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葉援朝的鞋子都是41碼的。”一回到縣局,張一昂就拿著調查記錄找高棟匯報。

“所有鞋子?”

“是的,我們今天去了他家,他家門口鞋櫃上,放著四雙鞋子,兩雙皮鞋,一雙休閑板鞋和一雙球鞋,都是41碼的,他腳上穿著的一雙皮鞋也是41碼。”

高棟思索一下,又問:“所有的鞋子都是舊鞋子嗎?”

“對。”

高棟點點頭:“這表明葉援朝平時所穿的鞋子,確實是41碼。不過這還不能排除他的犯罪可能。凶手什麽線索都沒有留下,唯獨留下一隻鞋印,有可能凶手故意在犯罪時穿了雙40碼的鞋子,幹擾我們的偵辦。”

張一昂一聽,臉露尷尬:“那我們得拿張搜查令去他家搜一遍了?”

高棟笑了笑:“這個再說吧,無憑無據申請搜查令查一個警察不合規矩。如果案子真和葉援朝無關,你們已經找了他兩回,再去就不太好了。”

張一昂苦笑道:“是啊,派出所的人一見我們就擺臉色,就差沒轟我們出來了。”

高棟哈哈一笑,安慰他:“辛苦了。然後不在場證明查得怎麽樣?”

“11月25日下午5點多,葉援朝在他家樓下的一家小餐館吃飯,這點我們已經跟餐館老板確認,葉援朝經常在那兒吃飯。之後葉援朝稱自己回家看電視、上了會兒網,再沒出過家門。我們查過他的電腦,11月25日晚上確實有他的上網記錄。”

高棟微微眯眼,問:“他上什麽網站?”

“百度、新浪、網易、天涯,看的基本上是新聞頁麵。”

“他看什麽新聞?”

“主要是國內的政治和實事新聞。”

“他有沒有上過不符合他年齡特征的網站?”

張一昂看了一眼調查記錄,搖頭:“沒有,看這些政治和民生新聞應該符合他的行為習慣吧。”

高棟點點頭,繼續問:“他上這些網站是在幾點?”

“瀏覽器的曆史記錄隻保存哪天看的,不記錄具體幾點幾分,後來小劉找他的硬盤記錄,查出上網時間是在當晚七點到七點半之間。”

高棟眼睛微眯:“如果他七點半還在上網,就沒有足夠時間去殺人了。嗯……對了,你們有沒有問過寬帶運營商了,核實他家的上網時間?”

“查過了,現在小區裏用的都是區域內的共享帶寬,所以寬帶運營商不記錄具體每個小時段用戶家中的使用流量,隻記錄該用戶某天是否聯網。由於葉援朝家裏裝著路由器,所以寬帶運營商那邊的記錄是葉援朝家中一直處於網絡連接狀態。”

高棟思索下,道:“對了,葉援朝說11月25日晚上還在電腦上玩過單機版的麻將,有沒有查過麻將文件的最新訪問時間?”

“查了,最新訪問是昨天,所以沒辦法知道11月25日當天他是否也玩過。”

高棟吐了口氣,又問:“葉援朝家附近有沒有監控探頭?有的話還需要查查11月25日晚上他是否真沒出過家門。”

張一昂道:“我們周邊看了一下,那塊地方是舊城區,監控很少,最近的一處監控離他家大概有五六百米遠,是個路口監控,他就算出了家門,也沒必要從那個監控下麵走。老大,葉援朝11月25日晚上七點多上過網,證據確鑿,可以完全排除懷疑了吧?”

高棟沒有直接回答,轉過身,思忖片刻,最後歎了口氣,決定讓張一昂回去繼續圍繞著王寶國人際關係調查,葉援朝的事暫時就到此為止吧。

他重新理了一遍思路。葉援朝有一定的犯罪可能,但基本上可以排除嫌疑了。

首先從動機上說,他如果因為家庭破裂去報複,應該直接找沈孝賢一家,不該去找處於間接關係的王寶國。

其次現場留下一個40碼的鞋印,葉援朝的幾雙鞋子都是41碼,並且全是舊鞋。表明他平時就穿41碼的鞋子。如果都是新鞋,那就要懷疑是葉援朝殺人後,買了41碼的鞋子來撐門麵,擺脫嫌疑。

另一種假設的角度,如果說是葉援朝犯罪時,故意穿一雙和他平時不同號的鞋子,殺人時故意留下一個鞋印誤導警方偵辦,那麽他應該穿42碼的鞋子,而不是41碼。因為一個人穿著尺碼比實際腳碼小的鞋子,會非常難受,行動不自如,這種關鍵的謀殺時刻絕對不能出現行動不自如的情況。而穿比實際尺碼大一號的鞋,可以通過塞鞋墊,係緊鞋帶來消除影響。

再次,葉援朝案發當天下午5點多在樓下吃飯,已經被證實。此後他回到家中,雖說沒有人證來證明他沒出過門,但他確實在11月25日晚上七點到七點半之間上過網,上網後再去蹲點犯罪,時間上很緊張,況且他也沒辦法預知那時王寶國還沒回家。

當然了,葉援朝也可以下載個軟件來進行自動上網,偽造他當晚上過網的假象。不過高棟從江偉、張一昂以及縣局其他接觸過葉援朝的人得到的共同信息,勾勒出的葉援朝形象是個憋屈的老好人,並不是個邏輯嚴密、無懈可擊的聰明人,而且也不太懂電腦技術。這樣的人不會想出一整套不在場證明的偽證製造。

從犯罪動機、現場遺留的證據和不在場證明,幾乎都排除了葉援朝犯罪的可能。

再加上兩次張一昂找葉援朝調查時,葉援朝的態度和反應特征,也完全符合他的心理。

到此,高棟總算把葉援朝排除在了王寶國案子外。

但他還有個更大的難題,是誰殺了王寶國?目擊者看到走路微微左傾,行動匆忙的家夥是凶手呢,還是個普通的無關過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