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尼德蘭的人大多數屬於五世紀時侵入羅馬帝國的種族,那時他們第一次要求在拉丁族旁邊有個立足之地。在某些地區,如高盧,西班牙,意大利,他們不過帶來一些領袖和一部分人口。在別的地區,如英吉利和尼德蘭,他們把土著趕走,消滅,取而代之;直到現在,住在這塊土地上的人還保持純粹的或差不多純粹的血統。整個中世紀,尼德蘭稱為下日耳曼。比利時和荷蘭的語言是德語中的方言,通行於尼德蘭地區的土語;隻有華龍區(瓦隆區)的人才講一種變質的法國話。
我們先考察一下整個日耳曼族的共同點及日耳曼族與拉丁族的區別。——在外貌方麵,他們的肉更白更軟;眼睛通常是藍的,往往像意大利法安查陶器上的那種藍,或者是淡藍,越往北,顏色越淡,荷蘭人的眼睛有時竟黯淡無光;頭發是淡黃的亞麻顏色,小孩子的頭發幾乎是白的;古代的羅馬人已經看了驚奇,說日耳曼的兒童長著老年人的頭發。皮膚是可愛的粉紅色,在年輕姑娘身上色調特別細膩,青年男子的皮色較深,帶點兒朱紅,有時上了年紀的人也這樣;但勞苦的壯年人皮膚蒼白,像白蘿卜,在荷蘭是乳餅顏色,甚至像腐敗的乳餅。身材以高大的居多,但長得粗糙,各個部分仿佛草草塑成或是隨手亂堆的,笨重而沒有風度。同樣,臉上的線條也亂七八糟,尤其是荷蘭人,滿麵的肉疙瘩,顴骨與牙床骨很凸出。反正談不到雕塑上的那種高雅和細膩的美。都魯士(圖盧茲)和波爾多一帶有的是漂亮臉蛋,羅馬和佛羅稜薩的鄉下也很多儀表堂堂的人;在尼德蘭卻難得看到這一類五官端整的長相,而多半是粗野的線條,雜湊的形體與色調,虛腫的肉,賽過天然的漫畫。倘把真人的臉當做藝術品看待,那末不規則而疲弱的筆力說明藝術家用的是笨重而古怪的手法。
身體的機能和基本需要也比拉丁人的粗魯;行動和精神似乎完全受物質和肉體控製。他們非常好吃,近於專吃生肉的野獸。你們不妨把英國人與荷蘭人的胃口,同法國人與意大利人的胃口作個比較;到過那地方的人都該記得那邊客飯的菜多麽豐富;倫敦,鹿特丹或盎凡爾斯(安特衛普)的一個居民,一天好幾次,若無其事的吞下不知多少食物,尤其是肉類。英國小說老是提到吃飯,最多情的女主角到第三卷末了已經喝過無數杯的茶,吃過無數塊的牛油麵包,夾肉麵包和雞鴨家禽。氣候對這一點大有關係;拉丁民族的鄉下人隻要一碗湯,或者一塊塗蒜泥的麵包,或者半盤麵條;在北方的濃霧之下,這麽一點兒食物是不夠的。——由於同樣的原因,日耳曼人喜歡烈性飲料。塔西德(塔西佗)[3]已經注意到這一點;以後我常常要引用一個十六世紀時親眼看見的證人,路多維穀·琪契阿提尼(盧多維科·圭恰迪尼)的記載,他提起比利時人和荷蘭人時說:“幾乎所有的人都有酗酒的傾向,他們嗜酒若命,不僅晚上,有時連白天也狂飲無度。”現在美洲,歐洲,在大多數日耳曼族的國家,縱酒是普遍的惡習;自殺和精神病一半都由縱酒促成。即使安分守己的人,中等階級的人,喝酒的嗜好也很強。在德國和英國,一個有教養的人飯後帶些醉意並不有失體統;每隔一些時候還會大醉一次呢;相反,那在我國是一個汙點,在意大利是可恥的;而在上一世紀的西班牙,被人稱為醉鬼是莫大的侮辱,決鬥還不足以洗雪,非把對方殺死不可。在日耳曼人的鄉土可絕對沒有這樣的事。那邊酒店林立,顧客盈門,無數的零售商出賣各種啤酒和烈性飲料,可見群眾的嗜好。阿姆斯特丹有的是小鋪子,擺著湛亮的酒桶,隻看見人們把白的,黃的,綠的,棕色的酒精一杯接一杯的灌下去,酒裏往往還加生薑和胡椒,增加刺激。晚上九點,布魯塞爾隨便哪一家酒店,在棕色的木桌子周圍轉來轉去的盡是賣蟹,賣鹹麵包,賣煮熟雞子的小販;顧客安安靜靜坐著,各管各的,有時成雙作對,多半一聲不出,抽著煙,吃著東西,大口大口的喝著啤酒,不時還夾一盅烈酒。在營養豐富的食物和大量的飲料把人身上的組織更新的時候,在腸胃滿足而渾身也跟著舒暢的時候,他們不聲不響的體味暖烘烘的感覺和飽食的樂趣:那個境界你們也不難領會。
