織原則。十八大黨章指出:“民主集中製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它既是黨的根本組織原則,也是群眾路線在黨的生活中的運用。”這一概括,科學、準確地表達了民主集中製的含義。

一、民主集中製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

民主集中製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的製度。民主集中製中的民主和集中作為黨的組織原則的範疇來說,兩者是有機結合、相輔相成的,是以對方的存在和發展為條件的。民主集中製的核心是民主,民主是基礎和前提。民主集中製的民主,就是黨員和黨組織的意願、主張的充分表達和積極性、創造性的充分發揮。所以,隻有充分發揚民主,集思廣益,讓各種意見都發表出來,各種方案都提出來,才能從中進行比較、鑒別,集中正確的意見,製定出正確的路線方針政策;也隻有在充分發揚民主的基礎上,才能做到統一認識,統一行動,真正實現集中。

民主集中製的集中,就是全黨意誌、智慧的凝聚和行動的一致。集中就是要集中正確的意見。沒有集中,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因為民主隻有在集中指導下,才有正確的方向,黨組織和黨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才能得到更好的發揮,從而有利於加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民主是集中的客觀基礎,集中是民主的必然要求。如果民主發揚得不好,集中就會失去深厚的基礎,就難以保證其正確,如果在民主基礎上形成的集中得不到貫徹和實施,同樣是對民主的踐踏和背離。鄧小平說:一個黨不集中不行,如果沒有中央的和各級黨委的集中領導,這個黨就沒有戰鬥力。這種集中,如果沒有高度的民主作基礎,集中也是假的。可見,民主與集中是相輔相成、相互依存、辯證統一的。集中要以民主為基礎,民主要有集中的指導。隻要民主,不要集中,會導致無政府主義,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因為民主失去了可靠的保障。如果沒有集中統一,讓無政府主義思想蔓延,黨就會失去戰鬥力,國家就會失去凝聚力。而若忽視民主,過分強調集中,又會侵犯廣大黨員和人民群眾的民主權利,出現濫用權力,壓製不同意見的現象,以至造成嚴重的後果。因此,片麵強調集中固然不對,而片麵強調民主,同樣是錯誤的。

二、民主集中製是黨的根本組織製度

民主集中製之所以是我們黨的根本製度,就在於它是根據馬克思主義政黨性質和曆史使命的要求,規範了黨內政治生活和處理黨內關係的基本準則,是黨賴以建立和發展的最基本的製度保證。這是因為,黨肩負著領導全國人民進行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實現共產主義崇高理想的使命。堅持民主集中製,能夠把不同層次和類型的黨組織以及分布其中的廣大黨員,組織成集中統一、步調一致、具有強大凝聚力和戰鬥力的有機整體;同時我們黨又是每個黨員以平等身份、為共同目標奮鬥而

自願結合的整體,實現黨的綱領任務有賴於發揮全黨的積極性,這就必須充分發揚黨內民主,保障黨員享有參與管理黨內事務的權利。隻有實行民主集中製,黨才能把全體黨員和各個組織有機聯結在一起,才能正確處理黨內各種關係和矛盾,才能保證黨的決策正確和執行有效,不斷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具體來說:

1.實行民主集中製有利於把黨組織成為一個統一的整體

黨是由黨員組成的,是由黨員按照一定的形式組成的統一體。如果黨員不按照一定的形式組織起來,不參加黨的一個組織,即使黨員人數再多,也隻能是一盤散沙,不能成其為黨。而這種一定的形式,對於馬克思主義政黨來說,必須是符合黨的性質和任務,能夠最大限度地增強黨的戰鬥力和活力。實踐證明,隻有實行民主集中製的組織原則,才能把全體黨員和黨的各個組織緊密地結合在一起,建立統一的中央領導機關,形成從中央組織到地方組織、基層組織的完整鞏固的組織係統,從而使黨獲得比各個黨組織和黨員的總和還要大得多的戰鬥力。正如劉少奇所指出的:“我們的黨,不是許多黨員簡單的數目字的總和,而是由全體黨員按照一定規律組織起來的統一的有機體,而是黨的領導者被領導者的結合體,是黨的首腦(中央)、黨的各級組織和廣大黨員群眾依照一定規律結合起來的統一體。這種規律,就是黨內的民主的集中製。”

