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內含兩個基本概念,即“學”與“成人”。學以成人的討論,既涉及如何理解“學”(何為學),也關乎怎樣“成就人”(如何完成人自身)。以中西哲學的相關看法為背景,可以注意到以上論域中的不同思維趨向。由此做進一步考察,則不僅可深化對“學”與“成人”關係的理解,而且將在更廣的意義上推進對成己(成就人自身)的思考。

“學”在寬泛意義上既涉及外部對象,又與人相關,“成人”則指成就人自身。從“學”與人的相互關聯看,其進路又有所不同。首先可以關注的是以認知或認識為側重之點的“學”,在這一向度,“學”主要表現為知人或認識人,其傳統可追溯到古希臘。眾所周知,在古希臘的德爾菲神廟之上,鐫刻著如下箴言,即:“認識你自己”(Know yourself)。這裏的“你”,可以理解為廣義上的人,認識人自身,則旨在把握人之為人的特點。在當時的曆史背景之下,對人自身特點的把握,一方麵意味著把人和動物區別開來,確認人非動物;另一方麵也關乎人和神之別:人既不是動物,也不是神。在此意義上,認識人自己,意味著恰當地定位人自身。

差不多同時,古希臘的哲學家蘇格拉底提出了其著名的觀點,即“美德即知識”。這裏的美德主要是指人之為人的基本規定,正是這種規定,使人區別於其他對象。把人之為人的這種規定(美德)和知識聯係起來,體現的是認識論的視域。作為與知識相關的存在,人主要被理解為認識的對象。以“美德即知識”為視域,與人相關的“學”,也主要展現了狹義的認識論傳統和進路。

在近代,對“學”的以上看法,依然得到了某種延續。這裏可以簡單一提康德的相關問題。康德在哲學上曾提出了四個問題:我可以知道什麽?我應該做什麽?我能夠期望什麽?人是什麽?最後一個問題(“人是什麽”)具有綜合性,涉及對人的總體理解和把握。當然,作為近代哲學家,康德對“人”的理解涵蓋多重方麵,包括從人類學的角度考察人的規定,以及從價值論的層麵把握人的價值內涵,在康德關於人是目的的看法中,即體現了後一視域。然而,從實質的層麵看,何為人(人是什麽)這種提問的方式,仍然主要以認識人為指向:這裏的問題並沒有超對人的理解和認識。就此而言,康德對人的理解基本上承繼了古希臘以來“認識你自己”“美德即知識”的傳統。

當然,在康德那裏,情況又有其複雜性。如前所述,他同時也提出了“我應該做什麽”這一問題。“應該做什麽”的提問,意味著把“做”、行動引入進來。但是,從邏輯上看,“我應該做什麽”,是以人(“我”)已經成為人作為其前提,在這裏,“如何成為人”這樣的問題似乎並沒有進入其視域。從這方麵看,康德所關注的似乎主要還是人的既成形態,而不是“人如何成就”的問題。

除以上傳統外,對與人相關之“學”的理解,還存在另一進路。這裏,可以基於中國哲學(特別是儒學)的背景,對其做一簡略考察。如果回溯儒家的發展脈絡,便可注意到其中一種引人矚目的現象,即對“學”的自覺關注。先秦儒家的奠基人是孔子,體現其思想的經典是《論語》,《論語》中第一篇則是《學而》,其中所討論的,首先便是“學”。先秦時代儒家最後一位總結性的人物是荀子,荀子的著作(《荀子》)同樣首先涉及“學”:其全書第一篇即為《勸學》。從這種著作的係列中,便不難注意到儒家對“學”的注重。就“學”的內涵而言,儒家的理解較之單純的認知進路,展現了更廣的視野,後者具體表現為對“知人”(認識人)與“成人”(成就人)的溝通:在儒家的論域中,“學”既涉及“知人”,也關乎“成人”,從而表現為知人和成人的統一。這種理解,同時也體現了中國哲學關於“學”的主流看法。

理解人的以上視域,在中國哲學中首先與人禽之辨相聯係。人禽之辨發端於先秦,其內在旨趣在於把握人區別於動物的根本所在,事實上,“人禽之辨”所指向的,即是“人禽之別”。就其以人之為人的根本規定為關切之點而言,“人禽之辨”所要解決的,也就是“人是什麽”的問題。曆史地看,中國古代的哲學家,也主要是從這一角度展開人禽之辨。孔子曾指出:“鳥獸不可以同群,吾非斯人之徒與而誰與?”[1]在這裏,他首先把人和鳥獸區別開來:鳥獸作為動物,是人之外的另一類存在,人無法與不同類的鳥獸共同生活,而隻能與人類同伴(斯人之徒)交往。“人禽之辨”在此便側重於人和動物(鳥獸)之間的分別。

