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浩看著眼前的年約二十一二歲的女孩,麵無表情的說道:“說吧,為什麽三番四次的要找我麻煩,我和你有什麽深仇大恨?”
於芳橫眉冷對,說道:“很早以前我就說過,隻要我還活著,我就會讓你不得安生。”
“你真的不怕死?”史浩麵無表情的盯著於芳的眼睛,很顯然她並不是假把式,從她的眼眸中,確實看不到絲毫畏懼,看到的隻有無盡的仇恨,怨憤,史浩自問自己並沒有對她幹過什麽傷天害理的事,但是她為什麽就這麽恨自己,而且三年來都不說什麽原因,那種被人打還不知道原因的感覺確實很鬱悶。
“你最好現在就幹掉我,否則我還會來找你。”於芳陰冷的眼神與史浩對視著,絲毫不做退讓。
對視良久,史浩終還是先一步收回目光,被那種陰毒的目光盯著,實在是不舒服,他神色淡然說道:“趁我還不想動手,滾吧!”
史浩就是這樣,不管別人怎麽找他麻煩,他都可以忍受,隻要不動他的家人和身邊的朋友和兄弟,他會很樂意陪著一直玩下去,但要是誰敢為了找他的麻煩而遷怒到他的朋友和家人,那他絕對暴走,於芳這些年雖然沒少找他麻煩,但卻從來沒有動過他的家人和朋友兄弟,故而除了三年多前陳潸過生日那次發飆了一次,之後直到現在都還不曾發狂過。
“你會為你的仁慈付出代價的。”於芳譏諷的笑道,旋即轉身離開。
待於芳離開後,燕靜立即就拉著史浩的手臂嘰嘰喳喳的說個不停,大部分都是在陳述史浩多麽多麽勇猛,將史浩拍的雲裏霧裏的時候,又突然說他說話是如何如何裝逼,那樣子如何如何傻×,氣的史浩差點沒一巴掌煽在她那兩座擠壓著自己手臂的雙峰上,然後狠狠的揉搓。
王華,龍江,張天強,錢任豪四人被王金龍的幾個弟兄攙扶著走到史浩身邊,幾人都已經是幾年肝膽相照的兄弟,自然沒有那麽多奉承。
但龍江並沒有對史浩說什麽感謝之類的話,反而齒牙咧嘴的嚷道:“浩哥,麻煩您下次別老是玩心跳了,你早點出來會便秘啊,害的老子多挨了幾棍。”
“就是,你到底有沒有良心啊,你知道挨一鐵棍死了我多少細胞嗎?你看我潔白的皮膚都被磨成啥樣兒了,這要是讓我的馬子看到我白璧無瑕的肌膚上多了幾道傷疤,你就是萬千少女的公敵啊,就算是兄弟我也救不了你。”錢任豪指著自己黑不溜秋的手臂說道。
兄弟之間,並不需要什麽感激的言語,那樣隻會顯得彼此生疏,彼此情同手足,一個眼神,一個笑容包含的意思足以說明一起,自己人不需要什麽奉承的話語,會奉承你的人,那絕對是沒有把你當自己人,也隻有兄弟才會在你救命之後,還嫌你來的慢了。
史浩嗬嗬笑道:“那下次你們去和十幾個拿刀的人拚命,我來這裏挨棍子吧!”