2.實行民主集中製有利於鞏固黨的團結和統一

黨是一個有著統一綱領的自願結合的聯合體,同時又是一個具有多層次矛盾的統一體。由於各個黨員的經曆和所處的地位不同,對實際情況了解的深淺不同,思想方法和覺悟程度的不同等原因,在黨員之間、黨員個人與組織之間、黨的各個組織之間,經常會發生各種各樣的矛盾。這些矛盾的解決,當然需要依靠黨的正確的理論、綱領和路線,因為它是全黨團結統一的思想政治基礎。但是,僅有這個條件是不夠的,還必須實行有效的組織原則,建立起處理黨內各種關係的基本準則。如果黨內沒有正常的秩序,各個組織和黨員的精力就會消耗在無窮無盡的糾紛之中。在解決相互之間的矛盾時,如果沒有高度的集中,黨就會渙散下去,沒有戰鬥力;如果沒有高度的民主,黨就不會有正確的集中,甚至會走向個人專斷和獨裁。隻有按照民主集中製原則正確地處理黨內的各種矛盾,建立起正常的黨內生活秩序,才能使黨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又最大限度地發揮全黨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保證全黨在組織上的統一和行動上的一致。

3.實行民主集中製有利於實現黨的正確領導

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為了充分發揮這種領導核心作用,必須製定和實行正確的路線方針政策,必須建立一個適應黨的政治任務需要的領導製度和工作製度。而這些,都離不開民主集中製。因為民主集中製是黨的群眾路線和馬克思主義的認識論在黨的生活中的應用,是黨的領導骨幹與廣大黨員群眾相結合的原則,是從群眾中集中起來、又到群眾中堅持下去的原則在黨的組織

建設中的應用。隻有實行民主集中製,才有利於黨經過民主討論、民主選舉、民主表決等方式發揮全黨的積極性、主動性,更好地集中廣大黨員的智慧和意見,作出符合實際的決策,保證黨的領導正確有效。

總之,由於民主集中製正確地反映了黨內各種關係的規律,它最能從組織製度上保證黨實行正確的領導,所以成為馬克思主義政黨采取的唯一正確的根本組織原則。

三、民主集中製的基本原則

作為黨的根本組織製度和領導製度的民主集中製,它的基本原則就是十八大黨章第十條所作的六條規定,即:(1)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2)黨的各級領導機關,除它們派出的代表機關和在非黨組織中的黨組外,都由選舉產生。(3)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黨的地方各級領導機關,是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和它們所產生的委員會。黨的各級委員會向同級的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4)黨的上級組織要經常聽取下級組織和黨員群眾的意見,及時解決他們提出的問題。黨的下級組織既要向上級組織請示和報告工作,又要獨立負責地解決自己職責範圍內的問題。上下級組織之間要互通情報、互相支持和互相監督。黨的各級組織要使黨員對黨內事務有更多的了解和參與。(5)黨的各級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製度。凡屬重大問題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的委員會集體討論,作出決定;委員會成員要根據集體的決定和分工,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6)黨禁止任何形式的個人崇拜。要保證黨的領導人的活動處於黨和人民的監督之下,同時維護一切代表黨和人民利益的領導人的威信。

這六條基本原則,是我們黨在長期的鬥爭中,把馬克思主義關於民主集中製的原理、原則,運用於黨的建設實踐所取得的一項重要成果,它正確反映了黨內各種關係,反映了黨內政治生活和黨的組織建設的基本規律。這六條基本原則,是一個相互聯係的有機整體。其中第一條原則,即“四個服從”,是黨的民主集中製的最基本原則,從總體上規定了黨內關係和黨內生活的應有秩序,其他各條原則則是它的具體體現和展開。第二條是選舉原則,它是作為黨的民主集中製的基礎——黨內民主的最基本的要求。第三條規定了黨的代表大會在黨內生活中的崇高地位和作用,也規定了黨的委員會在黨內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第四條規定了處理黨的上級組織和下級組織之間關係的原則,這是進一步實現上下級關係正常化的一個重要保證。第五條規定了黨的各級委員會進行領導活動的原則和製度,這是正確處理黨委內部的關係,堅持黨的集體領導,防止個人決定重大問題和無人負責的重要保證。第六條規定了正確處理黨的領導人同黨和人民關係的原則。能否嚴格遵守這條原則,不僅對民主集中製的貫徹實行具有全局性的影響,而且關係到黨和國家的前途和命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