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明媳婦先是一愣,旋即火冒三丈,甩著手指頭上的洗滌劑沫子指著常強厲聲質問:“常老二!你還有臉回來?”

常強也不反駁,轉身出了廚房。

常明媳婦哪肯善罷甘休,大步流星追了出去,迎麵碰見剛喝完酒回來的丈夫,張嘴便問:“你那敗家弟弟呢?”

常明醉眼蒙燈:“啥?強子……回來了?”

媳婦見他五迷三道沒法聊天,索性推開常爸爸的房門,可屋裏隻有老頭兒一人躺在**,身上還散發出陣陣惡臭,哪裏有常強的影子……

類似的事情在常家又連續發生過數次——雖然常強依舊因信皆無,連派出所都調查不出一丁點消息,可他偏偏隔三差五跑出來露上一小麵,弄得全家老小莫名奇妙。

常明媳婦越琢磨越不是滋味,私下跟老公猜測:“你家老二不會是……死在外麵了吧?”

常明沒好氣的懟了回去:“放屁!你不能盼著俺們家點好?”

直到大年三十晚上,馬葫蘆裏炸出了一具男屍。經過警方確認,男屍正是失蹤已久的常強。又據法醫推斷,死亡時間大約與常家老爺子去世差不多。終於找到常強的下落,常家人頃刻間炸開了鍋:按照警察的說法,常強早已經死了,可幾乎每個人都有與常強打過照麵的經曆,這不活脫兒鬧了鬼了嗎?

常明媳婦頭一個不幹了,顧不得遺產的歸屬問題,死磨硬泡拽著常明和兒子搬到母親的房子裏住。常爸爸沒人管,常玉隻好咬牙將父親接到自己家中照料。一開始老公不太樂意,常玉憤憤的說:“我爺走的時候說過,我們姊妹仨,誰給我爸養老遺產就歸誰。我一分錢都不帶讓我大哥得著的!”

而常明在老丈母娘麵前住的也十分不自在,總覺得自己成了矮媳婦一頭的倒插門姑爺。有心搬回去,聽鄰居說經常能看見常強在家門口晃悠,一磨身就沒了。大家私下裏講究常強死的蹊蹺、死的冤,如果警察一直破不了案,他便會在這房子裏陰魂不散。

於是,常明三口隻好硬著頭皮繼續在娘家湊合。

房子空了兩年,房證第一頁一直還是常老爺子名字,由於沒協商妥所以也沒辦什麽手續。常玉合計那麽大個房子空著比較可惜,恰逢大五愛市場的崛起,不少商家都在附近的居民區裏租民宅當庫房。庫房裏一般不住人,也不在乎鬧不鬧鬼,方便便宜就成。常玉便把房子租了出去。

然而,常明媳婦看見常玉收了租金,再次紅眼,鼓動常明也去插一杠子。房東有矛盾,成天沒事整事,連房租都不知道該交給誰才做數,這可苦了租客。打過幾次仗之後,錢沒分明白,倒把公房私租的違法行為捅了出來,差點被原產權單位將房子收回去。常家人吃了一塹,才暫時消停。

就這樣稀裏糊塗拖到了一九九四年,國家推出房改政策,公房承租者可以以及其優惠的價格購買真正的產權。這下子,房子頃刻間變成了真金白銀。常明和常玉幾乎同時意識到,現如今不再是前怕冤魂後怕鬼的時候了,必須想辦法將房子弄到自己名下。於是乎不約而同做出一個決定——回來占房,再繼續爭奪。

又一次激烈的爭吵過後,常玉回憶起來:為常老爺子守靈那天晚上,已經不知是人還是鬼的常強急匆匆回來過一趟,告訴她常老爺子生前立過遺囑,還找到李大爺做的見證。不過認屍的時候常強身上並沒找到用塑料袋包起來的字據,空口無憑,常明兩口子就是不認帳。常玉一堵氣幹脆去掏下水道了,非要看看遺囑是不是掉到馬葫蘆裏了。

那天晚上,常玉打開馬葫蘆蓋正巧被李大爺撞見。聽常玉三言兩說明了動機,李大爺眉頭一皺,勸道:“你們一家人能商量好好商量,商最不了可以上法院打官司。常老二都死多少年了,就算遺囑掉下水道裏也早被掏大糞的掏走了,你就別瞎耽誤工夫了。”

不曾想常玉非但聽不進不去,還反問李大爺:“李大哥,你給我交個底,到底有沒有我二哥說的這碼事?”

李大爺不能撒謊:“有……是有……”

常玉眸子裏閃出了光芒:“行,有這事就行!李大哥,我還得接著找,到時候你給我做個證明!”說完又要往馬葫蘆裏鑽。

李大爺心說這女人不是魔怔了嗎,拽了兩下沒拽動,瞪眼高喊了一句:“你再不回去我上你家找你爸去了啊!”