人禽之辨關乎對人的認識,在中國哲學中,這種認識也就是與“成人”相聯係的“知人”。孔子的學生曾一再地追問何為“仁”、何為“知”。關於何為“知”,孔子的回答便十分直截了當,即:“知人”。在孔子看來,“知”的內涵首先就體現於“知人”。這裏的“知人”既涉及前文所說的人禽之辨,又在引申的意義上關乎人倫關係的把握。人倫(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展開於不同的層麵,從家庭之中的親子(父母和子女)、兄弟,到社會領域的君臣、朋友,等等,都體現為廣義的人倫,“知人”一方麵需要理解人不同於禽獸的根本之所在,另一方麵則應把握基本的人倫關係。

作為人禽之辨的引申並與成人過程相聯係的“知人”,在中國哲學中常常又與“為己之學”聯係在一起。這裏又涉及“學”的問題。孔子曾區分了“為己之學”與“為人之學”:“古之學者為己,今之學者為人。”[2]這裏的“古”“今”不僅僅是時間概念,在更內在的層麵,二者展現的是理想形態和現實形態之別:“古”在此便指理想或完美的社會形態,其特點在於注重並踐行“為己之學”。此所謂“為己”,並不是在利益的關係上追逐個人私利,而是以人格上的自我完成、自我充實、自我提升為指向。質言之,這一意義上的“學”,旨在提升自我、完成自我,可以視為成己之學或成就人自身之學。與此相對的“為人”,則是為獲得他人的讚譽而“學”,也就是說,其言與行都形之於外,主要做給別人看。不難看到,在區分“為人之學”與“為己之學”的背後,是對成就人自身的關注。

以“為己”“成己”為目標的“學”,在中國哲學中同時被賦予過程的性質。在《勸學》中,荀子開宗明義便指出:“學不可以已”。“不可以已”,意味著“學”是不斷延續、沒有止境的過程。作為過程,“學”又展開為不同階段,與之相應的是人成就自身的不同目標。荀子對此也做了具體的考察。他曾自設問答:“學惡乎始?惡乎終?”“其義則始乎為士,終乎為聖人。”[3]這裏,荀子區分了學以成人的兩種形態,其一是士,其二為聖人,學的過程則具體表現為從成就“士”出發,走向成就聖人。作為“學”之初始目標的“士”,關乎一定的社會身份、文化修養:所謂“士”,也就是具有相當文化修養和知識積累的社會階層。從人的發展看,具有知識積累、文化修養,意味著已經超越了蒙昧或自然的狀態,達到了自覺或文明化的存在形態。眾所周知,中國傳統文化中有所謂“文野之別”。這裏的“野”即前文明的狀態,“文”則指文明化的形態。中國哲學,特別是儒家,所追求的就是由“野”而“文”。荀子所謂“始乎為士”中的“士”,首先便可以理解為由“野”而“文”的存在形態:對荀子而言,“學”以成人的第一步,便是從前文明(“野”)走向文明化(“文”)。“士”在此具有某種象征的意義:作為受過教育、具有文化修養和知識積累的社會成員,他同時體現了人由“野”而“文”的轉換。

一方麵,與“始乎為士”相聯係的是“終乎為聖”,後者構成了學以成人更根本的目標。相對於“士”,“聖”的特點在於不僅僅具有一定的文化修養和知識結構,而且已達到道德上的完美形態。正是道德上的完美性,使聖人成為“學”最後所指向的目標。在這一意義上,中國哲學中的“人禽之辨”同時涉及“聖凡之別”:“人禽之辨”主要在於人和其他動物的區分,“聖凡之別”則關乎常人(包括“士”)與道德上的完美人格(聖人)之間的分別。從內在的理論旨趣看,以“聖人”為“學”的終極目標,意味著學以成人不僅僅在於獲得知識經驗或達到文化方麵的修養,而且應進而達到道德上的完美性。當然,與肯定“學不可以已”相聯係,所謂“終乎為聖人”,並不是說人可以一蹴而就地成為聖人。事實上,從孔子開始,儒家便強調成聖過程的無止境性,在這一過程中,聖人始終作為範導性的目標,不斷地引導人們趨向於聖人之境。

另一方麵,無論“士”,抑或“聖”,其共同特點都在於已超越了自然或前文明(“野”)的狀態,取得了文明化的存在形態。無獨有偶,在西方思想史上,黑格爾也曾提出過類似的觀點。黑格爾在談到教育時曾指出:“教育的絕對規定就是解放”,這種解放“反對情欲的直接性”。[4]“絕對規定”是其特有的思辨用語,“情欲”則表現為一種自然的趨向,與之相對的“解放”,意味著使人從自然的形態或趨向中解脫出來。在這裏,黑格爾似乎也把教育看作人發展過程中超越自然的環節。“教”與“學”不可分,談教育,同時也從一個側麵涉及“學”。不難看到,黑格爾的以上觀念在邏輯上包含著肯定廣義之“學”與超越自然的關聯。

