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是休息日,原本是洛洛約了夏綾去逛街,可是,經過了昨晚的衝突,洛洛就沒有來找夏綾。夏綾望著行程表想了想,隔天就要隨隊去拍MV外景了,有很多隨身用品要準備,缺的東西還要買,無論如何都得出去一趟。

她去找訓練營的總經理譚英請假,按規矩,練習生外出都要報備。

譚英望著她,露出公式化的微笑:“聽說,昨天你和你洛洛吵架了?”

夏綾輕輕蹙眉:“這是我的私事。”

譚英又笑了一聲,見夏綾冷下臉來,才聳聳肩換了話題:“我還聽說,你昨天和陸濤比試大回環,居然跳贏了他。”

他的消息倒是靈通,夏綾想。

她沒出聲,靜靜等待譚英的下文。

譚英卻也靜了下來,與她對視片刻,忽然,笑出聲來:“葉星綾,我以前怎麽沒發現你這麽有趣?換別人贏了陸濤那樣的高手,早不知道吹噓多少回了,你倒好,被人問到頭上了還一臉的不耐煩。”

夏綾調整了一下表情,盡量使自己看上去耐煩。畢竟,她麵對的是訓練營的總經理,以後她能不能順利出道,有一大半是掌握在他手上。

“還是個演技派。”譚英搖頭嘀咕。

“譚總還有什麽事嗎?眼看著這幾天就要去外景地了,我還有很多東西沒準備,遲了會來不及。”既然譚英都說了她是演的,她索性也不裝了,隻簡單地說。

譚英說:“是有事。葉星綾,你在加入訓練營前學過街舞?”

她這才明白,原來是為這件事。想了想,她回答;“我沒特意學過街舞,確切地說,隻學過一些托馬斯大回環,還是偏體操方向的。”她沒騙他,上輩子,她確實把托馬斯大回環當日常體操來練習的。

“難怪你的身體柔韌性那麽好。”譚英打量她一眼,若有所思,“可是,去年你進訓練營,新生報到填特長表的時候,怎麽不說?”

夏綾在心裏翻了個白眼,廢話,那時候她還沒重生。

表麵上,她用別的話圓過去:“如果當時我報了這個特長,一定會被分到街舞方向去的吧,我不喜歡街舞。”她一直不喜歡這種吵鬧又咋呼的舞蹈,不符合她的審美。

“那還真是遺憾,”譚英說,“自從黑曜石組合解散後,我們天藝就沒有像樣的街舞組合了。陸濤是個好苗子,我正在尋找能與他比肩的搭檔,可惜,那樣的人太難找了。”

“我沒興趣。”夏綾說。

譚英皺了皺眉:“葉星綾,你進訓練營也有一年了,目前還處在中下遊水平,出道的機會很渺茫。如果和陸濤組合……”

“我不會和任何人組合。”夏綾打斷他,“我會憑自己的實力出道。”

譚英深深地看她,半晌,忽然無所謂地笑了:“隨你,拭目以待。”

夏綾從訓練營走出來,仰起頭,深深呼吸了口新鮮空氣。

大街上,陽光凜冽,帶著幾分初秋的清爽和涼意。她沿著熙熙攘攘的商業街掃過去,按照上輩子的記憶去采購外景用品,防曬霜、保濕霜、驅蟲水、麵巾紙……

也不知道有沒有漏掉什麽。

以前,這些事情都有助理幫她做,方方麵麵照顧周到,如今隻剩下她孑然一身,什麽都要自己來。一時間,她有些恍惚,已經有多少年沒體會過這種感覺了?仿佛一切又回到了最初,上輩子,命運開始的時候,孤兒院裏有個名叫夏綾的小女孩……

是的,上輩子的她,是個孤兒。

據孤兒院長說,在一個薄霧彌漫的清晨,他聽見門外有嬰兒的哭聲,循聲而去,在一叢開敗了的鳶尾花後找到找到兩個小小的孩子——三歲的她,正手拿一束幹枯的花枝,賣力地哄著繈褓中的一個小嬰兒,那個小嬰兒,就是她的妹妹,夏雨。

