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你為十世法,我為百世法

何天上紓廑慮之時,楚王、公孫宏也在密斟。

“這個何雲鶴,年紀輕輕,竟是滴水不漏!”公孫宏語氣輕鬆,甚至帶幾分欣賞,“倒是有點出乎意料了!”

“倒要見一見何某,”楚王皺眉,“我還不信了,真攏不過來?”

略一頓,“先不說這個——你說,我席上既鬧了這一出,我那位阿嫂,會低下頭過來求我嗎?”

公孫宏搖頭,“若無何某,皇後極可能為大王所屈,既有此人在左右,難了!”

楚王罵道,“蠅蚋聒噪!早知如此,就先派人除了姓何的!”

公孫宏心說,您剛剛還說“攏”,轉頭就要“除”,臉變的夠快呀!

主君類似言行,公孫早已習慣,笑一笑,“我想,若無何雲鶴,皇後也未必有請大王入覲的魄力。”

楚王一怔。

想了一想,“也是——”

“聽李肈的口氣,似乎確是何天的首尾——不說他了,咱們現在咋辦?”

“仆以為,去楊之後,誰主朝政,關鍵在一個‘勢’字。”

“勢力?”

“不錯,勢力;不過,不止於勢力。”

“怎說?”

“必須造成這樣一種局麵——”

“倒楊,出力最巨者,大王也!功勞最巨者,大王也!起最關鍵作用者,大王也!”

“一句話,倒楊,大王領袖也!”

“這就是‘勢’!有了這個‘勢’,‘論功行賞’也好,‘出於公議’也罷,朝政,都不脫大王的掌握!”

“還有,這個‘勢’,無論如何,不能叫淮南王掌握了去!”

楚王一拍大腿,“我明白了!”

“至於阿允……哼!他別想過來分我的功!”

公孫宏繼續,“‘勢’亦勢力,為達成此‘勢’,必有足夠勢力不可——要聚有心有力者於大王麾下。”

“宗室?朝士?”

“當然是宗室!”

“朝士,真正有聞望者,如衛伯玉、張茂先,咱們支使不動;沒聞望的,投過來也派不上大用場。”

“宗室就不同了——那是天然的大義名分!”

“好!”楚王快速的轉著念頭,“我想到一個人——東安公繇!”

“我這位三叔,有股子狠勁兒,同我脾性很對,一向處的好!”

“另外,吃他外祖的掛落,一直不得意,一定樂意跟我做大事的!”

“明天一早,我就去訪他!”

東安公司馬繇,宣皇帝孫,琅琊武王司馬伷第三子,因此楚王稱他“三叔”;司馬繇外祖諸葛誕,當年起兵造司馬昭的反,此所謂“吃他外祖的掛落”。

兩日後,淮南王允入覲。

淮南王從騎二百,步軍三百——這個數字,較從楚王兵馬者,剛剛好少了一半。

同一天,從楚王入覲的六百步軍,抵埠洛陽,楚王親自去碼頭迎接。

本來,這隻是“善撫士卒”,未足為異,但因為當天淮南王入覲,不少人就嘀咕了——

同樣是“迎接”,難道你不更應該去迎接你弟嗎?

淮南王入覲的流程,同楚王一模一樣:

先謁廟,再入宮,太極殿西堂叩賀新君。

出太極殿西堂,赴弘訓宮,給皇太後請安;之後,轉式乾殿,帝、後設家宴,為楚王洗塵。

但在宮外,就不一樣了。

楚王入覲,長史公孫宏拜訪何天;淮南王入覲,何天拜訪淮南相劉頌。

何天拜訪劉頌,不僅是做出“籠絡淮南王”的姿態,也因為,劉頌本人,亦是個絕對值得“籠絡”的對象。

此君漢廣陵厲王胥之後,司馬昭辟為相府掾,奉使於蜀。時蜀新平,人饑土荒,劉頌表求振貸,不待報而行,由是除名。

武帝踐阼,拜尚書三公郎,典科律,申冤訟,累遷中書侍郎,守廷尉。在職六年,號為詳平,時人比之張釋之。

後轉河內太守。郡界多公主水碓,遏塞流水,轉為浸害,劉頌表罷之,百姓獲其便利。

尋以母憂去職。服闋,除淮南相。

在官嚴整,舊修芍陂,年用數萬人,豪強兼並,孤貧失業,劉頌使大小戮力,計功受分,百姓歌其平惠。

從其“閥閱”可看出,雖出身名族,但民之疾苦,常縈於心,不避豪強,不憚逆鱗,真正既清且能!

還有,他是自有書記以來,中國最出色的律法專家。

這樣一個人,如何不“籠絡”?

籠絡劉頌這樣的人物,絕不是拍幾記馬屁、戴幾頂高帽就成了,我到底占了穿越的便宜,曉得你最大的“爽點”在哪裏?

何天非常誠懇,“冒昧造訪,實有疑惑求解於高賢。”

“不敢,請侍郎賜問。”

“今朝臣務以苛察相高,讞問或有疑議,輒各立私意,乃至刑法不壹,獄訟繁滋!”

“天愚見,刑書之文有限而舛違之故無方,故有臨時議處之製——然恐奸吏因緣,得為淺深!”

“……如之奈何?”

“子公律法大家,必有以教我!”

劉頌字“子雅”。

隻是“子公”二字……嘿嘿。

原以為何天來訪,自為商討倒楊事宜,沒想到一開口,“商討”的,居然是刑法?

而“臨時議處”的題目,又正正是己最念茲在茲者?

劉頌眼中放光,“洞見時弊!——雲中白鶴,名下無虛!”

“慚愧!”

劉頌略一沉吟,“近世以來,法漸多門,令甚不一,吏不知所守,下不知所避,奸偽者因以售其情,居上者難以檢其下,事同議異,獄犴不平——雲鶴,你說的沒錯!”

由“侍郎”而“雲鶴”了。

“夫君臣之分,各有所司——”

“頌以為,法欲必奉,故令主者守文;理有窮塞,故使大臣釋滯;事有時宜,故人主權斷。”

“主者守文,若張釋之執犯蹕之平也。”

“大臣釋滯,若公孫弘斷郭解之獄也。”

“人主權斷,若漢高祖之戮丁公也。”

“天下萬事,自非此類,不得出意妄議,皆必以律令從事!”

“然後法信於下,人聽不惑,吏不容奸,可以言政矣!”

何天默謀片刻,點頭,“‘主者守文、大臣釋滯、人主權斷’——可為十世法!”

略一頓,“罪刑法定、援法定罪——子公,你這一主張,實乃鑄刑書以來之最大成就!”

劉頌目光霍的一跳,“‘罪刑法定、援法定罪’”——精辟之至!精辟之至!”

“雲鶴,此八字,可為百世法!”

“天受教於子公耳——”

頓一頓,“大事之後,今日教誨,請子公付諸刀筆,上奏朝廷——天以為,本朝律讞,當全盤托付於子公!”

公孫宏來訪,何天一句實在話不肯拋;造訪劉頌,卻是主動封官許願了!

“抬愛甚矣!”劉頌緩緩說道,“然,頌當仁不讓!”

“子公不讓,社稷幸矣!”

今天——永熙元年,十月二十二日,算是一個劃時代的日子:

中國的法律,自此確立“罪刑法定、援法定罪”原則。

較之西方,整整早了一千餘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