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五章真名士,自風流

早前,何天已想到了自己會因殺榮晦而於士林獲名譽,但是,他沒有想到,這個“名譽”,高到了這種程度:

“羊稚舒和成文鮮沒做成的事情,何雲鶴做成了——魏晉以來,天下一人耳!”

羊稚舒,羊琇;成文鮮,成粲。前文已說過不止一次——齊王攸事件中,羊琇與成粲謀見始作俑者的楊珧,欲手刃殺之。

殺榮晦和殺楊珧,都是為一個同自己沒有直接幹係的人出頭;榮晦的分量,雖不能同楊珧相提並論,但何天殺榮晦的難度和風險,卻遠在羊琇和成粲的計劃之上——畢竟,羊、成對楊珧,是二對一,而且是“攜刃”。

另外,殺榮、殺楊,得手後,行事者,都將同樣麵臨著重大的、不可測的政治、法律風險。

真正是“不為身計”!

好!好!

值得拍爛手掌!值得“士林仰望”!

要強調的是,此時代的“士”,同南朝的、以及兩宋之後的“士”,是很不一樣的。

此時代的“士”,先秦兩漢遺烈猶在,允文允武,文官、武官,更多的隻是職責的劃分,單論“武力值”,文、武之間,並沒有明顯的區隔,武官盡有文質彬彬的,文官也盡有打架殺人一把好手的。

何天殺榮後的一係列舉動,更是對足了“士”們的胃口。

其一,以榮晦首級獻祭於衛瓘靈前,一路鮮血淋漓,招搖過市——太他阿母的帥了!

矯詔?矯詔才酷呢!

其二,闖宮上書——還是一身的血衣!聽說,他的奏疏,也被鮮血浸染!諸君,書記以來,見過如此之帥、如此之酷的人、事嗎?

以前,這一類事情,都是發生在江湖之遠,如今,廟堂之高居然得見!真正叫……“活久見”了!

以前,這一類事情,行事之人,若身手矯捷,未被當場擒殺,多立即遠遁,豈如何雲鶴者,從容血祭衛瓘之後,掉過頭,直投那個……虎口?

且“投”歸“投”,他並不是“投案”,而是得手不饒人——彼時,暫不好叫“得理不饒人”,到底還不曉得朝廷認不認他的“理”?——要求朝廷誅榮晦而獎衛瓘!

就好像他——

嘖嘖!真不曉得該怎樣形容了!

真帥!真酷!

其三,也是更帥、更酷的,闖宮之後,他立即回家,狂歌痛飲,大醉三日,“中大人”兩度登門傳諭,他都“天子呼來不上船!”

太他阿母的帥了!太他阿母的酷了!

當然,此時代,杜工部還來不及吹捧李太白“天子呼來不上船”,“帥”啊“酷”啊“活久見”啊的也不是此時代的詞兒,不過,就是那個意思啦!

在這裏,有一點,猶須明辨:

何天之陷溺於杯中物,在二十一世紀人看來,自然是“自我麻醉”“頹廢”,但此時代的觀感,卻完全不同——飲酒以及醉酒,是“名士”之“標配”,不飲酒、不醉酒,怎好自稱“名士”?

喝的愈多、醉的愈狠,世人眼中,愈有“名士”範兒!

想當年,文皇帝欲為武皇帝求婚於阮籍,阮籍為避婚,連醉六十日,文皇帝終不得言而止。

諸君,連醉六十日啊!真真我“名士”之極峰也!我輩……“實不能至而心向往之”!

醉酒醉成了“名士”,這一點,大大出乎何天的意料。

而且,何雲鶴之醉酒,同阮嗣宗連醉六十日一樣,不同於普通醉酒,其中有一個“悲憤慷慨”的意思在——

帥斃!酷炫!

何雲鶴之醉酒,有的細節,如“狂歌”者,為時人之想象,但“中大人”兩度登門而不得見,卻是事實——“中大人”者,陳才人嘛!

第三度——皇後親自出馬,這才“得見”!

皇後“臨幸”何府,既令人感歎“君臣際遇”,同時,也普遍被視為對何天的屈服,於是——

其四,真正是——不惜一身而終回天意!

何雲鶴偉光正的形象,在此得到了升華,光芒耀目!

還沒完,還有“其五”。

何雲鶴的“三不”——不上朝、不進宮、不與士大夫交往,在絕大多數朝士,都理解為:功成身退、韜晦避世。

此範少伯、張子房故事也!

何雲鶴,實乃我大晉的範少伯、張子房!

郭猗講的高興,何天聽的頭暈,心裏不由冒出一個念頭:會不會有一天,人民群眾齊聲呐喊,“何雲鶴不出,奈蒼生何?”

哈。

但,酒,是真不能再照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那種方式喝了,畢竟,肝受不了啊。

老子還想多活兩年呢。

不過數日,郭猗再次來訪——這一次,不是何天召請,而是郭猗主動登門。

郭黃門一臉興奮,“雲鶴!你的大作已經傳遍京師了!不得了!真不得了!”

何天一頭霧水:大作?啥大作?

除了殺榮那天的上書,我何曾有過啥“大作”?

哦,我還給握瑜娘子寫過一封長信,情真意切,握瑜娘子沒看,我自己先感動到了,不過,這封信,封緘之後就再未開封,目下,正躺在我的……

“嗐!就是你的那首《留別》呀!尤其是那幾句……嗯,‘寒波淡淡起,白鳥悠悠下’‘回首亭中人,平林淡如畫’……目下,整個洛陽城,都傳瘋了!”

何天先是愕然,隨即反應過來——

所謂《留別》,是他上一次“遊山逛水”、一時興起念的一首詩:

故人重分攜,臨流駐歸駕。

乾坤展清眺,萬景若相借。

北風三日雪,太素秉元化。

九山鬱崢嶸,了不受陵跨。

寒波淡淡起,白鳥悠悠下。

懷歸人自急,物態本閑暇。

壺觴負吟嘯,塵土足悲吒。

回首亭中人,平林淡如畫。

念這首詩的時候,雲英、雨娥都隨侍在旁,雨娥雖然也識字,但僅是蒙童水準,對家主的吟嘯,沒有太大的反應;雲英的程度好的多,不僅留意傾聽,還主動向家主請問,家主也很耐心、很有興致的為她解釋。

不消說,一定是雲英將此詩記了下來,然後拿到外頭,有意、無意的炫耀:看,這是俺家郎君的大作!

可是,小妞,這其實不是你家郎君的“大作”呀!

唉!我也就是沒同你說明白此詩的作者是誰……也沒法子說明白呀!此詩之作者,還要過九百年才出生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