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陰雲墟散人李本天根氏輯

乙酉(一六四五)夏四月癸醜朔

享太廟。

禦史畢十臣疏言:『孟夏享太廟,文武陪祀者多不至』。有旨:『著行申飭』。

頒各衙門印信。先是,二月二十四日管紹寧私宴,夫去「禮部印信」。商之馬士英;二十九日,士英即具疏請更鑄各衙門印去「南京」二字,其舊印悉行繳進。至是,鑄成頒給。

黔兵過徽州,肆行劫殺;土人汪爵率眾禦之,殺其首惡數人。命擒爵抵罪;巡撫黃耳鼎請赦,不許。

升光祿卿祁逢吉為戶部侍郎(逢吉,周鑣同邑人;希阮大铖旨,見人輒詈鑣。故有是擢)。

逢吉總督倉場。

初四日(丙辰)

左良玉兵陷九江府。時良玉已病劇,至九江,泊舟北岸;貽書總督袁繼鹹,願握手一別為太子死。先是,繼鹹聞李自成兵敗南下,恐由嶽州犯長沙,入江西境;命部將郝效忠、陳麟、鄧林奇守九江,自統副將汪碩畫、李士元援袁州。已登舟矣,聞良玉反,複旋九江。九江士民泣請繼鹹往紓一方難;繼鹹曰:『寧南語雖順,舉動與前乖,往必墮計』!士民請益堅,遂與監紀佘有灝會良玉舟中;良玉言及太子下獄事,大哭。次日,舟移南岸;繼鹹恐良玉入城,偕諸將以單騎往。良玉出袖中太子密詔,劫諸將盟;繼鹹正色曰:『密詔從何來?先帝舊德不可忘,今上新恩不可負』!良玉不得已,約不破城,駐軍候旨。繼鹹歸,集諸將城樓;灑泣曰:『兵諫非正!晉陽之甲,「春秋」所惡;可同亂乎』!約與俱拒守。而效忠及部將張世勳等出與良玉兵合,遂入城。殺婦女,掠財物。繼鹹欲自盡,黃澍入署拜且泣曰:『寧南無異圖。公以死激成之,大事去矣』!副將李士春密白繼鹹『隱忍到前途,王文成之事可圖也』!繼鹹以為然,出城麵責良玉。良玉望城中火起,大哭曰:『予負臨侯』(臨侯,繼鹹別號也)!嘔血數升,遂死。朝中皆疑繼鹹、良玉同反。繼鹹勸左夢庚旋師,不聽。

左良玉見岸上火起,報雲:『城已破』。左右曰:『袁兵燒營,自破其城』!蓋郝效忠勾引左營部將張國柱等入城縱火混殺也。良玉罵曰:『此是我兒夢庚兵耳』。大悔恨,搥胸浩歎曰:『我負袁公』!嘔血數升,病遂革;召諸將謂曰:『我不能報效朝廷,諸君又不甚用吾法製,故憤懣以至於此。自念二十年來,辛苦戮力,成就此軍。吾歿之後,能出死力以捍封疆者,上也;守一地以自效,次也;若散而各走,不惟負國,且羞吾軍,良玉死不瞑目矣』!諸將皆哭,請刑牲以誓。後營總兵惠登相當歃,拔佩刀橫膝上曰:『我公百年後,有不服副元帥號令者,齒此劍』!諸將皆曰『諾』(副元帥,謂夢庚也)!良玉既卒,諸將秘不發喪,共推夢庚為「留後」,率兵東下。

按登相,固流寇所謂過天星者;感良玉再造恩,有忠實心。左兵東下,登相率其黑旗軍殿;舟行不近岸,有紀略。而前鋒中軍大亂,夢庚不能製。

命阮大铖、劉孔昭率師禦左良玉兵。

劉澤清疏請提兵入衛;諭以防邊為急,止之。

初五日(丁巳)