這便是除夕前夜我在陽台上看到的那幕情景。

去老常家的路上,李大爺無奈的對我爸說:“三十兒那天常玉又來找我了,非讓我初三上她們家跟常明掰扯清楚。你說我能上人家做主去嗎?唉!老陳,我實在沒辦法說不去,一會你幫我打個照應,咱倆快去快回吧。”

我爸不由暗暗叫苦,心說我本來跟老常家就不熟,算哪根蔥啊?可事已至此沒法再打退堂鼓,隻好跟著李大爺敲開了常家門。

由於我沒在現場,老常家究竟上演了什麽我不得而知。不過可以推斷,肯定是針鋒相對無比慘烈。因為,準確的講我爸和李大爺是狼狽的逃回來的。

他們走後不久,我起床洗漱完畢換上衣服剛要推開門去我姥兒家,走廊裏便響起了激烈的爭吵。隨即,一個男的揪著李大爺衣服不放,我爸試圖將他們分開卻沒有成功。掏大糞的常玉則和另一個女的撕扯在一起,每個人的嘴裏都歇斯底裏的叫嚷並互相幹擾著,一句話也聽不清楚。

正在我發愣之際,突然感覺到那個潛伏在我家的透明人從我身後晃了出來,緊接著,我便什麽也不知道了。

等我再次清醒的時候,依然站在門口。可剛剛還打得不可開交的一群人全都停止了動作,齊刷刷呆若木雞的盯著我,眼中充滿了驚恐與難以至信。我爸第一個回過神,幾步跑到跟前一把摟住我肩膀:“大光!你剛才說啥?”

我剛才說的是啥?直到今天我腦子裏也不存在丁點印像,我爸似乎也不太願意舊事重提。然而紙裏包不住火,從街坊鄰居間傳出的或靠譜或荒腔走板的流言蜚語中可以大體拚湊出當時的情景。

隻見我高高在上俯視著台階下的眾人,威風凜凜的用一個成年男子的音調怒喝一嗓子:“都他媽別鬧了!都他媽給我停手!”聲音之大,穿透力之強,可謂聲震寰宇。見眾人被我吼得麵麵相覷我才義正言辭的一指常玉鼻子:“我爺的遺囑讓我塞到那口馬葫蘆下麵的磚縫裏了,你們快去找找吧!”說完,胳膊一耷拉,又恢複到一個茫然的小傻子狀態了。

回頭看看,這個故事我講得似乎有點拖遝。老常家的爭端使我感同身受的回憶起許多家事——當然,家醜不可外揚,所以這些家事不會出現在這篇《三百六十五夜詭故事》中。畢竟,我不想惹我的家人們生氣,有些遠遠近近的親戚該處還得繼續虛頭巴腦的處下去。不過,這段故事中的一張張嘴臉和一團團心思實在令我產生了太多共鳴,因此不免多著些筆墨。

後麵的情節便更加詭異離奇了。

常玉聽了我話,扔下一幹人等直奔馬葫蘆,居然真在井壁的一道磚縫中扣出了塑料口袋包的遺囑。她拿著遺囑跟常明對質,常明卻拉下臉皮死不承認,爭執中還給李大爺的腦袋開了瓢,最後鬧鬧哄哄去了法院。一溜十三朝的折騰下來,財產房子全都判歸常爸爸一人所有。諷刺的是,官司打完常玉才整明白,即使沒找到這份遺囑,法院還是會將常老爺子的遺產判給常爸爸的,因為他才是法定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孫子輩的確實惦記早了。

至於常爸爸願意將財產留給哪個子女,嗬嗬,常爸爸那時候還活著呢。

更諷諷刺的是,幾年前,常玉終於給父親伺候到架鶴仙遊。常爸爸臨終之際留下明確的遺言:房子由長子常明繼承。估計常玉的心肯定好似涼水澆頭,懷裏抱著冰。

老常家的故事到此結束,相信很多看官們早已對最終揭開馬葫蘆裏的男屍這個秘密翹首以待。不過,常強的死在一九九四年初春仍是件懸案,那時候誰也不清楚他是被什麽人何種方式塞到肮髒惡臭的陰溝裏去的,就連常家人也隻顧的爭家產而忽略了追究害死至親同胞的真凶。

還是那句話,馬葫蘆裏的男屍是我一生恐懼的根源,也是《三百六十五夜詭故事》的開篇。在結尾的篇章中,我一定會原原本本的向各位交待清楚。我承認我在故弄玄虛,我是個講故事的人,最精彩的部分必須要留到最後。

大年初三,我沒有去我姥兒家,而是被我爸留在了家中——他實在擔憂我古怪的狀態,非把我擺在眼前才放心。那天下午,我又眯了一小覺,做了個特別清晰的夢。

夢裏,一個年輕男人和善的對我說:“小孩,我認識你,你摸過我的眼珠子,所以今天才讓你幫了我一個忙。我得走了,你替我給那個叫猴子的小子賠個不是,跟他說我不是故意的。”

我撓撓頭皮,特別為難:“猴子現在是個瘋子,打人可狠了。我……我不敢找他說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