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嫌疑人的心態很簡單。

在接受審訊之前,內心就一個想法:打死都不招。

但當真正審訊的時候,很多嫌疑人大抵會很懵逼:我草,情況怎麽與預想的不太一樣呢?之前的劇本不是這樣的啊!

總的來說,警察審訊嫌疑人,那就是一個鬥智鬥勇的過程。

相對來說,審訊這種事情,警察本身是占有優勢的。因為這本身就是警察的職業。

可犯罪分子不一樣,哪怕是有預謀的犯罪,他們最多也就去思考一下如何避開警察的偵察,正常情況下都不會考慮該如何應對警察的審訊——除非已經被警察抓住了。

就算嫌疑人已經被警察抓住,留給他們謀劃的時間也不多,所以不論是從專業性,還是從資曆的角度來講,絕大部分犯罪分子在警察麵前都是出於劣勢的。

眼前這魏斌因為在監獄裏呆了近十年,算是犯罪分子中的老油條了,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慕遠的能力在警察群體中卻是更加拔尖,所以他跪了。

慕遠看著他神色不斷變換,便坐在那裏穩如老狗!

半晌,慕遠平靜地問道:“這樣吧,再給你一次重新組織語言的機會,你再說說看,你認識王芬嗎?”

魏斌臉色很是掙紮,半晌後,他回答道:“認識!”

“這不就對了嘛,早說認識不就得了?……好了,我們繼續審訊。既然你認識王芬,那我剛才所說的那起殺人碎屍案你想來也是知道了?”

魏斌再次點了點頭,道:“我想起來了,確實聽說過……”

慕遠沒給他繼續說的時間,立刻問道:“那你剛才為什麽要否認?”

“我……我剛才忘了。”魏斌粗著脖子說道。

慕遠道:“那你現在想起來了?”

“想起來了!現在確實想起來了。不過……”

“不過什麽?”

“我與這起殺人案真的沒關係,真的!”

“王芬給你說的?”

“嗯!”魏斌想都沒想便說道。

慕遠道:“被殺的是誰?”

“兩個發廊的小姐。”

“叫什麽名字?”慕遠快速問道。

“姚冉和……呃,我不知道了,我……我就隻聽說過這個名字。”魏斌神色微微一變。

“還記得一個名字嘛!”慕遠眼神中似乎透著一股子戲謔,“十多年了,還記得名字,記憶深刻啊!”

“我……我記性比較好。”

“那你總記得王芬為什麽要告訴你這些嗎?”

“我……”魏斌有些懵,甚至有點想要發瘋。

這都特麽什麽些問題啊?你是來問殺人案的,盡揪著王芬問幹嘛?王芬……與這殺人案與半毛錢的關係嗎?

你不應該問人是不是你殺的?你怎麽殺的?為什麽要殺人?或者說你那段時間在幹什麽?在什麽地方?等等問題嗎……

你要這樣問,他便一概說不知道。

就是這麽直接。

他也有這麽回答的底氣,因為人都死了,死無對證。

而且他對侯文博也是有一定的信心的,對方招供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因為這擺明了是一道送命題,怎麽答?

可現在慕遠居然拿著王芬的事情問,這就很坑了。

他能說不知道?不知道那就去問王芬,王芬活著呢。

到時候就如剛才一樣給他扣一個捏造事實的帽子,然後再反推他捏造事實的原因,那結果不就了然了嗎?

貌似剛才這位審訊的警察還無意間透露出了一個信息,他們還掌握了其他的證據。

鬼知道這證據有多大的效力?

如果那證據屬於可有可無的東西,那他還可以硬氣一把,問啥啥不知。

可那證據若是比較給力,再輔以一些佐證……比如他的表現,那就可以認定事實了呢?那他能咋辦?自然得謹慎啊!

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讓他不敢正麵對抗警察的審訊,那就是他現在還處於服刑過程中。

麵對警察的訊問,他的表現也算是他服刑期間的一個現實表現。

綜合這些因素,他必須得回答,還不能出太大紕漏。

無數的念頭在他心中一晃而過,旋即說道:“我當時經常在那發廊裏玩,發廊裏有小姐被殺了,那王芬打電話告訴我也很正常嘛。”

“嗬嗬,每天到那發廊裏玩的男人沒有二十也有十五個,為什麽獨獨給你打電話說了?”