他們的外表還有一個特點引起南方人的不快,就是感覺和動作的遲鈍笨重。一個都魯士人[4]在阿姆斯特丹做雨傘生意,一聽見我講法文,幾乎撲到我懷裏來,硬要我聽了他半個鍾點的訴苦。一個像他那樣性情急躁的人,跟本地人來往簡直是受罪;他說:“他們又僵又冷,既不會激動,也沒有感情,老是半死不活,陰陽怪氣,真正是木頭,先生,真正是木頭!”的確,他的嘮叨和盡情流露的脾氣跟當地的人正好處於極端。你跟他們說話,仿佛他們不能立刻就懂,或者他們表情的機器要等些時候才會開動;你常常會遇到一個美術館的門房,一個本地的仆役,要待上一會兒才開口回答。——在咖啡館裏,在火車上,大家都沉著臉,不動聲色,叫人看了奇怪;他們不像我們需要活動,說話;他們可以幾小時待在那裏,跟他們的思想或煙鬥做伴。阿姆斯特丹的太太們,在晚會上裝扮得賽過百寶箱,坐在椅子裏一動不動,活脫是個雕像。比國,德國,英國的鄉下人的臉,在我們看來是毫無生氣,毫無精神的,或者是麻痹的。一個朋友從柏林回來,對我說:“這些人的眼睛都沒有表情。”便是年輕的姑娘也有一種幼稚而懵懵懂懂的神氣;我好幾次從鋪子的櫥窗裏望進去,看一個少女低著她那張粉紅的,平靜的,老實的臉做衣服,活像中世紀的聖母。法國南部和意大利的情形恰好相反,女工擠眉弄眼,即使身邊沒有人,好像跟椅子也會說話;南方人一有思想,馬上就有手勢。在日耳曼人身上,感覺與表情之間的交通似乎受著阻塞;心思的細巧,情緒的曲折,動作的輕靈,好像都是不可能的。南方人就抱怨北方人的笨拙和遲鈍;在大革命與帝政時期的戰爭中,所有的法國人不約而同有這樣的看法。——衣著和走路的姿態,在這方麵是最好的標記,尤其用中等階級和中下階級做例子的時候。你們不妨拿羅馬,蒲洛涅,都魯士,巴黎的女工,同你們星期天在倫敦哈姆普吞廣場(漢普頓廣場)上看見的女人比較一下:那些機器人似的大娃娃,身體僵硬,衣服穿得鼓鼓囊囊,隻會炫耀她們紫色的披肩,刺眼的綢衣衫,金色的腰帶,賣弄那一套俗不可耐的奢華氣派。我還記得兩個節日,一個在阿姆斯特丹,佛裏士蘭省(弗裏斯蘭省)裏有錢的鄉下女人都趕來了,頭上套一頂小帽,小帽四周燙成許多管子形的皺襇,上麵再顫巍巍的戴一頂蚌殼形的大帽子,腦門上貼著一件三角形的金首飾,鬢角上貼著金片和螺旋形的金箔,中間嵌一張慘白的五官不整的臉;另外一次是在德國的弗拉埃堡(弗裏堡),鄉村婦女都眼神茫茫然的站在那裏,一雙腳紮實得很,身上穿著本鄉的服裝:黑的,紅的,綠的,紫的裙子,褶襇筆直,像哥德式雕像上的一樣,上身的衣衫前後都鼓得很高,加襯的羊腿袖其大無比,腰帶差不多束到胳肢窩,沒有光彩的黃頭發直僵僵的卷向腦後,挽的髻套在一頂極小的金銀鋪繡的帽子裏,上麵再戴一頂橘黃的男人帽;在這種奇形怪狀的裝束下麵,身體像用鐮刀削成,給人的印象賽過一根漆得花花綠綠的柱子。——總之,人類在這個種族身上比在拉丁族身上發展得慢而粗糙。意大利人和法國南方人,生活非常簡單,頭腦非常敏捷,自然而然的能說會道,會用手勢表達思想,趣味高雅,懂得什麽叫做優美大方,像十二世紀的普羅望斯人(普羅旺斯人)和十四世紀的佛羅稜薩人,輕而易舉的一下子就有了修養和文化。拿日耳曼族和他們相比,我們幾乎要認為日耳曼族比較低級了。