在中國思想傳統中,由“野”而“文”、超越自然狀態的成人的過程,同時離不開“禮”的製約。自殷周開始,中國文化便非常注重禮。“禮”涉及多重維度,從基本的方麵看,它主要表現為一套文明的規範係統,其作用體現於實質和形式兩重向度。在實質的層麵,“禮”的作用又具體展開於兩個方麵:就肯定或積極的方麵而言,禮告訴人們應該做什麽、應該如何做:作為規範,“禮”總是具有引導的作用,後者體現於對應該做什麽與應該如何做的規定。從否定的方麵來說,“禮”的作用則表現為限製,即規定人不能做什麽或不能以某種方式去做。在形式的層麵,禮的作用之一在於對行為的文飾。中國早期的經典《禮記》在談到禮的作用時曾指出:“禮者,因人之情而為之節文,以為民坊者也。”[5]這裏的“節”主要表現為節製,亦即實質層麵的調節和規範,“文”則是形式層麵的文飾。通過依禮而行,人的言行舉止、交往的方式便逐漸地取得文明化的形態,這種文明的行為方式、交往形式,體現了禮的文飾作用。從“學”與“禮”的聯係看,學以成人即意味著基於禮之“節文”,使人逐漸地超越前文明的狀態、走向文明的形態。

荀子對“學”與“禮”的以上關聯給予了特別的關注。在前麵提到的《勸學》中,荀子強調:學隻有臻於“禮”,才可以說達到了最高的境界,所謂“學至乎禮而止矣”。這樣,一方麵,如前所述,荀子認為學“終乎為聖人”,另一方麵,他又在此處肯定“學至乎禮而止”。在荀子那裏,上述兩個方麵事實上難以分離:從為學目標上說,聖人構成了“學”的終極指向;從為學過程或為學方式看,這一過程又離不開禮的引導。學“終乎為聖人”和“學至乎禮而止”相互關聯,從不同方麵製約著為學過程。

與禮相聯係的“學”,在中國哲學的傳統中又與“做”、行動緊密聯係在一起。在禮的引導之下展開的成人過程,同時也表現為按照禮的要求去具體的踐行。《論語》開宗明義便指出:“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6]這裏,“學”和“習”即聯係在一起,而“習”則既關乎溫習,也包含習行之意,後者亦即人的踐履。從“習行”的角度看,所謂“學而時習之”,也就是在通過“學”而掌握了一定的道理、知識之後,進一步付諸於實行,使之在行動中得到確認和深化,由此提升“學”的境界。

“學”的以上含義,在中國哲學中一再得到肯定。孔子的學生子夏在談到何為“學”時,曾指出:“賢賢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與朋友交,言而有信。雖曰未學,吾必謂之學矣。”[7]這裏所涉及的,是如何理解“學”的問題。“事父母”即孝敬父母,屬道德領域的踐行,“事君”,屬當時曆史條件下政治領域的踐行,“與朋友交”,則涉及社會領域的日常交往行動。在此,“學”包括道德實踐、政治實踐,以及日常的社會交往。按照子夏的看法,如果個體實際地進行了以上活動,那麽,即便他認為自己沒有從事於“學”,也應當肯定他事實上已經在“學”了。根據這一理解,則“學”即體現於“做”或踐行的過程之中。孔子也曾經表達了類似的看法:“君子食無求飽,居無求安,敏於事而慎於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謂好學矣。”[8]這裏涉及如何確認“好學”的問題。何為“好學”?孔子提出的判斷標準便是:從消極的方麵看,避免在日常生活中過度追求安逸,從積極的方麵著眼,則是勤於做事、慎於言說(“敏於事而慎於言”),在積極踐行的基礎上,進一步向有道之士請教。在這裏,“好學”主要不是抽象地了解知識、道理,而是首先體現於日用常行、勤於做事的過程。

荀子對學的以上意義作了更簡要的概述。在《勸學》中,荀子指出:“為之,人也;舍之,禽獸也。”“為之”,即實際的踐行,“舍之”,則是放棄踐行。這裏的“為”,也就是以“終乎為聖人”為指向、以禮為引導的踐行。在荀子看來,如果依禮而行(“為之”),便可以成為真正意義上的人;反之,不按照禮的要求去做(“舍之”),那就落入禽獸之域、走向人的反麵。這裏再一次提到了人禽之辨,而此所謂“人禽之辨”,已經不僅僅限於從觀念的形態去區分人不同於禽獸的特征,而是以是否依禮而行為判斷的準則:唯有切實地按照禮的要求去做,才可視為真正的人,悖離於此,則隻能歸入禽獸之列。在此,實際的踐行(“為之”)構成了區分人與禽獸的重要之點。

