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鯉朋友不算多, 也很少來金域這種地方,她是那種安靜到近乎內向的性格,學生時代就是標準的乖乖女。工作後, 閑暇時她更喜歡養魚、種花, 還有做瑜伽練習,家裏的陽台上擺滿了溫鯉養的多肉植物,每一盆都胖墩墩的,長勢良好。

傅染寧曾半開玩笑地說, 鯉鯉這是在提前享受退休生活。

出租車開到桂坊西路, 臨近路口的位置,就不好再往裏走了,太堵, 而且長街兩旁停著不少豪車, 萬一蹭到哪個,司機得賠到吐血。

鄭嘉珣降下車窗吹了一路的風,長發微散,不見淩亂,反倒風情萬種,這會兒也不知道是清醒了,還是醉得更迷糊, 清瘦單薄的身形落在晚風裏, 像一隻迷路的蝶。

她推門要下車, 溫鯉拉住她的手臂, 溫聲勸她:“嘉珣, 我們回家好不好?別鬧了。”

金域是附近最出名的一家店, 據說, 僅燈光效果設計, 就砸進去了上千萬的預算。

鄭嘉珣站在機械鯊魚形狀的燈光招牌下,捋著頭發對溫鯉笑,她說:“小妞,你是不是覺得我在跟陳鶴迎賭氣,故意糟蹋自己?不是的。我愛他,但我也愛自己。你看,我這麽年輕,又漂亮,身材也好,不抓緊時間享樂,難道要等到一把年紀去跳廣場舞嗎?”

溫鯉發現,在講道理這方麵,她完全不是鄭嘉珣的對手,她隻是有些不安。

鄭嘉珣抬手,指尖纖細柔軟,逗貓似的勾了勾溫鯉的下巴,說:“你就是太乖了。小朋友,你要學著壞一點,讓陳鶴征拿不準你的想法,這樣的戀愛才更有意思。更何況,心情不好的時候,就要出來玩,蹦蹦跳跳沒煩惱!”

溫鯉想到鄭嘉珣先前說過的話,下意識地追問了一句:“陳鶴征真的在這兒?”

說到陳鶴征,溫鯉的表情透出些許忐忑,又乖又清秀的模樣,在朗姆酒味道的光線下,顯得格格不入。

鄭嘉珣一向能折騰,她愛熱鬧,也愛混亂。陳鶴迎口口聲聲說不希望她學壞,行動上,卻逼著她變成了一個妖精。

而妖精最喜歡做的事,就是抓住一隻兔子,逗她,撩撥她,看她惶惶。

生活太無聊了,鄭嘉珣想,應該找點樂趣。

於是,她眨著眼睛,唇角彎起,勾出一抹壞笑,指著身旁變頻閃爍的燈牌,給溫鯉講了一段往事。

“陳鶴征在這裏辦過一場生日宴,當時小少爺心情好,拿著吉他上台來了段solo,時長大概三分鍾,被人拍了下來,發在群聊裏。幾百人的那種夜店微信群直接瘋了,男男女女,全在打聽他是誰,什麽時候還出來玩,能不能認識一下。再後來,那些人說上千萬的燈光效果,不及他一個人矚目。”

那樣子的陳鶴征,野性不羈,百無禁忌,溫鯉也曾見過,在大學的時候。

舞蹈學院和桐大離得近,女生宿舍夜聊,最常提起的人就是他。

他在學校的體育館打球,黑發汗濕,手臂上肌肉線條嶙峋鮮明。他穿著黑色的衛衣,身形挺拔,自夜場中攢動搖擺的人潮間穿過。

頻閃燈忽明忽暗的光影下,他側身,半回頭,深邃漆黑的眼睛,映出跌宕的世界。

身旁錦繡如灰、鮮花著錦,獨他一人,安靜、冷感,眉眼有霜雪。

那一瞬的張力,是驚人的。

溫鯉眼前忽然閃過鍾縈的臉,表情淡淡,桀驁率性,同時,她心裏湧出一個大膽又荒唐的想法——

如果,她也變成那個樣子,一身反骨,鮮明又熱烈,是不是就不會再患得患失?

成為一個壞孩子,是不是就會變得更勇敢?

壞一點,就會有更多偏愛嗎?

鄭嘉珣瞳仁清亮,指尖壓住溫鯉的唇珠,輕輕地,點了點,她笑著:“陳鶴征要是在裏麵,你就進去把他抓出來;他要是不在,你就痛痛快快地玩一場。夜晚那麽長,這才剛剛開始,何必急著回家種蘑菇?”

