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三章 秦以何亡(周一求票票

秦以何亡?

這是扶蘇思考了整整五年,如今已經進入第六年的問題。

結合後世史家觀點,以及自己這幾年來的親身體驗,扶蘇將這個問題歸結到了五個可能的方麵。

首先是道德因素。

這是整個曆史中,一直為曆代儒家學者最重視的觀點。

其中最著名的當屬因被收錄入《史記》而廣為流傳的賈誼《過秦論》:“秦以區區之地,千乘之權,……。然後以六合為家,崤函為宮,一夫作難而七廟隳,……。何也?仁義不失而攻守之勢異也。”

這個論點不能說是完全錯誤,但至少是有失偏頗的。

秦朝的統治是否是殘暴的?

單看始皇為修築長城、驪山墓、阿房宮而發動的大規模徭役,以及無數被判終生苦役的罪犯(城旦舂、隸臣妾和鬼薪白粲都是無期徒刑,隻會逐漸從城旦舂往鬼薪減刑),還有名目繁多幾乎可以寫成一部專業著作的死刑方式,就可以看出秦一代的確是有著殘暴的刑罰和剝削的。

然而有一個設想是可以成立的:如果其他國家擁有秦的實力,那麽它們的所作所為也許與秦相比,不會有多大的差別。

在現代人看來極為殘酷而無法接受的肉刑,對於秦以及它之前的時代人民而言,是司空見慣的。

隻以之前所說的棄灰律做例子,在商代棄灰於道是會斬斷右手的,而在秦代隻是刮掉胡子眉毛而已,這已經說明了至少在某些律令上,刑罰是在減輕,而非加重的。

至於名目繁多的死刑,也基本上並非是秦原創的。

比如炮烙、鑊烹等刑罰,經常見諸戰國其他國家的記載中,著名的就有周夷王烹殺齊哀公。

秦之前有紂王烹伯邑考,秦之後有項羽烹殺周珂、明宣宗烹殺朱高煦。

另一個最顯著的例子就是漢代。漢承秦製,可不僅僅是繼承了它的郡縣製。

從出土的法律文書可以很明顯地看出,直到漢文帝改革刑製之前,漢代的刑罰相比秦代是沒有減輕的。

翻看文獻可以得倒一個很有意思的結論,儒家大本營,齊魯之地的王似乎是猶為鍾愛烹殺這樣嚴酷的刑罰的。

甚至在“刑亂國用重典”的指導思想下,可以謹慎地認為,在漢代的早期,刑罰的殘酷程度相比於秦代是有一定程度的加強的。

因此與其說是儒者們反對秦是由於它的嚴刑峻法,不如說是反對秦更為有效地推行了苛政,以及秦一直堅持的“法律麵前人人平等”,以至於享有特權的少數人也同樣成為了“受害者”。

緊隨在第一點之後的,同樣是道德論者的一個特殊論點。那就是秦之亡,還在於關鍵人物的智能缺陷。

秉持這個觀點的,並最為全麵闡述的同樣是賈誼。他在《過秦論》中毫不客氣地指出:“三主惑而終身不悟,不亦宜乎?”

賈誼認為,秦始皇剛愎自用不肯納諫,秦二世同樣如此,而子嬰則軟弱和生性孤獨——趙高在殺二世將子嬰奉為王時,並沒有給他“皇帝”的尊稱,因此一貫認為子嬰不為三世。

《漢書》的主要作者班固同樣認為二世極為愚鈍,說他“人頭畜鳴”。但對於始皇帝,他雖然將其稱為呂政——以誹謗他的出身——卻稱讚始皇“蓋得聖人之威”,認為他所創建給後世君主的政治製度是十分優秀的。