廣而言之,在中國文化中,為學和為人、做人和做事往往難以相分。為學一方麵以成人為指向,另一方麵又具體地體現於為人過程。前麵提到的道德實踐、政治實踐、社會交往,都同時表現為具體的為人過程,人的文明修養,也總是體現於為人處世的多樣活動。同樣,做人也非僅僅停留於觀念、言說的層麵,而是與實際地做事聯係在一起。在以上方麵,“學”與“做”都無法分離。

前文一再提及,在中國哲學尤其是儒學中,對“學”的理解首先與人禽之辨聯係在一起。從狹義上說,“人禽之辨”主要涉及人與動物之別,在引申的意義上,“人禽之辨”則同時關乎對人自身的理解,後者具體表現為區分本然意義上的人和真正意義上的人。本然意義上的人,也就是人剛剛來到這一世界時的存在形態,在這一存在形態中,人更多地呈現為生物學意義上的對象,而尚未展現出與其他動物的根本不同。這種生物學意義上的存在,還不能被視為真正意義上的人。要而言之,這裏可以看到兩重意義的區分:其一,人與動物之別,亦即狹義上的人禽之辨;其二,人自身的分別,即本然形態的人與真正意義上的人之分。

從曆史上看,中國哲學上不同的人物、學派不僅關注人禽之別,而且對後一意義的區分也有比較自覺的意識。以先秦而言,孟子和荀子是孔子之後儒家的兩個重要代表人物,兩者在思想觀點上固然存在重要差異,有些方麵甚至彼此相左,然而,在區分本然意義上的人和真正意義上的人這一點上,卻有相通之處。孟子的核心理論之一是性善說,後者肯定人一開始即具有善端,這種“善端”為人成就聖人提供了前提或可能。但同時,孟子又提出“擴而充之”之說,認為“善端”作為萌芽,不同於已經完成了的形態,隻有經過擴而充之的過程,人才能夠真正成為他所理解的完美存在。所謂“擴而充之”,也就是擴展、充實,它具體展開為一個人自身努力的過程。從邏輯上看,這裏包含對人自身存在形態的如下區分:擴而充之以前的存在形態與擴而充之以後的存在形態。擴而充之以前的人,還隻是本然意義上的人,隻有經過擴而充之的過程,人才能成為真正意義上的人。在荀子那裏,也有類似的分別,當然,兩者的出發點又有所不同。在荀子看來,人的本然之性具有惡的趨向,隻有經過“化性”而“起偽”的過程,才能夠成為合乎禮義的存在。所謂“化性”,也就是改變惡的人性趨向,“偽”則是人的作用或人的努力過程。總起來,“化性起偽”也就是經過人自身的努力以改變人的本然趨向,使之走向真正意義上的人——合乎禮義之人。在此,化性起偽之前的人和化性起偽之後的人,同樣表現為人自身的不同存在形態。上述觀念在先秦之後依然得到延續。明代的王陽明提出了良知和致良知之說,一方麵,他肯定凡人都先天地具有良知;另一方麵,又強調這種良知最初還處於本然狀態,在這種本然狀態之下,人還沒有達到對其內在良知的自覺把握,從而“雖有而若無”。隻有經過致良知的過程,才可能對這種本然具有的良知獲得自覺意識,由此進而成為合乎儒家道德規範的、真正意義上的人。這裏,致良知之前的人與致良知之後的人,也相應於本然的存在形態與真正的存在形態之分。

類似的觀念,也存在於西方的一些重要哲學家之中,黑格爾便曾指出:“人間(Menson)最高貴的事就是成為人(person)。”[9]所謂“成為人”,意味著個體一開始還未真正達到“人”的形態,隻有經過“成”的過程,個體才成其為人。從邏輯上看,這裏也隱含著“成為人”之前的個體與“成為人”之後的個體之分別。從以上方麵看,中國哲學與西方哲學在對人的理解上,有理論上的相通之處。

本然意義上的人一方麵尚不能歸入真正意義上的人,但另一方麵又包含著成為真正意義上的人的可能。儒家肯定“人皆可以為堯舜”,所謂“人皆可以為堯舜”,便是指每一個人都具有成為聖人(堯舜)的可能性,這種可能性即隱含在人的本然形態中,正是這樣可能,構成了人成為真正意義上的人的內在的根據。進而言之,可能既為成人提供了內在根據,也使之區別於現實的形態,並使後天的作用成為必要:唯有通過這種後天作用,本然所蘊含的可能才會向現實轉化。