錢任豪和龍江都是一愣,隨即若無其事的望著遙遙天際,錢任豪煞有其事的拍在龍江的肩膀說道:“今天的太陽好大啊。”
“豪哥眼力可真好,還能夠看到太陽,我也就隻能勉勉強強看到月球而已,哇靠,快看,嫦娥和玉兔在。”龍江敬佩的看著錢任豪,錢任豪還真抬頭往天上看了一下,頓時遭到所有人的嚴重鄙視。
看著兄弟們嬉鬧的場麵,史浩心中的陰霾也消失了一點,隻是在他心中卻逐漸鑒定了一個信念---報仇。
重新找回自己的他,才想起自己此時不該是悲傷懊惱,不該墮落消沉,而是要振作,為陳潸報仇,他要血洗鍾家,一切都是鍾天的錯,如果不是他開槍,即使自己被陳潸的爺爺抓住活著幹掉,陳潸也不會中槍。
鍾天是殺人凶手,鍾天和他的家人都該死,就算他鍾家是東山縣數一數二的大家族那又怎麽樣,這並不足以成為影響浩哥複仇決心的因素,自己年輕,有的是時間拚搏,十年不夠,就二十年,二十年不夠就三十年,三十年不夠就用一生。
以前他覺得自己的武功給自己帶來了太多災禍,但此時他卻並不是那種想法,會武功並不是錯,那些災難就算自己不會武功也可能出現在自己身上,如果失去武功,自己麵對那些災難將沒有絲毫反抗的能力,那才是最可悲的,就比如現在這種情況,如果不是自己會武功,那麽王華,龍江這群兄弟將會受到殘酷的災難,而自己也同樣會被幹掉。
這一刻,在他心中更是堅定了高中畢業就出去闖蕩的想法,隻有那樣自己才能更早的報仇,望著鍾家所在的方向,史浩嘴角不經意露出一絲陰冷的笑容,鍾家,等著吧,等待浩哥血的洗禮吧,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王華等人並沒有注意到史浩的變化,王華看著王金龍,笑著說道:“兄弟,這次多謝你了,要不是你我們今天可都要栽在這裏了。”
王金龍會意一笑,說道:“其實不用謝我,我也隻是做到一個傳遞消息的作用,那十幾個社會上的人可都是浩哥一個人撂倒的。”
說到這兒,想到方才史浩麵對十幾個拿著砍刀的青年而麵不改色,從容不迫的氣魄,他就一陣心神蕩漾,竟然赤手空拳打倒十多個拿著家夥的人,這種實力隻有親眼看到才知道有多麽駭人,對史浩的實力和魄力更是充滿著向往。
王金龍興奮的嚷道:“哇塞,你們當時是沒看到那種場麵啊,一拳過去把一個百八十公斤的人打的飛出了老遠,還連著砸倒了兩個,飛起一記鞭腿,那人的刀還沒揚起來就在空中翻著圈慘叫。。。。”
王金龍越講越是興奮,都開始手舞足蹈起來,其他人更是聽的熱血沸騰,好像身臨其境一般。
史浩笑著說道:“別整那些虛的,趕快把受傷的兄弟帶走。”
聽史浩這麽說,眾人這才反應過來,自己這時候還在戰場上呢,於是王金龍的那些兄弟一個個忙活了起來,將受傷的弟兄攙扶起來,大部分人都隻是皮肉傷,並沒有傷筋動骨,休息了這些時間,也都能夠自由行動了,於是也幫忙將一些受傷比較重的兄弟抬起來,而黃小帥那些弟兄比較可憐,一個個受傷人士隻能和同伴相互攙扶著起來。
史浩看著那些人,大聲說道:“黃小帥這種人不配在二中當老大,你們要是有想法,就過來跟王華吧,王華,龍江他們對自家兄弟怎麽樣,都是有目共睹的,你們自己好好考慮。”
見人家大哥大都不計前嫌,在敵對的情況下沒有趕盡殺絕,還能夠大度的收容自己,這種氣魄多麽難得啊,這才是老大之風。
黃小帥那些部下都是心存感激,當即就有三十四人出聲表明立場:“浩哥,當時跟黃小帥也都是他逼的,今天他做出那種事,簡直就是丟二中的臉,我們願意跟著你。”