左夢庚陷建德。

福王恤「逆案」劉廷元等二十二人。

吏部尚書張捷題覆楊維垣請恤「三案」議,應予贈蔭祭葬。〔應予〕諡者:霍維華、劉廷元、呂純如、楊所修、徐紹吉、徐景濂等六人;應予贈蔭祭葬者:徐大化、範濟世等二人;應予祭葬者:徐惕先、劉廷宣、嶽駿聲等三人;應複原官者:王紹徽、徐兆魁、喬應甲等三人。他若王德完、黃克纘、王永光、章光嶽、許鼎臣、徐卿伯、陸澄源等雖名不麗「逆案」而為清議所抑者,亦應賜恤有差。從之。

初六日(戊午)

左夢庚兵陷彭澤。

梁雲構請召黃得功、劉澤清統兵入衛。

初七日(己未)

左夢庚兵陷東流,命阮大铖會同黃得功堵剿。

馬士英遣阮大铖、朱大典、黃得功、劉孔昭等禦良玉兵,並撤江北劉良佐兵從之西。

太監高起潛奏:『左兵東下,闖賊尾其後、我兵擊其前,自當指日授首,不須過慮』。

王永吉疏言:『徐州既不能守,何以保全江北?李成棟棄徐南奔,萬分可惜!乞敕劉澤清固守淮安,勿托名勤王移鎮』。

初八日(庚申)

光時亨、周鍾、武愫伏誅。

「北略」雲:甲申正月初三,上召左中允李明睿陛見德政殿,問禦寇急策。明睿請屏左右密陳,趨近禦案言:『臣探聽賊氛頗惡,今且近逼畿甸,此誠危急存亡之秋。隻有南遷一策,可緩目前之急』。上曰:『此事重大,未可易言』!以手指天,言『上邊未知何』!明睿曰:『天命微密,當內斷聖心,勿致噬臍之憂』!上四顧無人,雲:『此事我已久欲行,因無人讚襄,故遲至今。汝意與朕合,但外廷諸臣不從,奈何?爾且密之,不可輕泄;泄則罪汝』!上還宮,賜宴文昭閣。及太原陷,明睿複上疏勸;上深許,下部速議。而兵科給事中光時亨首參為邪說,言『不殺明睿,不足以安眾心』!上曰:『光時亨沮朕南行,本應處斬;姑饒這遭』!然而南遷之議寢矣。

「談往」雲:總憲李邦華與明睿私議南遷:『上親行與東宮孰便』?明睿謂『親行便』。以太子少不更事,稟命與專命有礙也。

「睹記」雲:時請上南遷者五人:李邦華、李國楨、李明睿、李建泰及項煜也。

「核真略」雲:甲申二月十八日,工命閣臣傳五府六部、詹翰科道各官入,授以手劄,俾條具戰守事宜,匯集送覽;上候於文華殿。各劄既入,內言南遷及以東宮監撫南京者,李邦華、李明睿、項煜也。上斂邦華等劄置一處,反複觀之,色甚怒;稍間,漸平:閣臣於文書房偵得雲然。上意不在南遷,故驟見之而怒;既而思賊勢披猖,則以為可備一說,故不複介意耳。然諸劄亦竟未發出而罷。邦華等未嚐具本、亦未嚐奉有明旨,他人何由而阻之?坊刻皆稱光時亨阻之。爰書以此而成,時亨以此被誅。

按時亨為賊偽官,一死不枉。若坐以諫止南遷,無論邦華等無疏可據;假使有之,先帝果意在必行,豈一給事中所能諫阻乎?

鍾將誅,以土簣■〈扌舁〉之;過大忠橋,歎曰:『青天白日之下,乃有如此之事乎』!

