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判決

事情到了這裏已經十分明了,上麵的兩人在商議過後李哲這才大聲道:“此事的來龍去脈本官已經清楚,通緝令撤銷的命令由於縣衙捕快故意所為導致沒有記錄此乃隱瞞不報之罪,因為個人行為誣陷他人證據確鑿犯誣陷罪,並且對東園村的事情負一定責任,三罪並處決定流放邊疆二十年,如果有任何疑問可在三日內申請府衙複審。”

對此梁奕是沒有任何異議的,以捕快的所作所為和罪行這樣的懲罰已經是最嚴重的,南齊朝的律法就是如此,官員犯罪要比百姓犯罪的處罰輕很多,如果這是平民所為至少都是殺頭之罪。

不僅是南齊朝另外三朝的審判製度都是差不多按照前朝規定修改而來的,本質上沒有太大的區別,如果犯下的是重罪在第一次審判後可以要求複審,這樣的案件在審判後會送到上一級,如果在上一級正是入庫前不要複審求則直接執行,為了防止罪犯隨意的申請,還規定初審與複審結果相同的情況下會加重處罰的,這樣一來很有效的阻止這樣的行為,而捕快這樣的是符合複審要求的。

捕快不可能申請複審,這些證據確鑿他如果要求複審,如果最後得到的結果一致會在原有的罪名上加重處罰,現在已經是二十年他不敢再造次,而且就算上報複審也是由西州衙門進行的,最後還是回到了原點,除非他膽大到想府衙申請的地步。

捕快最後選擇認同宣判,隨後被帶走,處理完捕快不代表縣衙內其他人就是安全的。

在他被帶離後李哲再次大聲道:“來人啊,將證人都帶進來。”隨後從外麵進來十多名老百姓紛紛跪在地上。

隨後對著知縣說道:“你可認識他們?”

知縣轉過去看過後心一慌,其中有幾人是他親自抓回來關進大牢送到西州去的,現在為何也跟著回來了,在不了解情況的前提下他警惕的回答:“下官認識。”

“既然認識,那你先告訴本官朝廷對令牌的規定是如何的。”

知縣知道此事很糟糕,不得已還是回答道:“朝廷規定出生以後必須上報官府記錄,然後發放身份令牌,如果沒有令牌的人可就地抓起來。”

“很好,那你繼續說朝廷去年重新頒布的命令中是要求如何處理沒有身份令牌的人。”

“回大人的話,男人送去前線戰場五年,女人為奴三年,孩童為仆一年。”

李哲冷哼一聲不再理會他,指著跪著的人說道:“最前麵這人你上來告訴知縣大人你為何被抓。”

最前麵人聽見後抬起頭說道:“啟稟大人,草民是觀紫縣人士,十日前在街上買米的時候遭到官兵的攔截,要求拿出身份令牌,而草民沒有帶在身上,後來要求回家拿但是遭到拒絕,最後被官兵強行關入大牢準備送到前線戰場上,還望大人明察。”

“後麵這人你又是為何被抓。”

“啟稟大人,草民乃是安化縣人,不久前去往南方買了些貨物回來販賣,在回來的時候遇到官兵檢查硬說小的運送的是違禁物品,當場沒收後還將草民關進大牢,身上的錢財和貨物都沒了,草民就靠著這些養家糊口卻遭遇橫禍還請大人明察。”

李哲這時候站起來走下來說道:“知縣大人,他們說的這些你可否都了解,本官記得審查案件都需要經由你,不要說不知道。”

知縣頭上的虛汗不停的落下,他深知自己這樣的事情做的太多,一時間不知道該如何狡辯。

李哲又走回去說道:“當然本官是來查案的,在沒有具體的證據下不會隨意的宣判,來人,把下麵跪著這些人的卷宗全部拿來,本官今日就在這裏親自審理。”

卷宗是梁奕親自去拿的,他擔心縣衙的人會在拿來的途中動手腳,隻有經過自己手中的東西才會相信,當然如果提前做好了準備他也沒辦法,畢竟所有的事情都是講證據的,在沒有確鑿的情況下李哲也不可能所以宣判。

最後把卷宗翻完之後其中有十人是因為沒有身份令牌,兩人是來往的商人被宣判攜帶違禁物品,當場要求這十人立刻回拿來證明身份的令牌,至於兩名商人因為貨物已經不再,所以沒有物證則需要更仔細的調查,隻能夠先關緊大牢事後再審。

被抓的人家裏距離縣衙很近,每人都跟著兩名官兵一同回去,知縣無力的站在縣衙裏知道自己今日跑不掉了,在所有證人還沒有回來之前承認之前的所作所為,不過李哲還是要找到確鑿的證據。