院長看到她們時,夏雨的臉上還掛著淚痕,可小小的嘴巴已經咧開來,咯咯地笑著伸手去抓她遞上的花枝。

院長說,她從小就是個懂事的孩子,愛護妹妹,獨立堅強。

那時候的夏雨很弱,有嚴重的先天性心髒病,不能跑不能跳,稍微熱著凍著了,就會誘發急性肺炎,甚至心力衰竭。為了照顧夏雨,夏綾放棄了很多次被領養的機會。那時的她對院長說,除非有人願意同時領養她和夏雨兩個,否則她哪也不去。

年複一年過去了,就算夏綾生得極其漂亮,還竭力表現得很懂事,可每對夫婦在看到因為病痛而顯得又醜又瘦的夏雨時,都忍不住搖頭放棄。

直到,遇見裴子衡。

夏綾一度以為,他是她們的救世主。

他出現在那叢薰香搖曳的鳶尾花下,夏日的陽光為他高大的身影鍍下一層鑲金的輪廓。他微笑著對她伸出手來:“小綾,跟我回家。我會讓你成為全世界最紅的藝人,也會滿足你的一切願望。你的妹妹,會得到最好的治療。”

小綾,跟我回家。

隻因這一句話,她賭上了一生的愛戀和熱望。

她從十二歲開始跟著裴子衡,他是她的監護人,父親,兄長,導師,以及……戀人。原本以為,這就是天荒地老了,可她終究忘了,她畢竟沒有尊貴的出身。裴家世代豪門,身為繼承人的他理所當然地要娶一個門當戶對的妻子。

他甚至沒有和她商量,直接就應下了家裏安排的婚事。

夏綾是從新聞上看到他訂婚的消息,那天,她瘋了一樣闖入他的辦公室質問,他隻皺著眉看她:“家族聯姻而已,我又不會拋棄你。小綾,你什麽時候變得這麽不可理喻。”

哈,原來是她不可理喻。

她太愛他,愛到無法容忍他們之間插進任何一個外人,哪怕隻是個貌合神離的妻子。更何況,她嫉妒他的妻子能與他攜手走在陽光下,坦然接受所有人的祝福,而她,隻能蜷縮在陰暗的角落,當他永遠也見不得光的地下情人。

她歇斯底裏地和他吵鬧,一次又一次地挑戰他的容忍底線,甚至像個怨婦一樣去找那個女人談判。那個女人擺出最優雅的姿態,居高臨下地看她:“夏綾,你算什麽東西?不過是一個戲子,玩物罷了。你若是識相,在我進門後也不是不能容你,可你若是不識相,別忘了以後誰才是帝皇的當家夫人。”

那一刻,夏綾才知道自己是多麽渺小。

歌壇天後又如何?擁有粉絲無數又如何?在這些豪門貴族麵前,不過是一粒不值一提的塵埃,一隻可以隨手碾死的螞蟻。

她失魂落魄地回到家中,精心布置的與裴子衡的家。大到房間隔斷,小到碗碟杯筷,所有的所有都是她用心安排。她忽然發現,裴子衡除了給錢和派人,從來沒有做過什麽。也許一直以來,把這裏當家的隻有她夏綾,對於裴子衡來說,不過是一處行宮和旅館。

疲倦如潮水般湧來。

她累了,想放棄了,既然無法一生一世一雙人,那就寧可遠遠離開,哪怕孤獨終老。

她趴在和他的雙人大床上獨自哭了一場,起身擦幹眼淚,打開衣櫃收拾行裝。臨走前惦記著最近天氣轉涼,又返身將裴子衡最愛的那件的山羊絨大衣翻箱倒櫃找出來,掛在客廳最顯眼的落地雕花衣架上。

然後,她拖著笨重的行李箱,搖搖晃晃走到玄關。

他開門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