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 記憶,虛華的軀殼

[粗體]生命就是一支煙,起初潔白規整,一點點被命運燃燒殆盡,留下一攤灰白粉末,肮髒醜陋。[/粗體]

周五的下午,沒有課,艾默樂得一刻鬆閑。她毅然決然離開了MIT的實驗室,跟著嚴雨回國,在所普通的大學裏找了個講師的位子。有多少人為她惋惜,有多少人暗自高興。她無所謂,在哪裏,做些什麽都無所謂。工作,不過是一個早上起床理由而已。

艾默靜靜的放下手裏的書,有點兒晃神,太久的低頭注視讓她眼睛暫時無法聚焦。窗外的陽光很強烈,但是沒有記憶中熟悉的蟬聲。她不習慣用空調,從儲藏室搬出老久的電風扇,慢慢的吹。她喜歡聽這樣單調而有些刺耳的聲音。讓她想起自己離開這片土地之前的幼時記憶。十五年之間,這個國家改變了太多,讓她一時間無法適從,隻能守著記憶固執的活著。

電風扇轉過頭,輕輕的吹拂著她墨黑色的長發,臉上一陣涼,伸手去摸,竟已浸滿了淚。她自嘲的彎了彎嘴角,點了一根煙,深深的吸了一口氣,讓濃鬱的味道充滿整個胸膛,被煙霧籠罩的某個地方在隱隱作痛。

嚴雨不知道她抽煙,艾默在人前從來都是標榜最討厭煙味的,並以此為借口逼迫了她生命中三個男人,祖父,父親和嚴雨,都為她戒了煙。她記得念碩士的時候,嚴雨剛剛當上經理,每天早出晚歸,回家就打開電腦察看數據,收發email。有一天實在很累,就買了一盒煙,抽了一根。嚴雨把剩下的煙都交給了艾默,讓她監督他不要複抽。卻不知道,艾默監守自盜,幹掉了那一整盒之後,就養成了偷偷抽煙的習慣。

那時候的艾默很迷茫。她想不清楚自己每天辛苦的研究到底為了什麽。她深深的迷上了寫作,在網路上,寫一些灰暗陰沉的文字,沒有複雜的情結,隻有單純的場景,一個連接著一個。那樣的文字並比不上正統的言情吸引人,讀者不算多,卻一直忠實的追逐著她渙散迷蒙的腳步。她文中的女主必定身世坎坷,被所愛的男人慘無人道的虐著,鮮血,殘破的肢體,**裸的**。

在她的文字裏,艾默一遍遍的描寫著女主點煙,坐在角落裏吸煙,看著升騰的煙霧發呆的場景。仿佛生命就是一支煙,起初潔白規整,一點點被命運燃燒殆盡,留下一攤灰白粉末,肮髒醜陋。

她不喜歡看那些青澀校園的愛情故事,可是她這一次忍不住婷的誘惑看了這一本。結果呢,不過是自找煩惱。艾默抬腳把那本書從形狀有些怪異的實木茶幾上的踢了下去,隨手磕了磕煙灰,正好落在書的封皮上。素雅的鉛筆畫,簡單的輪廓,複雜的花紋,就像那個時候的日子。表麵上單調,枯燥,內裏激情澎湃,熱血沸騰。灰色的煙灰仿佛一層塵土,掩蓋了那片純淨。

逝去的已經逝去。她想,她應該不會再懷念那時候的懵懂無知,自以為是。生活是要拿來享受的。即便,隻剩下了虛華的軀殼。

人的記憶總是不那麽可靠的。多年之後,快樂的事情,隻剩下快樂的感覺。卻想不起為什麽要快樂。仿佛開心就是那麽容易的一件事情。隻要朋友在一起,不需要做什麽,不需要說什麽,太陽就是暖洋洋的,陰天是涼爽舒適的,就連風雨也都是激情浪漫的。