說完,鄭嘉珣握住溫鯉的手腕,帶著她往燈光最厚重的地方走。

*

一腳邁進金域的大門,似乎就再也分不清晨昏晝夜。

這裏永遠熱鬧,屏蔽天光,電子音瘋狂震顫,舞池裏冒著煙,人群高舉雙手搖擺不休。

室內,賽博朋克的設計風格極具科技感,卡座像太空艙,冰冷的藍、小眾的青,以及混沌曖昧的紫,各色光柱掃過人群,年輕男女五官妖豔,卻又麵目模糊。

鄭嘉珣是金域的常客,她一進來就遇到相熟的酒保,襯衫挺括的帥氣小哥哥給她指路,說:“那幫人在包廂呢,等你半天了。”

電音太重,說話全靠吼,鄭嘉珣點頭,吹著口哨,順便摸了一下男生的臉,揩油揩得光明正大。

小男生也不生氣,還朝她自薦,說:“我新學了一款雞尾酒,一會兒你來,我調給你嚐嚐,不收錢。”

鄭嘉珣笑了笑,沒拒絕。

真是個縱情聲色的好地方啊,沒有委屈,沒有不甘,沒有輾轉反側,隻有一宵暢快,不問來日。

金域的包廂數量不多,開間寬敞,價格也貴得離譜,裏頭應有盡有,甚至擺了水果和甜品的自助餐台。

昏暗的光線下,十幾個年輕男女互相碰杯,骰盅搖得嘩嘩作響。

鄭嘉珣一進去,就被一個叫艾米麗的女生抱了個滿懷。鄭嘉珣順勢將溫鯉從身後推到人前,說:“這是我妹妹,帶出來玩,我顧不上的時候,你要罩她,別讓人灌她酒。”

艾米麗身材豐滿,也不知是妝化得好,還是混了血,眼窩很深,眼睛特別大。她抬手比了個OK,不等她說話,旁邊一聲驚叫:“臥槽,這不是上次在四時同春遇見的那女的!”

話音響起的同時,一個滿腦袋金發的男生從沙發上跳起來,兩步躥到溫鯉跟前,笑得熱絡又妖孽:“小妹妹,還記得我嗎?”

卓嶼自稱桐桉夜店扛把子,愛組局也愛湊局,恨不得24小時都在夜店裏泡著。

他對溫鯉印象極深,能讓陳鶴征失控的女孩子,卓嶼就見過這一個,所以,這樣暗淡的光線下,也能一眼認出來。

鄭嘉珣有點意外,挑眉看溫鯉:“你們認識?”

溫鯉對卓嶼沒什麽印象,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但是,提到四時同春,思路從陳鶴征身上發散開,她倒是想起來了。

當時,卓嶼是跟在陳鶴征身後的。

於是,溫鯉點頭,謹慎地回答說:“見過一次。”

“嗨,別說得那麽生分麽。”卓嶼笑著,“阿征一見你,臉色全變了,醋勁兒那叫一個大,我都驚了,陳鶴征居然會吃醋?後來,他又一個勁兒地灌酒,把自己灌到胃疼進醫院,要不是親眼所見,誰跟我說我都不會信的。”

旁邊有人搭腔:“你少造謠!當我們不認識陳鶴征?”

“我親眼看見的,”卓嶼回身,在那人肩膀上杵了一拳,“狗才騙你!當時,阿征從餐廳出來直接就送醫院了,迎哥打電話給我興師問罪,我腿都哆嗦。陳鶴迎哎,惹急了他,我吃不了兜著走!”

旁邊的人笑著哄他:“瞧你那點兒膽子,不夠丟人的!”

卓嶼噴他:“你膽子大,你敢去惹陳鶴迎?”

溫鯉站在那些人周圍,卻又像跟他們隔了維度,耳邊亂糟糟的,全是雜音。

後來,卓嶼又說了些什麽,她完全沒聽清,心耳神意之間,隻剩下一個念頭——

原來,當初陳鶴征突發胃疾,送醫急救,是因為她。

原來,在他們剛剛重逢的時候,陳鶴征就已經開始動搖,心軟。

麵對溫鯉,他似乎永遠做不到徹底絕情。

作者有話說:

感冒,頭暈,一天好幾十個噴嚏,實在寫不動了,所以,字數有點少。

明天盡量多寫點。

晚安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