可是我們不能以第一個印象為準;那隻顯出事情的一麵,和這一麵相連的還有另外一麵,正如陰影旁邊必有光明。拉丁民族天生的早熟和細膩帶來許多不良的後果:第一他們要求舒服;他們對於幸福十分苟求;他們要數量多,變化多,不是強烈就是精致的娛樂,要有談話給他們消遣,要有禮貌使他們心裏暖和,要滿足虛榮,要有肉感的愛情,要新鮮的意想不到的享受,形式與語言要和諧,對稱;他們很容易變為修辭學家,附庸風雅的鑒賞家,享樂主義者,肉欲主義者,好色之徒,風流人物,交際家。由於這些惡習,他們的文明逐漸腐化,以至於滅亡;古希臘和古羅馬衰微的時代,十二世紀的普羅望斯,十六世紀的意大利,十七世紀的西班牙,十八世紀的法蘭西,就是這種情形。他們的氣質很快的變得文雅,但也很快的走上過於精致的路。他們要求微妙的刺激,不滿足平淡的感覺,好比吃慣了橘子,把紅蘿卜和其他的蔬菜扔得老遠;但日常生活是由紅蘿卜白蘿卜和其他清淡的蔬菜組成的。意大利一位貴族太太吃著美味的冰淇淋,說道:“可惜不是桃子!”法國一位王爺提起一個狡猾的外交家,說:“看他這樣壞,誰能不喜歡他呢?”——另一方麵,他們的感覺太敏銳,行動太迅速,往往趁一時之興;遇到刺激,興奮太快太厲害,甚至忘了責任和理性,甚至在意大利和西班牙隨便動刀子,在法國隨便放槍;因為這緣故,他們不大能等待,服從,守規矩。可是要事業成功,就得耐著性子,不怕厭煩,把事情拆散,重做,來了一遍再來一遍,永遠繼續下去,不讓一時的怒火或幻想的衝動使日常的努力中斷,或者改變方向。總而言之,把他們的性情氣質和人生的過程相比,那末人生的一切對他們太機械,太嚴酷,太單調;而對人生的過程來說,他們太激烈,太細巧,鋒芒太露。每隔幾個世紀,他們的文化總顯出這個不調和的現象;他們向外界要求太多,而因為處理不當,連本來能得到的東西也得不到了。
現在讓我們把拉丁族的優美的天賦,連同那些不良的傾向一齊取消;再讓我們設想一下,遲緩笨重的日耳曼人有的是健全的頭腦,完美的理智,他的後果又怎麽樣呢?日耳曼人感覺不大敏銳,所以更安靜更慎重。對快感的要求不強,所以能做厭煩的事而不覺得厭煩。感官比較粗糙,所以喜歡內容過於形式,喜歡實際過於外表的裝潢。反應比較遲鈍,所以不容易受急躁和使性的影響;他有恒心,能鍥而不舍,從事於日久才見效的事業。總之,在他身上,理智的力量大得多,因為外界的**比較小,內心的爆炸比較少。而在外界的襲擊與內心的反抗較少的時候,理性才把人控製得更好。——考察一下今日的和整個曆史上的日耳曼民族,第一,他們是世界上最勤謹的民族;在精神文明方麵出的力,誰也比不上德國人:淵博的考據,哲理的探討,對最難懂的文字的鑽研,版本的校訂,字典的編纂,材料的收集與分類,實驗室中的研究,在一切學問的領域內,凡是艱苦沉悶,但屬於基礎性質而必不可少的勞動,都是他們的專長;他們以了不起的耐性與犧牲精神,替現代大廈把所有的石頭鑿好。在物質方麵,英國人,美國人,荷蘭人,也做出同樣的事業。舉一個英國工廠的布匹整理工或紡紗工為例:那簡直是一架出色的自動機,整天的工作沒有一分鍾分心,做到第十小時還跟第一小時一樣。倘若同一工場裏有法國工人,對照就很顯著:他們不能像機器一樣有規律,容易分心,厭倦,因此一天的生產量比較少;他們紡不到一千八百個錠子,隻能紡一千二。南方人的生產力更低:一個普羅望斯人,一個意大利人,需要講話,唱歌,跳舞;他們甘心遊**,得過且過,寧可衣服穿得破爛。在那兒,遊手好閑好像是挺自然的,甚至於體麵的。有些人為了麵子而不肯工作,過的日子不是不清不白,就是幹脆挨餓。這種懶惰,這種所謂高尚生活,在最近兩百年間成為西班牙和意大利的禍害。相反,同一時期的法蘭德斯人,荷蘭人,英國人,德國人,盡量製造有益的東西供自己享受,認為是榮譽。普通人貪逸惡勞的本能,有教育的人不願意勞動的可笑的虛榮,都被日耳曼人清醒的頭腦和堅強的理性克服了。
