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
早。
尚明。
葉悠悠站在茉茉工位上,一手撐著她的桌麵,眼睛緊盯著屏幕,一張一張設計圖做交代。
“悠悠,你真的要辭職嗎?這些設計圖都太出色了,我根本做不來,你天生是吃這碗飯的。”茉茉由衷地替她感到惋惜。
雖然之前全公司的人,包括她,都覺得她是靠美色談單。但這些設計圖讓她汗顏,覺得自己就是一個嫉妒別人才華的小人。而且交接工作這幾天,葉悠悠對她毫無保留,事無巨細地交代,這種工作態度也讓她很欽佩。
“而且星這些都是你的心血,你舍得嗎?”
同為設計師,她知道每一張設計圖都是設計師的心血,就像他們的孩子一樣。哪個母親把自己的孩子交出去時,心不在滴血?
“舍不得啊……”葉悠悠喃喃,有短暫的失落,但瞬間即逝,揚起笑容,“但是人生不同的階段都有最重要的事情。”
“還有比夢想更重要的事?”
葉悠悠點點頭。現在於她而言,沒有比生下他們健康可愛的寶寶更重要的了。夢想將來還有機會實現,但現在孕育寶寶的機會就隻有一次,她要把所有精力和愛都集中在寶寶身上。
“值得嗎?”茉茉問。
“值得。”葉悠悠回答得毫不猶豫。
“嗯,那就好啦。雖然不知道那件最重要的事是什麽,但祝你好運。”
“謝謝。”
“楊總來了。”茉茉忙起身,嚇一跳,“楊總,你怎麽受傷啦?打架了?”
楊航拄著拐杖進來,行動有些不利索。
葉悠悠禮貌性地一點頭,就轉頭要回自己工位。
但楊航叫住她,“來我辦公室一趟。”
“有事麽?我現在抽不開身。”
茉茉偷偷咋舌。到底誰是老板啊?這種態度……
“辛苦你了。”楊航笑笑,沒給她拒絕的機會。
“悠悠,你太大膽了吧,用那種態度對楊總,你不怕炒魷魚啊?哦對,你已經辭職了,但是好聚好散,沒必要吧……你們鬧矛盾了?不對啊,剛才楊總對你和顏悅色的,你那麽說他也沒生氣。而且……你別怪我多嘴哦,剛才楊總看你的眼神……超級溫柔,好像看自己的女朋友。”
葉悠悠沒做聲,想著速戰速決,進了辦公室。
“關門。”楊航把西裝掛在大班椅背上。
“您說吧,我很忙。”
“是忙,還是在生我氣?現在連在公司都不想見我了?”
他說的任何話,在葉悠悠聽來都藏著愛昧,而且是她反感的愛昧。
“因為你那個暴力狂的男朋友?”
“麻煩你別說我男朋友壞話。”
“這麽護著他?嗬,是不是太是非不分了?”楊航嘲弄她的時候,語調也是柔柔的,帶著笑,“明明昨天是他要揍我,你看得很清楚。”
葉悠悠想說那是因為你欠揍,不過她沒說的那麽直接,隻道:“是你一直在挑釁他,而且,他並沒有動手。”
“那隻是因為你在,他要在你麵前裝好人罷了。你認為我在挑釁他,我隻是想讓你看清他的真麵目。”
葉悠悠笑著搖頭,“我比你了解我男朋友。”
“男人最了解男人。你以為是愛情,其實隻是獨占欲作祟,你別太天真了。”
“天真也好過自以為是。對於不了解的人,你無權評頭論足。還有,我和我男朋友感情很好,因為這件事,感情更好了,無論你說什麽,都不能挑撥我們的感情。”
感情更好了?
聞言,楊航太陽穴一抽,眸中掠過一抹陰鬱。
怎麽會這樣。他的初衷可不是想讓他們加深感情。
那他這頓揍不是白挨了?
“他手段狡猾,而你太好騙。你根本不是他的對手,你隻會被他牽著鼻子走,愚蠢!”心中的不快,讓楊航說話都變得犀利起來。
葉悠悠剛才一直忍著沒發脾氣,現在忍不住顯現在臉上,“楊總,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
“怎麽?你也想打我?和暴力狂在一起,你也會變成一個暴力狂。”
葉悠悠是想抽他一耳巴子。她有多愛自己的男人,就有多護犢子。他們之間可以鬧矛盾,但是其他人要說自己男朋友半句不好,她就惱火。
葉悠悠說話變得更不客氣,“是你自己應該管好自己的言行。”
“忠言逆耳,你不過不喜歡聽實話而已。是不是女人都有斯德哥爾摩綜合症?會愛上一個控製自己的暴力狂。”
不等她開口反駁,他繼續道:“我以為你是一個清醒的人,看來是我錯了。”
葉悠悠反唇相譏,“我原以為你是一個理智體麵的人,是我看錯了。”
“我依然是當初的我,沒有變過,是你被他洗腦,控製了思想。”楊航指了指自己的太陽穴。
“我沒有容那麽容易被洗腦。倒是你……我不知道你是原來就這樣,還是變成了現在這樣。”
她對麵前的這個楊航產生了生理的反感。
“我從來都沒變過。”楊航從容攤手,“你忘了嗎?當初我們是那麽的合拍,你看我的時候眼睛會發光。”
“那是因為工作理念相同,我以為找到了一個知己。”
“我們本來就是知己,無論是工作上,或是生活上,我都能成為你最好的夥伴,隻是你在排斥我。但也不能怪你,你是被他迷惑了,不清醒。”
還不能怪她,嗬,他有什麽資格怪她?自以為是救世主。
“我的私生活不需要你來關心,你也管不著。”葉悠悠丟下這話扭頭就走。
“站住。”
她不聽。
“我是這裏的總裁,你是我的員工,我想我還有話事權。”
葉悠悠停在門口,好笑地轉頭,“我已經辭職了。”
“你的辭職信我不收。”
“楊總,員工有辭職的權力,公司不讓員工辭職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我可以向當地行政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楊航早料到她會這麽說似的,輕描淡寫地回擊,“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天以書麵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關係。我記得很清楚,現在不過是你提出離職的第七天,還有二十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