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較大幅度地修改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為此,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相繼製定了《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為了規範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刑事執法活動,確保嚴格依法辦案,提高辦案質量,公安部根據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對2002年12月18日印發的《公安機關刑事法律文書格式(2002版)》(公通字〔2002〕69號)進行了修改和補充,於2012年12月19日以公通字〔2012〕62號文件印發了《公安機關刑事法律文書式樣(2012版)》的通知,要求各級公安機關認真組織學習培訓,使廣大辦案民警盡快熟悉、掌握並能夠正確製作、使用新的刑事法律文書。最高人民檢察院也於2012年12月27日印發了《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法律文書格式樣本》。公安、檢察新的法律文書式樣從2013年1月1日起啟用。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抓緊製定《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幹問題的意見》和《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幹問題的意見》。
眾所周知,公安機關要製作刑事法律文書,檢察院要製作檢察法律文書,法院要製作裁判文書,律師事務所要製作律師事務文書,公證機關要製作公證文書,仲裁機關要製作仲裁文書等,因此,製作法律文書是所有法律職業人員從事法律工作必備的基本業務能力之一,也是作為法律職業後備力量的法律學子必修的一門法學實踐課程。
目前,我國司法機關頒行的法律文書樣式有千餘種。隨著法律的不斷發展和完善,新類型案件不斷增多,法律文書的種類也越來越多。為了適用新的形勢,滿足司法實踐新的需求,進一步提高法學本科生、法律碩士研究生應對紛繁複雜的法律工作所要求的法律文書寫作能力,編者憑借多年的法學理論學習與研究,通過長年的司法實踐和課堂教學實踐,編寫了這本理論與實踐並重的法律文書寫作教程。本書與同類教科書相比,最大的亮點如下:
(1)格式權威。本書采用的文書樣式均來源於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2013年1月1日起啟用的新的法律文書式樣,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等中央政法部門和有關機構製定和頒布的最新的文書格式,極具權威性。對近幾年來一些地方法院在實施法律文書改革過程中推出的新的文書樣式,盡管部分學者極力推崇,因其未被最高人民法院所認可,本書不予采用。
(2)體例獨特。本書雖然遵循教科書的編寫規範,但並沒有拘泥於這一規範。為了增強學生對常用法律文書的感性認識,本書除了闡述法律文書的寫作理論,同時收錄了真實、生動的實務範文,還收錄了近五年畢業生的習作,並圍繞其中出現的問題進行了認真評注。這一獨特的編寫體例,突出了常用法律文書格式的學習要點,便於讀者對照學習,加深理解和記憶。
(3)重點突出。本書以公、檢、法、司等部門最新出台的法律文書格式及製作要求為藍本,以真實生動的實務範例相佐證,編撰重點放在常用法律文書的製作說明和注意事項方麵,通過範文鑒賞和批注學生習作等方式,讓讀者直觀感受法律文書的製作原理,以提高讀者的寫作技能。
(4)範文真實可信。本書編者擁有多年實務部門工作經驗,書中使用的範文大部分是編者以及編者從事司法實踐工作的同學、朋友親自製作或審批的文書,部分範文直接源自於近幾年教學活動中所收集的經典案例文書。另外,書中出現的習作點評是編者近五年所教學生撰寫和修改的有代表性的法律文書,文中還附錄了編者當時的批注。
(5)邊緣學科特點突出。編者在編寫本書時力求突出邊緣學科的特點,盡量使法律文書寫作成為一門具有法律專業性質的應用寫作學科或者是一門法學與寫作相結合的邊緣學科。
此外,本書還強調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注重掌握文書寫作規則的基礎上,加強對讀者寫作能力的訓練和培養,以期使讀者諸君能夠靈活運用所學的寫作知識,通過對真實案例範文的學習,能在現實生活中較為規範地撰寫司法文書,提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本書在編寫過程中參考了我國法律文書學界一些專家、學者的相關著述,摘錄了最高人民法院、部分省、市公安、檢察、法院、公證、仲裁機關辦理的有較大影響的大案要案法律文書,在此對上述專家、學者以及法律文書的製作者表示由衷感謝。
本書在編寫過程中得到了北京、廣東、湖南等地公安、檢察、法院、律師事務所等單位朋友的大力支持,在本書最終定稿時,編者的研究生給予了大力的幫助,在此一並致謝!
最後,由衷感謝北京師範大學出版集團編輯為本書的出版所付出的辛勤勞動。
本書參考了之前編寫的《新編常用法律文書寫作教程》(第二版)的部分內容和體例,雖然該教材在三年內已兩次出版(北京師範大學出版集團,2010年初版、2012年第二版),而且在教學中試用了五屆,得到了諸多學生和讀者的認可,但由於編者水平有限,書中的缺點與錯誤在所難免,敬請各位同仁和讀者諸君批評指正。
編者
二〇一三年四月
於北京師範大學後主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