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化解基層社會矛盾的適用原則

原則是根本性的問題。不同的原則會產生不同的觀察問題、處理問題的視野和方法。有效化解基層社會矛盾,應當遵循社會矛盾化解的普遍規律,把社會矛盾化解放在世界多極化、經濟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深刻認識和總結世界不同國家和地區這方麵的經驗和教訓,找到一些共性的原則和有益做法,為我所用。更重要的是,必須遵循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的特殊規律,從中國由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深刻變革的大背景出發,根據我國曆史傳統和現實基本國情,找到化解基層社會矛盾應遵循的適用原則,深入探討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的理念、思路、任務和舉措。

一、科學認識原則

有效化解基層社會矛盾,首先要求我們要科學認識當前的基層社會矛盾。

為什麽現在是社會矛盾的多發期?因為一般這個時期是社會體製轉軌的階段,它集中了不同體製下的矛盾;我國正處於結構性調整時期,這個階段人們的生存問題沒有完全解決,發展問題又大量出現,它們交織在一起就會形成矛盾的“大合唱”;這個階段大多數人在脫離貧困之後,許多新的需求迅速凸現出來,對社會有了更高的要求,而社會卻難以立即使之得到滿足,因此新的矛盾不斷出現。可以說,我們正在步入一個“風險頻發”的社會。當代中國正麵臨著市場化、工業化、現代化和社會主義製度改革多重任務濃縮於同一時態的特殊情形,這一特殊情形決定了我

國在把現代性注入社會轉型的同時,容易引發諸多不確定性問題的出現,甚至誘發各種矛盾和衝突的產生。德國社會學家烏爾裏希·貝克對社會風險的本質、形式和威脅作了深刻分析,他認為人類社會正在進入一種新的曆史時期—風險社會。“風險是個指明自然終結和傳統終結的概念。或者換句話說:在自然和傳統失去它們的無限效力並依賴於人的決定的地方,才談得上風險。風險概念表明人們創造了一種文明,以便使自己的決定將會造成的不可預見的後果具備可預見性,從而控製不可控製的事情,通過有意采取的預防性行動以及相應的製度化的措施戰勝種種(發展帶來的)副作用。”也正是由於這樣種種的原因,這個時期的社會矛盾具有多發性、多樣性、多變性等特點,較為複雜。

因為這個時期的社會矛盾非常複雜,許多問題看似如此,其實有更為深刻、更為複雜的原因,這些原因包括群體的和個人的、曆史的和現實的、利益的和心理的等許多方麵。在社會轉型期,我國的所有製結構、產業結構和經濟結構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深刻地改變著我國傳統的社會結構和社會心理,原來相對穩定的、單一的社會結構和社會心理,經過一係列的分化、組合和震蕩之後,呈現出差異性、多樣性、失衡性和複雜性的特點,同時出現產業結構快速轉型、社會利益格局劇烈變化、政治體製不斷應對新的挑戰的局麵。有的問題用某種辦法處理了,又可能引起另外的連鎖反應。事實證明,忽視了問題的複雜性,對某種社會矛盾隻

是作直觀的定性判斷,進行簡單的處理,往往不能解決矛盾,反倒會導致進一步複雜化。

要避免簡單化,就要善於把問題放在時代的大背景下來分析。係統地剖析矛盾產生的原因,站在改革開放和社會和諧發展的大局上,對相關問題有計劃有步驟地整體加以解決,這樣才能避免頭痛醫頭,忙於應付。同時,還要注意到每個問題都有其具體的原因,並不能套用一種分析模式。隻有弄清其具體的背後的症結,才能找出有效的辦法,有針對性地加以解決。例如,對於社會收入問題,籠統地談“差距擴大”是不恰當的,因為人民群眾反對的是通過不正當途徑所獲取的非法收入,並不是正常的勞動經營所產生的合理收入差距,因此應該重點打擊和限製非法收入,保護合法收入。也隻有這樣,才能鞏固和發展改革開放的成果。

對於解決基層矛盾的方式,必須轉變過去倚重行政管理的思維方式,積極探索矛盾化解的新途徑、新載體和新辦法,更多地運用科學、法律、民主的手段,綜合運用民主協商、群眾路線、說服教育等方式,通過平等地溝通、協調、引導等辦法來進行化解,推動矛盾化解更加規範有效。不必諱言,我們以往關注的側重點是穩定問題,還沒有上升到如何促進社會和諧的層麵,以致在維護穩定的過程中甚至出現過一些激化社會矛盾、加劇社會衝突的現象。因此,“我們不讚同為了穩定而穩定,而主張積極調節社會矛盾,化解社會衝突,用社會和諧的觀念來認識和對待社會穩定問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