“好,有想法跟我們一起的,可以找王華,龍江,張天強和錢任豪,今天大家都受夠了,早點回去休息,擦點藥酒。”史浩見他們都有投奔過來的意願,雖然這些人說不得多麽忠實,但這也是一個快速擴充的辦法,收容了這些人,統一二中的目標又近了許多。
王華對於黃小帥那些部下的投奔並沒有露出什麽滿意的表情,反而饒有興趣的看著王金龍,說到:“金龍,不知道你有沒有興趣過來一起。”
“我今天帶著兄弟過來,還不足以表明立場嗎?”王金龍似笑非笑的說道,說完,王華,龍江,史浩等人都大笑了起來,沒想到和黃小帥的一戰竟是因禍得福,以眼下這種形勢,要統一全校,指日可待。
那些受傷的弟兄有些已經傷到骨頭,被送到醫院治療,醫藥費是很多兄弟好不容易才湊到的,史浩他們在學校裏勢力雖大,可手裏並沒有什麽錢,因為史浩嚴格要求王華他們在學校混可以,但絕對不能去敲詐勒索那些普通學生,因為他自己就是生在貧困家庭,他能夠理解那些普通學生,再者他覺得敲詐勒索是很低級的事,靠欺壓一些普通學生獲取那點收入,實在有些過於卑劣,那隻是低級的地痞混混幹的事。
黃小帥和王華之間的決鬥,幾乎在二中混的人都知道,而黃小帥請社會上的打手,勾結樹人高中的事跡也如洶湧的潮水一般,瞬間蔓延了整個東山二中,可謂是人盡皆知,同仇敵愾的氣憤讓二中的學生都對黃小帥大加鄙視。
不到一個星期的時間,黃小帥已經是徹底的身敗名裂,學校的人還給他取了個響亮的外號--“酷狗”,因為他名字有個‘帥’字,‘帥狗’念著不怎麽順口,就用一個同義詞‘酷狗’,雖然這和某個知名網站的名字有所衝突。
牆倒眾人推,黃小帥的小弟紛紛棄他而去,絕大部分人都投奔了史浩這方,而兵敗如山倒的黃小帥身邊隻有幾個玩的好的鐵哥們,但這些人已經翻不起什麽浪了,痛打落水狗是古人傳承下來的優良美德,於是二中一些曾經受過黃小帥欺壓的人紛紛落井下石,明裏暗裏給黃小帥使壞,現在的黃小帥,儼然成為了二中的頭號公敵。
有了王金龍的加盟,加上黃小帥那些老部下,史浩這方的勢力如日中天,儼然成為二中勢力最大的一個團夥,但要統一全校,還有一個最大的障礙---陶良,在初三發展的時候,拉攏的一個合作夥伴,不是小弟,是合作夥伴。
正如當年史浩所意料的那樣,自己和陶良合作,雖然是拉攏到一個強大的合作夥伴,但同時也是培養一個強大的對手,而不出他的意料,陶良今時今日的勢力果然達到了不可小覷的地步。
不過史浩對這些小打小鬧真的已經沒有太大的興趣,一切都由王華他們去弄,隻是適時的出麵解決一些糾紛,不知不覺,‘浩哥’這個名號已經成為二中一個響當當的招牌,在二中,真的隻要報出‘浩哥’這個名號,那已經就能嚇唬很多人了。
雖然這三年史浩在二中很低調,幾乎沒什麽聲響,但人要出名,一件事就夠了,就好像‘小沈陽’出名,在春晚上一露那張委婉的小臉,一穿那條花色的七分褲,i,i的走幾步路就紅遍大江南北了,人家還整了個響亮的英文名--‘小損樣兒’。
在二中跟史浩作對,先不說他那麽龐大的勢力,就剛他本身的實力也夠所有人喝一壺的了,所以現在很多學生一被人欺負,扯開嗓子一吼:操,老子是跟浩哥,你他媽敢動我,就是動浩哥,你他媽去找浩哥打架吧!
還有很多女生也都不甘落於人後,一碰到看不順眼的男生,上前就是一巴掌甩過去,然後在那男生要發怒的時候,就那麽溫柔的一笑:別衝動哦,我可是浩哥的馬子哦,你反擊可是會很受傷哦。。。。真可謂是一笑迷倒眾生,然後那些男生就將信將疑的跑了--哦!
