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譜牒重修自堅公至路下七祖,是為公譜;自路下七祖以下,是為私譜(路下七祖子亨、子貴、子賢、子慕、子齊、子華、子淵)。
一、自堅公受姓至六十四代孫祿公入閩,是為開閩一世祖;其二十一代孫子慕公入漳州平和,又為開平和一世祖。
一、私譜自一世修至十八世,以下子孫眾多,散居各地,不能盡載,留待各房自行續修。
一、十九世二十世、各房,自行續修他房譜牒,則未能為之並載。
一、考妣係死後之稱;然死者人所不能免,今雖生存而譜上概稱考妣,以省將來添改。
一、諱之稱,亦如前條所述之意。
一、係統以長次為順序,而家傳則以印刷之前後為順序。
一、過房子當記入其過房父之係統,若兼嗣則兩記之。
一、林氏紀元係自周武王元年(丁卯)堅公受姓至民國二十五年丙子,計三千七十年(公曆一九三六年)。
一、編中恐有不周之處,而文字間亦難免無疏略之失,閱者諒之。
三千七十年大暑日(民國二十五年七月二十三日),獻堂謹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