真正意義上的人,也就是應當成為的人。作為“應當”達到的目標,真正意義上的人同時具有理想的形態。理想的特點在於“當然”而未然,從而不同於實際的存在形態。這樣,一方麵,本然不同於當然,本然形態的人也不同於理想形態的人,但這種本然形態之中又隱含著當然:本然之人具有走向當然(理想)的可能性。另一方麵,當然又不同於實然(實際的存在):作為理想形態,當然隻有經過人的努力過程,才能化為實際的存在。這裏可以看到本然、當然、實然之間的關聯,學以成人的過程,具體便展開於本然、當然、實然之間的互動:本然隱含當然,當然通過人自身的努力過程進而化為實然。此所謂本然隱含當然,具有本體論或形而上的意義:每一個人都包含著可以成為聖人的根據,這是從存在形態(本體論意義)上說的。與之相關的化當然為實然,則側重於理想形態向實際存在形態的轉換,這一轉換包含價值的內容。與以上內涵相應,本然、當然、實然之間的互動,同時體現了本體論與價值論的統一。學以成人(成為真正意義上的人),具體表現為以上不同方麵的相互作用,在這一互動過程中,價值論的內涵和本體論的內涵彼此關聯,賦予成人過程以多方麵的意義。

從中國哲學的角度看,成人的以上的過程同時又與本體與工夫的互動聯係在一起。作為中國哲學的重要範疇,“工夫”和“本體”的具體內涵可以從不同角度去理解。前麵提到,本然蘊含當然,這裏的本然,也就是最原初的存在,其中包含達到當然(理想形態)的可能性。在中國哲學中,“本體”往往與以上視域中的本然存在相聯係,其直接的含義即本然之體或本然狀態(original state)。這一意義上的“本體”沒有任何神秘之處,它的具體所指,就是內在於本然之中的最初可能。對中國哲學而言,正是這種可能,為人的進一步成長提供了內在的根據。以本體(內在於本然之中的可能)為根據,意味著成就人過程既不表現為外在強加,也非依賴於外在灌輸,而是基於個體自身可能而展開的過程。

在中國哲學中,“本體”同時被用以指稱人的內在的精神結構、觀念世界或意識係統。人的知、行活動的展開過程,往往與人的內在精神結構以及意識、觀念係統相聯係。這種精神結構大致包含兩方麵的內容,其一,價值層麵的觀念取向;其二,認知意義上的知識係統。成人的過程既關乎“成就什麽”,也涉及“如何成就”,前者與發展方向、目標選擇相聯係,後者則關乎達到目標的方式、目標。比較而言,精神世界中的價值之維,更多地從發展方向、目標選擇(成就什麽)等方麵製約著成人的過程;精神世界中的認知之維,則主要從方式、目標(如何成就)等方麵,為成人過程提供了內在的引導。

與“成人”相關之“學”既涉及認識活動,也關乎德性涵養,作為精神結構的本體相應地從不同方麵製約著以上活動。從“知”(認識)這一角度看,認識過程並不是從無開始,將心靈視為白板,是經驗主義者(如洛克)的抽象預設。就現實的形態而言,在認識活動展開之時,認識主體固然對將要認識的對象缺乏充分的認識,但總是已經積累、擁有了某些其他方麵的知識,後者構成了認識活動展開的觀念背景。這種以知識係統為內容的觀念背景,構成了精神本體的認知之維,而現實的認識活動,即以此為具體的出發點。同樣,德性的涵養也離不開內在的根據。在走向完美人格的過程中,已有的道德意識構成了德性進一步發展的出發點和根據。作為道德意識發展的根據,這種業已形成的道德意識,具體呈現為精神本體的價值之維。

以知識、德性等觀念係統為具體內容,以上本體既非先天形成,也非凝固不變,而是在人的成長過程中,逐漸地生成、發展和豐富。關於這一點,明清之際的重要思想家黃宗羲曾作了言簡意賅地概述:“心無本體,工夫所至,即其本體。”[10]精神形態意義上的本體並非人心所固有,而是形成於知、行工夫的展開過程。在知、行工夫的展開過程中所形成、發展和豐富的本體,反過來又影響、製約著知、行活動的進一步展開。在這一意義上,精神本體具有動態的性質。