升王國賓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館;周文光祿寺少卿。

徐允爵襲封魏國公。

補劉呈瑞禦史。

田仰撤回另用,衛胤文事定再議。

贈淩駉兵部侍郎、潤生河南道禦史。

賜周鑣、雷演祚自盡。崇禎九年,貴池吳應箕、無錫顧杲、桐城左國材(一作棅)、蕪湖沈士柱、餘姚黃宗羲、長洲楊廷樞等為「留都防亂公揭」討阮大铖,列名百四十餘人,皆複社諸生也;而主之者周鑣。大铖以故恨鑣;及得誌,謀殺鑣。應箕獨入獄護視;大铖聞,急遣人(一作騎)捕之,應箕夜亡去。國材、士柱避大铖,客左良玉所。大铖謂鑣召良玉兵,王乃賜鑣自盡;演祚亦賜自盡。故事,小臣無賜自盡者;因左兵東下,故大铖輩急殺之。鑣以鍾故,被戮;而時敏、黃國琦身汙偽命,複其故秩:其刑賞倒亂如此。大铖複捕杲及宗羲諸人,將興大獄;會國亡而止。

初,少詹事吳偉業奉差出京,與阮大铖別;阮曰:『上仁主,一初生殺與奪,惟予與馬公為政。歸語聲氣諸君:猿鶴夢穩定,不起同文之獄也』。又言:『周鍾、光時亨自有公論,周鑣無死法;惟雷演祚當正大法耳』!禦史張孫振必欲殺鑣,曾言之刑科錢曾;曾訝曰:『鑣非從逆者』!孫振曰:『當以門戶誅之耳』。曾心不平,故以乞差行;朝行而暮及難矣。周、雷臨命時,互書「先帝遺臣」於腹(一作四字於腹)。

按周鍾等三人,從賊者也;肆諸市朝,與眾同棄,深得討逆之義矣。若鑣與演祚,非賊也;不過為大铖之修郤耳。夫擁戴逆闖者是賊、見迕大铖者非賊;今從賊昭著之時敏、黃國琦皆優以原官,周鍾胞兄周銓亦超然局外,何獨於鑣與演祚是問乎!

先是,王實鼎有「複社巨魁聚斂」一疏。大铖語士英曰:『孔門弟子三千,而維鬥聚徒至萬,不反何待』!至欲陳兵於江以為防禦;心知無是事,而意在盡殺複社之主盟者。時沈士柱、陳貞慧皆就逮係,錢秉鐙、沈壽民亡命得脫;假令王師下江南稍緩,難平免於白馬之禍矣。

「防亂公揭」有雲:『杲等讀聖人之書,明討賊之義。事出公論,言與憤俱。但知為國除奸,不惜以身賈禍』!

初九日(辛酉)

黃得功駐軍荻港。

得功提兵入援,命於『荻港暫住,有警前進』。

史可法三報邊警;『命上遊急則赴上遊、北兵急則禦北兵,自是長策』。可法又奏:『上遊左良玉不過清君側之奸,原不敢與君父為難。若北兵一至,宗社可虞。不審輔臣何意朦蔽若此』!又移書士英;〔士英〕惟以左兵為慮,不應。

遣內奄分守十三門,禁各官家眷不許出城。

大清〔兵〕入淮安,總兵劉澤清遁。澤清聞北兵至,遂大掠淮安,席卷輕重西奔;沿河竟無一人守禦。北兵從容渡河,至淮安少休,即拔營南下。

福王命副使馬鳴霆駐江陰、仰司奇駐鎮江,凡逃兵南渡,用炮打回,不許一騎過江。

馬士英奏:『水陸諸軍必直抵湖口,與九江、安慶呼吸相通,乃知上遊消息。乞敕催阮大铖、朱大典督諸軍前進,不得稽延』。

初十日(壬戌)

封常澄為襄王,命居汀州(常澄,翊銘子)。

禦史劉勷奏:「緝奸嚴密,下役四出擾害』。

戶部奏請徽、寧等府預征來年條銀。

黃斌卿與左兵戰於銅陵,敗之。

斌卿與左兵戰,大捷;獲其奏檄、書牘甚多,內有致錢謙益一劄,問廢置等語。斌卿欲奏聞,恐為諸人禍,乃悉焚之。

禦史何綸疏請禁四六文章並坊刻社稿。

侍郎申紹芳往浙、直催餉。

太仆寺丞張如蕙丁艱回籍,著留其行囊充餉。

十一日(癸亥)

