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練習書法

跑完步,身體非常的疲累,但淩菲雲心裏卻異常的亢奮。

趁著現在過目不忘技能還在,不趕緊學習還等什麽?淩菲雲衝回宿舍,立刻打開了高一下學期的英語課本,繼續學習了起來。

大約一個半小時後,淩菲雲身上那種頭暈腦脹的感覺又出現了。沒有辦法,她隻能站起來,洗了個冷水臉,然後喝點水,走動一下,扭扭脖子。

休息了幾分鍾後,為了換換腦子,讓枯燥的學習不那麽難以堅持,她放下英語課本,轉而拿起了數學。

小學時感覺數學很簡單,到了初中就有些吃力了,來到高中後發現簡直難於登天。其實這裏麵有一部分原因是一堂課沒聽懂,沒跟上,後麵就越落越遠,還有一部分原因就是,自身邏輯思維能力還是差了點兒。

不過自己現在係統兩次獎勵了邏輯思維能力+1,淩菲雲有些好奇,同時也隱隱期待著。不知道現在再看數學書,會有什麽感覺。

以前總覺得那些數學題根本就無法理解,也不知道該怎麽解,有了這個邏輯思維能力+1之後,會不會突然就明白了,答案自動就蹦出來……

然而,看了一會兒書,淩菲雲苦笑著放了下來。以前不懂的,還是不懂,並沒有奇跡發生。看來邏輯思維能力的提升也不能讓人憑空什麽都學會。

自己想要提升數學成績,還是要想其他辦法呢。

放下數學課本,淩菲雲的目光落在了一旁的語文書上。從小到大,淩菲雲的語文成績一直很好,而且可能有這方麵的天賦,她學習語文感覺非常輕鬆。

甚至,她覺得語文課本上的那些文章,都非常有趣,往往是拿到新學期課本的第一時間,就會一口氣把整本書都讀完。

語文考試的時候,她唯一丟分多的地方就是作文。但這並不是說她寫作能力太差,而是她的字太醜,扣的都是卷麵分。

因為這個被扣分,感覺實在憋屈,現在既然要徹底改變自己,淩菲雲決定好好練練字。

以前淩菲雲也想過要練字,為此還咬牙買了本字帖,不過沒能堅持兩天就放棄了。實在是越寫越感覺自己的字醜,無可救藥的那種,所以到最後,都不了了之了。

找出那本字帖,淩菲雲開始臨摹。這次她沒有像以前一樣,看一筆寫一筆,而是寫字之前,先仔細地觀察字帖上的字。觀察那些字筆畫的走勢,偏旁部首間的距離和位置,然後用心記住。

許是有了過目不忘技能,這些東西就像刻印在腦子裏一樣,當她下筆的時候,不自覺地就浮出字帖上的那些字的模樣……

當一個字寫完,淩菲雲驚喜地發現這個字竟然是自己有始以來寫得最漂亮的一個字。果然有效呢,淩菲雲受到鼓勵,寫得越發起勁了。

這一寫就寫了一個多小時,肚子傳來陣陣叫聲,已經到了無法忽略的地步。抬起手腕看了下電子表,才十一點半都不到。

太早吃中飯,晚上吃那麽一點兒恐怕更難熬,淩菲雲起身喝了點兒水,然後繼續學習。不過這次她沒有再跟著字帖練字,而是翻開一本《唐詩三百首》抄寫了起來。

一邊抄寫一邊背誦,得益於平時喜愛學習詩詞,這些古詩她基本都能懂得詩中的意思,大部分會背,現在再抄寫一遍,一個是加深印象,其次也還是為了提升自己的書法。

書法之道,既然沒有天賦,那麽除了臨摹字帖外,隻有多寫多練才是王道,除此之外沒有其他捷徑。抄寫詩詞比臨摹多了幾分趣味,一邊寫淩菲雲一邊默念,感受著詩中的意境。

“鳴箏金粟柱,素手玉房前。欲得周郎顧,時時誤拂弦……”眼前仿佛出現了一位美人端坐在玉房前,隻見她素手撥箏,金粟軸的古箏發出優美的聲音。美人心中想著周郎,時不時地撥錯了琴弦……

看注解說此處是:美人試圖博取周郎的青睞,故意地時時撥錯了琴弦。

淩菲雲覺得有些不解,想要博取別人的青睞,不是應該將琴彈得優美動聽嗎?彈錯了,人家恐怕隻會笑話吧……

或許是書上寫錯了……

不過此時年少的淩菲雲可不敢置疑權威,這個念頭隻是稍縱即逝。也許這位美人腦回路比較清奇也不一定,她現在這個年齡還不明白這其中的彎彎道道,便也不去糾結,接著繼續抄寫下一首。

一直到中午一點多,餓得實在是受不住了,淩菲雲才離開了宿舍。明天正式上課,所以食堂要晚上才開飯,淩菲雲來到學校外麵的小吃街。

一份最便宜的快餐都要十塊,淩菲雲沒有吃飯,而是買了一碗米粉。因為米粉便宜點,隻要五塊錢。

平時淩菲雲都是在食堂吃,因為食堂的飯菜還要更便宜一些,不過味道比小吃街的差許多。必竟是大鍋菜,沒滋沒味的。

這米粉筋道爽滑,湯料也是集鮮、香、辣於一體,淩菲雲情不自禁地眯起了眼睛,滋溜滋溜吃得歡快。

米粉味道不錯,再加上本就肚子餓,就感覺更好吃了,可惜還沒過癮,隻吃了個六分飽就沒了。淩菲雲把一整碗粉湯全喝了,這才滿足地放下碗。粉加湯,總算是把肚子填飽了。

吃飽喝足的滋味,真好!

吃過飯以後,外頭太陽還挺曬人,淩菲雲又回到宿舍繼續學習。

下午三點半,高一下冊英語書也全部會讀會寫了,淩菲雲伸了個懶腰。

剛站起來,宿舍門就被推開了。進來的是她同寢食的江青青,這間宿舍一共住了四個人,都是家在農村的。住市裏的同學都是走讀,不會選擇寄宿。

江青青見到淩菲雲,微微有些驚訝,不過兩人平時就很少交流,倒也沒有多問。

淩菲雲把自己的書收拾好,走出宿舍,往學校外走去。她大姐淩芳華比她大八歲,去年結婚了,夫家就在市郊,距離學校並不遠,走路的話也就一個小時的樣子。

淩菲雲想去看看大姐和小外甥,除此之外還想找大姐借點兒錢。她的鞋子本就很舊了,上次摔進湖裏泡了水,已經裂開了一道口子。這次沒回家拿生活費,實在摳不出買鞋的錢了。

她想著,下次回家拿生活費,到時候省一省把買鞋的錢還給大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