與本體相聯係的是工夫。從學以成人的視域看,工夫展開於人從可能走向現實、化當然(理想)為實然(實際的存在形態)的過程之中,其具體形式態也包含多重方麵。大致而言,上述視域中的工夫可以概括為兩個方麵。其一,觀念形態的工夫,亦即中國哲學所理解的廣義之“知”;其二,實踐形態的工夫,亦即中國哲學所理解的“行”,“知”和“行”構成了工夫的兩個相關方麵。事實上,如前所述,廣義之“學”便不僅體現於“知”,而且也包含“行”(“做”),對於後一意義上的工夫(“行”),中國傳統哲學同樣給予了相當的關注。以明代哲學家王陽明而言,作為心學的重要代表,他首先以心立說,然而,在關注心性的同時,王陽明對實際踐行意義上的行,也給予了高度重視。他特別強調要“事上磨煉”,“事上磨煉”即踐行的過程,後者同時被理解為工夫的重要內容。

踐行意義上的工夫,具體展開為兩個方麵。首先是天人關係上人與自然的互動。在這一層麵,人從一定的價值目的和理想出發,不斷地運用自身的知識、能力作用於自然,使本然意義上的自然對象,逐漸地合乎人的需要和理想。在這一過程中,一方麵,自然對象發生了改變:本來與人沒有關聯的自然之物逐漸被打上人的印記,成為合乎人的理想、需要的存在;另一方麵,在人與自然的互動中,人自身的德性和能力也得到了提升。從以上方麵看,以天人互動為內容的“行”或工夫,同樣也與成人的過程密切相關:通過作用於自然,人不僅改變對象,而且也改變自身、成就自己。

工夫(行)的另一重形式,體現於人與人之間的互動過程,後者具體展開為政治、經濟、倫理、法律等社會領域中多樣的踐行活動。在社會領域中,個體總是要與他人打交道,並參與多樣的社會活動。這種活動,也可以視為“做”的過程,它對人的成長並非無關緊要,而是具有密切的關聯。事實上,“是什麽”(成為什麽樣的人)與“做什麽”(從事何種實踐活動),往往無法相分。以道德領域而言,人正是在倫理、道德的實踐(包括儒學所說的“事親”“敬長”等)過程中,成為倫理領域中的道德主體。在這裏,“是什麽”和“做什麽”緊密相關。廣而言之,正是在社會領域展開的多樣活動中,人逐漸成為多樣化的社會存在。

要而言之,“學”既涉及本體,又和工夫相聯係。如中國傳統哲學所強調的,“學”應有所“本”,這裏的“本”既指本然存在中所蘊含的成人可能,也指內在的精神世界、觀念係統。“學”有所“本”則相應地既意味著以人具有的內在可能為學以成人根據,也指“本於”內在的精神世界而展開“為學”過程。在學以成人的過程中,一方麵,“學”有所“本”,人的自我成就離不開內在的根據和背景;另一方麵,“本”又不斷在工夫展開的過程中得到豐富,並且以新的形態進一步引導工夫的推進。本體和工夫的以上互動,構成了學以成人的具體內容。

當然,從哲學史上看,一方麵,對本體和工夫的關係,往往存在理解上的偏差。以禪宗而言,其理論上趨向之一是“以作用為性”,理學家曾一再對此提出批評。“性”這一概念在中國哲學中蘊含本質之意,引申為本體(性體),所謂“作用”,則指人的偶然意念和舉動,如行住坐臥、擔水砍柴,等等。在禪宗看來,人的偶然意念、日常之舉,都構成了“性”,由此,本質層麵的“性”亦被等同於偶然意念和活動。這種觀點的要害在於消解了作為精神世界、觀念係統的本體(性體)。理學家批評禪宗以作用為性,顯然已注意到這種觀點將導致性體的虛無化。從當代哲學看,實用主義也表現出類似的傾向。實用主義的重要特點在於重視具體問題和情境,它在某種意義上將“學”的過程理解為在特定情境中解決特定問題的過程,對於概念、理論這種涉及普遍本體或內在精神結構的方麵,實用主義往往也持消解的態度。就此而言,實用主義也表現出將本體虛無化的傾向。

另一方麵,在工夫的理解方麵,也存在不同偏差。王門後學中,有所謂“現成良知”說。前麵曾提到,在王陽明那裏,良知和致良知相互關聯:本然的良知還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良知,唯有經過“致”的工夫,良知才能達到自覺的形態。然而,他的一些後學,如王畿、泰州學派,往往僅僅強調良知的先天性,略去“致”良知的過程,將先天良知等同於現成良知或見在良知。所謂“現成良知”或“見在良知”,意味著先天具有的良知,同時已達到自覺地形態,從而,不需要通過工夫過程以走向自覺,這一看法最終將引向否定工夫的意義。從學以成人的現實過程看,工夫和本體這兩者都不可以偏廢,人的自我成就,乃是在工夫和本體的動態互動中逐漸實現的。