不久後這些人都把身份令牌拿了來,李哲當場厲聲道:“這些你可知罪。”

“我知罪。”

“既然你知罪,來人把他押入大牢,本官清楚你乃是一縣縣令沒有資格審查你,不過回去的時候就會上報給府衙,不久應該會有按察院的人前來審理,在這些確鑿的證據麵前你好自為之。”

對此梁奕也比較無奈,他作為觀紫縣知縣是正七品官員,律法規定必須要有按察副使或者是從三品以上的官員審理才可以宣判,唯一能夠做的就是收據足夠的證據然後讓李哲負責這事,至於被誤抓的百姓則當場釋放。

至於縣衙的其他幾位官員也都被一一抓起來審查,李哲承諾隻要說出坦白出違反律法的人可以算作立功,而立功可以在審判中減少刑期,這樣的承諾讓縣衙幾名官員相互之間檢舉,而一旁的記錄員則把他們所供出來的罪行依次記下,事後按照這些去調查事半功倍。

這件事情得到解決後梁奕這才回到西州軍營,準備過幾日就被送到戰場上去,至於汪曆等人一並跟著他,之所以要在軍營待十幾日,是要對他們進行簡單的訓練,否則到了戰場上不僅沒有作用還會影響其他將士的情緒,至於那名孩子在官府的幫助下找到了他的母親送了過去。

因為他們是冤枉的,所以李哲將此事上報,等到府衙處理好之後就會被放出來,至於已經去了戰場的村民實在是沒有辦法必須待五年才行,就是不知道他們的情況現在如何。

對於梁奕來說這十日的簡單訓練可有可無並沒有參與,繼續留在劉雨身邊保護安全,至於汪曆等人土匪出身雖然見過不少世麵但必須要接受訓練。

劉雨一開始覺得他離開劉府去了戰場這種感覺會逐漸減少,卻沒想到臨行前還在自己身邊保護,短短的幾日時間讓已經下決心的她再次迷茫了不知該如何選擇,所以這幾日減少與其交談,梁奕不是愣頭青自從那日過後心中明白不少,可他清楚兩人現在的身份也盡量避開,隱藏在暗中保護她。

盡管這樣做她這幾日還是心不在焉的,每當想到他就在不遠的地方看著自己就心跳加速,這是以前從來未曾有過的事情,胡思亂想中導致出現兩次錯誤的決定,幸虧及時挽回沒有造成損失。

丫鬟見她這樣子忍不住的勸誡道:“小姐再堅持兩日吧,或者我去與他說近日不需要保護。”

不讓他跟著劉雨又不願意了小聲道:“還是算了吧,就這兩日了。”

“可是小姐因為他你已經出現兩次錯誤了,如果被老爺知道了恐怕會很麻煩的。”

“放心吧,這兩日我肯定專心處理店鋪的事情不會出現錯誤,還有你隨時要提醒我注意。”

丫鬟知道自家小姐心中已經有了這個不錯的少年,如果梁奕不去戰場而且有不錯的身份她認為是個不錯的選擇,而且長相也比較出眾。

劉振當初白手起家遭遇的事情很多現在看問題也更加的透徹,再說即便是不參與生意也能夠了解到發生的事情,那兩次的錯誤是以前從來沒有過的,劉雨接手兩年以來還是第一次發生,經過打探後發現這幾日女兒心不在焉,仿佛有心事維未曾解決,結合近日所發生的他心中猜到了大概的原因。

這事他目前是不會允許的,至於調走梁奕他到認為沒必要,反正就兩日的時間,不過為了預防還是讓人叫劉雨回來當麵說清楚。

當下人通知父親要見她的時候就明白此事肯定沒有瞞住,硬著頭皮回到府上。

“父親,見女兒有事嗎?”

“難不成一定要有事才可以見你嗎?”

“當然不是,隻是這幾日店鋪繁忙不宜走開才是。”

劉振喝口茶後說道:“我聽說前兩日店鋪出現了不小的問題,如果不是處理的及時就會釀成大錯可有此事?”

劉雨不知道這麽問的原因,低著頭道:“父親確有此事,一時疏忽差點導致大錯,不過當時就發現改了過來已經沒有事了。”

“這一次是發現了可日後如果再出現這樣的事情,一旦沒有發現後果將不堪設想,我劉家在西州雖然地位高還是要注意影響的。”

“父親的教誨女兒銘記在心,保證日後不發生這樣的事情。”

劉振問這事隻是想要從側麵說這事,到了這個份上他這才開口道:“你的心思作為父親很清楚,但是你要明白這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