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錢的林誌高

剛剛乘坐球隊的大巴回到俱樂部,林誌高顧不上想要跟他懇談一番的主教練沃諾克,飛快的跑向了俱樂部會計的辦公室,從她手裏接過了新鮮熱乎的一遝鈔票。

雖然錢不多,隻有一千歐元,但對林誌高來說,這絕對是他來到英國後掙到的第一筆巨款了。他忍不住親吻了一下手裏的鈔票,高呼道:“I LOVE MONEY!”

“噢,lin,那上麵有那麽多的細菌。”跟隨林誌高而來的主教練沃諾克看到這一幕,忍不住皺了皺眉頭。

“每一張鈔票剛被印刷出來的時候絕對的純潔無比的,弄髒他們的是我們這些隨時隨刻都攜帶著細菌的人。”不管主教練怎麽說,林誌高也不會被打消掉對錢的熱愛。

對於這個用“純潔”二字來形容鈔票的少年,沃諾克是徹底的感到無語了,不過他很懂得轉移話題:“lin,有沒有考慮過跟俱樂部簽一份正式的合約?”

林誌高眼睛一亮:“正式的合約是指……”鈔票!每一個跟俱樂部簽訂了正式合約的球員都有著固定並且不菲的周薪!

沃諾克笑道:“周薪一萬歐元英鎊,三年合約,外加每年5%的加成。”

一萬歐元,就是快十萬人民幣!林誌高從沒想到過自己會這麽快就走上職業足球的道路,不得不說,這樣的周薪對他的吸引力確實挺大,特別是對比著他之前一千兩百英鎊的周薪來說。

不過……

“教練,你可別想騙我。”林誌高得意洋洋的說:“我早就看過報紙了,去年英超球員的平均周薪是2.2萬英鎊,你給我1萬歐元就想打發我麽?而且,你還沒給我說這是稅前還是稅後,你們英國的稅收簡直是要嚇死人,一次砍下去都快一半了。”

沃諾克的臉色不由尷尬起來。

林誌高覺得有點不好意思,摸摸頭,嘿嘿笑著說:“教練,別怪我說話不好聽,是個人都得為自己爭取利益不是?而且,這俱樂部又不是你給我開工資,我要多少錢,跟你也沒關係不是。”

“lin,其實我想跟你說的是。”沃諾克覺得有點不好啟齒,但為了簽下這個他看好的少年,他還是說出了口:“自從去年我們換了老板以後,球隊裏球員的工資早就趕不上英超的平均水平了,他連轉會的時候都舍不得花一分錢為球隊購買新球員,更別說是提高俱樂部的平均工資了。”

林誌高點點頭,恍然大悟道:“我就說嘛,意大利人是最摳門而且愛占小便宜的了。”

“……俱樂部的老板是馬來西亞人。”

“呃,馬來西亞人我不熟,這個我不好評價。”

沃諾克深吸口氣,說道:“不論如何,我會為你爭取到最好的利益的,但我希望你能考慮一下和俱樂部簽約的事,lin。”林誌高年紀太輕,英超球隊又一向偏好年紀小發展潛力高的球員,沃諾克擔心林誌高被別的球隊挖走。以他對曼聯的那兩個進球,這種事情確實很容易發生。

林誌高不在意的揮揮手:“還考慮什麽呀,當初我來俱樂部不就是想跟你們簽約的麽。這事教練你幫我看著辦,我明天來訓練的時候帶著筆就好了。”

沃諾克高興道:“那你今天好好休息,明天簽約後,我會和教練組結合你身體的情況,為你做一份詳細的訓練項目來的!”

林誌高點點頭,小跑出了俱樂部的大門。

俱樂部距離林誌高租住的公寓有十幾英裏的距離,有一班巴士可以直達,林誌高一般乘坐紅色巴士來往公寓跟訓練場,不過偶爾他也會用雙腿跑著來回。

今天對陣曼聯的兩個進球,讓林誌高直接收獲了一千歐元,快一萬人民幣的樣子。雖然在英國生活的時間漸長,林誌高也早就學會了買東西的時候不再把價格乘以匯率係數讓自己肉疼,但是這個錢不同,這個是自己掙的第一筆巨款!當然要換算成人民幣好得瑟得瑟了!

