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的說來,貧困家庭兒童的自尊水平顯著高於非貧困組,總體生活滿意度、公正感顯著低於非貧困組,群體歧視體驗顯著高於非貧困組。

貧困組兒童的自我形象認知明顯高於非貧困家庭的兒童。貧困兒童的自信是因為過度自卑而顯現出來的代償行為,還是另有原因,這需要進一步的研究來探討。另外,貧困兒童對於自己的生活總體滿意度較低,說明他們渴望自己的生活境遇得到改善。麵對城市五光十色的生活,麵對非貧困家庭孩子富裕的生活條件,貧困兒童對於自己的境況是不滿的。

令我們擔憂的是貧困兒童的公正感體驗顯著偏低,而歧視體驗顯著偏高。這說明和同齡人相比,這群孩子過早地感受到了生活的不公。社會對於貧困家庭的歧視讓他們感到憤怒,如果不能正確引導,這種憤怒很容易導致兒童的問題行為。

(一)動機的補償作用減弱了貧困給低保家庭兒童學習成績帶來的消極影響

所謂的動機補償就是當一個人在某方麵感到自卑時,他(她)會在其他領域努力以尋求卓越的感覺。雖然低保家庭兒童在學習成績上具有一定的差異性,但是總體來看,貧困帶來的資源稀缺並沒有導致低保家庭兒童學習成績上的落後。根據訪談結果,可能的原因有以下幾點:

①正是因為家庭的貧困和生活的壓力,激發了他們改變自身命運的動機,同時也意識到學習對於改變命運的重要性,因此他們往往比同齡的孩子更加努力。

②中小學生在進行同伴交往的時候,往往都會在各方麵進行比較或者攀比。經濟上的貧困使得這些低保家庭兒童在進行物質攀比的時候或多或少有些自卑,可能正是因為這種自卑,才使得他們在學習上超越別人的動機更加強烈。

因此,學習動機作為學習資源稀缺的一種補償因素,在低保家庭兒童的學業成功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不可否認的是,由於貧困家庭父母自身文化水平以及經濟條件的限製,仍然導致很多貧困兒童課外輔導跟不上,這無疑也會對他們的學業成績帶來不良的影響。目前,這些兒童都處在中小學階段,學習所需的費用相對高等教育來說要低得多。隨著年齡的增長,到了高等教育階段,這些兒童的學習動機能否對他們自身的學業發展和人生發展帶來有效的補償,仍然令人擔憂。

(二)低保家庭兒童的人際交往被動,交際圈較窄,其原因可能跟貧困導致的內隱自尊水平低下有關

雖然訪談的研究形式無法避免社會讚許性對研究結果的消極影響,但是本研究仍然發現貧困對低保家庭兒童的人際關係影響甚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①低保兒童與同伴交往時比較被動,交往範圍較窄。有些低保家庭兒童受到經濟貧困的影響,養成了孤僻內向的性格特征,這無疑限製了他們的交友範圍。

②低保家庭兒童同伴交往的內容比較單一,並且僅僅限於學習、遊戲等活動中,深度的思想交流較少。

③同伴歧視和同伴欺負的影響。雖然在訪談中並沒有一個兒童談到同伴對自己的歧視,可是從他們談到的不喜歡的同學的特點以及感受到的欺負中可以看出,他們對同伴對自己的消極評價非常敏感。

④師生交往被動,師生關係淡漠。研究結果發現,貧困兒童與教師的關係比較疏遠,交往的程度不是很深。

細究這些問題出現的原因,可能跟貧困所導致的自尊水平的低下有關。自尊是個體對自我所持的總體評價,包括自我價值、重要性和能力等諸多方麵。自尊是個體適應文化環境的重要心理機製。自尊從結構上可以分為外顯自尊和內隱自尊兩個方麵。前者表達的是受個體自我意識控製較強的自我評價傾向。後者是人們很難意識到的自尊,但確實存在,導致人們在與人交往時過度敏感或退縮。本研究中沒有發現貧困對低保兒童外顯自尊的影響,大多數低保家庭的兒童都是從積極的角度去評價自己,即使對自己的消極評價也大多指向行為特點,而不是像積極評價那樣指向自己的人格和能力特點。但是,我們從兒童喜歡的教師的特點如“平易近人”、“對同學公平對待”,以及不喜歡的同學的特點,如“瞧不起人”、“愛欺負別人”,以及他們交友被動等諸多方麵可以間接地看出貧困對他們的內隱自尊的影響。當然這還需要我們做進一步的實驗論證,以確保結論的可靠性。

