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證實

文集隨著女人去了屋內。

曹寧看了看四周,便去了隔壁的一家小旅館,開了一間房。他要的是靠著那鳳樓的一間房。

閂上門後,曹寧親耳聽到了那鳳樓內的談話。

那屋內,兩個人快射之後,便躺在床上說著話。

“你今天真厲害,幹了好久。怎麽突然持久起來了。”女人扒在文集的身上。

文集說:“過去一直過的是刀口浪尖的事,整天的精神都高度緊張,所以那方麵不行。”

女人安慰道:“放心吧,在我這好好調養,將身體弄棒棒的。來過一小時不下火線。”

兩個人笑了起來。

“今天有什麽情況沒?”

文集拿起一支煙:“沒有。象我們這樣,執行了一次任務後,就會停止活動,潛伏一段時間,再出來行動。”

“局座還在等你的好消息呢?”

對著女人的火,點燃煙,文集說:“上次要是直接出手抓人,該有多好。”

“不是告訴了你嗎?周副局長調動便衣警察隊,與正局長發生了衝突,周副局長又不願說出來,與那正局長共享,所以兩人在酒店的一間房內吵了半個小時,等到他們吵完,出來一看,那幾個軍統人都走了。”

這個女人不是一般的技女,她不簡單。

曹寧點上一支煙,繼續偷聽。

“什麽時候讓我上岸?那種日子我不想再過下去了。”文集將煙頭丟在地上。

“快了!局座說了,你隻要完成了兩件事,他包你當上警察副大隊長。副大隊長呀,比我還高。老娘為局座接待男人,也就混了個中隊長級。”

文集抱住了那女人:“等我的功勞成了,說不定你就是大隊長了。”

“是啊!那你要盡力喲。本小姐的前途就在你的身上。”

“兩件事,第一件事不難。隻要五隊有新任務,五隊隊長就會找我,到時候就可以抓住他了。”

“那好啊!”

“第二件事就有點難。我也不知道那個人是不是黃鳥。”

隔壁的曹寧一楞,什麽說了我了?

“局座不是分析過了嗎?在上海,又比五隊隊長的職級高,有權指揮五隊行動的,肯定隻有黃鳥。你那天在廁所見到他的畫像不是他本人的像。按照你描述的外貌畫出來的畫像已經發到了上海各分局,但是各分局匯報,轄區內沒有此人。”

文集:“我猜他應該是化了裝的。黃鳥在上海這久,如果那是他的真麵目,那麽警察會記得他。”

女人:“哼!要是他用真麵目見你,那他就不是黃鳥。”

“黃鳥又怎樣?隻要他敢出頭,老子一定抓住他。拿到周局長許諾的三根小黃魚。”

曹寧悄悄地離開了小旅館。

再也沒有必要偷聽下去,已經知道了文集就是叛徒,那麽,怎麽處理就交給方傑了。

回到了老宅,曹寧給方傑發了一封電報:文集就是叛徒。

電報發完後,曹寧又想起了一件事。

既然周副局長知道了軍統人進來了,那麽他為什麽不直接抓人?

對了,那女人說,周副局長為了搶單功,沒有告訴正局長,便私自調動便衣警察隊。

兩人吵架,是井上五郎去勸的架。為此,井上五郎還批評周副局長,連皇軍也不報告。

沒報告日本人嗎?應該是沒報告日本人。

但是……

曹寧在他們吵架之前,便聽井上五郎說過:軍統的除奸隊會進來,刺殺梁鴻誌。

這……

那就說明,井上五郎得到的消息,不是文集提供的。這說明,軍統內還有內奸。

於是,曹寧又給方傑發了一封電報。

“井上從另外的途徑知道軍統第五隊的行動計劃。”

在重慶,本來端起紅酒杯準備喝一口酒的方傑,聽到又有人敲門,嚇得他一多哆嗦。

“什麽事?”

來人進來後,方傑沒有好臉色。

“處座,黃鳥急電。”

又來電了?為什麽不一次性射……說完?

方傑接過電報,等電訊人員離開後,他才去譯電報。

電報一譯出來,方傑氣的手一掃桌子。

“砰!”

酒杯被掃到了地上,發出了清脆的聲響。

破了……

方傑手顫抖著,拿起電報稿,仿佛那電報稿有千斤重。

這讓人怎麽活呀!一個就出奇了,你現在弄出了兩個。

這事,他也決定不了,隻有去向局座匯報。

戴笠也頭痛。

一個十個人的除奸隊,竟然出現了兩個內奸,那說明什麽?說明這個隊問題大了。

今後,誰敢再讓這個隊執行任務?配合的人都麵臨著危險。

“你電報曹寧,對他進行訓誡。帝豪大酒店,他親自出麵去幫第五隊,是違反紀律的。要他以此為戒。”

訓誡令到了曹寧的手上,他有苦難說。

讓他看著自己的戰友在自己的麵前去死,他經曆過。但是,這一次是四個呀。所以他才冒險行動。

曹寧知道,戴笠也是為了自己好,如果出了事,那就追悔莫及了。

不過,他對戴笠的處決文集的命令支持。

在這個命令中,戴笠沒有讓第五隊去清除內奸。因為他也不知會不會命令下達到第五隊,日本人就已經知道了。

所以,戴笠命令曹寧執行這個任務。

對於那個想打自己的主意,抓自己去獻給日本人升官發財的叛徒,曹寧巴不得他死。所以他接受了這個任務。

對於如何處理這個叛徒,曹寧有一個計劃。

想好了這一切,曹寧便在天黑後,給第五隊隊長發了一封電報:“請於晚上八點整,你與鐵柱二人潛入桃子巷3號,殺死屋內的所有人。不留活口。”

之所以晚上行動,是因為那個鳳樓,白天傭人來做事,到了晚上,傭人就回家了。

這幾天,文集天天都在八點至十一點這段時間內,去那個屋子。

曹寧之所以下如此命令,是因為那兩個人該死。

他們知道了一些事,長久下去,對軍統不利。

雖說現在第五隊分散居住,誰都不知道誰的住址。萬一第五隊的其他人在街上碰到了文集,那麽就麵臨危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