而且曼聯的強大眾所周知,能進曼聯的球,就說明他自己是真的有實力。林誌高不由得開始憧憬起來自己進了一線隊後,每周有比賽打,每周有進球有獎金的日子了,這麽一想,更是興奮。

精神異常亢奮的林誌高一路跑回了泰晤士河邊的公寓,這一片兒大學特別多,出租給學生的公寓也多,而且便宜,剛來到倫敦,林誌高就租了這裏的房子,以前他是跟一個非洲黑人同組,後來簽進女王公園巡遊者俱樂部,有了收入,他就自己租了一間。

不得不說,白種人,黃種人,黑種人就是差別大,那黑人兄弟身上味兒味兒的,林誌高要不是實在承受不住,也不會自己承擔一間公寓的房租,那花出去的可都是錢啊!

“嗨,麗貝卡~”跟執著水壺在公寓外花壇裏澆水的房東夫人打了個招呼,林誌高一頭紮進公寓裏麵。

五十多歲,常常板著一副麵孔的房東夫人對著林誌高的背影一本正經的說:“跟你說過多少次了,要叫我包法利夫人。”

衝上二樓,林誌高不顧滿身的汗水,一把將自己扔進床上,然後興奮的拿起手機,撥通了家裏的電話:“喂,爸?”

電話那頭沉默了一會兒,有一道女聲傳來:“老林,找你的。”

“誰啊?”林長安剛從廁所刷了牙出來,還沒吃早飯,聞言將頭從門那邊伸出來,問自己老婆。

“你兒子。”

“我兒子不是你兒子啊?”林長安眼瞅著妻子板著臉走進廚房,連忙過來客廳拿起了電話:“高高啊,想爸爸了?”

“爸,我媽還生著氣呢?”

“你媽就那樣子,從你說要踢球後就整天板著個臉,不過甭怕,她也就是擔心你前途來著。要是咱高高什麽時候出息了,掙著大錢了,你媽保準兒回心轉意。”

林誌高也不擔心母親跟自己慪氣這事兒,爸爸說的沒錯,等到什麽時候他掙大錢了出息了,媽媽一準還跟以前一樣疼他。現在跟他生氣,不就是覺得踢球沒前途,還想讓他上大學去麽。

“爸,我今天跟曼聯打比賽來著,進了他們倆球。”想到今天的比賽,林誌高喜滋滋的說。

“哦,曼聯啊,你們球隊跟他們青年隊踢來著?”

“不是青年隊,是全主力隊伍,什麽魯尼啊貝爾巴托夫啊費迪南德啊都在呢,就這樣牛B的隊伍,你兒子我還是一往無前,一下子灌進去倆呢!”

林爸爸一愣,雖然對足球關注不多,但他可不是不知道主力曼聯是什麽樣的隊伍,直覺的,他不信自己兒子的話。

林誌高看了一下表,“爸我不跟你多說了啊,國際長途賊貴,你等著明天早上看報紙新聞什麽的吧,你兒子我一準兒在上麵。”說完他就“啪”的一聲掛斷了電話。

林長安把電話放下,去廚房拿早餐。錢紅豔板著臉遞給他一碗豆漿,林長安看了妻子臉色一眼,裝作不經意的說:“兒子說要跟球隊正式簽約了,還說他昨天打比賽得了一千歐元獎金。”

錢紅豔冷哼一聲:“他從小到大,花我一百一千個一千歐元都有了,剛掙了這麽點兒錢就興奮的跟你學來了?”

知道妻子還在跟兒子置氣,林長安嘿嘿笑了一聲,不再爭辯,去客廳吃早飯去了。

……

林誌高洗了澡換了衣服,抱著足球又去了附近一所大學的足球場裏麵訓練自己,來回運球控球跑了有兩個小時,這所大學的校足球隊的隊員們都到了。

林誌高識趣的抱起足球走出了球場,還沒走遠,就聽到有人喊了他一句:“女王公園巡遊者(Queens Park Rangers)的lin?”

