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黃色的便利貼在平常的生活中普通又常見,幾塊錢就能買一厚遝,上麵用中性筆潦草畫的箭頭也平平無奇,但放在迷宮這個背景下,就是參賽者的救命稻草,是他們的指路明燈。

前人摸索出的道路會給後人帶來無盡的福祉,更何況是時望他們這樣無論何時都能為別人著想的人,但是人群中不可避免的滋生著罪惡,即使都是同胞,也會產生異心……

“老公!老公你快看,這邊牆上貼著東西!”穿著藍色吊帶裙,兩腳踩著夏季涼鞋的短發女生驚喜的拍著身邊男生的肩膀,另一隻手使勁指著左邊的牆壁。

男生也不過是二十出頭的年紀,戴著黑框眼鏡,穿著格子衫,看起來好像還是個大學生。

盡管倆人已經互稱老公老婆了,但他們還隻是一對年輕的戀人。

男生順著女友的手看過去,目光落在那張便利貼上,“箭頭?”

“對呀,肯定是指向出口的。”女孩摟著他的胳膊催促道:“咱們快走吧,遊戲時間快到了。”

男生看了看表,臉色也很糾結,過了會兒他還是決定選擇相信這個“路標”,和女友一起向箭頭的方向走去。

但走了沒幾步,男生忽然又鬆開女生的手,折返回來把那張便利貼撕了下來,塞進了兜裏。

女生奇怪道:“你幹嘛撕掉它?萬一後麵有其他人過來,不是也可以跟著一起走嗎?”

“就是因為這個。”男生眼神沉沉的道:“我們既然被稱呼為參賽者,那麽這遊戲很可能就是個比賽。”

“也許勝利者的名額是既定的,未來隻有極少數人能獲得活下來的權利,我們一定要成為極少數人中的一個,所以現在必須得盡可能的減少競爭對手。”

“哪怕是不擇手段。”他篤定的道:“別人多死一個,我們活下去的幾率就大一分。”

外人的生死關他什麽事兒,人人都是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隻要顧好自己就夠了,對於潛在的對手,更是要及時扼殺在搖籃裏。

但女生好像有點兒被嚇到了,結結巴巴的道:“可,可是……”

“好了,別耽誤時間了。”男生拉起女生的手,緊緊握住,“趁別人還沒來,我們快走。”

他們沿著箭頭的指示向前走去,七拐八拐,走過無數個岔路口,每看到一張便利貼就撕下來一張。

女生走得很慢,姿勢也有些怪異,一瘸一拐的。男生低下頭,發現她的腳指和腳後跟已經被涼鞋磨破了,滲出了不少鮮血。

男生二話沒說,脫下自己的運動鞋,“你先穿我的,我的鞋大,不過比穿涼鞋舒服。”

女生感激的笑了笑,蹲下身來換鞋。

這時候她才發現地板上散落著一些淺褐色的粉末,她用手捏了捏,感覺像是什麽食物的碎屑。

男生低頭看了她一眼,“怎麽了?”

女生沒把這些東西放在心上,搖了搖頭,“沒事兒。”

兩人繼續往前走,男生光著腳,手裏拎著女生的涼鞋,女生摟著他的手臂,緊緊的靠著他,不安的注意著周圍的動靜。

在撕下最後一張便利貼之後,他們終於看到了那扇掛著出口牌子的大門,男生臉上的表情雖然還繃著,但身體一下子放鬆了下來。

女生高興的踮起腳用力的親了他一口,幾乎是喜極而泣,“老公,我們終於找到出口了!我好餓,等出去了你還做紅燒魚給我吃好不好?”

這時候男生臉上才有了點兒笑影,低頭看著自己的女友,“好啊。”

就在這時,忽然的……砰!!

一顆金色的黃銅子彈以一個肉眼無法捕捉的速度射入了男生的太陽穴,又從另一側鑽出,在他腦袋上開了一個血肉模糊的洞,一串鮮紅的血花隨著子彈拋灑了出來。

男生臉上還維持著那清淺的笑容,身體晃動了兩下,才怦然倒地。

溫熱的鮮血濺在了女生臉上,她像是沒反應過來似的,呆呆地看著男生倒下,看著這個上一秒還鮮活的、有溫度的人倒在地上,變成了一具再也不會動,不會說話的屍體。

“啊啊啊!!”女生驚恐的睜大眼睛,癱坐在地上,雙手死死捂著腦袋,驚聲尖叫起來。

一個高大的人影從角落裏顯出身形來,他一聲不響的來到女生身後,槍口瞄準了她的後腦。不過男人稍微猶豫了一下,似乎覺得這不值得自己浪費一顆子彈。

於是他收起槍,信步走到男生屍體前,從他兜裏拿出那一堆被揉成團的便利貼。

“我還得謝謝你,正好省得我進去一張一張的撕了。”嚴霆隨手掏出打火機,點燃了這堆便利貼。橙色的火苗迅速的舔上黃色的紙頁,將它們燒為灰燼。

有幾頁殘頁隨風飄到男生屍體上,殘留的火星引燃了他的衣服,燒了起來。

女生像是猛然清醒過來一般,哭著向他爬過去,直接用手去拍打他身上的火焰,泣不成聲的叫著:“不要!不要!快滅掉…老公,老公……”