傷心的事,卻總是記得很清楚。連牆角的那一塊殘缺,鞋尖上的一個汙點,眼淚劃過臉頰的熱度,流入嘴中的苦澀,都那麽真切。時間,慢慢的把她曾經那樣精心守護的一串串記憶,拉扯斷了線,散落成一地零落的珠子。

總也分不清楚,那些事情發生的順序。有時候,甚至連前因後果也記不太清楚了。隻是那些在夢裏重複出現的片斷,一遍又一遍的重複上演。到最後,已經分不清楚,哪些是真正發生過的,哪些是自己幻想出來的。哪些是當時的心情,哪些是後來的持續。混沌成了一團迷霧,壓縮了藏在心中的某個角落。在自己意識最薄弱的時候,隨著嘴邊升騰的煙霧,把她緊緊地包圍在內。

有時候,她覺得自己很無聊。誰沒有經曆過那樣的青春。懵懂的激情基本上都帶著雷同的背景,雷同的人物,雷同的故事情節。每個人都經曆了,也許很多人都忘記了,也許很多人還記得。她曾經以為自己都忘記了,放下了。至少在過去很長的一段時間內,她再也沒有夢到當年的那些事情。

可是婷有意無意中留下的這本書,卻讓她又想起來了。一些清晰的,模糊的名字,一些清晰的,模糊的畫麵,一些清晰的,模糊的情感,在心海中漂浮著。抓不太準,隻是耳邊突然響起了那年生日經年傳來的那首歌。她似乎能想象到他躲在陽台上錄音的樣子。很認真,一遍又一遍的重複著,希望能達到最好的效果。記憶裏他的歌聲依然距離原唱跑的有些遠。不過她每一次聽,還是會流淚。

她知道,那首歌裏每一句話,都是經年從心底裏說給她聽的。她不曾懷疑過,因為她不會被他故作鎮定的表情所蒙騙。當人脫離了視覺的影響,才能從聲音裏,辨別出情感。最最純粹,最最真摯的。

經年唱了,很愛很愛你。所以,他在她的心上,深深的刻下了虧欠的印記。一輩子也無法磨滅。

把煙蒂狠狠地壓進了水果盤子裏麵。她抬頭看了看牆上的掛鍾,她又要遲到了。把屋子裏開窗放氣,掃掉了煙灰,噴了空氣清新劑,一切恢複如常,洗漱幹淨,已經過了和於書桓約定的時間,她依然坐在梳妝台前吹著自己的長發。墨黑色,長直發,並不是今年的流行。海藻一樣披散開,包裹著她的身體。但是她執著的留著,留了這麽多年。隻因為他的一句,很好看。女人很臭美,為了追趕流行,不擇手段。但是在自己所愛的男人麵前,女人都是傻子。

套上香家的小禮服,拉開鞋櫃,站在一大片專門定做的架子前麵,又浪費了一些時間,這才拉出一雙,踩上,出了門。

從車上走下來,順手把車鑰匙扔給泊車小弟,連帶著一張不算小的票子。她今天又遲到了。習慣性的,她對見到的任何一個人,都有所補償。

身穿休閑裝的於書桓已經坐在他們專署的位子上,慢慢的品著一杯酒。搖晃酒杯的手指很漂亮,讓作為女人的她很嫉妒。

記憶裏的經年手很大。有一天中午在教室裏吃飯的時候,他從身後蒙住了她的眼睛,讓她猜猜他是誰。對麵小四後來說,他的手基本上把她的整張小臉都遮住了,那個樣子,很逗笑。她自己看不到她被遮住臉的樣子。她隻是記得,生物課實驗的時候,他偷偷和她組裏的人換了位子。在大大的課桌下麵,他把她的手放在自己手裏,緊緊地握著。她的手消失在他的掌心,很溫暖,很緊張,很心動,很刺激的感覺。

他說,她們的手大小很相配。那時候,艾默以為,他們的手會一直這樣握下去。直到天長地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