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有這麽兩句話:這世界上有兩種女人是不快樂的。

第一種女人,她們知道自己很漂亮,所以常常不能擺正自己的心態,總是無法滿足自己心中的yu望,所以最終總是得不到快樂。

第二種女人,她們知道自己不漂亮,所以總是缺乏自信,同樣也不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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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忘了這話是從哪裏聽來的,但總覺得很可笑。如果按照這個道理來說,那這世界上,就沒有快樂的女人了。

我了解的女人並不多,犖犖算是一個。她曾經是我的第一個女朋友,她見證了我從羚羊變成獅子。但從很多方麵來說,我了解她的身體遠遠多於了解她的思想。

很多時候,我知道她身體上是愉悅的,快樂的。雖然她會喘息,會呻吟,但是我知道那是一種快樂的表達。但我對她的了解也就到此為止了。她的思想對我來說是一片空白。常常我也在想,或許她也希望得到我的了解,隻是我並沒有太多的興趣。我對她的全部興趣,似乎隻停留在她嬌媚的身體上。

可惜,感觀的上的刺激,似乎永遠不能持久。

在我漸漸對那具美麗的軀體失去興趣後,我仍然不能對她的思想產生想要去了解的yu望,所以,我放棄了。

後來我們分手。

這是我所真正了解的第一個女人,我對她快樂的定義,僅僅停留在zuo愛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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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可笑的時,我對“愛情”這個詞語的理解真正有了概念,卻是在和犖犖分手的多年後。而帶給我這個概念的,就是司琪。

之所以因為她而開始理解“愛情”這個概念,說起來也很可笑,原因是:我不愛她。雖然我還不是很明白愛情的概念,但我卻很固執的認為,我並不愛司琪。

所以,對於犖犖,我的第一個女人,我對她的了解是身體上的。

而對於司琪,我因為她而開始了解愛情,卻發覺我根本不愛她。

我想,這絕對是上帝這個老家夥帶給我的一個惡作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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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該把司琪看作哪種女人。我也不知道按照先前我提到的那種快樂的標準來算,她該屬於哪一種。

從長相上看,她最多也就是一頗具姿色的小家碧玉,而且是“波大無腦”那類型,瘋瘋傻傻的一個丫頭,而且特沒心沒肺那種。當初我看上她完全是因為一時失足才中了她的套。

可我知道胖子特別喜歡她,證據就是某次喝醉酒後,胖子很嚴肅的對我說:她是個好女人,對她好點!如果你真不喜歡她,就讓給我。

胖子是我為數不多的真正的朋友之一,我不是那種為朋友兩肋插刀的人,但也不是那種會為女人而插朋友兩刀的人。所以酒醒後我沒有和胖子提過這件事。

但是,我覺得我得和司琪分手!原因是,我不愛她。

出於一貫的思維方式,我一直覺得“愛情”是個很神聖的東西。我也很固執的認為,一切神聖的東西,都是應該伴隨著偉大嚴肅並富有傳奇色彩的背景下誕生的。比如耶酥的降臨或者哈雷彗星的拜訪,偉大的周星星在《鹿鼎記》裏麵都說了:絕世武功都是動輒就要練個一百幾十年的。

順這個邏輯推下去,和司琪在一個肮髒的小火鍋店裏的相識,怎麽能和“愛情”這麽個偉大的字眼聯係在一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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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裏清楚司琪很愛我,所以我認為在這場感情中,她得到了愛情。可我沒得到愛情嗬!我覺得不公平。

我覺得我虧了!虧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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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下一打啤酒後,我在朋友的酒吧裏對身邊一個陌生的女孩說出了腦子裏的念頭,我紅著臉,紅著眼睛瞪著她。我已經忘記了她是什麽時候坐在我的身旁,又或者是我坐在了她的身旁。她帶著濃厚的興趣看著我,然後笑嘻嘻的對我說:“你平時就是用這樣的話出來泡MM的嗎?”

我斜著眼睛看她:“你覺得我在泡你?”

她笑得很含蓄,但一點否認的意思都沒有。這讓我覺得很窩火,我承認她很漂亮,但我覺得不能讓她這麽感覺良好。

我紅著眼睛,很嚴肅的告訴她:“我在訴說一件很嚴肅的事情──我要和我的女朋友分手!”

“分手之後呢?”女孩眨著眼睛說話。出乎意料的,她的語氣非常平靜,似乎我說出的這嚴肅的事情在她看來非常尋常。

我喝了口啤酒,擺出一副大義凜然的樣子,臉上一副荊柯去刺殺秦王一樣視死如歸的派頭:“去尋找真正愛情!”──我把“真正”這兩個字咬得特別重,用一種非常嚴肅非常神聖的語氣告訴她。

“那萬一找不到呢?”女孩依然眨巴著眼睛。

我聽罷忽然心裏一陣恐慌。

是嗬,愛情那麽神聖的玩意,是那麽隨便就能找到的麽?畢竟我也是一凡夫俗子,而且打小我的運氣就不好,這種天上落陷餅的事情能攤上我麽?

“慢慢找,總能找到的。”我放慢語速,用低沉的話掩飾自己的心虛。

“那找到之後呢?”女孩仍然一副趕盡殺絕的姿態,眼睛裏露出一種奇怪的笑意。

我急了覺得異常惱怒:“我說你們家不是賣十萬個為什麽的吧?”

女孩笑了:“我就是覺得你挺有趣的。泡我的人多了,沒見過你這樣的。”

我死盯著她看了一會,女孩拿出根繩子,把頭發紮了起來,燈光下她臉部的線條非常的柔和。

或許是太多酒精的問題,我腦子已經暈了,我覺得自己是在訴說一件非常嚴肅的事情,是的,愛情,一件非常神聖的事情!她卻認為我是在和她搭訕!我有點發傻,絕望道:“妹妹,我真沒泡你!”

她揚起臉對我說:“別來勁嗬!本姑娘今兒挺不爽的,就賞你一臉,請我吃宵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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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你,你拒絕麽?”三天後的一個陽光明媚的下午,我對胖子說:“一個長腿長發的漂亮姑娘,不是雞,良家婦女那種,在酒過三巡後邀你一起去吃宵夜。”

胖子立刻搖頭:“腿斷了都去!除非你不是男人。”

我看了胖子一眼歎了口氣:“我是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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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她站起來的高度讓我有點吃驚之外(我身高大約185CM,而她的目測身高也在175CM以上。)即使到了停車場看到她那輛BENZ我都沒露出一點點詫異的眼神。

我坐在副駕位子上,閉上眼對她說,到了地方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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