她趴在男生屍體上,緊緊的抓著對方還有餘溫的手,把臉貼在了他的胸口。

嚴霆甚至都沒有再看他們一眼,便轉身離開了。

他殺的人太多,造的惡也太多,生離死別這種程度的橋段,已經無法讓他那顆冰冷堅硬的心被觸動了。

後來又有些人憑借運氣,或者是自身的洞察力與智力,找到了出口。

他們目不斜視的走向出口,表情麻木的經過女生和屍體旁邊,沒有留下哪怕一個同情的目光。就好像躺在那裏的屍體曾經不是他們的同類一般,他們路過的隻是一隻毒死的老鼠,或者一隻被咬死的小鳥。

迷宮出口就在離女生不到二十米的地方,但是她隻是躺在男生屍體旁邊,拉起對方的胳膊搭住自己的肩膀,把臉貼在了對方不再有心跳的胸口上。

一直到時間耗盡,迷宮遊戲結束,她都沒有離開。

這場遊戲一共有一千個完全相同的迷宮,每個迷宮的參賽者有一百到兩百個不定,時望所在的迷宮最後存活一百二十五人,單從概率來說,和其他迷宮並沒有什麽不同。

“存活率15%。”齊哲看著腕表上的通知,平靜的道:“人數減少的速度在逐漸變緩。”

之前那幾場遊戲,存活率幾乎是斷崖式的暴跌,但從最近開始,存活率降低的速度越來越慢了,每次都維持在五根手指都能數得清的個位數裏。

“那是當然了,現在還能活著的都是篩選下來的精英,肯定不容易死。”陸餘星端著咖啡坐在藤椅上,仰頭看著天花板,微微晃著椅子,“這是好事,也是壞事。”

齊哲明白他的意思,他們不得不承認,在這種環境下,拋棄道德與法律觀念的壞人比好人更容易活下來。如果說在現代社會中好人占據大多數,那麽在這座島上,惡人的數量恐怕已經達到了三分之一。

光這樣說可能心裏還沒有具體概念,打個比方來說,你在這島上每碰見三個人,裏麵都可能有一個窮凶極惡的殺人狂。

這和第一場遊戲裏被迫殺人是不一樣的,壞人是純粹的惡,而壞人中的精英,對普通人來說絕對是毀滅性的存在。

而更令人感到悲哀的是,有些人在上島前可能隻是個普普通通的上班族,是誰的父母,是誰的兒女,但在這短短一個月的潛移默化中,已經變成了不折不扣的惡魔。

時望並沒有參與這場討論,他躺在雙人沙發上,蜷縮著裹著一條毯子睡著了。

昨晚他一直在擔心迷宮內部的情況,也忐忑不安的等著存活率的播報,幾乎是一夜沒合眼,但早上太陽升起來之後,他就撐不住了,本來隻是想在沙發上稍微眯一會兒,結果一閉眼就睡了過去。

毯子是齊哲給他蓋的,早晨的空氣還比較涼,睡著的人不蓋被子容易感冒。

在這樣的溫暖中,時望久違的夢到了很小的時候發生的事情。

也許是備份數據將他的靈魂攪得天翻地覆,一些幾乎是完全忘記的東西,也在此時慢慢顯出模糊的影子來。

在他很小的時候,可能剛上幼兒園,爸爸媽媽經常一起出差,隻能把他送到托兒所裏暫住幾天。

每逢這個時候都會有個長得特別好看的男人接他去玩,有時候帶他去遊樂場,有時候去水族館,天氣不好的時候,會帶他到很大很大的房子裏,有許多穿著黑白裙子的漂亮姐姐和可愛的貓貓狗狗陪他玩。

時望很喜歡這個人,顏控本性從幼年時期就根植於骨子裏,就算爸爸媽媽一百遍一千遍的叮囑他不要跟陌生人說話,但他還是像個小尾巴似的傻乎乎的緊跟在男人身後,用小手拽著他的衣服叫他叔叔。

那時候的時望還不知道這個男人是誰,不知道他的身份地位,更沒有意識到他是怎麽如此輕易的把自己從審查嚴格的托兒所裏帶出來的。

隻是這個男人長得好看,時望就願意跟他玩。

陰雨天氣,他坐在厚厚的羊毛地毯上搭積木,一邊搭著,一邊伸手抓著精致的小蛋糕塞進嘴裏。

爾後他又注意到了坐在沙發上看書的男人,於是費力的站起來,吭哧吭哧的跑到他跟前,抓著他的衣服往他身上爬。

手指上殘留的奶油抹到了男人價值昂貴的西裝上,在布料上留下幾個明顯的手印,但對方並沒有生氣,而是放下書抓起時望的後衣領,把他拎到了一邊。

男人看著他笑了笑,有些歎息的道:“還真是一點兒都沒變,跟上輩子一模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