“我……這個……我也不知道。估計……估計是我到她們那裏找她的時間最多吧,花了那麽多錢,關係比較近一些。”

“嗯,這個理由編的還不錯。”慕遠淡淡地說了一句。

“我沒編……”

“你別急啊,你自己都說了這隻是你的估計嘛,既然是估計,不是編的是什麽?”

魏斌有些抓狂,這家夥不按常理出牌啊!

“你剛才說王芬給你打電話,給你說過發廊裏有人被殺,還告訴了你被殺那兩人的名字?”

“嗯!”魏斌迅速說了一句,然後又補充道:“不過另一個人的名字我真記不清楚了,這事兒又與我沒啥關係,我也沒有專門去記它。”

“可是我沒聽王芬說向你提起過她們二人的名字啊!”慕遠一副很迷惑的樣子。

魏斌感覺自己的心態快要崩了,太累了。

“警官,你沒聽說並不代表她沒說啊!畢竟都過去十多年了,說不定王芬自己都忘了呢。”

“不會!”慕遠一副很肯定的樣子,說道,“據我們目前掌握的情況,她在案發後,除了到公安機關接受詢問,就再也沒有離開過那發廊,直到後麵離開西華市。而你們,在那件事情之後也沒再去那發廊。所以你們之間不可能有麵談的機會。至於電話,她給我說過,所有她接到的或者打出去的電話,都是業務……明白嗎?業務!而在案發後,她們發廊店就徹底停業了,所以就算你們有電話聯係,也隻是你撥進去的,而根據當時的通話時間來判斷,你們聊天根本不可能聊得那麽詳細,連人名都說了。這一點,也與王芬交代的相符。”

說完,慕遠目光灼灼地看著他,道:“所以!你在撒謊!”

“另外,還有一個情況你或許沒注意,也可能是你們在刻意躲避與這起殺人碎屍案的相關消息。那就是在案發後,這起案子雖然在整個關嶺縣引起了軒然大波,但除了發廊裏的那幾個人之外,別人根本不知道被害人的名字和身份。所以,你為什麽會知道被害人的名字?”

魏斌急了,連忙說道:“警官,你剛才自己都說過,你問過王芬,她說她向我提起過這事……”

“對啊!她是提起過這事,不過提起的僅僅是發廊店裏牽扯上了命案,不能接生意了。她親口說的,在警察查到死者是他們店裏的人之後,任何給她撥打電話的人,她都做過同樣的回答。但她從來沒告訴任何人,究竟是誰被殺了,因為沒這個必要。所以,絕對不可能是王芬給你說的。所以,你解釋解釋,你為什麽知道被害人的名字?”

魏斌臉色瞬間慘白……

一個嫌疑人在接受審訊過程中,最崩潰的事情是什麽?就是自己說出來的話,自己卻解釋不清了。

無法自圓其說啊!

魏斌慌了。

人一慌,就容易出錯,這是正常現象。

“我……我……我聽別人說的。”

他改口了。

“嗬嗬……那你剛才為什麽一口咬定是王芬告訴你的?”慕遠反過來追問道。

魏斌腦子嗡嗡的,剛才明明是你說的王芬提起過這事兒的,事情都過去十五年了,誰特麽記得誰說了啥啊!你要不提王芬,我會說是王芬告訴我的?

可現在他沒法將這帽子往對方頭上扣,因為慕遠已經做了解釋,王芬是說了一些事情,但沒說名字。

名字!名字!

他倒是很清楚,那發廊店裏的人都知道死者的名字,可他不能往那邊靠啊!

因為他拿捏不準警察到底調查到了些什麽。

這是很要命的!