貢院匯選淑女七十人中,選中阮大铖侄女一人;太監田成浙中選到五人,〔選〕中王姓一人;又選中周書辦女一人:俱送進王城內。

太監屈尚忠奏催大婚禮措辦銀兩;有旨:『著該部火速挪借』。

命戶、工二部各委官一員采辦中宮珠冠,禮冠三萬兩、常冠一萬兩。

黃斌卿複與左兵戰,沉其舡三十艘。

前山東提學副使翁鴻業子世維奏求追恤;有旨:『果殉難濟南,何待六年以請?明係潛逃偷生,希圖掩飾。不準』。

按鴻業逃難為僧;後還家,逾年死(文秉)。

召桂王子安仁王由櫻、永明王由榔居近京。

大清兵取泗州,總兵官李遇春等降。

福王命錢繼登兼撫揚州。

十三日(乙醜)

左兵陷安慶,執巡撫張亮。

是時,郡邑連破,朝無確報,或言左兵、或言牟文綬兵。適禦史黃耳鼎家人自武昌至,訛傳良玉坐鎮如故;馬士英大喜,請假視生辰。已知左兵破安慶、黃澍在軍中、張亮被執,士英正在舉觴,忽聞報,卮酒墮地。

懷寧諸生韓鼎胤妻劉氏,以舅姑雙柩殯於堂,家人盡散,劉獨守不去。賊疑棺內有所藏,欲剖視;劉抱棺號哭,賊惻然釋之。一女年十三,匿別所;見賊去,出就母。賊又入,欲縱火而數盼其女。劉紿之曰:『苟不驚先柩,女非所惜也』!賊喜,投炬,攜女去。劉送女,目門外池視之;女即投池。賊怒,刃劉;劉罵不絕口而死。

宿鬆城陷,諸生吳之瑞妻張氏年少,軍士欲汙之;張恐與之忤,則禍及夫與二子,紿之曰:『此吾家塾師,攜其子在此;吾醜之。若遣去,則惟命』!夫與二子去已遠,張乃厲聲唾罵,撞石死。

十四日(丙寅)

大清兵渡淮,福王命劉良佐提兵入衛。

馬士英奏江上大捷;賞阮大铖、朱大典、黃得功、劉孔昭、黃斌卿、黃蜚、鄭鴻逵、鄭采、方國安、趙民懷、卜從善、杜弘域、張鵬翼、楊振宗等銀幣。

吏部尚書張捷率百官進奏賀捷。時江北信絕,左兵與靖南相持不下;阮大铖、劉孔昭飛章報捷,捷遂率百官表賀,以愚都人耳目。

大清兵渡淮報至,人情鼎沸。福王召對群臣,大理少卿姚思孝、尚寶司李之椿、禦史喬可聘、成友謙,給事吳適等合詞請無撤江北兵,亟守淮揚。王謂馬士英曰:『良玉雖不該逼南京,然看他本上,原不曾反;如今還該守淮揚』!士英厲聲叱諸臣;對曰:『此皆良玉死黨為遊說,其言不可聽;臣已調得功、良佐等渡江矣。北兵至,猶可議款;左逆至,則若輩高官,我君臣獨死耳!寧君臣同死於清,不可死於左良玉手;有異議者當斬』!王默然,諸臣咋舌而退。

時朝議俱以北兵為不足慮,甚有欲用北以破左者。方國安、牟文綬名曰禦左,實避北兵而西;給事中吳適劾之,疏言:『牟文綬本無寸功,驟列大帥;乃複縱兵嘩掠,摧陷建德、東流,太屬非法。方國安受國厚恩,乃銅陵西關、南陵城外聚兵攻擊。赤子何辜,遭茲塗炭,益之深熱;其與叛逆何異』?蔡奕琛票旨:『左良玉稱兵犯順,連破九江、安慶,文綬、國安方在剿逆;吳適訛言亂政,為逆臣出脫,是何肺腸』?奕琛為具疏特糾。禦史張孫振又疏糾適為東林嫡派、複社巨魁,宜速正兩觀之誅。有旨:『著革了職,法司逮問』。遂下適於獄。

「明季遺聞」雲:初,左光先按浙,會鞫蔡奕琛一案,適時為衢州司理,與紹興司理陳子龍共成其獄。及奕琛入,相與阮大铖同擠光先,以致褫逮並及於適。實借題以快夙恨,而國事封疆俱置不問。