林誌高扭頭,發現是他們足球隊的隊長在召喚自己。他抱著球走過去,問道:“你們喊我?”

“哈哈,還真是你。”紅頭發的足球隊長笑著說道:“今天下午我們開比賽,大家都說那個進球的小子就是天天來蹭我們足球場使用的中國人,我原本還不信呢,果然是你啊。”

“你們想幹嘛?”林誌高有些好奇,又有些警惕的問:“你們每次訓練,我可是都走開了的。”

“沒什麽,就是想找你一起練球。”足球隊長笑著說:“我們也要打大學生聯賽了,看你今天比賽技術很不錯,願不願意教教我們?作為交換,以後你可以隨時來球場訓練,保證沒人趕你。”

林誌高點點頭,足球從手裏滑到腳上,然後一個勾挑,足球被紅頭發的青年忙不迭的接住。

林誌高指指他們:“你們先來,讓我看看你們的技術。”

……

和大學足球隊的球員們練到華燈初上,林誌高才再次返回自己公寓。一整天的比賽加訓練讓他的汗水出了一層又一層,起碼濕透了三件衣服,可是林誌高的精神依舊飽滿,洗過澡後還有功夫抱起語言書籍來啃。

來到英國三個月,頭兩個月時間他用來適應環境和學習語言,不知道是不是被雷劈過的緣故,林誌高現在的記憶力特別的好,基本上算的是過不不忘,兩個月的時間就讓他成功的融入到了周圍的環境。

如果有人想要疑問且震驚的問:雷劈?!

是的,被雷劈。

在發現雷擊帶給自己的好處之前,林誌高一直很憤世嫉俗,很想詛咒老天不公。半年前,他還隻是中國Z市裏一個普普通通的高二學生,每天對著書本家長老師生活的枯燥又乏味。

高中生活太壓抑,迫切需要些刺激,林誌高就那麽著偷偷跟班花早戀了。本來照這個規律發展下去,這本書寫的就隻能是一校園純愛片,可是不湊巧的是,班花的老爸是高中校長,除了這難纏的爹,班花同學還有一個死忠的戀慕者,父親是混Z市黑社會的,他自己也是高中學界出了名的混混。

林誌高跟班花早戀的事兒不知道怎麽傳了出去,被這混混知道了,在某次放學後林誌高送班花回家的路上,混混帶人堵住了倆人的路,他們手裏拿著水果刀,表情凶惡,起碼有七八個人。

混混一邊讓手下揍林誌高,一邊威逼班花跟他談戀愛,還對班花動手動腳的。在班花哭的聲嘶力竭的淚眼朦朧中,被打成豬頭的林誌高怒從心中起,惡從膽邊生,撈起板磚開始跟人混戰,然後失手把混混砸成了重傷,自己也挨了一刀。

這事兒後來鬧大發了,前腳後腳從醫院出來的林誌高和混混雙雙被各自的學校開除,班花也被自己老爸轉了學。林家不是有權有錢的人,林誌高父母求了無數學校,也沒人肯收林誌高當學生,林爸爸送禮求好問了很多人,才有人偷偷告訴他們:“你兒子居然敢和校長的女兒談戀愛,現在他被退學,那校長已經說了,林誌高道德敗壞,不配上高中”。直接把林家人氣了個半死。和林誌高大家的那混混也不上學了,就跟著自己老爸混黑社會。

但是兩邊的梁子是結下了,那混混不上學後空閑挺多,每天不是帶著人在林家小區門口打轉,就是去班花的新學校堵人。

林誌高那段時間徹底陷入了低穀之中,過去的同學老師都已經不再聯係他,甚至裝著不認識他,父母的同事也都覺得他是個壞孩子,林誌高父母為他上學的事著急上火,也沒心情關心他的心理健康。