當然,這種事隻是發生在少部分人的身上,要都是這樣,那二中還不亂了套了。
半個月的時間,王華等人大肆擴張,因為離高考的時間越來越近,也顧不得挑三揀四,隻要你想跟我,我就來者不拒,但勢力擴張的大快,林子大了什麽鳥都有,於是,很多不必要的麻煩就接踵而至。。。。
這一日,天氣很好,夕陽很美,不時有微風吹過,很是涼快,學校正在舉行畢業前夕最後一次籃球對抗賽,高三的十個班輪流對抗,比賽規則淘汰製,勝者繼續,敗者淘汰,今天正是史浩所在的七班和陶良所在的三班對抗。
二中的籃球很時興,男生喜歡打,女生酷愛看,二中女生找男朋友第一選擇就是打籃球的男生,她們都覺得打籃球的男生特帥,於是很多不會打籃球的男生為了找到女朋友,也都前赴後繼的加入了灌籃高手的行列。
打的人多了,看的女生也就更多了,看的女生更多了,加入籃球行列的男生又跟著增加了,於是就形成了一個死循環,總之在二中想快速找到女朋友,就快去打籃球吧,當然,籃球技術太爛,那也是要遭女孩子鄙視的。
史浩單獨坐在樹下靜靜的看著在籃球場上飛奔的學生,還有圍在籃球場上觀看且不時因為一個帥氣的學生做出一個帥氣的上籃而做出一些帥氣的跳躍動作。
史浩雖然不再消沉度日,但心裏依舊無時無刻不再思念那個俏麗的身影,陳潸為自己擋子彈的一幕在他的腦海中永遠是那麽清晰,直到中槍的那一刻,她仍在向自己解釋她沒有出賣自己,甚至在閉眼時,她都沒有露出絲毫後悔的神情,而是帶著淡淡的,滿足的笑容。
每次想到這些,史浩心中對鍾天,對鍾家的仇恨就越發的深刻,他曾暗暗發誓,不將鍾家連根拔起,他誓不為人。
“嘩!!”
突然又是一陣驚歎聲,史浩抬頭看去,正見三班身高一米八許的陶良單手抓住籃筐,籃球還在地上蹦躂著,而周圍的女生一個個雙手捧著臉,一臉花癡的看著抓在籃筐上的陶良,而技術不錯的龍江正倒在籃筐底下,抬頭憤怒的看著陶良,史浩雖然沒有看到真實情況,但是也不難想象,肯定是陶良進攻,龍江防守,然後陶良扣籃,龍江挑起蓋帽卻被震倒在地。
兩班的實力顯然相差很大,比賽隻剩下五分鍾,但比分卻相差了二十多分,七班完全是一麵倒的形勢,在陶良的快速攻擊下,也隻有技術不錯,身體素質被史浩訓練的強韌無比的龍江有餘力抵擋,但籃球是五個人的運動,龍江一人的力量在五人麵前顯的很無力,這時候七班的那些籃球隊員已經累的根本不想再跑了,看到二十多分的差距,根本就沒有信心打下去了,除了龍江,其他四個學生都有氣無力的跟著籃球跑,防守和進攻完全沒有一點節奏和章法。
三班的人玩心打起,一個中鋒站在內線,其他四個人都站在三分線外,圍著三分線擺成一個弧形,就那樣來回傳球,玩味的看著七班的學生為了搶奪籃球像個傻子一樣跑來跑去的爭奪,等到二十四秒時間快到的時候,就突然把球傳到內線,又內線的中鋒得分。
七班的籃球隊員雖然憤怒,但也無可奈何,實力的差距擺著那裏,傳球被截,運球被斷,投球被蓋,投出去籃板又搶不到,這還怎麽打,越到後麵越是沒有自信,越覺得喘不過氣來。
三班卻是越戰越勇,變著法子玩弄七班的籃球隊員,龍江氣的差點膀子一挽,不打籃球,想開始打人了,但這是籃球運動,他不想變成一場轟動全校的群毆,他可不想別人說浩哥的人都這麽沒有素質,藍球打不贏就打人,隻能強忍著被他們羞辱,籃球場上可是站著幾百個人看啊,這下丟人丟大發了。
觀看的學生都不禁搖頭笑了起來,七班在學校是挺吃香,但在籃球方麵,卻是差的太多了,三班的女生和男生更是瘋狂的大叫大嚷,陶良的兄弟更是肆無忌憚的譏諷,汙言穢語的打擊,有陶良這個頂梁柱,他們可不會怕七班的龍江,王華,畢竟陶良的勢力也很是不凡。
史浩忽然起身走了過去,走到七班的體育部長身前,說道:“隨便換個人下來,我上。”[第二卷 瘋狂的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