命王永吉總督防河,兼巡撫鳳、淮、廬三府。

馬士英自出五千金,委黃金鍾招募健卒;即補金鍾府同知。

十六日(戊辰)

命潞王移居湖州。

王初至杭州,海寧百姓推陳之遴請於撫按擁立。王得其揭,偶向布按三司言之;之遴懼。及起官,同禦史彭遇颽召對,力言『當時大臣意在潞王,幸馬士英違眾獨立。今杭州省會,非所宜居,恐有他慮』。乃命徙居湖州。

給事中錢增疏言:『警報日至,劉澤清、良佐退避近郊,養兵何用』?士民王紹等疏言:『北兵日逼,劉澤清、良佐退避南下,搶掠民間財物,異常慘酷』!

馬士英薦布衣李毓新即補職方司主事。

安慶既破,總兵楊鎮宗走桐城,參將羅九武迎之居城中。九武命部兵大掠三日,少婦幼男之被虜五、六千人,相號於道;鎮宗見之,扼腕歎憤。先是,袁秉華令桐,素聞桐之守兵驕橫,乃求於兵部加兼監紀銜,得以兼製軍民;兩營將士皆怒。乘左兵東犯、安慶戒嚴,羅九武遂掠倉庫,辱秉華;部將李大有諫阻,九武不應,軍士遂殺大有於轅門之外,九武亦不問(見「孑遺錄」)。

十八日(庚午)

左夢庚至池州。初,夢庚自立,佯語袁繼鹹至池州候旨;既抵池,繼鹹密以疏聞,道梗不得達。惠登相者,初為賊,降良玉為副將。諸軍自彭澤下,連陷建德、東流,殘安慶城池,獨池州不破;夢庚遺書登相曰:『留此以待後軍』!登相大詬曰:『若此,則我反不如前為流賊時矣;如先帥未命何』!檄其軍返。夢庚見黑旗舡西上,索輕舸追及之。登相與相見,大慟;以夢庚不足事,引兵絕江而去。

阮大铖既殺周鍾、光時亨,即傳旨:『「逆案」二等罪斬者,謫雲南金齒衛軍;三等罪絞者,充廣西邊衛軍;四等以下俱為民,永不敘用』。然解學龍所定「逆案」,亦多漏網;而所擬一等諸犯皆隨賊西行,實未嚐正刑辟也。

項煜營求助餉例,括近地門生三千金;得釋。

黃得功率兵擊左夢庚於阪子磯,敗之;夢庚旋師。

得功身中三矢,破左夢庚兵於采石。夢庚聞北兵信急,引還。阮大铖等以大捷聞。

袁繼鹹在左軍,遣人語副將鄧林奇、汪碩畫、李士元,毋為不忠事。時三人避皖湖中,遣人陰逆繼鹹;繼鹹不得脫。

史可法奉詔入援,抵燕子磯,左兵已為得功所敗;複令速還防。

大清兵南下,抵天長;檄諸將救盱眙。俄報盱眙已降大清,泗州援將侯方嚴全軍敗歿;可法一日夜奔還揚州。

十九日(辛未)

福王命黃得功移家太平。

大清兵偪揚州,招諭史可法、衛胤文及四總兵、二道官等;不從。訛傳許定國兵將至殲高氏部曲,城中悉斬關出,舟楫一空。可法檄各鎮兵,無一至者;獨劉肇基自白洋河趨赴,過高郵不見妻子。既入城,請乘北兵未集,背城一戰;可法持重,不可。莊子固自徐州率眾馳救,三日而至。

福王命劉澤清援揚州,而澤清已潛輸款於大清。大清惡其反複,磔誅之(澤清頗涉文藝,好吟詠,嚐召客飲酒唱和。蓄兩猿於幕中,以名呼之即至。一日,宴其故人子,酌金甌中,甌可容三升許;呼猿捧酒跪送客。猿猙獰甚,客戰掉逡巡不敢取;澤清笑曰:『君怖耶』?命取囚撲死階下,剜其腦及心肝,置甌中和酒;付猿捧之前,飲釂自若。其凶惡多類此。

澤清進侯爵時,其母賈初開八秩稱觴,極一時之盛。至澤清被戮,賈乃流離道傍,無以朝哺。

揚州總兵李棲鳳、監軍副使高鳳岐拔營出降,城中勢益單。諸文武分陣拒守;舊城西門險而不固,史可法自守之。作書寄母妻;且曰:『死,葬我高皇帝側』!