就是這種理性和這種頭腦,使他們能建立和維持各式各種的社會關係,首先是配偶關係。——你們知道,在拉丁民族中這個關係不大受到尊重:意大利,西班牙,法蘭西的戲劇和小說,老是用通奸作主要題材;至少那幾個國家的文學以情欲為主體,聽憑情欲為所欲為,表示對情欲同情。相反,英國小說描寫的是純正的愛情,歌頌的是婚姻;在德國,風流的行為並不光榮,便是在大學生中也如此。在拉丁國家,風流是可寬恕的或容忍的,有時還受到讚許;婚姻的約束和夫婦生活的單調似乎很難忍受。感官的**太強,幻想的波動太迅速;精神上先構成一個甜蜜的,銷魂的,熱情洶湧的夢境,至少先編好一個肉感又強又有變化的故事;一有機會,平時積聚的浪潮便一湧而出,把一切由責任與法律築成的堤岸全部衝倒。你們不妨想想十六世紀的西班牙,意大利和法國的情形,看看龐台羅的短篇小說,洛潑(洛佩)的喜劇,勃朗多末(布朗托姆)的筆記;再聽聽同時代的琪契阿提尼對尼德蘭風俗的評論,他說:“他們對通奸深惡痛絕……他們的妻子極其規矩,可是行動很自由,一點不受束縛。”她們獨自出門拜客,獨自旅行,從來沒有人說壞話;她們管得住自己。並且她們都善於管家,愛好家庭生活。便是最近,一個有錢的荷蘭貴族告訴我,他族中好幾個年輕婦女從來沒看過國際博覽會,但寧可守在家裏,不跟丈夫或兄弟到巴黎來。[5]這種安靜而喜歡杜門不出的性格,給家庭生活添加不少樂趣;沒有好奇心和貪欲作祟,純粹的思想便更有控製的力量;既然夫婦倆廝守在一處不覺厭倦,那末想到結婚時的盟約,想到責任感和自尊心,就很容易戰勝**,不像別的地方的人因為**力太強而無法抵抗。——對於別種性質的結合,我也可以說同樣肯定的話,尤其是自由結合的團體。那是極不容易辦的;要機構正常進行,不發生困難,必須參加團體的人神經安定,不忘記共同的目的。在會場中必須有涵養功夫,讓人家向你抗議甚至毀謗,等輪到你發言再答複,而回答的措辭也要溫和;同樣的論點,附帶著數字和肯定的材料,連續聽到一二十次也得忍受。覺得政局可厭的時候,不應該把報紙一扔了事,不應該為了發議論和嚼舌頭的樂趣而關心政治,不應該為了討厭領袖而立刻暴動,那是西班牙和別的地方的風氣;你們還知道有個國家,因為政府不夠活躍,人民“感到無聊”而起來推翻政府〔內閣〕呢。日耳曼人的集會結社,不是為空談,而是為行動;政治是一樁隻許成功不許失敗的事;他們當做事業看待;說話隻是手段,效果才是目的,哪怕是眼前看不見的效果。他們服從這個目的,敬重代表這個目的的人。被統治者敬重統治者,這是世界上絕無僅有的現象;統治的人不好,人民會反抗,但耐著性子,用合法的手段反抗;製度有缺陷,他們慢慢的加以改良,決不把製度打爛。凡是日耳曼人住的地方都有自由的代議製政府:現在瑞典,挪威,英國,比國,荷蘭,普魯士,甚至奧地利,都是如此。到澳洲與美洲西部去墾荒的農民也把代議製帶過去;新落戶的居民雖然粗暴,代議製也很快發展起來,並且毫無困難的維持下去。比利時與荷蘭立國之初就采用這個製度;尼德蘭一些古老的城邦都是共和國,雖然有封建主,整個中世紀都維持共和政體。自由結合的團體紛紛建立,不費氣力的存在下去,小團體和大團體一樣,而且就存在於大團體中間。十六世紀時每個城市,甚至每個小鎮都有火繩槍會和修辭學會,一共有兩百以上。便是今日,比利時還有無數這一類的團體:有射箭會,有歌唱會,有養鴿會,有養鳥會。在荷蘭,一些私人自願結合起來,包辦全部的慈善事業。集體行動而誰也不壓迫誰,是日耳曼族獨有的本領;也就是這種本領使他們能把物質掌握得那麽好:他們憑著耐性和思考,適應自然界和人性的規律,不是與規律對立而是加以利用。