(三)低保家庭兒童情緒穩定性低,最容易出現憤怒情緒

從結果來看,有10名兒童情緒穩定性極低,特別容易憤怒、發脾氣,主要的原因有以下兩個方麵:

①經濟上的困難使得父母疲於生計,得不到有效緩解,對生活困難往往采取消極應對的方式,因此情緒狀態較差,而孩子習得了父母的這種情緒狀態以及應對方式,也養成了易發脾氣的習慣。

②低保家庭親子溝通的不暢加上孩子同伴關係不良,使得他們在消極事件來臨時,情緒得不到有效的疏導,因此隻能以憤怒等消極的方式去應對。

雖然我們關於消極情緒的研究結果,跟國外的研究結果一致。可是到底這些消極情緒具有多大範圍的涵蓋性,這些消極情緒是否已經嚴重影響了低保家庭兒童的心理健康水平,這還有待我們在進一步的量化研究中進行探討。

根據研究結果,影響貧困兒童情緒狀態的因素有學習壓力、人際關係壓力以及物質條件等,尤其是父母的情緒狀態以及應對情緒的方式,極大地影響了兒童的情緒狀態和應對方式。不過這些因素之間的相互關係如何,將是需要進一步探討的內容。

總之,根據目前的研究,我們還不能對影響兒童情緒狀態的因素進行因果推論,這還需要進一步地進行量化研究分析。

(四)貧困沒有影響低保家庭兒童的自我評價,但對其行為有一定影響

從結果來看,貧困並沒有導致低保家庭兒童自我評價偏低,這表現為無論是他們自身還是父母都傾向於從積極的角度去評價自己,而且積極的評價一般涉及人格和能力,消極的評價涉及的都是行為特點。但從評價的內容,仍能看出他們心理行為的特點。

首先,幾乎有一半受訪兒童被父母評價為性格內向。這可能是因為,生活的貧困使得父母沒有精力和經濟條件來和孩子進行各種有效的溝通與交流,再加上低保家庭父母具有偏低的文化水平,沒有與孩子進行溝通的意識或者缺乏溝通的技巧,使得他們的親子關係大多僵化,孩子有事不願意對父母說,父母對孩子的了解不深入,所以大部分父母把孩子評價為“性格內向”。

其次,聽話懂事是低保家庭兒童最重要的行為特點。麵對家庭的經濟困境,多數孩子表現出了對父母的寬容、理解和體恤,表現在他們的行為上就是聽話、不惹父母生氣、幫助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不亂花錢、努力學習以改變家庭的困境等。

再有,低保家庭兒童對理想的追求也大多以現實的“改變經濟困境”為目標。而且,可能正是因為他們的理想非常現實,或者因為經濟上的貧困不能滿足他們的自尊需求,所以使得他們對成就的欲望非常強烈,表現在學習上就是喜歡爭強好勝,對自己要求嚴格,甚至苛刻。這使得他們會因為學習上的成就而沾沾自喜或者自信自強,也會因為學習上的挫折、教師的批評等陷入情緒的低穀。

最後,長期的生活貧困,導致父母的情緒狀態十分惡劣且不穩定,甚至導致夫妻關係破裂。孩子長期在父母的情緒陰影下,也會感染到父母的惡劣情緒,而這種惡劣的情緒狀態會在他們的同伴交往甚至師生交往中帶來麻煩。這可以部分解釋為什麽低保家庭中的兒童會出現各種各樣的與同伴打架、行為衝動等問題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