可法知勢不可為,自念無子,以副將史德威素有忠義,可托大事;傳之入內,下拜之,命後嗣。德威伏地泣固辭,可法再拜痛哭曰:『為我祖宗父母計,我不負國、子無負我』!德威不敢再辭,哭拜受命。作書寄母雲:『兒在宦途一十八年,諸苦備嚐。不能有益於朝庭,徒致曠違定省;不忠不孝,何以立於天地之間!今以死殉城,不足贖罪。望母親委之天數,勿複過悲;兒在九泉,死無所恨。得副將德威完兒後事,望母親以親孫撫之』!寄妻雲:『可法死矣。前與夫人有定約,當於泉下相候也』。寄叔父、兄弟、諸侄雲:『揚城旦夕不守,勞苦數年,落此結果!一死以報朝廷,亦複何恨!獨先帝之仇未複,是為恨事耳。副將史德威為我了後事;收入吾宗,為諸侄一輩可也。勿負此言』!又遺史德威書雲:『可法受先帝厚恩,不能複大仇;今受上厚恩,不能保疆土;受慈母厚恩,不能備孝養。遭時不偶,有誌未伸;一死以報國家,固其分也。獨恨不早從先帝於地下耳。四月十九日,可法遺筆』。

二十日(壬申)

暴左良玉罪狀,布告天下:『罪止大憝,脅從罔治』。

總兵鄭鴻逵奏破亂軍於江中。

高傑潰卒渡江,鴻逵掩而殺之不下萬人;餘卒北走,降於大清。鴻逵乃露布告捷;璽書褒美,賜蟒衣、金幣,開藩京江。民皆頂祝,且為建祠立碑,爭以牛酒犒師。

大清兵至揚州,屯斑竹園。

福王追封於謙為臨安侯。

遣太仆寺主簿陳濟致祭。

二十三日(乙亥)

大清兵薄揚州城下,炮擊城西北隅,毀。

史可法血疏告急,不報。

福王以霍達為都察院右僉都禦史,巡撫蘇、鬆、常、鎮等處。

二十五日(丁醜)

大清兵破揚州,督師兵部尚書大學士史可法等死之。可法自刎不殊,一參將擁之出小東門,遂被執;可法大呼曰:『我史督師也,可速殺我』!勸之降,不從;遂被殺。可法督師,行不張蓋、食不重味,夏不箑、冬不裘,寢不解帶。年四十餘無子,其妻欲置妾;太息曰:『皇事方殷,敢為兒女計乎』!嚐孑處鈴閣或舟中,有言警備者;曰:『命在天』!可法死,覓其遺骸;天暑,眾屍蒸變,不可辨識。踰年,家人舉袍笏招魂,葬於揚州郭門外之梅花嶺。其後,四方弄兵者多假其名號以行,故時謂可法不死雲。

清兵渡淮,可法退守揚州,猶以好語慰士民;謂『北騎尚阻黃河,豈能絕流飛渡』?迨清兵直抵六合,可法急令開城門,聽士民出城遠避。清兵未至,高、劉三鎮之兵,已恣行劫殺矣。

豫王人城,可法擁七十騎突圍而出;行至斑竹園,清兵追及之,殲焉(擁可法出小東門者,參將許謹;或雲謹欲執可法獻豫王,被亂箭射死)。

可法之將誕也,母尹氏夢文天祥入其舍。

可法內丁押住者,夷種也。豫王下令,募生致之。至則勸之仕,不可;曰:『我受史閣部厚恩,誓於此生,靡敢失節』!豫王不忍殺,羈留半月,終不屈;乃縱之歸。歸即覓史閣部屍不得,慟哭。後賃居邗關前一室,磨麵自給。有叩以往事者,痛哭而已。