從行動轉到思考方麵,考察他們理解和表現世界的方式,這種深思熟慮和很少肉感的民族性也有痕跡可尋。拉丁民族最喜歡事物的外表和裝飾,討好感官與虛榮心的浮華場麵,合乎邏輯的秩序,外形的對稱,美妙的布局,總之是喜歡形式。相反,日耳曼民族更注意事物的本質,注意真相,就是說注意內容。他們的本能使他們不受外貌**,而鼓勵他們去揭露與挖出隱藏的東西,不怕難堪,不怕淒慘,一點細節都不刪除,不掩飾,哪怕是粗俗的醜惡的。表現這種本能的無數事例中,文學和宗教尤其顯著,因為形式與內容的對立在這裏非常凸出。——拉丁民族的文學是古典的,多多少少追隨希臘的詩歌,羅馬的雄辯,意大利的文藝複興,路易十四的風格;講究純淨,高尚,剪裁,修飾,布局,比例。拉丁文學最後的傑作是拉辛的悲劇,寫的是君王的舉止,宮廷的禮節,交際場中的人物,高度的修養。在雄辯的文體,巧妙的布局,典雅的文采方麵,拉辛是個大師。相反,日耳曼文學是浪漫的,起源於斯幹地那維亞(斯堪的納維亞)的古代傳說《埃達》和北歐的傳說《薩迦》;最大的傑作是莎士比亞的戲劇,是現實生活的完全而露骨的表現,包括一切殘酷,下賤和平凡的細節,一切崇高而又野蠻的本能,一切人性的特征;文體有時親切到流於猥瑣,有時詩意濃鬱,達到抒情的境界,永遠不受規律約束,誇張過火,前後脫節,但是有一種無比的力量,能夠把火熱的激昂的情欲灌注到人的心裏。——再考察宗教。歐洲人在十六世紀遇到一個非選擇信仰不可的危機;看過原始文獻的人都知道當時是怎麽回事,一些偏愛的心使一部分人走著老路,而另一部分人走上新路。所有的拉丁民族,連最微賤的庶民在內,都保留迦特力教〔舊教〕的信仰,絕對不願意擺脫他們精神上的習慣,忠於傳統,服從權威。他們醉心於有聲有色的外表,鋪張的儀式,教會內部井井有條的等級製度,迦特力教那種天下一統,永世長存的氣概不凡的觀念;他們認為最重要的是禮拜,表麵上的修行,看得見的虔誠。相反,幾乎所有的日耳曼民族都變為新教徒;比利時也傾向於宗教改革,它的不曾改宗是迫不得已。因為法爾納士(法爾內塞)[6]打了幾次勝仗,因為多數新教家庭不是被殺就是逃亡,也因為精神上經過一次特殊的危機,就如在盧本斯的傳記中可以看到的。其他的日耳曼民族都以形式的禮拜為次,以內心的禮拜為主;認為靈魂得救是在於內心的皈依和宗教情緒;他們把教會的權威置於個人的信念之下。內容占據優勢,形式變做附帶的東西;而禮拜,敬神,儀式,等等,也相對的減縮了。——等會我們要看到,日耳曼族與拉丁族這種本能在藝術方麵的對立,在趣味與風格上也產生類似的差別。眼前我們隻消抓住區別兩個種族的基本特征就夠了。日耳曼族與拉丁族相比,固然身體沒有那種雕塑的美,口味比較粗俗,氣質比較遲鈍;但神經的安定,脾氣的冷靜,使他們更能受理性控製;他們的思想不容易為了感官的享受,一時的衝動,美麗的外表,而離開正路;他們更能適應事物,以便理解事物或控製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