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2章 格物致知

於是我比我的姓名寫的更會寫的,是格物致知四個字,哪怕我從來都不懂這是什麽意思。

還有那篇狗屁文章,一個家境優渥受盡溺愛的蠢貨孩子,動著那狗屁不通的筆力,寫著一些自己都不相信的故事,然後教別人該怎麽做人,這真是最搞笑的事情了。

於是在我已經記不得是幾歲的時候,我上了有史以來記憶銘心的一課,格物致知。

但後來我知道,問題不出在格物,也不出在致知,更不出在有自製力,教我的人自己都沒自製力,還教別人有自製力,簡直要讓人笑掉大牙。

他要的是臣服……一個臣服於自己的小鬼,自己動一動手對方就會害怕,隻是雙方共處一室,另一個人就會不自覺的產生低人一等的意識,然後在靈魂上跪給他,就像是被打了不敢跑的黃狗。

後來我讀了一些書,發現這樣的人隻出在皇帝身上,原來如此,那時候他覺得自己是皇帝啊。

不知道是不是所謂的帝王心術,還是所謂的馭下之術,所以我父親也知道一味的打人是不行的,他得和下人做朋友。

於是他的檢查作業加了一個環節,先準備一些小笑話,然後把你逗笑,正當你戰戰兢兢的不知道該笑還是不該笑的,最後看著那好像已經不再移動的棍子,放心的笑出來的時候,他又可以立刻變臉,然後把你揍上一頓。

沒臉沒皮,這都能笑得出來。

原來施暴是不需要理由的。

頭一回知道那個人是在一次準備上學的時候,那時候我剛好十五歲,家裏父母攢了好多的錢,然後收養了一家隔壁人的女兒。

那家人就住我們隔壁,大概是一兩年前搬來的,家裏人看起來都還挺有錢的,男人帶個金絲眼鏡,在那個年代這是少見的不能再少見的,女人膚白貌美,饒有風韻,竟給人一種書香門第的大家閨秀感覺。

誰也不知道那家人是什麽樣的組合,為什麽會來到我們那個又窮又偏僻的村子。

但那家人很有錢,那對夫婦一看就是城裏人的打扮。

那個村莊來了個真正讀過書的儒雅男人,這是讓父親最咬牙切齒的事情,不光是同類遇見同類的你死我活,更多的是麵對比自己層次更好一節的咬牙切齒和羨慕嫉妒恨。

那家人也有兩個孩子,可全是姑娘,兩個姑娘我隻見過一個,皮膚白的讓我顫抖,一張臉也是滿足了少年對美好的一切向往。

但她不和我說話,即使是遇上了也不會說話,我差點以為她是個啞巴。

直到,我發現她和我一樣,她的身上有傷疤,很多。

那對夫婦隻在家裏麵出入,但是不幹活,他們也沒有地,隻靠著家境殷實支撐著。

後來撐不住了,就是那天……那個女兒被父親給買來了。

她成了後來我的姐姐。

她是個好人,父親打我之前,她都會幫忙擋著,熟練的讓我覺得恐懼,我會忍不住去想她以前是不是也做過同樣的事情。

後來我去了城裏讀書,從監獄裏離開,父親不知道是哪裏開了竅,決定讓我去城裏念書,這就是為什麽我會去讀書,而姐姐在家裏的緣故。

我不知道父親買來姐姐是要做什麽,雖然他們嘴裏念叨著是給我討個媳婦,但是我總覺得不對勁。

後來我在城裏遇到了她。

那是在差不多一年之後的事情,我已經習慣了城裏麵的生活,高中的課業對我來說很簡單,於是在上學上課之餘,我還會去城裏麵打工,給自己賺錢,好讓自己活的更自如一些。

就是在那個時候我愛上了推理小說,因為我們是一樣的,我與書中的人物大多都是一樣的,都飽含著罪孽出生,活著是充滿仇恨的活,死了也是帶著罪孽而死。

我們是一樣的,沒有什麽差別的。

就是在那個時候我遇到了她,那是在一家書店門口,她穿的非常得體,頭發梳成青春的馬尾辮,不管是妝容還是打扮都讓人渾身充電。

看樣子她也在上高中,那天她和一個閨蜜一起在書店,另一個閨蜜的存在是為了襯托她的魅力,這種手段非常常見,一個美麗的姑娘身邊總是要有個普通的綠葉,來襯托紅花的美好。

而綠葉也有自己的打算,跟在紅花身邊,可以看到更多的蜜蜂,蜜蜂在討好紅花以便采蜜的同時,也會給綠葉一些賞賜,雖然他們都很謙卑,給了綠葉一種人上人的觀感。

沒有人喜歡被踩在腳下,這世道,不是踩別人,就是被人踩,沒人願意成為後者,人人都想成為人上人。

那天,她對著自己閨蜜說:“我覺得自己戀愛了,我要去追個人,人生頭一次主動追別人哦。”

她很得意,這是一種變相的炫耀,是啊,她那麽漂亮,肯定是旁人追她的。

那類似於誇下海口的話,得到了書店眾人的矚目,她享受矚目。

可我沒想到自己也會受到矚目。

她說的人是我。

那是我突然意識到的事情,她到我身邊想要牽我的手卻被我一把甩開。

我討厭人類,我不會愛上人。

動物不會有這樣的想法,人大多時候和動物沒有差別,正如先前白落說的那樣,所謂的人,就是餓了就會吃,困了就要睡的動物罷了。

但我覺得自己是人,我不會愛上別人。

所以我讓她丟了麵子,讓她知道那些虛幻的,盈盈一握的纖弱,輕輕一觸便崩壞的鏡花水月一般的美好,下麵全是肮髒。

我像逃跑一般的逃離了那裏,但是我沒想到事情會發展到後來的那一步。

我開始收到莫名其妙的信……那時候我已經租的起外麵的房子了,所以我找了間房子住,因為便宜所以距離學校很遠,而我幾乎沒有認識其他的人。

我沒有想到竟會有人給我送信。

那信封是粉紅色的,是我永遠也不會用的色係,上麵用鋼筆娟秀的字體寫滿了。

喜歡,喜歡,喜歡,喜歡,喜歡,喜歡,喜歡。

寫滿了,整整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