後來林誌高忍不住也去了班花的新學校找人,但是卻遭到了冷淡的對待,心灰意冷的他神情恍惚的回家,被混混帶著人又堵住了。

然後就是一對N的混戰,這次混混學聰明了,怕進局子沒下狠手,把林誌高揍的鼻青臉腫胃出血,然後看天色突然暗下來要下雨,才放了手把林誌高丟在巷子裏走了。

林誌高還有神智,淋著大雨的他七手八腳的掙紮起來,要走回家,剛出了巷子就被天邊的一道滾雷給劈中了……

再然後事情就簡單了,渾身毛發焦黑,暈倒在路上的他被搶救進了醫院,神智一度被診治成了重傷無救,被搶救回來後,卻奇跡般的幾天之內愈合了傷勢,可以出院了。

但是因為他入院時候傷的太重,而且沒人相信人被雷劈中了還能活下來,所以都覺得他是被那混混嚴重折磨了,警察一番追查下來,那混混的同夥連帶他自己都進了少年勞教所,而林誌高的父母也如驚弓之鳥,在林誌高出院後一致認為他不能再在國內呆了,害怕兒子被報複的他們決定將兒子送出國。

歐洲,美洲和加拿大澳大利亞之中,林誌高選擇了歐洲,林長安夫婦花了一番力氣才將他送來了英國,並且交代他好好學習,在國外上個大學來。

但是一個人留在了倫敦的林誌高,卻在之前的生活中突然被現實教會了錢和權的重要性。如果他們家有錢或者有權,他就不可能被退學,不可能被那混混當成軟柿子捏,反過來,到時候就該是他把那混混當柿子捏了。

他在倫敦的語言學校裏壓根靜不下心來學習,每天都是想著怎麽尋找掙錢的法子,如此心浮氣躁的過了大半個月,在學校組織的一次考試裏,他的成績居然學的還不賴,而且林誌高漸漸的發現,自己的記憶力不知道什麽時候變得好了,有些文章看一遍就能完整複述下來,甚至背下來也不是問題。

而且不知什麽時候,他也突然發現自己變得體力特好力大無窮了,幫房東麗貝卡搬家具去三樓,一口氣下來都不帶喘不帶累的。苦思許久之後,一次恍然間,林誌高全把這些當做了被雷劈後的福蔭。

足球這項世界第一運動在中國不怎麽火熱,關鍵是因為國足實在是太臭了。但是在歐洲,這是名副其實的世界第一運動,社區裏,街道裏,學校裏,到處都能看到踢球的身影,甚至是語言學校裏也有一支球員流動性極大的球隊。

環境熏陶之下,林誌高漸漸知道了足球這項運動在歐洲是有多受歡迎,職業球員掙錢又是有多高,從語言學校畢業後,他突然就決定不再上大學了,就憑著自己這身力氣做一個職業球員好了!

這個想法雖然是靈感的閃現,但是卻讓他覺得越來越靠譜,於是林誌高也不去申請高中入讀,每天就看電視裏的比賽,然後去球場上自己試驗,等到他覺得自己的實力趕得上電視比賽裏球員們一多半的好了,就鼓起勇氣要去足球俱樂部自薦。

去女王公園巡遊者其實隻是他的第一站,他本來已經做好了一路自薦一路不被接受的打算了,沒想到沃諾克是個識才的伯樂,心地也好,就那麽接受了他。

和俱樂部簽了試用期的合約後,林誌高興衝衝的把這件事告訴了父母,他原本以為父母會支持他做的這個決定,但是讓他沒想到的是,父親林長安覺得他年紀還小,多走走彎路是沒什麽,他母親卻為此生了一場大氣,還在電話裏怒斥林誌高:如果把你送去應該是讓你玩物喪誌的話,你爸和我在國內累死累活的攢錢供你讀書又是為了什麽?!

從那以後,林誌高他媽就不再接他的電話了,隻是每月的生活費照打給他。林誌高心裏很是難受了好長時間,直到他決定要用自己在球場上的表現讓母親對自己改觀,換為支持自己後,他才算是重振了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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