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完。
徐安走出書房看了看天色,微微淺笑後,道:“行了,多說無用。還是那句老話,咱們主觀認定,客觀求證!時候也不早了,你去準備點晚飯。飯後,隨我一道去秋茗館見見駱英。”
龐奇應是,立馬前去準備。
古代的飯點很早,現代時間的下午五點左右便會吃晚飯,且少吃多餐。
徐安二人在杏園草草對付一番後,坐上馬車前往秋茗館時,也才是晚霞最紅的時候。
車廂中。
龐奇懷抱著自己的官刀,一臉正色,沉思道:“大人,下官仍有幾個問題未明,不知當講不當講。”
徐安笑了笑,“想說就說,沒有什麽可忌諱的。”
“那下官就直言了。大人真的相信納蘭興等漕幫之人,能掌控城中黑幫餘孽?再者,縱然納蘭興可以辦到,我們成了黑幫的新首腦...日後朝廷查到咱們身上,怎麽辦?我們會不會成為下一個鄭鼎?黑幫做的都是作奸犯科之事,而我們可是官身啊,本該勢不兩立...”
“無需擔心這些。鄭鼎豢養下的黑幫根深蒂固,根本無法短時間內徹底剿滅。我們不做這個首腦,也會有新的幕後老板跳出來。與其如此,還不如我們直接控製。納蘭興乃苦力出身,本質不壞,自知生活不易,罪惡難行。若他能做這個名義上的老大,黑幫必有轉變。此事,我會找個機會直接上呈陛下。而且,針對黑幫...本官心中已有一個全盤的改造計劃。”
“大人想怎麽做?”
“古往今來,善惡之分,皆為利往。坦白了說,都是為了錢和利!若是本官能給這些人提供一份穩定的收入和就業,那麽誰還願意頂著殺頭的大罪為禍鄉裏?當然,一些冥頑不靈者除外。京都還是太落後了呀,本官要徹底改變這座古城!製造出更多的就業崗位,讓百姓豐衣足食,安居樂業。例如說,弄出幾個大商超,幾處大工廠...啥的。順便,發點小財,嘿嘿!”
徐安說著,忽然伸手指了指自己的腦袋,笑著接道:“京都改造計劃,以及我徐蘇記的騰飛路線,已在本官腦中。納蘭興控製下的黑幫,會很不一樣。期待一下吧!”
他帶著一絲神秘的笑容,拍了拍龐奇的肩膀。
龐奇驚訝道:“徐蘇記?近幾日,下官倒是略有耳聞,徐夫人正在謀劃營商。殊不知,大人也有參與,且已有長遠計劃?為官俸祿微薄,若有什麽發財大計,大人可別忘了下官啊。咱們官身雖不便營商,但賤內可以啊...”
徐安莞爾一笑,又拍了拍他的肩膀,道:“行!容後咱倆從長計議,此事仍有需要你幫忙之處。”
“好,下官定當全力相助。另外,大人想如何處理荊飛鶴?有了牢中眾多小頭目的指認,此人已然坐實乃鄭鼎等人的同夥,按律當察!再者,二殿下、駱英與羌州那位...在禦史案中皆有同謀之嫌,此番我們貿然去見,駱英會不會說實話?”
“其他人不好說,駱英若有自保之心,必不敢隱瞞。而且,你也說了隻是同謀之嫌,實際情況如何,還猶未可知。而要想讓駱英如實開口,就必須要用到一樣東西。”
“是什麽東西?”
“孫大夫的日記。”
徐安說著,向龐奇伸出了手。
龐奇了然,立馬伸手入懷掏出了孫鶴的那本日記。
此前開啟密盒之時,因為急於得到下層的證據資料,徐安並沒有認真看過這本日記。
說是日記,其實乃是孫鶴十年查案的經曆,必然有所指向。
翻開日記的第一頁,抬頭便寫道:
天景二十三年,冬。
寒風蕭瑟,落雪無情。
朝廷腐朽,賊匪橫行。人心險惡,忠臣已往矣。李氏忠烈,慘遭構陷而亡,歎天道不公。
時往三年,輾轉忐忑,不忍忠良蒙冤,食不安寢。誓言,不揭此案,不覆黃土!
