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縮短工作日是不可避免的,在這種情況下,要想獲得更多的剩餘價值,就隻能增加勞動強度,縮短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在馬克思的論述中,這就是相對剩餘價值的生產,這時空間規劃就顯得非常重要。當必要勞動時間隨著勞動生產率的發展而日益縮短時,就會增加工作之外的自由時間,正如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誌意識形態》中所說的,生產力的發展與自由時間的增加,為人的自由發展提供了可能性,可以說,自由時間是人的自由發展的境域。

但這並不意味著縮短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就必然地會帶來自由時間的增加,這個過程仍然是內在充滿矛盾的辯證過程。勞動生產率的提高會帶來勞動強度的提高,這意味著機器在現代生產中的地位與作用日益突出,這是馬克思在論述相對剩餘價值的生產時,將分工、機器、大工業納入進來的原因。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在勞動時間的意義具有雙重效果:一是有延長勞動時間的要求。機器的運轉具有不需休息的特征,因此依附於機器的勞動者最好也不用休息,才能最大限度地發揮機器的生產職能。工人之間的輪流倒班解決了這一問題,迫使工人在同樣的時間內增加勞動消耗,提高勞動力的緊張程度,更緊密地填滿勞動時間的空隙。雖然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減少了,空閑時間增加了,但這是以勞動力的高度緊張為前提的。這一點到了19世紀末20世紀初更為明顯。

隨著泰勒製的發明與福特主義的推廣,勞動強度的加大和勞動力的緊張,工人的空閑時間也增加了很多,但這種空閑時間並不意味著工人有了發展自由個性的“自由”時間。正如盧卡奇在《曆史與階級意識》中所討論的,機械化的生產使人越來越成為機器的附庸,從肉體到心靈都被物化了。葛蘭西同樣意識到這一問題。他在論述泰羅製與福特主義時就指出:“泰羅的確極端恬不知恥地表達了美國社會的目的:在勞動者中間發展機器的和自動的技能至於最大程度,打破要求一定程度地發揮勞動者智力、幻想和主動精神的熟練和專業勞動的舊的心理生理關係,把一切生產作業都歸結到它們的體力和機器的一麵。”[29]為了緩解這種物化的肉體與精神,空閑時間成為工人的自我放縱時間,酗酒與性放縱成為工人緩解壓力的方式。而對於福特主義的生產過程來說,工人這種自我放縱是不利於生產的順利進行的。“美國的工業家所關心的是保持工作者經常的體力效能,保持他的肌肉的和神經的作用;他的利益是有一個穩定的集體”,“需要工作者‘合理地’花費更多的錢來維持和更新自己,並且盡可能地加強自己肌肉和神經的工作能力,而不是為了破壞和損毀它。於是反對酗酒這種破壞勞動力的最危險的原因就成了國家的職責”。[30]因此,機械勞動的強化,很可能會導致一種極端的情況,這就是馬爾庫塞所說的,導致人的單向度發展。與這種單向度發展相一致的,就是在休閑時間裏,人沉迷於物化社會的各種消費與休閑規劃中,這是福特主義之後、消費社會興起時的一個重要問題,鮑德裏亞關於消費社會的批判,在這方麵做了有益的探討。當然,這些問題已經超過了《資本論》第一卷的直接問題域,我已在其他地方進行了探討,這裏不再論述。

因此,必要勞動時間的縮短並不必然地意味著自由時間的延長,這是當代西方馬克思主義已經論述過的問題。但從另一個層麵也可以設想,當工人可支配的時間增多時,即使這些時間已經被消費社會所規劃,但還是為人的個性的自由發展提供了一種可能性的境域,即使是量的積累,也很難說就不會造成質的變化,就像商品交換從量的積累導致了其質的變化一樣。但當這種變化降臨時,它必須是社會存在層麵的結構性轉變,就像馬克思在《政治經濟學批判大綱》中關於三大社會形態的論述一樣,這是一種結構性的關係轉型。應該說,隻有在這種結構性的關係轉型中,必要勞動時間的縮短才會帶來自由時間的增加,與此同時,必要勞動的性質也發生了變化,這就是馬克思在論述共產主義社會時所說的,勞動成為一種需要,即成為體現人的個性與本質力量的需要。這種時間轉變的節點,馬克思設置了兩個內在的條件:一是資本邏輯達到了自己的極限;二是無產階級能夠意識到自己就是改變這個社會的主導力量。這兩個條件合而為一時,才可能導致根本性的社會變革,必要勞動時間的縮短才能真正成為人的個性發展的時間之維。這當然是一種文明樣式的轉變,隻有在這一新的文明樣態中,自由才會現實地體現出來。

[1] 參見俞吾金:《物、價值、時間和自由——馬克思哲學體係核心概念探析》,載《哲學研究》2004年第11期。張雄先生在《時間維度與資本邏輯的勾連》(載《學術月刊》2006年第10期)將時間與資本邏輯聯係起來討論,主要是從現代思想出發對馬克思的時間與資本的關係進行討論。

[2]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5頁。

[3] [德]海德格爾:《存在與時間》,陳嘉映、王慶節譯,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87年版,第390頁。

[4] [德]海德格爾:《時間的概念》,Cahiers de l’Herne,1983,第37頁。轉引自[法]貝爾納·斯蒂格勒:《技術與時間》,裴程譯,譯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252頁。

[5] [德]海德格爾:《時間的概念》,Cahiers de l’Herne,1983,第48頁。轉引自[法]斯蒂格勒:《技術與時間》,裴程譯,譯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271頁。

[6]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47頁。

[7]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443頁。

[8]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51頁。

[9]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51頁。

[10] [德]海德格爾:《存在與時間》,陳嘉映等譯,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87年版,第394—395頁。

[11] 參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17—218頁。

[12]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25—226頁。

[13]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28頁。

[14]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30頁。

[15]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97頁。

[16]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08頁。

[17]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33頁。

[18]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34頁。

[19]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69頁。

[20]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73頁。

[21]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82頁。

[22]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04頁。

[23]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76頁。

[24]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46頁。

[25]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49—350頁。

[26] 在第二卷中,馬克思對資本生產過程的時間進行了更為細致的區分,如勞動時間與生產時間的區分、勞動時間與勞動期間的區分,另外還論述了流通時間、周轉時間等。

[27]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66頁。

[28]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67頁。

[29] [意]葛蘭西:《獄中劄記》,葆煦譯,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403頁。

[30] [意]葛蘭西:《獄中劄記》,葆煦譯,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40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