知府任民育緋衣端坐堂上,大清兵欲擁之去,不從;遂見殺。合家男婦盡赴井死。(民育,字時澤,濟寧人;天啟中舉人,官讚畫。福王授亳州知州,以才擢揚州知府;可法倚任之)。

民育善騎射,真定巡撫徐標請於朝,用為標下讚畫。真定破,南還。

民育冠帶坐堂上,置印其前;以鐵橛自貫兩掌於案,以示不去。

總督興平軍務經略開歸、兼撫徐揚衛允文赴水死。

揚州同知曲從直與其子死東門,王纘爵亦死之。

從直,遼東人;纘爵,鄞人,工部尚書佐孫。

江都知縣周誌畏、羅伏龍死之(誌畏,鄞人,進士。數遭傑將土窘辱,求解職;可法命伏龍代之;甫三日而城陷。伏龍,新喻人)。

誌畏,字抑畏,崇禎十六年進士;謁選南都,得江都知縣。時悍帥奴仆官吏**百姓;高傑死,兵益暴橫。誌畏適下車,取害民者致之法;兵大嘩,謀劫誌畏。廷論多誌畏,直恐不免,議調歙縣。可法留之曰:『敵且至,孤城無救,民旦夕死;所以不即死者,恃我與子在耳。子即去,其如民何』?誌畏遂留。餉匱,往高郵區畫,得糧入城為堅守計。敵至,分守小東門。城陷被執,擁之南都福緣庵,刃於水。數日後,仆覓誌畏,見屍浮水上,識其衣。啟視得小鏡,乃誌畏平時懷以為鑒者;始殮。子斯仁,甫八歲;慟不止,歿於尼庵。

伏龍,「殷頑錄」作餘幹人;崇禎庚午舉人,守官梓桐。令參可法幕,代誌畏。揚州被圍,可法命之亟去;伏龍曰:『大丈夫豈可臨難苟免』!卒死之。

兩淮鹽運使楊振熙、監餉知縣吳道正、江州縣丞王誌端、賞功副將汪思誠,俱死之(振熙;臨海人;道正,餘姚人(「維揚殉節紀略」作管糧通判吳道隆);誌端,孝豐人;思誠,字純一,貴池人)。

誌端,字研方,貢生。思誠,可法愛將,血戰死。

幕客屈渭死之(渭,字渭生;以歲貢當得官,故不受職。久居禮賢館,史可法才之,命監守鈔關;投於河)。

擬授知推昆山歸昭分守西門,死之。從死者十七人。

江都諸生何攀龍,以策幹可法;可法奇之,留為讚畫。城陷,急還家廟,易巾衫,拜辭先人出;慟曰:『不複見我父母矣』!巷戰死。先是,攀龍父兼俊以揚州當寇賊之衝,廷議乃委之為鴻溝,勢必不支;遂挈家渡江,僑居金壇。每食三歎,以不能與揚俱存亡為憾。攀龍承父誌,卒以死殉城。

遵義知府何剛投井死。

兵部左侍郎張伯鯨自剄死(伯鯨,字繩海,江都人;萬曆四十四年進士)。

伯鯨分任城守,城破被執,不降;身被數創,自剄。妻楊、媳郝俱從死。

庶吉士吳爾塤守新城,投井死。爾塤,從高傑北征至睢州,傑被殺,爾塤留寓祥符。遇童氏,自言福王妃;爾塤因守臣附疏以進。詔斥其妄言,逮之;可法為救免。至是,殉節。

左都督太子太保劉肇基守北門,發炮傷圍城者。城破,率所部四百人巷戰,格殺數百人;後騎來益眾,力不支,一軍皆歿。副將乙邦才、馬應魁、莊子固、樓挺、江雲龍、李豫、參將陶國祚、許謹、馮國用、陳光玉、李隆、徐純仁、遊擊李大中、孫開忠、都司姚懷龍、解學曾等,皆巷戰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