李氏霜、琪,本孿生姐妹。霜,過繼長房,琪,守嫡係。
李氏案後,霜,替妹赴死,琪,得以留存。遂,安排琪與懷興假結連理,以複良籍。
孫本之,自問人輕言微,官居刑部,無緝查之權。
欲為李氏翻案,唯手握監察,因構陷李氏之凶謀者,必出朝堂。
禦史台,監察百官,乃我撥雲見月之重器。入宮請仕,願入台府,平調中丞,以握監察。
餘自揣測,能一力構陷李氏者,右三司吳應雄深具嫌疑。
查!至死方休!
...
孫鶴的第一篇日記,行文並不長。
但直接證明了徐安此前的猜測,李霜和李琪就是親姐妹,且當年被斬首的,乃是李琪的姐姐,李霜。
也正如徐安所料,一開始孫鶴的懷疑對象果然是吳應雄。
李放通敵案,發生在十三年前,也就是天景二十年。
但孫鶴卻是在天景二十三年寫下了第一篇日記,換言之,他的偵查是從案發後三年,李琪和曹懷興假成親才算開始。
而“孫本之”,乃是孫鶴的自稱。
孫鶴,字本之。
徐安深吸一口氣,微微歎氣,接著往下看:
天景二十四年,驚蟄。
案情小有進展,吾與懷興變賣家產,舉債籌集巨資,私下購入梨園,
以琪兒為幕後老板經營之。
梨園乃黃金屋,往來之賓客,皆是大貴,利於吾等探聽消息。
雖暫無吳應雄之罪證,然,對其麾下親信已有掌握,不日便可查到其身上。
吳應雄,必是罪首!
...
天景二十五年,秋。
今月,台府出擊,搗毀一樁貪贓大案。吾,居功至高,得天子讚賞。
大夫年事已高,來年京察必下野,吾當頂替而上,徹底掌控台府之權,狙擊吳應雄。
然,懷興任揚州府令,日前上呈線報,竟側證吳應雄並非構陷李氏之主謀,驚之。
呔!吾,疑之!
...
天景二十六年,八月。
嗚呼!大驚。
曆時三年暗查,竟驚悉吾等之認定,皆為錯誤。
吳氏應雄竟非通敵案之主使,證據昭彰。然,若非吳氏應雄,仍有誰人覬覦於李兄之權位?
苦悶。
但吳應雄雖非主謀,其縱然屬下舞弊斂財,亦不可不察之。
其妻弟裴勇,乃為首犯!
...
天景二十七年,上元節。
吾任禦史大夫,大權在握,當先肅清台府內部腐朽,重塑清明,暫停對吳應雄之追緝。
然,李氏通敵案再無線索。
苦!鬱!
...
天景二十八年,二月春。
苦!鬱!
毫無進展!
...
天景二十九年,七月鬼節。
太子蕭爾康出巡漠北,屬首次,吾從之。
半年後,返。
通敵案,仍無進展。
苦!鬱!
...
天景三十年,天子壽誕。
無心與宴,苦!鬱!
...
看到這裏。
徐sir已是眉頭深皺,心中頗有漣漪。
按照這本“日記”的記載,實際上並非真正的日記,而是年記。
孫鶴沒有詳述自己查案的過程,卻每年來一個總結。
不過字語行間,倒是洗清了吳應雄的嫌疑。
也透露出一點信息,先太子蕭爾康第一次出巡漠北,是在天景二十九年。
後來,又出巡了兩次,第三次就暴斃歸途中。
而第一次出巡時,孫鶴陪伴在蕭爾康身邊,可見二人的關係很好。
徐安輕笑一聲,若有所思之色,隨後翻開了下一頁:
天景三十一年,四月。
國母病故,儲君傷矣,漠北王因燕州戰事,無暇來朝,亦傷矣。
喪期後,儲君再巡漠北,吾亦隨之。
途中驚獲隱秘,通敵案有重大線索。
喜之,喜之。
...
天景三十二年,臘月。
懷興、馬冀居功至偉,吾等已鎖定通敵案之主謀,毋容置疑。
當年之案,確有通敵者,然非李放將軍也!
此人枉顧天恩,行此大逆之事,罪當淩遲。身為皇室子孫,更罪加一等!
...
天景三十三年,一月,京都有雪。
儲君再提巡視漠北,吾不複往矣。
通敵案之罪證已在送往京都之路上,吾當...
最多半載,吾將得以...
此人便是...
證據就在盒...
...
孫鶴的日記本並不厚,前後也就十張,記錄著他十年的大概經曆。
但日記顯然被人事先動過,最後一頁的尾部,竟被斜斜撕掉一角,缺失了重要信息。
令徐安不覺斐然震驚,頓感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