同時,班固也為子嬰進行了一定程度的褒揚,認為他盡管表現出軟弱和缺乏鍛煉的性格,但至少他有勇氣殺死趙高,認為“嬰死生之義備矣”。

這個觀點看似客觀,但其實是儒家從道德上批判秦朝的思想的自然延伸:正因為秦朝苛政害民,所以他的統治者自然得不到上天庇佑,而成為有缺陷的人。

這種因果倒置的結論,是唯心主義的正常邏輯。

對秦朝滅亡進行的第三點總結是指責它摒棄傳統。

博士淳於越是以這一觀點最早進行對秦帝國政策的批評的,認為秦的政策與古代聖王之製大相徑庭。而他對始皇的進諫直接導致了李斯關於焚書的建議。

從此以後,李斯的建議一直是陳腐的儒家對秦朝進行批判時極為喜愛引用的材料。

賈誼同樣沒有缺席在這一層麵上的批判:“借使秦王計上世之事,並殷周之跡,……裂地分民以封功臣之後,建國立君以禮天下”——如果做到這些,帝國就不至於滅亡。

這一觀點是極為可笑的,李斯在淳於越奏對之時就已經對他進行了詳盡的批判,他以周為例,說明了分封諸侯國隻會引起國家的內亂,導致中央政權的衰落。

即使對曆史隻有一知半解的認識,也會知道行政的本領應該是在於將國家置於中央統治之下,而不是將其分為屬國。

漢代在這一方麵對傳統所做的讓步,給其自身造成了極為嚴重的傷害。

第四個觀點是現代馬克思主義曆史學者們所提出的,它可以籠統概括為社會因素。

通過《史記》詳盡到讓人疑惑的記載(它甚至記錄了人們的密談),陳涉在帶領囚犯開始造反之前,曾是一名雇農,或許甚至是契約奴。

而巧合的是,漢代的締造者劉邦同樣屬於務農出身(雖然他不太喜歡幹農活)。

於是不出所料,這些起義被稱為“中國曆史上最早的農民起義”,將其視為階級衝突的證據。

我們知道的是,最先開始反叛二世皇帝的,的確是由犯人、逃亡者、受歧視的商人、贅婿等組成的亡命之徒。

然而這是否意味著秦末爆發的起義已經屬於了馬克思主義意義上的階級鬥爭呢?

答案似乎是否定的。

因為在這類鬥爭中,參與者應該明確具有本階級的“階級團結”覺悟,以及階級間的“階級矛盾”覺悟。

一個有力的反例是秦將章邯成功地利用了釋放的囚犯,打退了陳涉的農民-囚犯部隊的進攻,而不久陳涉喪生時,殺死他的也不是敵人,而是他自己的戰車馭手。

另外一個例證就是,當“陳涉農民起義”勝利之後,被壓迫階級的地位並沒有得到真正和持久的改善,漢代以及之後的朝代都沒有做到這一點。

這樣的改善要到真正的無產階級勝利之後才會來到。在這之前,中國人民還要忍受兩千年之久。

最後一個觀點是扶蘇結合了上述所有觀點中的可取部分糅合而成的。

那就是資源的過分緊張。

經過了長達數個世紀的血腥戰爭,當秦突然從諸侯國發展成為一個前所未有的龐大帝國時,它承擔的任務太多,根本不可能在如此短的時期中完成。

其實在始皇死之前,國內的緊張局勢就已經屢見不鮮了。這樣緊張局勢最顯著的特征就是統治者頻繁地遇刺。

刨去荊軻刺秦,在始皇統一中國之後,有史料記載的刺殺就有兩次。

公元前218年始皇東遊時,有盜驚駕,盡管下令在全國大索10天,仍然未能找到。這就是據傳由張良(實際很可能不是)策劃的博浪沙事件。

另一次是在公元前216年始皇隻帶了四名士兵在鹹陽微服夜行時遇到強盜,遇到了極大的威脅。這一次,始皇下令在秦都周圍大索20天。

而比這次刺殺或許更能體現當時緊張局勢的一點是:同年一石(接近20公升)糧食據說價值1600錢,這無疑是一個極大的數目。

導致物價飛漲的重要原因當然是因為資源緊缺。

根據史冊記載,就在前214年前後,始皇同時發動了對南方與北方的兩場大規模的軍事占領活動。

北方是由帝國時代最重要的將領——蒙恬作為主導者的,針對遊牧民族匈奴以及其他胡人的驅逐戰爭。

而南方則是由後來的南越王趙佗接任大將屠雎,執行對現在的廣東、廣西等地的征伐,後者據信死於當地土著的毒箭之下。

南北方都獲得了重大的勝利,為帝國擴張了巨大的版圖,但這並沒有能夠緩和國內日漸鼎沸的局勢。

同時進行的大規模勞役,比如正式名字已經失傳,隻以阿房(意為建設在鹹陽旁邊)為名的巨大宮殿群、為抵擋北方遊牧民族南侵而修建的萬裏長城、早在統一之前就在修建而在統一後又增加了規模的皇陵、直通九原到鹹陽的直道、超越了古羅馬帝國千年來總裏程之和的馳道……

這一切,都使得這個帝國的經濟早在它的繼任者通過各種手段上位之前就已經完全崩潰了。

一個非常可能的推測是:這個大帝國的締造者們根本沒有做好合理運用自己的力量的準備。

無論是最高統治者秦始皇帝,還是他的輔佐者們——丞相李斯、大將軍蒙恬等人,都沒有前人的經驗可以借鑒。

用一句現代的話來說就是,他們是在摸著石頭過河。

隻不過,他們是在開動著戰車在鵝卵石密布的河道中飛馳。

不隻是統治者們沒有準備好,黔首們——秦帝國官方對於庶民的稱謂——同樣沒有做好準備。

六國遺民無法突然適應規定細致到了一言一行的,“動輒得咎”的秦法,就連已經在秦法規則下生活了百年的老秦人也無法適應突然擴展到了全天下的法度。

更為致命的是,就連秦法本身也落後於這個時代的要求了。

總而言之,扶蘇得出的結論就是帝國在所有人和製度都沒有做好準備的情況下就駛上了危險遍布的河道。

在這樣的情況下,帝國的覆滅幾乎是不可避免的。

而扶蘇如今要做的,就是要在那個大帝國成形之前,至少讓自己身邊的人,以及法律提前適應未來的大時代。

而這一切,都要從眼前簡單的兩個字做起。

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