原本他也可以大著膽子往下說,可剛剛的經曆已經給他上了一課,說得越多,錯得越多。

鬼知道這警察又在哪兒給他挖了一個坑呢。

“我真是聽別人說的,我也記不清是誰了。”

慕遠一聲冷笑,道:“你反應倒是挺快,可這有意義嗎?……你仔細回想一下你剛才所交代的一切,謊話連篇、前後矛盾。你倒是想推幹淨,可這注定是徒勞,因為現實便是整個關嶺縣,關於死者身份的消息就沒傳出來過,你所謂的聽別人說的,那都是胡扯。真正讓你知道死者身份的原因隻有一個,那就是這個案子,根本就是你們做下的,你們在姚冉二人的出租屋內將她們殺害,然後分屍。”

“沒有!你冤枉人……”

“我冤枉人?那你說說,你們當時在做什麽?”

“當天晚上我和侯文博都在租的那屋子裏睡覺,根本沒外出。”

“嗬嗬……”慕遠笑了。

魏斌神色一變,這又出問題了?可問題在哪兒啊?

“嗬嗬……”慕遠繼續笑著。

魏斌有種掙脫出來,衝上去揍對方一頓的想法。

“看看吧!你連作案時間和同夥都交代出來了,還想要繼續隱瞞嗎?”慕遠表現得非常淡定。

魏斌一愣,旋即臉色慘白……

他這時候才回想起來,訊問的整個過程中,慕遠從未提過侯文博這個人,最多也就說了一句多點同步審訊。

至於時間,慕遠同樣從頭到尾都沒說發案的時間。

完了!這下真完了。

魏斌整個人癱在了椅子上……

“好了!事情已經很明了了,就別耽誤時間了,你自個兒把作案的經過講述一遍吧!”慕遠義正言辭地說道,“你和侯文博,是如何合謀殺人的,作案動機又是什麽?”

“我沒……”

“別說那些沒用的!我們已經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你和侯文博就是殺人凶手,你還想繼續狡辯?”

說完,慕遠忽然從兜裏取出了一個小袋子,可以清楚地看到裏麵的一個破舊的老式手機,或者說是一手機殼。

“認識這是什麽嗎?”

魏斌看著那袋子裏的東西,眼底迅速閃過一絲回憶之色,然後腦子嗡的一聲炸了,臉上的惶恐之色傻子都能看出來。

“怎麽?想起來了?”慕遠表情很淡定,一副智珠在握的樣子,“這是一部手機,準確地說是你當時用的那部手機,你也是通過這部手機與王芬聯係的。侯文博也有一部手機。你覺得我們能通過這手機和手機號碼,調取到哪些證據?”

魏斌這下徹底崩潰了。

真·崩潰。

他就一高中文化,後麵這些年又一直在監獄裏度過,鬼知道警方能通過手機調取到哪些信息?

但他確信一點,這個手機確實是他用過的,那外觀樣式他很熟悉。

當時扔掉這部手機時,他還舍不得呢,猶豫了老一陣。

可現在,這手機都到了警察手中,他們還有什麽秘密是警察不知道的?

“我……我……”

“別我我我了,指不定侯文博比你還先交代呢,他可比你精明,明知道抗不住,他還抗個屁啊!”

“好!我說。”魏斌語氣中帶著一股子心灰意冷,給人一種暮氣沉沉的感覺。

這也很正常,他似乎想到了自己接下來會麵臨什麽。

如果能賴掉,他當然不願意交代,誰不惜命?

可現在,賴不掉啊!

別人都調查清楚了。

與其繼續與對方耍心眼,心神煎熬,還不如早點交代了事。

接受審訊,本就是一種心靈上的煎熬。

你坐在那位置上,在警察眼神的注視下,如坐針氈啊!

“人……是我們殺的。”

慕遠嚴肅地問道:“為什麽殺人?”

這個問題,也是這個案子最大的疑點,到目前為止,不管是慕遠,還是關嶺縣警方,都沒想明白他們為何要殺人。

“為了練膽。”魏斌頹喪地說道。

“練膽?”慕遠一瞪眼,他想揍人。

隻聽說古代有殺人用某些器官煉丹的,比如腦子、心之類的,但卻沒聽有人為了練膽而殺人的,而且殺的還是無辜之人……

這得喪心病狂到什麽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