作為本體和工夫的統一,“學”所要成就的,是什麽樣的人?從現實的方麵看,人當然具有多樣的形態、不同的個性。然而,在多樣的存在形態中,又有人之為人的共通方麵。概括而言,這些共通方麵可以從兩個方麵去理解,其一是內在德性,其二是現實能力。中國古代哲學曾一再提到賢能,所謂“選賢與能”,亦即將賢和能放在非常重要的地位。這裏的“賢”主要與德性相聯係,“能”則和能力相關。不難看到,在中國古代哲學中,內在德性和能力已被理解為人的兩個重要規定。從學以成人的角度看,德性和能力更多地從目標上,製約著人的自我成就。

上述意義上的德性,首先表現為人在價值取向層麵上所具有的內在品格,它關乎成人過程的價值導向和價值目標,並從總的價值方向上,展現了人之為人的內在規定。與德性相關的能力,則主要是表現為人在價值創造意義上的內在的力量。人不同於動物的重要之點,在於能夠改變世界、改變人自身,後者同時表現為價值創造的過程,作為人的內在規定之能力,也就是人在價值創造層麵所具有的現實力量。在中國哲學所理解的聖人這一理想人格中,也可以看到德性和能力的統一。孔子對聖人有一簡要的界說,認為其根本特點在於:“博施於民而能濟眾。”[11]一方麵,這裏蘊含著對民眾的價值關切,後者所體現的是聖人的內在德性;另一方麵,博施於民、濟眾,又意味著實際地施惠於民眾,這種實際的作用即基於價值創造的內在能力。根據以上看法,則在聖人那裏,價值關切意義上的德性和價值創造意義上的能力,也具有相互關聯性。聖人一般被視為理想的人格形態,對聖人的這種理解,從理想的人格目標上,肯定了德性和能力的統一。

德性與能力的相互關聯所指向的,是健全的人格。一方麵,人的能力如果離開了內在的德性,便往往缺乏價值層麵的引導,從而容易趨向於工具化和與手段化,與之相關的人格,則將由此失去價值方向。另一方麵,人的德性一旦離開了人的能力及其實際的作用過程,則常常導向抽象化與玄虛化,由此形成的人格,也將缺乏現實的創造力量。唯有達到德性與能力的統一,“學”所成之人,才能避免片麵化。

從學以成人的角度看,這裏同時涉及德性是否可教的問題。早在古希臘,哲學家們已經開始自覺地關注並討論這一問題。在柏拉圖的《普羅泰戈拉》和《美諾》篇中,德性是否可教便已成為一個論題。在這方麵,柏拉圖的觀點似乎有含混之處,就某種意義而言,甚至存在不一致。一方麵,他不讚同當時智者的看法,後者認為德性是可教的。柏拉圖則借蘇格拉底之口對此提出質疑:“我不相信美德可以教”[12]。另一方麵,按照前麵提到的所謂“美德即知識”這一觀點,則美德又是可教的:知識具有可教性,美德既然是一種知識,也應歸入可教之列。事實上,柏拉圖也認為,假定美德作為一個整體是知識,那麽,“如果它不可教,那就是最令人驚異的”[13]。以上兩種看法,顯然存在內在的不一致。從總的趨向看,柏拉圖主要試圖由此引出德性的神授說:美德既不是天生的,也不是靠教育獲得的,隻能通過神的施賜而來。[14]從邏輯上看,“教”與“學”相關,不可“教”,至少意味著與“教”相對應意義上的“學”無法實現。這裏的“教”包括傳授、給予,與之相對應的“學”則關乎獲得、接受。德性既不可通過“教”而傳授、給予,也就難以借助“學”而獲得和接受。

以上觀點與柏拉圖的認識論立場具有一致性。眾所周知,在認識論上,柏拉圖的基本觀點是將認識活動理解為回憶的過程。對柏拉圖而言,認識既不是完全發端於無知,也不能完全從有知開始:若人一開始就已有知識,則任何新的認識就成為多餘的。反之,如果人一開始就完全處於無知狀態,那麽,他甚至無法確認認識的對象。由此,他提出了回憶說,即人的靈魂在來到這一世界之前已經有知識了,認識無非是在後天的各種觸發之下,回憶靈魂中已有的知識。柏拉圖關於德性不可教而來自神賜的觀點,與認識論上的回憶說無疑具有相應性。

