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貧困兒童家長的建議

父母是兒童的第一位老師。因此,父母如何麵對貧困,如何教育孩子麵對貧困,對貧困兒童的應對方式和心理健康有著重要的影響。

1.家長應當從改變自身的應對方式做起

家長應有意識地與孩子溝通,且溝通時不應該僅關注孩子的生活起居,還應當多關注孩子的個人情緒變化。而親子溝通最好的契機,莫過於孩子遇到困難、心情低落或者受到鼓勵心情高漲的時候,此時,父母應當付出一些耐心傾聽孩子的表達,鼓勵孩子在家中表達自己的情緒,這也是鼓勵孩子主動社交的有效方式。此外,在溝通過程中,鼓勵固然重要,但若隻是簡單的口頭鼓勵,往往收效甚微。父母可以根據孩子遇到的具體困難,幫助孩子分析,找到解決困難的具體方法,當孩子在父母這裏得到實際可行的幫助的時候,親子關係也就自然得到了進一步的加強。

2.進行有效的親子溝通

在親子交流溝通的過程中,家長教育孩子采取積極主動、解決問題的方式進行應對,這無疑是重要的,但前提是父母首先要做到言行一致,即自己也采用自發參與的應對方式,這樣才能使教育效果達到最佳。同時,父母要重視孩子遇到的困難和疑惑,指導孩子去解決一些學習生活中的實際問題,使孩子看到自發參與的應對方式的好處,這樣自然會增加他們積極麵對生活的信心。

此外,家長應該改變自己的那種“講大道理”的教育方式,轉而關注孩子的內心世界,靜下心來和孩子好好溝通,注意教育的時機和技巧,做到言傳身教,並且及時鼓勵孩子要自尊、自信,對孩子的缺點和錯誤實行“溝通加講理”的處理方式。

(二)給學校和社區的建議

1.發揮中小學心理谘詢機構的作用

中小學的心理輔導室、心理谘詢室等專門的心理機構,要切實發揮它應有的作用,而不能僅僅作為擺設安置在學校的某個角落。心理谘詢室的老師要主動對貧困兒童的心理狀態進行關注,如他們的自尊問題、情緒問題等,可以通過個別輔導或者團體谘詢的方式,鼓勵這些孩子正確看待貧窮和挫折,教會他們如何管理和疏解自己的情緒。

2.學校應為貧困兒童的發展提供必要的教育資源

貧困家庭兒童的教育資源缺失問題,主要是由於家庭經濟條件和父母文化水平導致的。貧困家庭中,父母對兒童教育資源的滿足,可以說是“心有餘而力不足”。為了補償這類兒童的教育資源的缺失,學校可以采取各種措施改善貧困兒童的教育資源。例如,在班級內部訂購公共的期刊,購買公共的書籍,或者在學校建立“圖書館”等措施,為貧困家庭兒童提供充足的圖書、報刊資源。同時,學校可以為貧困兒童設置幫扶性質的“課餘輔導班”,放學後敦促他們在“課餘輔導班”中學習,為他們提供一個安靜、適宜的學習環境。

3.社區應當進行適當幹預

對於貧困家庭及貧困家庭的兒童,需要社區為他們提供相應的扶持和幫助,為貧困家庭的父母提供一些他們力所能及的工作,幫助他們走出貧困的陰影;或者為這些家庭提供相應的社會資源,組織建立“一幫一”家庭聯係活動,幫助他們建立起社會支持網絡。

同時,社區應該不斷完善社會福利保障製度,鼓勵低保家庭再就業,以切實改變低保家庭的生活困境。此外,社區應該設立免費的心理谘詢機構,由專門的心理谘詢人員對這些貧困家庭的成員進行各方麵的輔導和疏通,改善貧困家庭中溝通不暢、衝突頻繁的現象。

4.提高家庭的人力資本

較低的人力資本會帶來家庭的經濟收入下降,貧困家庭較低的人力資本是導致其貧困的重要原因。此外,由於申請低保,使家庭有了微弱但穩定的收入,家庭成員可能會由此缺乏繼續就業、尋找工作的動機。因此,如何鼓勵這些家庭“自救”,也是社區和政府應當關注的方麵。社區、有關部門可以組織有勞動能力的貧困家庭成員參加相應的培訓,並為這些家庭介紹相應的工作,提高他們的人力資本,改善其家庭條件。

(三)給政府的建議:反貧困項目的實施工作

目前,城市的低保製度能夠切實地解決低收入家庭的溫飽問題,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也得到了廣泛的認可。但是,如何使反貧困項目為更多貧困的家庭提供幫助,如何更有效地推廣反貧困項目的實施工作,還需要有關部門的進一步思考和完善。

對此,美國的一些反貧困實踐能夠為我們提供一些啟示。在美國以往的反貧困項目中,很多是直接為兒童提供教育服務的,如美國的“先行計劃”,就是對低收入家庭嬰幼兒以及他們的家庭進行幹預,這種幹預會持續到兒童3歲時停止。早期的先行計劃試圖通過一係列的服務,來促進兒童的健康發展。這些服務包括:照看兒童、家庭訪問、對父母進行培訓和為家庭提供社會支持。再如,前幾年實行的“兩代人項目”,該項目不僅包括為父母提供教育、社會支持服務,還包括對兒童的服務,並且該項目比之前的項目更強調成人教育、讀寫訓練和其他工作技能訓練,以幫助家庭在經濟上變得更加寬裕(Mcloyd等,2006)。

近年來,美國政府逐漸認識到,隻為家庭、兒童提供幫助是不夠的,家庭不能夠隻是領取福利,而應當接受教育並參加工作。並且,美國政府也日益關注貧困家庭兒童能否獲得相應的幸福感這一問題。1996年,聯邦福利改革法(PRWORA)頒布,其核心目標是減少家庭對福利的長期依賴、增加父母就業等自救行為,鼓勵結婚,不鼓勵非婚生子,以間接地提升貧困兒童的幸福感。

經過改革後的美國的福利項目大致包括三類:發放現金補貼、給予就業指導和提供限時的福利。例如,“新希望”項目會對有職業、但收入較低的家庭提供間斷性的補貼;“全國福利職業計劃”能夠為貧困家庭提供接受教育、培訓的機會,或者介紹工作,但是一般不會為家庭提供現金補貼;而另一些項目,則主要為貧困家庭提供限時的福利。限時的福利指在任何60個月的時間段內,為貧困家庭提供為期24到36個月的福利,時間段的長短取決於家庭的貧困程度。一些研究表明,這些項目能夠為提高父母的就業率和人力資本有所貢獻,也會間接地為這些貧困家庭中孩子的認知、情感方麵的發展帶來積極影響,雖然這些影響並不明顯(Mcloyd等,2006)。

另外,因外對於反貧困政策和項目的實施情況和實施結果都有相應的、較為完善的評估體係,以評估項目帶來的直接或間接的收益。例如,就業率是否提高、家庭收入是否增加、父母教養方式是否有所好轉,以及兒童的心理發展結果(如智力、學業成就、同伴關係、問題行為、幸福感等)是否有所改善,等等。這些反貧困的項目的實施和評估係統,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為我國的低保製度的實施提供一些啟示。首先,低保製度可以適當地與貧困家庭的父母培訓、鼓勵再就業、職業介紹等工作相聯係。其次,反貧困的實踐應當注重對孩子教育的投資,而不僅僅是為家庭提供經濟上的補貼。最後,可以完善反貧困項目的評價機構,建立全麵的評價機製,對低保製度等項目進行評估,找出其優缺點,並進行相應的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