較之柏拉圖,中國哲學對上述問題具有不同看法。按中國哲學的理解,不管德性抑或能力,都既存在不可教或不可學的一麵,也具有可教、可學性。中國哲學對這一問題的理解,以“性”和“習”之說為其前提。從孔子開始,中國哲學便開始討論“性”和“習”的關係,孔子對此的基本看法是:“性相近也,習相遠也。”[15]這裏所說的“性”,主要是指人的本性(nature)以及這種本性所隱含的各種可能。所謂“性相近”,也就是肯定凡人都具有相近的普遍本性,這種本性同時包含著人成為人的可能性。作為人在本體論意義上的存在形態,“性”是不可教的:它非形成於“教”或“學”的過程,而是表現為人這種存在所具有的內在規定;人來到這一世界,就已有這種存在規定。所謂人禽之辯,從最初的形態看,就在於二者具有相異的存在規定(本然之性)以及與之相應的不同發展可能和根據。與“性”相對的是“習”,從個體的層麵看,“習”的具體內涵在廣義上包括知和行,這一意義上的“習”與前麵提到的工夫相聯係,既可“教”,也可“學”:無論是“知”,抑或“行”,都具有可以教、可以學的一麵。

可以看到,中國哲學對“性”和“習”的以上理解,展現了更廣的理論視野。一方麵,中國哲學注意到人在本體論意義上的規定,包括其中蘊含的發展可能、根據,具有不可教、不可學的性質;另一方麵,中國哲學又肯定與人的後天努力相關的“習”既可以教,也可以學。這種看法在確認學以成人需要基於內在存在規定的同時,又有見於這一過程離不開人的知與行。以先天根據和後天努力的統一為視域,中國哲學對學以成人的理解,無疑展現了更合乎現實過程的進路。

學以成人不僅關乎價值取向意義上的德性,而且涉及價值創造層麵的內在能力。從能力這一角度看,同樣涉及可教、可學與不可教、不可學的問題。與德性一樣,人的能力既有其形成的內在根據,又離不開後天的工夫過程,兩者對能力的發展都不可或缺。王夫之曾以感知和思維能力的形成為例,對此作了簡要的闡述:“夫天與之目力,必竭而後明焉;天與之耳力,必竭而後聰焉;天與之心思,必竭而後睿焉;天與之正氣,必竭而後強以貞焉。可竭者天也,竭之者人焉。”[16]目可視(不可聽)、耳可聽(不可視),心能思(不可感知),這一類機能屬“性”,它們構成了感知、思維能力形成的根據,作為存在的規定,這種根據不可教、不可學,所謂“天與之”,突出的便是這一方麵。“竭”則表現為人的努力過程(習行過程),這一過程具有可教、可學的性質。從視覺、聽覺、思維的層麵看,“目力”“耳力”“心思”,還隻是人所具有的聽、看、思等機能,作為“天與之”的先天稟賦,它們無法教、無法學;“明”“聰”“睿”則是真正意義上的感知和思維能力,這種能力唯有通過“竭”的努力過程才能形成。這裏區分了兩個方麵,首先是“目力”“耳力”“心思”等先天的稟賦,這種稟賦屬於“性相近”意義上“性”,它構成了能力形成和發展的根據,這種根據非通過教與學而存在。其次是“竭”的工夫,這種工夫構成了“習”的具體內容,其展開過程伴隨著教和學的過程。中國哲學對能力形成過程以上理解,同樣注意到了內在根據與後天工夫的統一。

以德性和能力的形成視域,學以成人具體表現為“性”和“習”的互動,這種互動過程,與前麵提到的本體和工夫的互動,具有一致性,二者從不同方麵構成了學以成人的相關內容。當然,如前所述,人的現實形態具有多樣性,人的個性、社會身份、角色等也存在差異。然而,從核心的層麵看,真實的人格總是包含德性和能力的統一,後者構成了人之為人的內在規定,並在一定意義上成為自由人格的表現形式。要而言之,一方麵,學以成人以德性和能力的形成和發展為指向;另一方麵,作為德性與能力統一的真實人格又體現於人的多樣存在形態之中。

[2] 《論語·憲問》。

[3] 《荀子·勸學》。

[4] [德]黑格爾:《法哲學原理》,202頁,北京,商務印書館,1982。

[5] 《禮記·坊記》。

[6] 《論語·學而》。

[7] 《論語·學而》。

[8] 《論語·學而》。

[9] [德]黑格爾:《法哲學原理》,46頁,北京,商務印書館,1982。

[10] (清)黃宗羲:《明儒學案·序》,7頁,北京,中華書局,1985。

[11] 《論語·雍也》。

[12] Plato,Protagora 320b,The Collected Dialogues of Plato,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61,p.320.

[13] Plato,Protagora 361b,The Collected Dialogues of Plato,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61,p.351.

[14] Plato,Protagora 361b,The Collected Dialogues of Plato,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61,p.302.

[15] 《論語·陽貨》。

[16] (明)王夫之:《續春秋左氏傳博議》卷下,見《船山全書》第5冊,617頁,長沙,嶽麓書社,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